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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組織條例(民國90年) - 维基文库也說明: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國道公路警察事項:: 一、交通秩序及道路設施(含橋樑、隧道)之安全維護事項。 二、違反公路交通管理事件之稽查 ...

中央警察大學 交通管理研究所 陳高村所指導 吳宗叡的 員警審核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標準作業流程之研究 (2019),提出國道公路警察局地址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眾檢舉、查證、標準作業流程。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 吳宗修所指導 吳承紘的 高速公路事故排除時間影響因子之研究 (2013),提出因為有 事故排除、存活分析、Cox、高速公路的重點而找出了 國道公路警察局地址的解答。

最後網站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辦事細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則補充: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以下簡稱本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第2 條. 局長綜理局務,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副局長襄助局長處理局務。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國道公路警察局地址,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員警審核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標準作業流程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道公路警察局地址的問題,作者吳宗叡 這樣論述:

隨著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量逐年增加,致使警察機關已耗費大量人力和時間於審核檢舉案件上,惟查證品質除屢遭外界質疑外,又警察機關亦尚無一套標準作業流程可供處理人員依循,故本研究除回顧與民眾檢舉有關之法規範或流程等文獻外,另自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2018至2019年線上檢舉違規系統資料出發,再參酌同時期所有行政法院就民眾檢舉舉發所為撤銷處分之判決,逐筆檢視每一案件不舉發之原因或判決撤銷之理由,將具相似者予以歸納及類型化,旨在於探求不舉發原因或撤銷理由背後所代表之查證範圍,進而獲致22款檢舉案件應查證事項並依次詳細介紹其內涵,復運用訴願或行政訴訟程序「先程序、後實體」之概念,將各款查證項目

劃分為「程序面之審查事項」及「實體面之審查事項」二大類,其中前者可再區別成「採證資料之確認」、「案件管轄權之歸屬」、「是否為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及「資料能否補正」等部分,後者則可細分為「受檢舉車輛之車號或特徵及違規時、地查證」、「違規行為成立與否及有無符合勸導要件之判斷」及「行為數之認定與競合」等步驟,本研究妥適安排各查證類別之先後順序,隨後尋找審查程序中之法令、行政函釋或學理依據,同時對檢舉案件之爭議問題或實務上於查證過程所面臨之難處,亦有著墨探討,末繪製出「員警審核民眾檢舉案件之標準作業流程」及臚列現今民眾檢舉相關法令不足或瑕疵之處,冀能提升檢舉案件之審核品質、縮短處理人員之查證時間並供權責

機關後續修法之參考。

高速公路事故排除時間影響因子之研究

為了解決國道公路警察局地址的問題,作者吳承紘 這樣論述:

在長途旅次使用高速公路比率逐年增加的情況下,縮短高速公路上事故排除時間係目前重要的課題。本研究收集101年11月至102年2月,大台中都會區國道1號與國道3號高速公路上,共1335件之交通事故資料:其中國道1號共933件,國道3號共422件。頻率統計發現平均事故排除時間為19分鐘,而事故排除時間的範圍大多落在0分鐘至35分鐘之間,占全部事故的 94%。利用存活分析法中的Cox等比例危險模式,找出高速公路上事故排除時間的顯著影響變數,並構建兩者之關係。結果顯示:在國道1號與國道3號上,事故後占用越多車道、涉及越多車輛以及受傷人數越多,皆與事故排除時間呈現正相關;晚上相較於白天事故排除時間也較長

。是否需工務段出勤協助排除事故只在國道1號上呈現顯著影響,且如需工務段協勤之事故排除時間較長。協助救護之管轄消防局與事故現場間之距離則在兩條高速公路上皆顯著與事故排除時間呈現正相關,亦即救護距離會影響事故排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