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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元照 和元照所出版 。
中國文化大學 法律學系 許惠峰所指導 黃裕峰的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研究 (2020),提出優先購買權爭議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優先購買權、財產權。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SIE,JHE-SHENG所指導 王冠翔的 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理論與實務 (2020),提出因為有 優先購買權之競合、土地法第34-1條、多數決處分共有人、土地登記規則第97條、法律經濟分析的重點而找出了 優先購買權爭議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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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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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優先購買權爭議 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2017年修正的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等最新修正規定,以及內政部2017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對學術界與實務界均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
會委員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常務理事 ‧財團法人台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律師考試、司法官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命題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
學、日本北海道大學及京都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研究 主要得獎紀錄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科技部103~106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07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承攬人抵押權 ‧法定優先受償權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 ‧不動
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 ‧法定優先權制度研究──兩岸物權法修正草案芻議(博士論文) ‧法律經濟學(合著) ‧中國民法(合著)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合著)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合著)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合著) ‧單一作者TSSCI期刊論文21篇 研究方向 ‧民法、不動產法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規定、類型/1 第二節 不動產先買權的基本法律關係/3 壹、先買權人與出賣人的法律關係/4 貳、先買權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5 參、出賣人與原承買人的法律關係/6 第三節 不動產先買
權與契約自由/8 第四節 不動產先買權與選擇權法理論──補償法則的運用/9 第二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共通要件 第一節 出賣不動產/15 壹、是否以有效出賣於第三人為前提/15 貳、是否包含贈與或半買半送/31 參、是否包含法院因執行金錢請求權而強制拍賣/32 肆、出賣於同順位或先順位先買權人的情形/37 第二節 以同樣條件行使/38 壹、引 言/38 貳、以同樣條件行使先買權的理由及基本認定/39 參、依物價指數等調整價金的可能性/55 肆、流抵契約與先買權同樣條件的認定/62 伍、與其他客體一併出賣/70 陸、主張先買權之人指定第三人為權利取得人
/87 柒、小 結/90 第三節 第三人未提高價金/91 第三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效力 第一節 債權效力/95 壹、引 言/95 貳、原承買人請求移轉登記/96 參、先買權人請求損害賠償/109 肆、先買權人依民法第二四四條訴請塗銷登記/119 伍、先買權人聲請假處分/126 第二節 物權效力/128 壹、引 言/128 貳、先買權「相對」物權效力的分析、檢討/130 參、第三人將標的物移轉於原出賣人的特殊情形/151 肆、請求塗銷登記是否基於代位權/163 伍、得否聲請假處分/164 第四章 登記機關就不動產先買權的審查 第一節 引 言/
169 第二節 登記機關的審查權限、審查能力/171 壹、我國實務與學說就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172 貳、外國審查權限、審查能力見解的整理──以日本為主/176 參、本書分析/177 第三節 現行規定中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相關問題/184 壹、登記機關審查先買權的原則性分析/184 貳、登記機關就單獨申請登記時之先買權審查的特殊問題/190 參、相關行政爭訟與民事爭訟問題/199 第四節 現行土地登記規則第九十七條前二項區別的檢討/208 壹、「視為放棄先買權」、「出賣人已通知先買權人」區別的檢討/208 貳、「檢附證明文件」區別的檢討/211
第五節 小 結/214 第五章 不動產先買權的預告登記/217 第六章 結 論/223 參考文獻/227 索 引/249 自序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的制度運作是理論與實務上的重要問題,不過,過去相關研究仍有不足。筆者近年受邀至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台南律師公會、新北市公務人員訓練班、花蓮地方法院、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政治大學公企中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台南市東南地政事務所、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以上依演講時間順序排列)演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議題,受邀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優先購買權的法律疑義表示意見,並發表十多篇關於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的論文,該等論文多為筆者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現科技部)三年期計畫「優先購買權之研究」(NSC 102-2410-H-305-036-MY3)的成果。 筆者現將該等研究成果大幅改寫、調整結構、配合法規(例如2016年修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2017年修正的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及修正草案(例如內政部2017年土地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調整內容而重新彙整成有體系專書。由於篇幅較多,並希望保留未來如有機會改版時增補的空間,故預定出版三本,分別是「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與「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筆者的研究向來結合民法與土地法規
