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另外網站公共場所必要緊急救護設備管理辦法也說明:二、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以下 ... 年內完成設置,未置有AED或其他必要之緊急救護設備者,或設置而無明顯標示者,該公共場所之 ...

國立臺灣大學 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 楊銘欽、石崇良所指導 呂仁傑的 台灣公眾自動體外去顫器(AED)建置政策之發展現況與評估 (2017),提出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公眾去顫器、心肺復甦術、到院前心肺功能喪失、緊急醫療系統、恢復自主性呼吸與循環、心臟驟停。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人力與知識管理研究所 劉廷揚所指導 黃雅芸的 愛與礙-阻礙習得基本救命術人員實施急救行為分析 (2017),提出因為有 阻礙、助人行為、基本救命術的重點而找出了 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的解答。

最後網站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安心場所之認證作業原則則補充:(一)符合「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公告之公共場所。 (二)非公告場所但有 ... (三)所有員工完成CPR+AED教育訓練達70%;管理員應完成管理員訓練課程。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台灣公眾自動體外去顫器(AED)建置政策之發展現況與評估

為了解決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的問題,作者呂仁傑 這樣論述:

中文摘要前言:台灣公眾AED的發展起源於2008/1/17日,衛生署召開的『急救教育訓練推廣』討論會,會議中決定將AED納入全民CPR教育訓練中,自此開啟了台灣公眾AED發展的序幕。接著在國內外『產、官、學、醫& NGO組織』各領域公眾AED專家們,經過近五年的研討與努力下,促成立法院在2012/12/25日三讀通過緊急醫療救護法14-1 & 14-2增修條文(公眾AED法案及免責法案),並於2013/1/16日由總統公告實施。台灣公眾AED正式推行至今已五年,有必要整理與分析發展現況,並針對相關政策進行專家訪談與評估,以作為未來修改PAD相關政策之參考。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在了解台灣公眾A

ED發展現況與問題,並就當前建置政策訪談各領域公眾AED專家進行政策評估,以提供未來中央政府衛生主管機關制訂新的公眾AED政策之參考。研究方法:本研究將以質性研究(專家訪談),針對台灣現有公眾AED相關政策,包含:法定應設置AED之公共場所、AED管理辦法、AED推廣活動、CPR+AED教育訓練、AED與EMS之結合與運用、AED登錄系統..等,訪問各領域公眾AED專家,收集各專家意見,彙整與分類,做出研究結果。研究結果:對於台灣現行公眾AED法定應設置場所,有92%(23位)的受訪者認為需要重新定義(擴大範圍&降低人數限制)。有80%(20位)受訪者認為需要規範AED設置密度,另16%(4/

位)受訪者認為需要建議AED設置密度。有96%(24位)受訪者認為需要增加法定AED設置場所(例如:大型工廠、工業(科學)園區、大型集合式住宅、寺廟、大型宴會場所、大型活動、診所…等)。84%(21位)受訪者認為AED應全面或鼓勵登錄。80%(20位)受訪者認為需要一個基金會(NGO組織),協助推廣台灣公眾AED以及學術研究與政策評估建議。研究結論:依據研究結果顯示,現行台灣公眾AED法定應設置場所應該重新定義(降低人數限制並擴大及增加範圍)。同時考量空間大小以及人流量,應該規範或建議AED設置密度。另外應該緊密結合EMS,同時結合與運用社群媒體新技術(行動APP),招喚志願救護者,快速取得A

ED並執行CPR+AED急救,以提升OHCA存活率。關鍵字: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公眾去顫器、心肺復甦術、到院前心肺功能喪失、緊急醫療系統、恢復自主性呼吸與循環、心臟驟停。

愛與礙-阻礙習得基本救命術人員實施急救行為分析

為了解決應置有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之公共場所的問題,作者黃雅芸 這樣論述:

「助人為快樂之本」,找尋生命的意義是每個世代的人都在進行的,助人的過程當中,除了可以幫助他人,其實也在幫助自己消除曾有的相似痛苦。每個人都有助人的天性,但有些原因阻礙了助人的動力。有鑒於此,本研究針對2013年至2017年在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新高雄分會,習得基本救命術之人員進行問卷調查。參與學員計有7261人,留下完整電子郵件的僅有2978人。由其中抽1000人進行問卷調查,實際完成填寫的有效問卷資料共409份(40.9%)。本研究採用電子郵件傳送電子表單的方式進行問卷調查,研究方法採用描述性統計呈現個人背景、阻礙因素、基本救命術等分析資料,再以卡方檢定分析個人背景及阻礙因素,與基本救命術間的

關連。研究結果如下:一、習得基本救命術人員在學習基本救命術課程,以「心肺復甦術」課程最重要,部分人員覺得最困難。二、有意願施行急救行為的人,施行的急救行為首先都是選擇觀察傷勢,其次會依據不同情況進行急救處理。三、習得基本救命術的人員,較多以「擔心自己技術不熟練」為阻礙施行急救行為的因素,其次分別為法律問題、有其他人會救,最後是傳染病問題。關鍵詞:阻礙、助人行為、基本救命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