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法律白話文運動寫的 童話陪審團套書:刑法篇 X 民法篇|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 X 連結生活的公民素養,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法律知識(共兩冊) 和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的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Google 如何保護機構的安全性與隱私權也說明:具體而言,請參閱下列常見問題,取得 Google Cloud 相關問題的解答:. 隱私權 · 安全性 · 法規遵循. 如果您使用Google 服務時發現濫用行為,請向我們的團隊回報相關狀況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親子天下 和麥田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學院碩士在職專班 劉定基所指導 王綱的 銀行業與保險業運用雲端服務與個人資料保護之合規研究 (2021),提出隱私權政策法規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雲端運算、委外雲端服務、個人資料保護、金融業委外雲端服務合約、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梁德昭所指導 蘇鋐洲的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居家辦公的員工資訊安全認知與公司資訊安全風險關係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新冠肺炎、資訊安全認知、資訊安全風險的重點而找出了 隱私權政策法規的解答。

最後網站隱私權聲明 - 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則補充:包含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法規表格。 ... 為了讓您能夠更安心的使用本網站所提供之各項服務,特於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 一、本聲明適用範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隱私權政策法規,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童話陪審團套書:刑法篇 X 民法篇|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 X 連結生活的公民素養,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法律知識(共兩冊)

為了解決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 這樣論述:

「法律白話文運動」首次跨足童書強檔巨作 從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探究生活中無所不在的民刑法知識 培養法律基本素養,鍛鍊現代公民核心能力   \ 趣味漫畫 X 法律分析 X 名詞解釋 // 每一則童話都是一個犯罪現場, 跟著童話陪審團剖析童話人物的行為, 真真假假、誰對誰錯,邀你一起來評判!     童話人物也是挺荒謬的!   .灰姑娘的繼姐犯了家暴法?   .魔笛手居然是個誘拐嫌疑犯?   .賣火柴小女孩是非法勞工?   .睡美人故事中的王子風度翩翩,居然也犯罪了?   .醜小鴨居然是霸凌受害者?   .好鼻師靠嗅覺賺錢,

涉嫌廣告不實?   .小美人魚因為未成年,與巫婆的交易居然不成立?   .不萊梅的城市樂手,可以光明正大霸占房子?     一同走進犯罪現場,練出自身法治素養力!   你知道童話故事中有許多違法事件與暗藏的法律危機嗎?   為了維護世界的秩序與安定,懲處破壞與威脅,   保護每個人的權益、人身關係與財產不受到侵害,   童話陪審團整裝待發、即刻出動!     刑法篇帶你深入了解:   國家是否可以驅逐人民嗎?   王子隨意親一個陌生人又是犯了什麼罪?   為了自保,小兄妹可以用熱水燙死虎姑婆嗎?   維護世界的

秩序與安定,保護生命,   並懲罰違反規範且破壞或威脅的行為等問題,盡在刑法篇中。     民法篇帶你深度探討:   醜小鴨被霸凌了,該怎麼辦呢?   阿拉丁的太太能私自交換老公的神燈嗎?   河神送給樵夫的金斧頭壞了,誰該負責呢?   保護每個人的權益、人身關係與財產不受到侵害,   處理權利損害與賠償等問題,民法篇一次揭露,帶你認識權益概念。     兩冊共40則童話故事漫畫,引領讀者進入情境,   剖析現場不尋常之處,打破過往的認知迷思。   一起來認識法律基礎知識,擴充法治素養,讓自己免於犯罪危機!  

  ◎本系列共2冊   童話陪審團-刑法篇:偷親睡美人的王子,你有罪!   童話陪審團-民法篇:小美人魚,你的交易不合法!      ◎ 本書關鍵字:法律白話文運動、法律、法治素養、法律教育   ◎ 無注音, 10歲以上適讀   ◎ 教育議題分類:性別平等、人權   ◎ 學習領域分類:語文、社會、綜合活動、生活科技(資訊+生活)   本書特色     特色1  趣味漫畫故事|以漫畫劇場呈現故事,快速帶你走入童話犯罪現場!   特色2  法律知識解析|從童話中的違法情節串連真實案例,全方位介紹刑法民法基礎知識。   特色