,本書「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為台灣第一本探討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的專書,可供法律界與不動產界參考。 本書第一章第一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財產法暨經濟法,第50期,頁4,2017年12月;黃健彰,「債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世新法學,第9卷第1期,頁146,2015年12月;黃健彰,「行使具物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輔仁法學,第50期,頁46,2015年12月(TSSCI)。第二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債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世新法學,第9卷第1期,頁148-152,2015年12月。第三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土地法第三十四條
之一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兼評內政部土地法修正草案相關規定」,東吳法律學報,第28卷第2期,頁65-66,2016年10月(TSSCI)。第四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農育權人之優先購買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6期,頁13-15,2018年6月(TSSCI)。 第二章第一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財產法暨經濟法,第50期,頁4-18,2017年12月;黃健彰,「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承認與建構」,政大法學評論,第128期,頁13-14,2012年8月(TSSCI);黃健彰,「農育權人之優先購買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6期,頁23-26,2018年6月(T
SSCI);黃健彰,「論多數共有人得否因出賣而處分不動產於共有人之一」,東吳法律學報,第29卷第4期,頁20,2018年4月(TSSCI)。第二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不動產先買權『同樣條件』之研究」,中原財經法學,第38期,頁205-273,2017年6月(TSSCI)。第三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農育權人之優先購買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6期,頁26-28,2018年6月(TSSCI)。 第三章第一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債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世新法學,第9卷第1期,頁143-190,2015年12月;黃健彰,「不動產登記機關就法定優先購買權之審查」,中原財經法學,第
40期,頁40-42,2018年6月(TSSCI)。第二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行使具物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輔仁法學,第50期,頁41-90,2015年12月(TSSCI);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財產法暨經濟法,第50期,頁18-22,2017年12月。 第四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不動產登記機關就法定優先購買權之審查」,中原財經法學,第40期,頁1-59,2018年6月(TSSCI)。 第五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不動產登記的客體」,謝哲勝編,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頁135-139、141、146,2016年2月(台灣法學基金會2016年健全不動產市場法制
研究論文獎第1名)。 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本書對既有的學說與實務見解(含2018年最新文獻與判決)予以回應,並提出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建議,希望既能合理實現優先購買權的意旨,又能顧及先買權人、出賣人與第三人的利益。本書酌採法律經濟分析方法,強調法規範功能與相關人的利益衡量,內容深入而豐富。書末尚有索引,以方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全文在出版前尚經二位匿名學者專家審查,獲推薦而出版發行,並已斟酌審查意見修改與回應。 筆者研究優先購買權,感謝謝哲勝老師的啟迪;這幾年從事學術研究,還受到相當多老師們的提拔,以及近期助
理林伯威、楊博為、廖啓彣等博碩士生的幫忙、元照公司協助出版敝人數本專書,在此一併致謝。 黃健彰 2018年9月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研究
為了解決優先購買權爭議 的問題,作者黃裕峰 這樣論述:
由於我國地峽人稠的特色,不動產具有高度經濟價值,有土斯有財亦為國人所熟悉之習語,對於擁有閒置資金的人們,投資購買不動產亦為理財重要方法之一。不動產優先購買不但能初步簡化不動產利用關係,經妥善規劃評估亦能成為一種投資方式,然而不動產優先購買權涉及諸多要件爭議,包括文義、性質、效果及要件等等,於法律的適用上,又因涉及諸多特別法或行政規則,使原本已略顯複雜之法律問題更加不容易釐清。然而欲探討優先購買權相關之細部要件爭議前,應先釐清優先購買權在憲法保障財產權之範圍內,是否有違憲或修正之可能,才有進一步探討之實益。 另外,產權乃調整資源使用權利分配的權利形式,從交易成本的觀點檢視效率的資
源分配,據以檢討優先購買權的立法原則深具意義。故本文第一章先介紹優先購買權之意義、種類及法律性質,以明瞭該權利之作用及法律效果,再嘗試探討優先購買權是否有違反憲法保障契約自由及財產權之疑慮,是否應適度限縮及優先購買權與法律經濟和交易市場的關係,最後比較分析各國優先購買權之法制。第三章節開始,分析介紹我國常見之各種不動產優先購買權,逐一扼要說明其法律要件、立法理由及實際操作下可能遇到之瓶頸,並點出常見優先購買權之爭議問題,最後提出結論、初步立法及修法建議,並探討現行法是否仍有存在之實質價值。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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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解決優先購買權爭議 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作者近年常在學界、司法實務界與地政實務界演講「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議題,本書為作者長期研究此議題的成果,為台灣第一本關於此議題的專書,將近年相關各家學說及實務見解、最新修正規定及修正草案相關部分納入探討。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提出不少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新觀點,對學術界與實務界均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作者簡介 黃健彰 現 職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教授 ‧國立臺北大學教學發展中心主任 ‧新竹縣不動產估價師懲戒委員會委員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常務理事 ‧財團法人台
灣法學基金會都市更新法律研究中心執行主任 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士 ‧國立中正大學法學博士 主要經歷 ‧公務人員高考法制類科及格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處科員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系博士後研究人員 ‧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 ‧靜宜大學法律學系、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律師考試、司法官考試、公務人員高普考試命題委員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學系105年傑出系友 ‧台灣環境與土地法學雜誌諮詢委員 ‧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澳洲墨爾本大學及雪梨大學、日本北海道大學及京都大學等法學院訪問學者 ‧美國芝加哥大學
法律經濟學暑期學校課程結業 ‧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法學院研究 主要得獎紀錄 ‧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博士論文獎 ‧財團法人勇源教育發展基金會博士論文獎 ‧科技部103~106年度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 ‧國立臺北大學100~103、105~107年度學術研究獎 ‧國立臺北大學103、104學年度教學績優教師 ‧國立臺北大學101、105學年度績優導師 主要著作 ‧承攬人抵押權 ‧法定優先受償權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 ‧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 ‧法定優先權制度研究──兩岸物權法修
