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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無效香港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滄東寫的 燒紙 和布倫特‧潘富的 交易聖經【1+2典藏套書】:趨勢、型態及量化交易者必備的贏家指引,從心法論到方法論,見證多策略、多市場的終極應用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不合理的免責條款及不公平的合約 - Family CLIC也說明:如果商戶打算以這種條款避過消費者的索償,該條款必須合理;如被證實為不合理,有關免責條款便可能無效。 《 管制免責條款條例 》(香港法例 第71章 ) 第3(1)條 訂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亮光(香港) 和大牌出版所出版 。

國立成功大學 法律學系 郭書琴所指導 吳秉純的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2021),提出合約無效香港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民法繼承篇、法定繼承制、遺囑自由原則、遺囑真實性、殯葬自主權、死亡計畫、家庭協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謝哲勝所指導 陳奕澄的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2021),提出因為有 國際商港、船舶油污染、公共信託理論、污染損害、責任限制、責任保險、直接請求權、外國判決承認與執行的重點而找出了 合約無效香港的解答。

最後網站諮詢文件則補充:然而,這會衍生潛在無效的問題76,而此等合同. 的剩餘法律將根據訴訟地法院的法律選擇規則決. 定,或會導致不能接受的不明確情況。 (3) 第三,可把《銷售公約》納入受香港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合約無效香港,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燒紙

為了解決合約無效香港的問題,作者李滄東 這樣論述:

  2021.05《Korean Screen》邀請全球28國超過158位專業影評人,票選「韓國影史最佳電影 Top 100」,《寄生上流》排第二名,李滄東執導的《燃燒烈愛》、《生命之詩》及《薄荷糖》分別占了前10名中的一、八、九名!     在導演身分之前,他是小說家。這本《燒紙》編集的11個短篇小說,寫於1983至1987年,期間韓國歴盡磨難,發生了光州事件,一場又一場的學運與民主抗爭,李滄東把大歴史與小人物寫進小說裡,選擇用文學的方式記下「時代」。     小說描繪在洶湧洪流下最容易被掩藏,被遗忘的一切,往往是小市民最真實的生活。李滄東追求小說的現實主義,帶著文學的悲憫視點,不止於提

出問題而是不斷探索出路,就如他的電影。11個感人短篇小說,像是11部刻入人心的微電影!     文學創作不同於歴史記錄,歴史記錄要「顯」出來,文學卻是「隱」下去,把要說的如根藏在泥土深處,終有一天,長出連作者也沒想過,你與我亦意料不到的花朵。   得獎紀錄     李滄東獲獎紀錄   2002《綠洲》得第59屆威尼斯影展最佳導演獎   2007《密陽》獲得第2屆亞洲電影大獎最佳導演   2010 《生命之詩》榮第63屆坎城影展最佳編劇   第5屆亞洲電影大獎最佳導演   第4屆亞太電影大獎最佳導演   2018 《燃燒烈愛》獲得坎城影展國際影評人費比西獎   感動推薦     林夕 填詞人  

 崔末順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教授   陳建榮  《用電影和孩子談生命中重要的事》作者    曾麗芬 高先電影有限公司創辦人   楊智麟⼁黑導  導演、編劇   膝關節  台灣影評人協會理事長   瞿友寧  監製、導演   藍祖蔚  資深影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   (以上按姓名首字筆畫排列)     人在失樂動物園中如何活得像一個人?   這也是李滄東給我們的一丸密陽。——林夕     李滄東的文字,就像一個有無比強大吸力的漩渦,   把你的思緒往裡面帶。 ——楊智麟⼁黑導       

合約無效香港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死者的話語權?—以立遺囑人為中心的遺囑法制研究

為了解決合約無效香港的問題,作者吳秉純 這樣論述:

遺囑,是死者展現其死後話語權的重要方式。立遺囑人在生前留下遺囑,待其死後發生法律效力。遺囑,成為立遺囑人對自己所有事務主張話語權的重要手段。因此本論文認為遺囑的討論,不應該僅針對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進行研究。我國立遺囑人常將遺囑用於規劃身後事,本文將遺囑的討論擴大到遺囑中殯葬與祭祀的規劃。人死後必定會留下遺體與遺產,需要進行財產轉移與遺體安置。遺體處置的部分,涉及殯葬儀式的舉辦、遺體保存地點以及相關費用之必要支出等。若未能於生前進行良好的規劃,當家屬間對於如何處置死者身後事並無共識時,必會成為家屬間爭吵的開端。本文認為立遺囑人若在生前進行妥適規劃,可以讓遺囑成為指引家屬間形成共識的力量,作為杜