3  名詞補充解釋|精選生活中和媒體常見法律名詞補充解釋,建構未來公民法治素養。   合法推薦     朱音豪 怪奇事務所 所長   李毅誠 台灣通勤第一品牌 主持人   律師娘(林靜如) 作家、人氣粉絲團團主    烏烏醫師 禾馨婦產科   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動眼神經 眼球中央電視台製作人   黃郁芬 臺北市議員   雷皓明 喆律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鄧惠文 精神科醫師   蘇明進(老ㄙㄨ老師) 國小教師、親職教養作家   (以筆畫排列順序)

    「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下一句肯定要接『學法律的小孩不會受騙!』看故事、學法律,跟著法律白話文運動, 快樂輕鬆的懂法知法守法!」──烏烏醫師 禾馨婦產科     「從小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竟然暗藏著犯罪情節!童話,除了讓孩子看見光明與黑暗、善良與邪惡的人性對立面,更可以成為法律素養的教材,《童話陪審團》正是孩子需要的!」──陳志恆 諮商心理師、暢銷作家     「《童話陪審團》以知名童話情境出發,透過耳熟能詳的故事內容,深入淺出讓孩子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與權利,我相信將是家長與老師們的最佳的「法普育兒寶典」!」──黃郁芬 臺北市議員

    「熟悉的童話故事中,其實藏著許多日常中重要的法律常識與陷阱。教孩子一邊讀童話,一邊學習如何保護自己。」──蘇明進(老ㄙㄨ老師)  國小教師、親職教養作家    

隱私權政策法規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燦爛時光會客室】資安疑慮中暫緩施辦 eID政策有什麼問題

數位身分證eID政策近年推動時,民間不斷對政策、法規的不足提出質疑和建議,內政部則持續推行與發包標案,直到近幾個月議題受到廣泛重視、執政黨立委也紛紛表達疑慮才煞車喊停。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指示,將在完善法規後才重啟推行。

數位身分證在功能面提供資料整合等便利性,然而除了資訊安全受到大眾關注外,隱私權同樣引發保障不足等侵害疑慮。而隱私權亦不單是個資保護的層次,數位足跡等資料也具有統治層面的意義。原本應是美意的數位身分證在政策推行上出現什麼問題?內政部面對民間質疑,又做了什麼樣的社會溝通?本集節目邀請台灣人權促進會專員周冠汝,聊聊民間團體的看法。

相關報導:
➡ 數位身分證暫緩 蘇揆指示法制完備再啟動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8482
➡ 台權會告數位身分證有風險 今第三次開庭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7480
➡ 新竹市試辦數位身分證引資安掛慮 今宣佈暫緩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6101
➡ 數位身分證資安疑慮 徐國勇、唐鳳開直播釋疑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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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與保險業運用雲端服務與個人資料保護之合規研究

為了解決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作者王綱 這樣論述:

雲端運算自2010年開始商業化迄今已逾10年的發展,隨著資訊技術在軟硬體方面的革新、網際網路效能提升和新興行動科技的問世,無論是在雲端服務的模式(如SaaS、PaaS、IaaS)或是架構(如公有雲、私有雲、混和雲與社群雲)上都逐漸成熟,也使雲端運算在各領域(例如:公部門、醫療、金融、物流等)的運用漸成為趨勢。銀行業與保險業在雲端運算的運用上之前多以私有雲來進行 (例如巨量資料分析、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智能客服等),主因是考量法規依據與個資保護等議題,所以對於委外雲端服務大多在評估階段。2019年9月30日完成「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修訂後,銀行業與保險業在委外雲端的運

用上有較明確的法規依據。日後便可依照相關辦法中所規範的原則建立委外雲端服務的系統架構。金融機構運用雲端服務的個資保護議題除了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有關外,「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保險業辦理資訊安全防護自律規範」等都是需要遵守的法規規範。在委外雲端服務的運用上若要符合個資保護的相關規範,就必須在委外雲端服務的合約中訂立適當的條款。合約中對於委外雲端作業的風險控管、委託者的最終監督義務、主管機關和委託者的實地查核權力、查核方式、資料保護機制、受託者權限管理、資料儲存地點及緊急應變計

畫等都應在委外雲端服務合約中載明,以利個人資料保護的執行。本篇論文以此想法為出發點,並以目前委外雲端服務中較具規模業者的合約為討論對象,說明一般委外雲端服務合約對於相關法規的涵蓋程度。