正草案芻議(博士論文) ‧法律經濟學(合著) ‧中國民法(合著) ‧不動產登記法律與政策(合著) ‧共有案例類型之探究(合著) ‧地上權法制之研究(合著) ‧單一作者TSSCI期刊論文21篇 研究方向 ‧民法、不動產法 自 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導 論——土地用益權人先買權在立法與解釋上的基礎理論 第一節 基本國策與基本權保障/1 第二節 選擇權法理論——補償法則的運用/3 第二章 土地法第一○四條與民法第四二六條之二的先買權 第一節 要件的爭議問題/9 壹、建築物存在/11 貳、推定租賃、法定租賃契約承擔、法定地上權/3
1 參、基地承租人出賣其預售屋/41 肆、地上權人將基地出租/44 伍、主張買賣不破租賃與默示拋棄先買權/50 第二節 效力的爭議問題:已行使先買權而尚未取得基地所有權的承租人,於租期屆滿後有無占有權源/56 第三章 基地所有人於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將房屋與權源出賣時之先買權——以該先買權之有無及客體為中心 第一節 引 言/61 第二節 地上物與權源一體處分的規範意旨與適用上應注意之處/63 壹、地上物與權源一體處分的規範意旨/64 貳、地上物與權源一體處分適用上應注意之處/65 第三節 基地所有人先買權的規範意旨與適用上應注意之處/72 壹、基地所有人先買權的規
範意旨/73 貳、基地所有人先買權適用上應注意之處/74 第四節 基地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將其房屋連同權源出賣時,基地所有人先買權的有無/75 第五節 基地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將其房屋連同權源出賣時,基地所有人先買權的客體/77 壹、實務、學說見解/78 貳、本書分析/80 第六節 小 結/84 第四章 基地、耕地承租人先買權的通知——民法與土地法規的扞格 第一節 引 言/87 第二節 代表案例/92 壹、案例事實與訴訟過程/93 貳、法院見解/94 第三節 本書分析/97 壹、法定先買權的效益與成本/97 貳、現行法關於先買權通知方式的規定/100 參、
書面通知規定的立法意旨與違反時之效力/101 肆、通知的內容/116 伍、若出賣人未以書面通知先買權人,先買權人得否行使權利/121 陸、通知義務人/126 柒、誠信原則/132 捌、民法與土地法的適用關係/136 第五章 農育權人的先買權 第一節 引 言/145 第二節 既有的不同見解/147 壹、修法時的討論/147 貳、修法施行後的實務與學說見解/150 第三節 本書分析/153 壹、採肯定見解的理由/153 貳、該先買權應具物權效力/174 參、現行法下採肯定見解的法學方法/177 肆、立法論上的明文規定方式/178 第六章 房屋承
租人的先買權 第一節 引 言/183 第二節 承認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理由/187 壹、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效益顯著/187 貳、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成本有限/191 參、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符合體系正義/194 肆、房屋承租人先買權有立法例可循/197 第三節 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建構/206 壹、承認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模式/206 貳、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通知/212 參、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效力/214 肆、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主體是否包括同居人與次承租人/221 伍、房屋承租人先買權的客體是否及於土地/227 陸、房屋承租人先買權與其他先買權規定的競合/22
7 第七章 結 論 壹、土地法第一○四條與民法第四二六條之二的先買權/233 貳、基地、耕地承租人先買權的通知/236 參、農育權人的先買權/238 肆、房屋承租人的先買權/239 參考文獻/243 索 引/265 自序 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的制度運作是理論與實務上的重要問題,不過,過去相關研究仍有不足。筆者近年受邀至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台南律師公會、新北市公務人員訓練班、花蓮地方法院、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政治大學公企中心、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桃園市八德地政事務所、台南市東南地政事務所、崑山科技大學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系(以上依演講時間順序排列)演講不動
產優先購買權議題,受邀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針對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優先購買權的法律疑義表示意見,並發表十多篇關於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的論文,該等論文多為筆者執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現科技部)三年期計畫「優先購買權之研究」(NSC 102-2410-H-305-036-MY3)的成果。 筆者現將該等研究成果大幅改寫、調整結構、配合法規(例如2016年修正的文化資產保存法、2017年修正的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及修正草案等調整內容而重新彙整成有體系專書。由於篇幅較多,並希望保留未來如有機會改版時增補的空間,故預定出版三本,分別是「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與「不動
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筆者的研究向來結合民法與土地法規,本書「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為台灣第一本探討不動產利用關係上的優先購買權的專書,可供法律界與不動產界參考。 本書第一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農育權人之優先購買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6期,頁11-15,2018年6月(TSSCI)。 第二章第一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以『建築物存在』作為基地地上權人、承租人先買權要件的探討」,財產法暨經濟法,第41期,頁1-27,2015年3月;黃健彰,「土地法第一○四條與民法第四二六條之二先買權要件之爭議問題研究」,中正法學集刊,第52期,頁221-258,2016年7月(T
SSCI)。第二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財產法暨經濟法,第50期,頁22-24,2017年12月。 第三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基地所有人於地上權人或典權人將房屋與權源出賣時之先買權──以該先買權之有無及客體為中心」,台灣土地研究,第19卷第2期,頁79-100,2016年11月(TSSCI)。 第四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基地、耕地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通知:民法與土地法規的扞格」,台大法學論叢,第44卷第1期,頁163-221,2015年3月(TSSCI)。 第五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農育權人之優先購買權」,台北大學法學論叢,第106期,頁1-10、15-
48,2018年6月(TSSCI)。 第六章主要改寫自黃健彰,「房屋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承認與建構」,政大法學評論,第128期,頁79-142,2012年8月(TSSCI)。 本書以台灣法為中心,於相關處尚一併論及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本書對既有的學說與實務見解予以回應,並提出解釋論與立法論上的建議,希望既能合理實現優先購買權的意旨,又能顧及先買權人、出賣人與第三人的利益。本書酌採法律經濟分析方法,強調法規範功能與相關人的利益衡量,內容深入而豐富。書末尚有索引,以方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全文在出版前尚經二位匿名學者專家審查,獲推薦而出版發行,
