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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法令輯要101年度合訂本(最新營建法規/最新解釋函令)

為了解決參考最有利標 議價的問題,作者詹氏書局編輯部 這樣論述:

  將101年度建築相關法律修正、新增與刪除部分,加以編輯和匯整,適合常需查詢相關法令者使用。

政府採購法申訴及調解制度之研究- 以臺北市政府處理申訴及調解案件為例

為了解決參考最有利標 議價的問題,作者陳照烱 這樣論述:

政府採購法立法創設異議及申訴制度,提供予廠商救濟管道,並由第三公正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維護公平競爭的採購環境,期能提高採購品質,增進採購效率及效能。我國採購主管機關適時掌握各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因廠商異議後所提出之申訴或調解案件辦理進度。本研究藉由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公開之資訊,試圖瞭解廠商申訴或調解之情形,僅能取得申訴案件作為研究樣本。發現工程申訴案件較財物及勞務申訴之總和為高。參與投標廠商違反採購法規定,而經法院第一審為有罪判決者之比率占多數。決標後履約階段因情節重大或歸責廠商責任,致解除契約或終止契約者之比率占多數,然是否申請調解或民事訴訟,因無資料可稽,尚無法研判,建議機關可

適時公開調解案件,供後續研究者研究。然申訴件數中申訴駁回者高於50%,顯示廠商似有濫訴情形,撤銷原異議處理結果者約29%,也顯示機關須加強採購專業判斷及採購教育訓練,建議機關成立採購審查小組,加強協議及解決採購爭議,以降低申訴案件。另外機關採最有利標之採購爭議低於最低標採購案件,機關如何善用最有利標採購,選擇優良廠商,確保採購品質,讓預算發揮到最大效益為機關應思考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