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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 公共關係暨廣告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陳一香所指導 范凱婷的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民眾使用共享機車行為意向之研究 (2020),提出高雄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綠色運輸、共享機車、計畫行為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嘉義大學 管理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黃鴻禧所指導 唐一琪的 使用牌照稅違章類型之分析與改進 (2020),提出因為有 使用牌照稅、違章類型、裁罰競合、裁處權責的重點而找出了 高雄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高雄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以計畫行為理論探討民眾使用共享機車行為意向之研究

為了解決高雄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的問題,作者范凱婷 這樣論述:

台灣發達的機車產業,造成了空氣污染、大量機車停放所造成的道路緊縮、秩序混亂等問題。但隨著共享概念的興起、科技的進步,台灣近年來開始推動共享機車,希望能以租借代替購買的方式降低車輛生產數量,使資源不被浪費。但根據知名3c網站調查,發現共享機車在國內的使用率,成效似乎並不彰顯。且在2020年全台整體機動車輛登記數創新高。因機動車自有率提高而導致停車位供不應求,檢舉量三年來都以違規停車最多。機車共享概念興起且行之數年,但這些問題卻仍持續存在且有擴大趨勢,以致激發本研究想探討民眾使用共享機車之行為動機此一主題。故本研究透過計畫行為理論來檢驗影響民眾使用共享機車的主要因素,並另調查民眾對共享機車的產品

知識及環保意識,同時將其作為計畫行為理論的外在變項進行驗證。透過問卷調查,本研究回收794份有效樣本。分析結果顯示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三者皆對行為意向有正向顯著的影響。主觀規範與行為意向之關聯程度最高,態度次之、再者為知覺行為控制。也就是說,以態度、主觀規範與知覺行為控制來預測行為意向是可行的。態度加入產品知識與行為意向間的關係時,檢測發現態度其中介效果成立。態度加入環保意識與行為意向間的關係時,結果發現環保意識與行為意向間無顯著關係,故無法繼續推估態度於環保意識與行為意向間的影響關係。若未來相關業者在擬定行銷方案時,可加強宣導其使用方便性、專家(報章雜誌、電視、網路)支持等對提升民眾

使用共享機車有相當大的助益。

使用牌照稅違章類型之分析與改進

為了解決高雄市交通違規檢舉網站的問題,作者唐一琪 這樣論述:

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所為之處罰謂之行政罰,依據財政部統計數據顯示,使用牌照稅違章漏稅處理件數居國稅及地方稅整體稅目之冠,處罰金額占比卻僅佔整體稅目之10.2%,地方稽徵機關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資源,卻僅徵起1~2成之裁罰金額,其法制是否存在重複裁罰、裁處權責難以釐清、稽徵效率不彰、修法怠惰或裁量怠惰等問題,實有探討之必要。因此,本研究旨在藉由探討我國使用牌照稅立法目的與歷程、違章現況、違章案件之類型、罰則施行之困難度等,尋求最佳之裁處權責歸屬與租稅公平。研究方法採用相關法令、文獻探討、最新判例等做為學理依據。次之,依據財政部及各地方稽徵機關之次級資料進行系統化之歸納整理,佐以稽徵實務流程

與做法,探求其違章案件裁處之法制面、執行面等問題或缺失,並提出修法之建議與具體興革方案,作為本文之研究結論,以期為財政部、立法機關及稽徵機關後續修法之參考。本研究建議如下:一、 因應行政罰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立法意涵,符合裁量管轄權責且避免競合爭議,建議刪除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第31條。二、 回歸財產稅制之精神,以符租稅公平性原則,建議刪除使用牌照稅第28條第1項。三、 運用租稅改革與科技執法,提升違章案件稽徵效率。四、 透過稅務協商與租稅宣導,有效減少違章案件之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