並已斟酌審查意見修改與回應。 筆者研究優先購買權,感謝謝哲勝老師的啟迪;這幾年從事學術研究,還受到相當多老師們的提拔,以及近期助理林伯威、楊博為、廖啓彣等博碩士生的幫忙、元照公司協助出版敝人數本專書,在此一併致謝。 黃健彰 2018年9月
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優先購買權爭議 的問題,作者王冠翔 這樣論述:
本論文針對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競合、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管制、以及多數決處分於第三人或共有人時之不同意人之救濟以法律經濟分析、實務學者見解判斷之。 於物權效力優先購買權與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競合時,物權優先購買權優先債權優先購買權,福祉會極大化,但會有規避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情形,針對此問題應給予不同意人有優先設定權。而於數人行使應有部分優先購買權、不同意人優先購買權時,為了使土地效率最大化,以競價方式決定由何人優先購買,如均不願提高價金,最後再按各主張優先購買權之應有比例定之。而變價分割基於使土地效率最大化為判斷,以負責管理該地之共有人優先購買,若無負責管理該地共有人則由應有部分較高者
優先購買。而公同共有應有部分,因繼承而公同共有不同於合夥等公同關係,屬於暫時性,不同於合夥等公同共有,得隨時結束公同關係,故應從寬解釋,認為公同共有人得依潛在應有部分單獨行使優先購買權,而數公同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做與數分別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相同解釋。 而土地登記機關就共有人優先購買權之審查程序,要求出賣人提供其證明文件並未太嚴苛且效益大於成本,所以應與對物權優先購買權審查程序做相同解釋,提供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視為優先購買權之證明文件,而非僅為切結書形式審查。若實施我國民法166-1條,則可仿德國、法國立法要求公證人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多數決處分於第三人時,不同意人應有優
先購買權,給予不同意人優先購買權除了保護不同意人之利益外,亦會使成本降低以達福祉極大化。而於多數決處分於共有人與否,雖於多數決處分於共有人給予不同意人優先購買權或可以主張維持共有,但以法律經濟分析下,不同意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會有較大的成本且使土地無法被有效利用;而主張維持共有,其結果與不允許多數決處分於共有人無異,故應不可多數決處分於共有人。
優先購買權爭議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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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意「優先購買權」買賣房地、法拍屋適用 - 耀晉不動產
△共有房屋或土地出售,賣方應以存證信函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應在10日內回函主張。 促進不動產有效利用. 於 www.yaojin.com.tw -
#2.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5.02.09.北市法一字第09530138300號函
有關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時,依前揭判例, ... 是否合法,尚有爭議,從而,其共有人雖未於10日內答覆表示優先承買, ... 於 www.laws.taipei.gov.tw -
#3.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 ...
無意購買經優先購買權人部分承購後剩餘土地、建物或承購持分者,由. 標售機構通知次得標人按最高標價 ... 訴請法院審理;主張優先購買權為二人以上,對於使用範圍有爭議. 於 tfasc.blob.core.windows.net -
#4.法拍屋查詢系統
七、有優先承買權人(如:共有人、租地建屋之基地所有人或承租人、地上權人、耕地 ... 及建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且占有權│ │ │ 源不明,如有爭議應另行訴訟解決。 於 v523.tw -
#5.優先購買權之條例(法律) - 惠雙法拍--誠信專業、用心服務
優先購買權 之條例(法律)1. 土地法第34條之1全條文: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 ... 於 www.080house.com -
#6.National Taiwan Ocean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
題名: 論共有土地處分之優先購買權-以土地法第34條之1為中心 ... 學說通說認為他共有人得依同條第4項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本文即在於探討相關爭議。 於 ntour.ntou.edu.tw -
#7.苗栗縣政府訴願決定書 九十二年苗府訴字第 號
他共有人既已依法通知有優先購買權之共有人即戊〇〇,而戊〇〇因逾期未行使優先購買權 ... 對此爭議按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6點第1項後段規定略以:「---------。 於 webws.miaoli.gov.tw -
#8.論優先購買權—以共有土地之應有部份出賣為中心
1. 林旺根(2012),〈土地法第34條之1爭議問題及解決〉,《月旦法學雜誌》,第210期 · 2. 陳榮隆(2001),〈部分共有人出賣共有物之效力—最高法院89年度台上440號判決評釋〉, ... 於 tdr.lib.ntu.edu.tw -
#9.土地法73-1優先購買權效力、未繼承土地買賣 - 夜市攤販資訊 ...
關於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司法院大法官今(二十八)日召開第一四八七次會議,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於 nightmarket.reviewiki.com -
#10.教師著作查詢系統Faculty Publications - 2010-05-10 國立臺北 ...
黃健彰﹐”The System of Real Estate Registration in Taiwan﹐Asian Law Centre Seminar”﹐澳洲:墨爾本﹐2014/8﹐英文. 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 ... 於 sea.cc.ntpu.edu.tw -
#11.南投縣政府105年度研究報告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研究
所謂優先購買權,即是在不動產出售時,可主. 張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該不動產之權利,在民法、土地法、耕地三七. 五減租條例、農地重劃條例、文化資產保存法…等法律中均有 ... 於 www.nantou.gov.tw -
#12.彰化縣政府訴願決定書(案號104-202)
通知買賣價金及相關條件,有未合法通知訴願人等9 人行使優先. 購買權之違法,原處分機關未查即准予按案外人○○○等2 人於. 101 年11 月12 日以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 ... 於 legal.chcg.gov.tw -
#13.司法院釋字第773號解釋 - 维基文库
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於 zh.m.wikisource.org -
#14.不動產優先購買權總論 - Google 圖書結果
本書第一章第一節主要改寫自黃健彰,「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財產法暨經濟法,第50期,頁4,2017年12 月;黃健彰,「債權效力不動產優先購買權之法律效果」,世新法學, ... 於 books.google.com.tw -
#15.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函
意購買經優先購買權人部分承購後剩餘土地、建物或承購持分者,由本 ... 優先購買權人間對於使用範圍有爭議時,應於本分署通知期限內自行協. 議或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 於 esvc.fnp.gov.tw -
#16.釋字第773號解釋- 憲法法庭網站
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解釋文. 於 cons.judicial.gov.tw -
#17.共有人間互為買賣應有部分,是否仍有土地法34條之1優先承買 ...