公民不盲從:生而為人,如何有尊嚴地活著(特別簽名版)——國家能賜死人民嗎?能投票就是民主?防疫就能限制出入境?收入低就該餓肚子嗎?……30堂基本人權思辨課

為了解決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作者法律白話文運動,編者/李柏翰 這樣論述:

人權不是特權。人權到底是什麼? 一本適合所有人閱讀的人生教科書 納稅者權利法跟我有什麼關係?家長有權利對「同志教育」說不嗎?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 最實用的人權讀本,30條基本人權的探索與思辨,幫助我們真正理解人權的意涵,成為一個更進步的世界公民。 ●特別推薦 一起讀判決 (人氣法律粉絲專頁)/李茂生(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李雪莉(《報導者》總編輯)/周威同(國教署兒童權利公約教育人員培力計畫種子教師)/林辰(知識型Youtuber、《臺灣吧Taiwan Bar》共同創辦人)/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祕書長)/施逸翔(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張瑜鳯

(資深法官,《章魚法官來說法》作者)/許全義(台中一中社會科教師)/黃丞儀(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黃惠貞(歷史教師深根聯盟發言人、板橋高中歷史科教師)/蔡中岳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錢建榮(最高法院法官)/蘭天律師(依姓氏筆劃排序) 人權並非國家所賦予的權利,而是先於國家、任何社會與法律制度出現前就存在了,而人權的內涵就在於體現對人之尊嚴的尊重,每個人都是有自主性的主體,而不會淪為被他人或國家所支配的客體。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那是第一份全球性的人權保障文件,這一天也被

訂為人權日。 二戰結束後,世界各地的人們看盡殘暴的國家機器如何輾壓自己或其他國家的人民,因此聯合國成立時,各國即把人權保障視為這個國際組織最重要的目的之一,並迅速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 / 人權法典化是為了賦予人民對抗國家暴力和歧視的武器——雖然締約或修改條文都太困難,但我們能透過重新詮釋、擴充文義,讓人權法持續保持其活力和韌性。反之,若任由政府恣意排除或限制人權內涵,將失其最初捍衛個人尊嚴及促進社會正義的精神。這也是一開始想編輯這本書的主要目標,希望提供讀者有關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基本認識,學習相關語彙後,用以觀察自己與其他人的生活處境,進而勾勒出心目中理想社會的藍圖。——法律白話文運動

本書邀請一群年輕有想法、寫過多部暢銷法普書的「法律白話文運動」執筆,以明確好讀的文字,把嚴肅的法律知識,轉化為一般大眾容易理解的常識。內容以聯合國特別為青少年編寫的《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為基礎,從每一則法條的核心精神作闡釋,並援引國內外的案例,輔助說明該法條我們應該具備的正確觀念,探索人權樣貌,傳達人權基本知識,幫助我們更確認與思索人權的重要。 也許我們對這些人權條文並不陌生,但我們對它的內涵確實為何,其實仍然一知半解,甚或明知故犯;在世界仍然到處充斥忽視人權、侵犯人權的情況下,我們如何理解並維護自身的人權,已是一個當代的重要課題。 作為自許尊重人權的台灣,其實我們還有許多可以努力的

空間,這本書深入淺出的書寫,提醒我們正視人權的重要,我們才能更往前成為一個進步的世界公民。 ●內容大要 美國知名歌手小甜甜布蘭妮為何害怕父親的監管?性工作者真的不配擁有工作權?反送中運動為何衍生出抗議者被受虐酷刑?維吾爾族被中國奴役生產棉花,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中國真的吃西方人權這套?跨國同婚是否是夢一場?棒球員曹錦輝的假球案如何引用「無罪推定原則」? COVID-19 核酸檢驗報告成了遷徙自由的絆腳石?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在網路上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他是否「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土耳其海面上漂浮了一名紅衣小男孩的屍體,他足以召喚難民的無辜嗎?原住民自傳統部落領域取回