絕家庭紛爭及凝聚家庭羈絆的手段。人們希望獲得一份體面、莊重且符合心意的臨終儀式。這些殯葬與祭祀費用涉及,是否從應繼遺產中支出?以及如何支出?是否由繼承人代墊?等討論。遺囑如同死者之口,在立遺囑人死後為其發聲。使立遺囑人得在死後,對其遺產與遺體的處置有一定的話語權。如何使立遺囑人在死後仍能掌控其所有事務,並能得償所願為本論文的研究目標。本論文分為六個章節,第一章講述本文研究動機及方式。第二章介紹我國遺囑法制沿革與規範。第三章中,以實際案例點出遺囑中,繼承分配功能、殯葬與祭祀規劃之爭議並回顧相關文獻,說明我國遺囑法制之爭議與極限。於第四章簡要介紹美國遺囑法制。於第五章中提出預先進行死亡規劃的重要性

,並對我國遺囑法制提出修正建議。第六章,總結前五章之研究,回顧我國遺囑法制之不足,並建構出本文期待的解決圖。

交易聖經【1+2典藏套書】:趨勢、型態及量化交易者必備的贏家指引,從心法論到方法論,見證多策略、多市場的終極應用

為了解決合約無效香港的問題,作者布倫特‧潘富 這樣論述:

問鼎市場至尊的倚天劍與屠龍刀, 1+2雙劍合璧,從交易心法到交易方法, 六屆WCTC世界盃交易冠軍聯名推薦, 獻給有志想在「交易」這門藝術中,登峰造極的你!   【第一冊】   《交易聖經:六大交易致勝通則,建立持續獲利的贏家模式》   資金控管、交易技術與心理,糧草一次到位   十有九虧的金融市場,贏家不說的祕密,都在這裡   本書將有系統地幫助你脫離虧損陣營、擴展思考維度,打進10%贏家圈!   多數市場參與者,對於所謂「交易聖杯」都有認知上的偏誤。攫取豐厚收益的贏家,其交易系統並非取決於單一指標或祕技──跟市場選擇無關、跟選擇短線或波段的時間架構無關,甚至也跟交易工具的選擇無關

。   贏家之所以能保持九勝一敗的高勝率,   其獲利心法萬變不離其宗,   皆可回溯到本書所述的六大交易致勝通則,   以及交易三大支柱……   ▌Step by Step建構你的常勝交易系統   Tips1觀念的準備:   情緒定向、風險控管、夥伴與財務邊界,為什麼很重要?   Tips2思考的啟蒙:   破產、機率與期望值,為什麼贏家想的跟你不一樣?   Tips3發展交易風格:   釐清當沖、波段、順勢與逆勢交易特性,找到最強武器   Tips4選擇交易市場:   如何用對方法,找對地方,賺到對的錢?   Tips5鞏固三大支柱:   資金控管、交易技術、交易心理,關鍵做

法一次到位   Tips6交易的實踐:   聚焦進場後的交易實務,百分百貼近問題核心   ▌獨家收錄:15位頂尖交易王者不藏私教戰   15堂交易贏家養成的必修課,主觀交易與自動化程式交易者皆適用,一覽超越國界、地域、產品類別與時間架構的致勝通則。   這個章節是所有金融交易教科書中,絕無僅有的饗宴!本書作者潘富邀請15位隱身市場的交易鬼才,就本書所述的交易致勝通則,提供結合實務驗證的無價經驗。   這些通過多空循環與金融危機試煉的高手,來自當沖、隔夜、價差、期現套利、α策略、價值型投資等不同領域,其共通點便是擁有高度市場適應性的交易系統,搭配嚴密的風險控管,實現利潤極大化、風險極小

化。而潘富撰寫本章的目的就在於告訴我們:交易成功的方法不只一種,你只需要找到自己的立基,找到對你有意義的一種技術,或幾種技術的組合,距離成功就不遠矣!   【第二冊】   《交易聖經2:蛻變頂尖市場作手的終極祕鑰》   本書具備「成功交易者」所需的一切知識與方法論,   若你的終極目標是建構一個能24小時運作,   多策略、多市場、跨週期、低回撤與高度穩健的交易系統,   那麼這本書將會是你最強的輔佐!   ★ 「 多達480頁滿滿的乾貨!」六屆WCTC世界盃交易冠軍聯名推薦   ★ 趨勢、型態及量化交易者必備的贏家指引,見證多策略、多市場的終極應用   ★ 適用於所有市場、工具、技術、