丙聽聞甲出賣之價錢後,亦極欲爭取,便主張其有土地法第34條之1之共有人優先承買權,得以與乙買受之同樣價格優先承購甲之應有部分,丙能如願嗎? 於 zoomlaw.pixnet.net -
#18.+e資訊平台-優先購買》別忘了,不動產交易時之優先購買權
因此,少部分登記代理人可能為求順利完成買賣登記,在未告知出賣人之情況下,擅自以出賣人名義切結優先購買權人已放棄其權利,從而衍生爭議。 法律上關於 ... 於 jduxxiug.pixnet.net -
#19.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對國有財產署或 ...
... 物之合法使用人對國有財產署或所屬分支機構所為之公開標售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審判(台灣). 於 www.leetsai.com -
#20.優先購買權之行使--以不動產合併出售、拍賣為中心
馮善詮,優先購買權,不動產,數不動產合併出售或拍賣,優先購買權人能否合併買受,為司法實務上一大爭議問題。有認為優先購買權為法所明定,不得任意創設,,月旦知識庫, ... 於 lawdata.com.tw -
#21.我的共有土地不想賣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 房事QA
以上關於《土地法》第34條之1的法規爭議,其實長久以來一直都有人在討論, ... 不過,因優先購買權屬於「債權」,若共有人販售土地卻沒通知其他共有人 ... 於 54aming.com -
#22.不動產共有物的處理方法 - 活動通
... 等,目前大部分都可以透過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各項約定及法律相關規定辦理,而除此之外,最大宗的糾紛恐怕還是來自於少數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所衍生之爭議。 於 www.accupass.com -
#23.從法律觀點談土地共有人面對優先購買權的行使及相關的常見爭議
首先,共有土地的出售,多數共有人得利用「多數決」的方式處分土地,但需注意少數共有人依法享有「法定優先購買權」(註1): · 少數持分土地共有人行使「 ... 於 lawapple.com -
#24.優先承買(購)權之實務問題(下)
註24:最高法院65年台上字第2113號判例: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所定共有土地優先購買權之行. 使,須以共有人有效出賣其應有部分與第三人為基礎,苟共有人與第三人間之 ... 於 www.twba.org.tw -
#25.未繼承登記土地合法使用人優先購買權爭議釋773
關於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司法院大法官今(二十八)日召開第一四八七次會議,作成釋字第773號解釋,認為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 ... 於 lotung-land.e-land.gov.tw -
#26.️釋字第773 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 ... - Facebook
▶️系爭規定僅明定:「合法使用人……就其使用範圍……有優先購買權。」並未規定因此所生之爭議,究應由普通法院抑或行政法院審判。參酌前揭本院解釋先例,應依爭議之性質定 ... 於 www.facebook.com -
#27.[情報]釋字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
釋字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https://goo.gl/32fXES 爭點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 ... 於 www.ptt.cc -
#28.未通知他共有人是否承購,可否依給付不能請求損害賠償?
本案法律爭議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之土地,未依 ... 優先承購權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時,固得行使優先承購權 ... 於 www.skslaw.co -
#29.土地法第34 條之1 登記實務 - 雅潭地政事務所
比例所生之爭議,經查係因光復初期辦理土地總登記時,土地登記簿即 ... 土地法第34 條之1 第4 項所定共有土地優先購買權之行使,須以共有. 於 ytland.land.taichung.gov.tw -
#30.有關您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出售土地於本所辦理買賣登記一案
土地法34-1也都明文規定了他必須合法行使優先承購權我附件檔案會附上他回函的內容 ... 尚有因登記事項爭執而言,涵指與登記事項有關而涉及私法上權利存否之爭議者。 於 www.tamsui.land.ntpc.gov.tw -
#31.未經保存登記建物與優先購買權- 威律法律事務所 - weleadlaw ...
... 發生爭議,決定依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之規定,向地主丙主張優先購買權。 ... 反對未經保存登記建物可以依土地法規定優先購買所座落、承租土地的人 ... 於 www.weleadlaw.com -
#32.基地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接受出租人與他人所訂原買賣 ...
基地承租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接受出租人與他人所訂原買賣契約之包含標的、價金等一切條件,如優先購買權人未能以同樣條件購買,自難謂已合法行使優先購買權(最高 ... 於 www.lawtw.com -
#33.案例查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裁判書-- 民事類
【裁判字號】 103,重訴,443【裁判日期】 1041210【裁判案由】 確認優先購買權不存在. ... 爭議,受不利益裁判之當事人,應另行提起訴訟,以謀解決. 於 www.esunlaw.idv.tw -
#34.土地法詞彙-優先購買權 - 房地產糾紛專業律師
說明: 按優先承購權之法律性質為形成權,只要他共有人以意思表示向出賣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為之,即生效力,無須義務人之承諾(參最高法院84年度台上字 ... 於 sf-realestatelawyer.com -
#35.土地法第34條之1- 共有土地處分實務講師 - 新竹市地政士公會
統一見解,採主張多數決處分共有物全部時,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是購買共有 ... 無法順利送達,A、B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法院否准,滋生爭議!! 於 www.hccland.org.tw -
#36.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網站
... 所定之優先購買權人,及是否有實際使用土地之事實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貴分署審辦,以杜爭議。內政部104年11月2日台內地字第1040439124號函回法規命令回上一頁. 於 www.angultc.com.tw -
#37.共有人多數決議賣土地沒通知行使優先承購權怎麼辦?道呈來教 ...
