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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張嘉尹,程明修,陳清秀,胡博硯,宮文祥,范文清,范秀羽,楊奕華寫的 憲法講義(三版) 和林強的 比較政治精要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雙首長制- 總統制內閣制 - lurksart.com也說明:總統既是國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腦。 通常不設總理,即使設置總理,其任職也完全由總統決定。 半總統制可細分為半總統半總理制: 總統提名總理和內閣須咨詢議會、得到議會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出版 和晶典文化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程明修所指導 顏揚修的 論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以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脈絡為中心 (2021),提出德國內閣制總統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法規命令、行政命令、司法權威、國族認同、法律保留、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釋字第742號解釋、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法安定性原則、規範爭訟、具體審查、抽象審查、權力分立。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政治學系 張峻豪所指導 施依婷的 半總統制下總統權力與災害治理能力:比較芬蘭、臺灣與法國 (2021),提出因為有 半總統制、災害治理、否決者理論、總統權力、二元行政權的重點而找出了 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司法的制度,其權力機關的產生,是內閣制,並非總統制則補充:名一、我覺得那個大陸的制度有些還不錯,與台灣比各有千秋,尤其它的刑法很有體系 名二、公司法的制度,其權力機關的產生,是內閣制,並非總統制 名一、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德國內閣制總統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憲法講義(三版)

為了解決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問題,作者張嘉尹,程明修,陳清秀,胡博硯,宮文祥,范文清,范秀羽,楊奕華 這樣論述:

  全書共分19章,分別依憲法學導論、憲法總綱、統治機構論及基本人權論之順序,依次講解,著重於憲法基礎概念與體系之建立。每章節之末並附有重要司法解釋、延伸閱讀之重要參考文獻與學習評量試題。期待本書能提供給讀者進一步研習憲法與評量學習成果之更大助益。

論法規命令的行政訴訟─以司法院釋字第742號解釋之脈絡為中心

為了解決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問題,作者顏揚修 這樣論述:

本論文乃針對現行法規命令的司法控制安排是否妥當、有無改革必要、如何改革進行研究分析。對這個問題先於第二章劃定本文所研究的法規命令的意義為何並捕捉其與其他國家行為不同的特性用以作為後續說明的基礎。經研究發現法規命令的行政作成性質以及抽象規範性質,使得法規命令的風險與權利保障需求大於法律與具體行政行為。因此在第三章便依據憲法第16條訴訟權保障的要求,必須給予行政法院層次的救濟程序才能有效保障人民權利,並考量到司法權於權力部門的弱勢地位,所以進一步研究我國司法權能否承擔此一更為積極的法規命令控制任務,得到我國目前司法權的力量應足以支撐提高法規命令司法控制變革的結論。其次,由於提高法規命令司法控制的

強度將更加限縮行政權使用法規命令的強度,而涉及到權力分立的問題,故在第四章嘗試對於司法權介入行政權領域如何才符合權力分立進行分析,並獲得開放法規命令行政爭訟管道應符合權力分立,只是在具體的爭訟程序設計上必須注意權力分立的要求。此外,因為扭轉法規命令合法性以及提升挑戰頻率本身對於法秩序安定與對行政效能的破壞均屬嚴峻,必須有配套措施,因此也一併於第四章進行研究分析,研究結論係認為在提高司法權控制法規命令強度的同時,因為我國現況法治傳統未予穩固,社會對於行政效能的高度需求與期盼下,本文主張應放寬法律保留的限制,一方面能夠減輕法規命令受到司法削弱效用的缺失,另一方面甚至更能發揮效用以回應現代社會愈趨複

雜困難的挑戰並兼顧人民權利保障。最後在第五章以前述較偏向憲法討論的法規命令行政爭訟結論作為指導原則嘗試架構諸如法規命令的訴訟種類、訴之利益等相關機制,並以此作為基礎評析我國現行唯一開放的法規命令行政爭訟,也就是行政訴訟新法都市計畫審查程序的相關制度以及作為修法前提的釋字第742號解釋。希冀藉由以上研究能夠為我國法規命令爭訟制度盡一份棉薄之力,拋磚引玉,完善我國法規命令的相關制度。

比較政治精要

為了解決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問題,作者林強 這樣論述:

  《比較政治精要》為本出版社專門針對國家考試所出版之系列性書籍之一。作者林強藉由在大型補習班之百人教學與教導數人家教課程之多年教學經驗,以及十數年之長期對國家考試之「比較政治」試題的關注與探索之下,而撰寫之考試用書籍。作者希望藉此提供即使未曾在大學研修相關課程之考生,亦可在此書之深入淺出、論述清晰、條理分明之引導下,循序漸進、按部就班,靠著自習之功夫,不只能從容應付國家考試,且能獲取高分。     《比較政治精要》一書共計十章,分別是〈第一章國體、主權與憲法〉、〈第二章政府類型之一內閣制〉、〈第三章政府類型之二一總統制與委員制〉、〈第四章政府類型之三一雙首長制/半總統制〉、〈第五章英國與

德國以及曰本之國會與立法〉、〈第六章美國與法國以及瑞士的國會與立法〉、〈第七章司法機關與司法審查〉、〈第八章政黨政治與選舉制度〉、〈第九章利益團體與其政治運作〉與〈第十章民主政治與民主化以及民主鞏固〉等十章。     本書之編撰,具有以下三大特點:其一,各章摘要彙整。為了讓考生能在考前快速記憶,本書在每章內容論述之後,均有「本章重點摘要彙整」,以利考生在最短的時間內,記住該章之重點;其二,重要議題補充。這是專門為補充各章節論述之重要名詞或議題,以利考生能更為充分地理解相關內容;其三,試題彙整。本書在每章之最後,均附有與該章內容相關之歷屆國家考試出現之所有選擇題,藉此,考生即可十分清楚國家考試之

比較政治的試題內容與趨向。

半總統制下總統權力與災害治理能力:比較芬蘭、臺灣與法國

為了解決德國內閣制總統制的問題,作者施依婷 這樣論述:

2020年開始至今,全球依舊飽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的影響,各國如何降低疫情所帶來的影響尚需依靠政府的治理能力。然而,過往對於災害治理的研究大致都將焦點放置於檢視不同政治制度之間相比較,認為在民主國家其政府對於災害應變能力相對於威權體制來的好,但在同為民主國家中,各國政府的災害應變能力也有差別。本文認為將政府抗災能力作為COVID-19治理能力的差異原因,進一步重新檢視憲政體制的運作效果,觀察府際之間的競合關係如何影響政府災害治理能力,並且選擇半總統制國家作為研究主軸,原因在於,在半總統制下總統的權力較有轉變的空間,這也是半總統制保留了賦予總統權力大小的彈性,然而學界對於總統權力

大小與其影響憲政運作的穩定有著不同看法,因此憲政運作的穩定與政府治理能力之間能否畫上等號上有討論空間。是故,本文將研究焦點放置總統權力的比較,挑選總理總統制的芬蘭與法國,以及總統議會制的臺灣作為分析案例,進行災害治理的應變能力研究,在依變項設定上除了比較總統權力大小以外,本文將否決者理論應用在二元行政權力分散程度,透過國會有效政黨數的計算,進一步分析總統權力與二元行政權力集散程度對政府治理效能之間的影響。研究發現,二元行政權力越集中,否決者數目越低,政府改變現狀能力越高,政策對災害回應效率越高;總統權力越大則會干預專業部會,進而影響公衛治理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