時間段及不同經驗值的讀者群,請詳見本書「導讀」   ★ 「年均複合成長率29%、每交易平均風險−2.7%」,潘富MWDT策略的推導過程及參數/變數──完整收錄   全球交易人導師──布倫特‧潘富繼《交易聖經》後的重磅新作。   相較於前作被業界奉為經典的交易心法,   本書將聚焦在策略分析、回測、開發與如何正確執行交易的實務面上,   最終要協助你建立一個多樣化、低度相關的交易組合,踏上永續交易之路。   你可將本書視為是前作中「消失的篇章」。   五大必看方法論────   ▌給交易者的4個關鍵訊息   >>先求存,再求勝!學會忍受虧錢的痛苦,「當個好輸家」是贏家最大的祕密   知識

:「零破產風險」才是王道,「年均複合成長率」是第二關鍵。   風險:提防交易者的四個天敵──資料探勘、過度的曲線配適、最新的交易概念、缺乏淨值曲線的策略,它們會讓你走向毀滅。   應用:請保持策略的簡單、客觀與穩定性──複雜、主觀與不穩定的策略是失敗的源頭。大道至簡,複雜僅會帶來巨大的痛苦與失望。   執行:建立橫跨多市場的交易組合,降低在單一市場失敗的風險──本書會Step by Step帶你這麼做,並告訴你什麼是理想的資金控管原則。   ▌回測20個獲利穩健的交易模型   >>零破產風險、能賺錢且經充足樣本外數據驗證的策略,參數與變數完全公開   8種類型、共18個經典趨勢交易策

略,外加2個潘富的擲銅板隨機進場策略:   擲銅板進場策略   相對價格變動策略   價格突破策略   擺盪突破策略   震盪突破策略   通道突破策略   波動突破策略   回撤策略   本書將詳述這些策略如何定義趨勢、如何判定進場、停損與出場時機,以及它們如何詮釋「跟隨趨勢、砍掉虧損部位、讓獲利部位持續奔跑」的三大原則。   這些策略都具備「可交易性」,你可以直接使用。即便你是交易老手,當你在發想新策略時,本書詳盡的回測歷程將會是一份極有價值的指引──你無須負擔龐大的試錯成本,就能直指贏家的思維模式!   ▌如何評估策略風險與績效表現?   >>有效衡量負報酬、辨識最低回撤值的策略

指標,計算與解讀方法一次上手   本書將揭示以「風險調整後之報酬率」衡量策略表現的重要性,而不是盲目地關注策略的最大報酬:   主流的「夏普比率」和「索提諾比率」為什麼會蒙蔽交易者的雙眼?   標準差是衡量風險的最佳工具嗎?   誰才是最佳的風險調整後績效指標?   在此之前,沒有專家會告訴你:並非所有風險都生來平等!沒有任何單一的萬能指標能幫助我們找出絕佳策略──策略的評估與選擇,需要結合數種「穩健性」與「表現性」的分析,Know-how都在〈第七章〉。   ▌盤點交易者必備的7大工具   >>從軟體到數據,從致勝策略的Cheak List到策略穩定度檢驗工具,實用性與含金量最高

  任何時候,你都需要這7大交易工具:   通用市場投資組合工具。   數據工具。   軟體工具。   致勝策略的Cheaklist。   策略評估工具。   策略基準工具。   策略開發工具。   理解它們的使用方法,你將得以選擇、建構低度相關的交易組合及取得所需數據。你會知道以軟體蒐集數據的重要性。你會知道致勝策略的關鍵要素為何。你會知道要如何評估策略的穩定性──最重要的是,本書會提供你一套強大的「策略基準」,從此不再掉進關聯性陷阱!   ▌推導出聖杯策略的6個步驟──以潘富的MWDT策略為例   >>檢視經典概念→將概念程式化→檢驗、比較、優化→最終完成淨值曲線穩定度分析   這

是給交易者最棒的禮物──如何制定出一個明智、可持續的交易策略?   找到方法   將方法程式化   策略檢驗方法   策略比較方法   策略調整方法(排除過度曲線配適、再次檢驗、再次比較)   完成淨值曲線穩定度分析   潘富的策略發展藍圖、參數與變數完全公開,最終將帶你推導出一支「年均複合成長率29%、每交易平均風險−2.7%」的MWDT策略。 全球交易人共感推薦   【第一冊】   「這本書完全是為了徬徨的交易者而寫!在殘酷的交易世界中,你非常需要一些歷經不斷試錯才得以驗證的原則與技巧來輔助自己的系統,而這本書能夠大幅降低你的時間成本,幫助你專心一致,捨棄那些沒有效益的策略,認真看