更別提有些人戶籍與實際住居所不同,根本聯絡不到。 而這些情形,實際上就是共有土地出賣的爭議來源。一但這些原本「連絡不到」的人在買賣的最後 ... 於 daocheng-law.com -
#38.釋字第773 號 - 全國法規資料庫
又系爭規定之情形與雙階理論有別,與行政處分之作成無涉,現行實務見解多認為依系爭規定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係私法爭議,而改制前行政法院亦迭指出行政機關主辦之土地標 ... 於 law.moj.gov.tw -
#39.釋字第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
釋字第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 優先購買權爭議 審判權歸屬案】用手機背法規有聲書mp3 背法律條文聽歌時有動態歌詞(法律條文)同步顯示於手機/平版/電腦/ ... 於 www.youtube.com -
#40.國有地優先承購權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
張三依土地法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而告國有財產署訴請確認優先購買權存在,性質上屬於#私法關係所產生之爭議,他應該要向#普通法院提起訴訟。 ... <看更多> ... 於 law.mediatagtw.com -
#41.土地法對共有土地之優先承買權之實務探討
共有土地的共有人之間,除了分割土地的重大問題外,有關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的共有人「 優先承買權」的爭議,也是常見的重大問題,本所梁家豪律師將 ... 於 phalanxattorneys.com -
#42.釋字第773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上開移送事件嗣經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5 年度訴字第302 號審理認為,依系爭規定之立法意旨,有無優先購買權仍應依民法相關規定判斷之,本件標售行為所成立之契約為民事契約, ... 於 blog.xuite.net -
#43.共有人未依法通知他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購權就出售共有土地
二、本案法律爭議 ... 優先承購權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時,固得行使優先承購權而與該共有人訂立同樣條件之買賣契約,然倘該共有人本於其與第三人之買賣 ... 於 rayilaw.com -
#44.股东优先购买权在股权间接转让交易中的适用 - 通力律师事务所
摘要: 由股权间接转让交易所引发的有限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屡有发生, 学术界和实务界对股东能否在股权间接转. 让交易中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存在分歧。 於 www.llinkslaw.com -
#45.優先購買權之買受範圍 - 吳子毅
1.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662號判決:「按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關於承租人優先購買權規定之目的,旨在使基地與其上房屋同歸一人所有,以盡經濟效用,而杜紛爭,故應 ... 於 ricktwtwtw.medium.com -
#46.土地法第34條之1修法方向初探作者
(四)共有土地出售時,以多數決設定之用益物權之優先購買權優先適用於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顯剝奪他 ... 另對於合併使用必要有爭議者,可適用第34條之9調處之規定。 於 book.law119.com.tw -
#47.優先購買權之價金無由法院逕依職權調整之理
優先購買權 之價金無由法院逕依職權調整之理,智丞法律事務所,桃園多年律師經驗,廣受推薦的律師,優先購買權之價金無 ... 本欄將針對實務常見之重要爭議,與您分享!! 於 m.attorneytsai.com -
#48.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3 號【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 ...
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於 blog.landagent.com.tw -
#49.共有人如果沒有通知,還可以行使優先承買權嗎?
優先 承買權依照可以主張的強度,分為債權效力、物權效力兩種。 債權效力(土地法第34-1條):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的優先承買權。 →如果出賣人沒有 ... 於 lawyernandman.pixnet.net -
#50.土地所有權人於民國31年死亡,迄今未辦繼承登記 - 嘉義縣政府 ...
……依第二項規定標售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前應公告三十日,繼承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但優先購買權人未於決標後十日內表示優先購買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標售 ... 於 lands.cyhg.gov.tw -
#51.共有不動產-3優先購買權問題
優先購買權 意義: 立法意旨: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立法意旨在減少共有人數或化共有為單獨所有。權利人於不動產之所有權人出售其不動產時, ... 於 leiyilo.pixnet.net -
#52.都更建商如何「以大吃小」? - 熟年誌
一、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出售,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二、土地出售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有優先購買 ... 於 www.lifeplus.com.tw -
#53.共有不動產處分爭議問題之研究-以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為中心
本文爰先就共有制度於民法規範下之問題論述起,以分析本法條之立法過程及理由。其次,就本法條第一項處分範圍及承受對象、共有不動產處分程序、第四項優先購買權,以至於第 ... 於 ndltd.ncl.edu.tw -
#54.出租之店面或住家經銷售後是否有無優先購買權之爭議
在銷售房地產中,常遇到包租公包租婆要轉讓手中案件,但依些從業人員道聽塗說、人云亦云,亂扯到承租方有優先購買權,搞得人仰馬翻的。 於 bill080.pixnet.net -
#55.談土地共有之法律關係與優先購買權
依法律規定,既然其他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為使其他共有人得以同一條件購買,出賣人理應踐行通知程序,將其與第三人所簽訂之買賣契約條件全部告知其他有優先購賣權之 ... 於 www.justlaw.com.tw -
#56.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 - 財政部主管 ...
認定,或使用範圍依第十一點規定無法認定或有爭議者,主張優先購買權人應於執行機關通知之期限內 ,以得標人為被告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得標人對於優先購買權之存否或 ... 於 law-out.mof.gov.tw -
#57.共有人優先承買權簡介 - 陽陽與布痞
《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 ... 於 sunrisetaipei.pixnet.net -
#58.法規專論- 健康天地- - 彰化縣地政士公會.
以優先購買權為例,出賣人與他人訂立買賣契約後,有依同樣條件(與他 ... 侯敏恒,《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爭議問題之比較》,保成出版社,民國. 77 年五版。 於 www.chcland.org.tw -
#59.何謂優先購買權? 誰有優先購買權?
何謂優先購買權? 誰有優先購買權? · (二)徵求他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購之手續,準用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規定,即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 ... 於 diwang.pixnet.net -
#60.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 - 【高點法律專班】
系爭規定僅明定:「合法使用人……就其使用範圍……有優先購買權。」並. 未規定因此所生之爭議,究應由普通法院抑或行政法院審判。參酌前揭本院解釋. 先例 ... 於 lawyer.get.com.tw -
#61.共有土地出售時優購權之攻防戰 - 敦維法律事務所
... 而除此之外,最大宗的糾紛恐怕還是來自於少數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所衍生之爭議。俗話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土地法第34條之1雖賦予少數共有人優購權,但是 ... 於 www.tunwei.com.tw -
#62.優先承購權 - 法律諮詢家
若買受人本身就是共有人,依最高法院72年台抗字第94號判例之意旨,其他共有人無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之優先購買權。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出賣共有之不動產給你,你 ... 於 www.law110.com.tw -
#63.不得依給付不能之法律關係,請求出賣土地之共有人賠償損害
二、本案法律爭議土地共有人依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出賣共有之 ... 優先承購權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予第三人時,固得行使優先承購權而與該 ... 於 www.nicecase.com.tw -
#64.優先購買權爭議問題研究(Issue Study on the Rights of First ...
關鍵詞:, 優先購買權;先買權;具物權效力先買權;基地承租人;共有人;競合. 中文摘要:, 先買權制度是理論及實務上重要問題,不過,既有的研究仍有不足,有許多爭議 ... 於 www.lawbank.com.tw -
#65.優先購買權---多筆買賣土地中,僅部分土地為共有...如僅就該 ...
會議次別: 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4 年法律座談會民事類提案第23 號 會議日期: 民國104 年11 月. 於 hsieh108.pixnet.net -
#66.第426-2條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優先購買權 - 法律諮詢
民法第426-2條租用基地建築房屋之優先購買權1.租用基地建築房屋,出租人出賣基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承租人出賣房屋時,基地所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 ... 於 legaltaiwan.biz -
#67.土地法第七三條之一優先購買權爭議審判權歸屬案 - 元照
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於 www.angle.com.tw -
#68.第773號解釋理由書,知識達DRM課程常見問題,ibrain知識達學習網
又系爭規定之情形與雙階理論有別,與行政處分之作成無涉,現行實務見解多認為依系爭規定確認優先購買權訴訟係私法爭議,而改制前行政法院亦迭指出行政機關主辦之土地標售 ... 於 www.ibrain.com.tw -
#69.股东优先购买权争议研究:如何认定和行使?被侵害后如何救济?
本文通过对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的理解结合法律规定及相关案例,对司法实务中,涉及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程序性法律问题、转让股东与第三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 ... 於 lvdao.sina.com.cn -
#70.土地登記涉及私權爭執事項及土地法第34 條之1 規定
利存否之爭議者均包括在內,故在申請所有權登記之場合,有人出面爭執申請人 ... 上字第1546 號民事判決(關於土地法第73 條之1 第3 項3規定優先購買權行使. 於 www.creaa-wks.org.tw -
#71.火化爭議新聞 - 好房網News
即時提供火化爭議房地產及相關新聞,由專業新聞團隊及在地記者採訪撰寫,讓你掌握市場趨勢及買屋、賣屋、租屋好時機。 於 news.housefun.com.tw -
#72.律师对比 - 法律快车
郭迎利律师团队 主要业务领域 股权构架的设计与规划;股权代持;股权的转让及收购;股权确权;股东诉讼;分红及股东知情权争议与纠纷;股东出资争议;股东优先购买权; ... 於 m.lawtime.cn -
#73.什麼是優先購買權? 看完你也可以簡單明瞭了!