待那些『真正有效』的事。」──Steve F.   「我讀過的交易投資書籍超過一百本,歷經許多嘗試之後,我回過頭來採用一些非常簡單的交易策略。如果讀過本書並理解作者所寫,你就能省下大量花在其他書本、課程的時間與金錢。這本書對我而言,是自身多年來學習過程的精華,而我強烈推薦它。」──MüllerRoland   「任何沉浸於交易世界的人都會需要這本書!事實上,我認為所有成功的交易系統中,都能找到本書的基因,無論那些交易員是否自知。這些基因是:   ●資金管理:如何讓自己不被一連串損失消滅的Know-how。   ●方法論:你的方法必須簡單、能斷然執行且嚴禁事後諸葛,同時它帶來的利潤必須高於

損失。   ●心法:如何在失敗時控制損害,並在成功時抑制貪婪?如何在交易生涯中保有持久力與正確態度?   本書談資金管理的章節十分詳盡,值得多讀幾遍。為了你自己,你必須坐到電腦前實際把這些範例操作一次;方法論包含一套測試任何模擬交易的優秀程序,完整解說回測技巧,這對任何交易者都是必要的;心法部分更涵蓋諸多極易在交易狂熱中被遺忘的真理。可喜的是,本書沒有任何「讓你輕鬆賺進幾百萬美元」的噱頭,勤奮與紀律的價值,重要度等同於你在交易中所追求的其他任何事物。為此,我奉上五顆星給它。」──Greg Vermeychuk   【第二冊】   「睽違十年,潘富的《交易聖經2》終於問世了!從理論到實踐,我

不敢相信他如此慷慨地說出了要如何成為交易贏家的真相。」──安德烈‧昂格爾/2008、2009、2010、2012年,四屆「世界杯期貨交易錦標賽」冠軍   「這本書是幫助你取得優於市場平均績效的唯一真理!」──麥可‧卡威爾/《海龜特訓班》作者     「我保證這本書會被你劃滿重點且會不時回頭翻找其中的好料──至少我就是如此。潘富毫無保留地說出他之所以能在市場中生存三十五年之久的祕訣,懂的人就知道這本書的價值所在。」──葛雷格‧莫理斯/《與趨勢共舞》作者   「本書不僅提供有志於成為全職交易者的讀者,一套絕佳的交易架構,潘富甚至還提供數十種歷經多空循環以證明其穩健性與獲利性的策略,更重要的是,

本書還完整說明評估、驗證、比較、優化這些經典策略的方法,含金量極其驚人!」──尼克‧萊吉/澳洲鬼才交易者   「正如潘富所說,這本書只探討『事實』,他發揮科學實測的精神,史無前例的回測18個經典策略模型,外加2個他原創的策略,分析它們的參數與變數,並將結果公諸於世。對交易者來說,這些推導、驗證的內容與數據是無價之寶!」──邁克爾‧庫克/2007、2014年,兩屆「世界杯期貨交易錦標賽」冠軍  

船舶油污染侵害國際商港之民事責任

為了解決合約無效香港的問題,作者陳奕澄 這樣論述:

臺灣規範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的主要法源為海洋污染防治法(簡稱海污法),經比較法的觀察,與1969年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國際公約之1992年議定書(簡稱CLC1992)存在下列差異:例如地理要件、船的要件、油的要件、責任主體、排他條款、免責事由、污染損害的定義、強制保險及直接訴權、時效、管轄權及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等,此等差異皆是海污法未來修法所需注意之事項。國際商港之客體性質為公共信託財產,屬於民事客體,可為物權之客體。商港水域所有權在實質上屬於全體國民,名義上為國家所有;透過制定法之授權,將商港水域經營權轉化為港務公司私有,並課予公共信託義務之限制。海污法修法時應明確污染損害之定義,包含清除油污

染、復原及預防措施費用、財產損害、環境損害、純粹經濟上損失及懲罰性賠償。至於非財產損害應非海污法污染損害之求償範圍,如適用民法第195條第1項,宜引入「觸碰法則」而限制之。船舶所有人責任限制之制度設計考量從一開始鼓勵航海之特權,轉變成為務實考量-部分賠償優於完全無法受償。因此,有必要將限責基金之設立作為行使責任限制之要件。此外,宜授權主管機關以法規命令定期檢討限責金額。強制責任保險之直接請求權應定性為被害人的特別權利,其行使要件、抗辯事由及時效等,有待立法補充。此外,縱使CLC1992明列抗辦事由,但妨訴抗辯是否屬於CLC1992所列抗辯事由仍有爭議,海污法修法時應特別釐清。CLC1969、C

LC1992及燃油公約,對於外國判決之承認與執行均以自動承認為原則。相較而言,臺灣非公約締約國,臺灣船舶油污染民事責任判決在外國之承認與執行將遭遇較多的法律實務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