最近執業時,遇到濱江街一宗土地持分買賣案,地主對優先承購權的誤解。以及另一間帶租約房屋出售案,買方主張房屋承租方有優先承購權的爭議案? 於 kevinshop2000.pixnet.net -
#74.政府電子採購網
熱門問答 · 若查不到已公告的資料,表示此案正在進行更正公告中。 · 若欲以細項標的分類(如84電腦及相關服務) 查詢者,請使用『標的分類查詢』功能。 · 國防部軍備局新增1個 ... 於 web.pcc.gov.tw -
#75.关于中国教育图书深圳进出口公司广州公司名下应收账款的拍卖 ...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 ...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 ... 於 pccz.court.gov.cn -
#76.於拍定後通知土地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 - 調查報告
該院106年度台上字第2105號判決意旨:「優先購買權須合於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規定之 ... 筆土地,均有優先承買權的許○○與法院達成意思表示合致,全部承買,較無爭議。 於 cybsbox.cy.gov.tw -
#77.優先購買權的意義 - Fmcafe
共有土地的共有人之間,除了分割土地的重大問題外,有關土地法第34條之1第4項的共有人「 優先承買權」的爭議,也是常見的重大問題,本所梁家豪律師將您簡析及整理有關法院 ... 於 www.fmcafe.me -
#78.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 - 博客來
書名:共有不動產處分與優先購買權,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578607675,頁數:192,出版社:元照出版,作者:黃健彰,出版日期:2018/07/01,類別:專業/教科書/ ... 於 www.books.com.tw -
#79.土地優先購買權事件| 永平國際法律事務所
恭喜本所謝允正律師在此一系列之土地優先購買權事件,連獲兩勝,以下內容為判決內容之節錄: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重訴字第1151號民事 ... 於 allier.com.tw -
#80.第四章優先購買權及其衍生之問題
自版,頁五一八;陳立夫,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之基地優先購買權,台灣本土法學,第十八 ... 然而,實務上關於此項優先購買權問題及爭議不斷,在應有部分出賣方面,. 於 nccur.lib.nccu.edu.tw -
#81.出租方对承租方的侵权责任有哪些- 房产纠纷解答 - 法律知识
4 天前 —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 ... 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於 flzsz.com -
#82.Redraw 不動產資訊 - 鉅仲代書首頁
Q1:阿達想知道他是否需要通知其他三兄弟有無要主張優先購買權? ... 這部分是比較有爭議,雖然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第十點第十項規定:「共有人出賣其應有 ... 於 gzhong.com.tw -
#83.最新大法官釋字第773號含考題解析-土地法第73條之1優先購買 ...
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合法使用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第3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所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或行政法院審判? 於 alex7018168.pixnet.net -
#84.優先購買權之經濟分析-以「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為中心
項處分共有土地全部時,此時優先購買權不宜類推該條第四項之「債權」性質的 ... 時,司法實務與學說上爭議不一之最常見爭點,本文由經濟觀點可以看出,不論是將優先. 於 www.scu.edu.tw -
#85.李柏翰|從平溪招待所拍賣事件談談不動產的「優先承買權」?
因此,市政府認為它有「優先承買權」,而開始與所有權人交涉。 ... 物件上是不是有優先承買權的問題,以免侵害其他人的權益,也惹出許多法律爭議。 於 plainlaw.me -
#86.解釋函令 - 中華民國內政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法規樹狀查詢
... 原因,於標脫後承購人發現實際面積減少,致生是否退還差額地價之爭議,爰請各地政機 ... 前項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10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權視為放棄。 於 www.land.moi.gov.tw -
#87.優先承買權相關法律問題之研究-以民法第四二六條之二為中心
優先 承買權為我國實務爭議處理上經常會遇到之問題,相關的爭議問題有些存在已久,所涉範圍廣泛,其牽涉範圍可能包括民法、土地法以及其他土地特別法,射程可能遍佈各 ... 於 www.airitilibrary.com -
#88.未通知可優先承購算不算給付不能– 最高法院109 年度台上大字 ...
於本案之情形有無行使優先承購權並成立買賣契約之空間,亦是大法庭要處理 ... 想想有關於這個法條的既有爭議及實務見解,例如多數見解認為優先承購權 ... 於 plus.public.com.tw -
#89.亦不影響被上訴人行使優先承購權的效力
共有人已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出賣的共有人與第三人間合意解除買賣契約,亦不影響被上訴人行使優先承購權的效力另部分共有人與第三人間就出賣其土地應有部分或共有土地之 ... 於 www.swlaw.com.tw -
#90.持分土地優先購買權 - huai.asia
圖共有房屋或土地出售賣方應以存證信函通知優先購買權人優先購買權人應在10日內回函主張繼承或贈與持分土地或房屋 ... 未繼承登記土地合法使用人優先購買權爭議釋773. 於 huai.asia -
#91.立法院-共有不動產處分相關問題之探討與修法方向研析
四、從避免合謀侵害情形,保護他共有人權益之觀點,主張共有不動產為全部出售時他共有人應具有優先購買權,但為免類推適用之爭議,建議以法律明定。五、鑑於優先購買權 ... 於 www.ly.gov.tw -
#92.論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及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 司法新聲 - Yumpu
共有人對於該共有物是否有優先承買權於學說及實務上向來存有爭議, 分述如. 下: ( 一) 肯定說: 法律既允許部分共有人逕行出賣共有物, 理應使他共有人. 於 www.yumpu.com -
#93.司法院釋字第773 號解釋抄本 - 中華民國總統府
土地法第73 條之1 第3 項前段規定行使優先購買權而訴請確認. 優先購買權存在事件,性質上屬私法關係所生之爭議,其訴訟應. 由普通法院審判。 解釋理由書. 於 www.president.gov.tw -
#94.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 - 植根法律網
八、標售不動產經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主張優先購買,按其檢附之證明文件無法認定,或使用範圍依第十一點規定無法認定或有爭議者,主張優先購買權人 ... 於 www.rootlaw.com.tw -
#95.共有人優先承買權 - Syrug
為了方便對於不動產法律領域不熟悉的讀者,我先簡單介紹優先購買權的概念(如果 ... 例如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他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競合的議題,即甚有爭議,且此對共有 ... 於 www.shopwxy.me -
#96.共有人優先購買權的法律問題(四)
最高法院107年台上字第288號「 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乃使優先購買權人知悉出賣條件,在此所稱書面通知並無格式或名稱之限制,無論其係訴訟上或訴訟外為 ... 於 www.honeurlaw.com -
#97.如有任何疑義,請逕向公(發)布機關洽詢。 -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一) 繼承人、合法使用人或其他共有人就其使用範圍依序有優先購買權。 ... 權人為被告循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法院審理;主張優先購買權人為二人以上,對於使用範圍有爭議 ... 於 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