木材,是否竊盜觸法?禁止穆斯林婦女穿罩袍是錯誤的法令?…… 全書談及的領域眾多,包括身心障礙者、遊民、勞工、維吾爾族、人權工作者、難民、愛滋感染者……;議題多元,包括反送中、八仙樂園火燒案、死刑存廢爭議、打假球、隱私權、出版管制、兒少言論權利、集會遊行示威、罷工、迫遷、恐同、受教育權、著作權、國際人權…… 從個人到社會,從台灣到世界,各式各樣的基本人權議題,在在凸顯人權脆弱的面向。當大眾被侵權時是否真能知法而保護自己的權利?「法律白話文運動」有條不紊地整理出人類與生俱有的權利,不僅讓普羅大眾閱讀本書而獲得啟蒙,更可以觀照自身本該擁有的權利,避免因為對權利的懵懂與知識的薄弱,進而喪失權利而讓

生命深陷恐懼的泥淖之中。 這本書每一章談論的都是人權的缺角,唯有把破碎的缺角拼圖起來,才能更接近人權的真相。 每章末附有「思辨與討論」,延伸引導讀者對該章作進一步思考;書末並有相關人權工作者的筆記(例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台灣障礙女性平權連線、身心障礙聯盟、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作為對照參考,豐富對人權的探討。 ●全書30章內容主旨(呼應《世界人權宣言》簡易版三十條) 第1章:我們天生自由而且平等 ﹝核心概念﹞:我們生來就是自由的。我們都擁有自己的觀念和想法。我們應該被同等對待。 ﹝內容要點﹞:以美國天后小甜甜布蘭妮(Britney Spears)爭取打破被監管的人生為例,談「

不能以監護為藉口,限制其他權利」,並擴及台灣的情況作闡述,儘管是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也享有基本人權保障。 第2章:不該有差別待遇 ﹝核心概念﹞:不管我們的差異是什麼,這些權利是屬於每一個人的。 ﹝內容要點﹞:從古亭「小作所」事件談身心障礙者的困境及反歧視法。 第3章:生存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生存的權利,並且可以自由與安全的生活。 ﹝內容要點﹞:身為遊民有罪嗎?從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提議向無家可歸的遊民潑水驅離案例談起。國家能賜死人民嗎?人權法中最難解的爭議之一——死刑存廢的百年論辯。 第4章:不要有奴隸制度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把我們當奴隸。我們也不可以把任何人當成奴隸。 ﹝

內容要點﹞:國家、法律為什麼要管勞雇關係?紅燈何時亮?幾時可尋芳?探討性工作合法化之必要。 第5章:沒有折磨或不人道的待遇 ﹝核心概念﹞:沒有人有任何權利傷害我們或折磨我們。 ﹝內容要點﹞:從香港反送中運動談「酷刑」,看國家執法界線在哪裡。 第6章:不管到哪裡,你都有被視為人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和你一樣都是人,享有的尊重和權利都一樣。 ﹝內容要點﹞:新疆維吾爾族受中國壓迫,引起許多名牌商品抵制所產的棉花,中國說「不吃西方人權這一套」有理嗎?八里媽媽嘴咖啡店命案的判決,為何引發軒然大波? 第7章: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核心概念﹞: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必須公平對待我們所有的人。 ﹝內容

要點﹞:外國人在台工作權益差很大,白領是人才,藍領的人權呢?跨國同性婚姻在台灣的演進情況。 第8章:你的人權應該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 ﹝核心概念﹞: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內容要點﹞:從八仙樂園火災事件訴請國賠,看國家對人民的保護義務。醫療人員於工作場所遭受性騷擾與暴力相對,法律能否保障他們的人權? 第9章:沒有不公平的拘留 ﹝核心概念﹞: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沒有人有權利把我關到監獄裡裡,或把我從自己的國家驅逐出去。 ﹝內容要點﹞:從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入境中國被拘禁談「強迫失蹤」所帶來的傷害。 什麼是羈押?你說羈押就羈押嗎?縱使是重大刑案的被羈押人,因尚未被定罪

,其人身自由仍應盡量受到平等保護。 第10章:公平審判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被審判,就應該公開進行。不該有任何人,告訴審判我們的人應該要怎麼做。 ﹝內容要點﹞:即便是犯罪被告,也應享有公平審判的程序權利;情節最嚴重的罪行一定會判死?從湯景華縱火案談起。 第11章:在被證明有罪前,我都是清白的 ﹝核心概念﹞:除非有證明,否則任何人都不應該被要求為某件事負刑事責任。當有人說我們做了壞事時,我們有權利去表明那不是真實的。 ﹝內容要點﹞:從曹錦輝假球事件談「無罪推定」原則。「無辜人被判有罪,沒有人是自由人。」被誤關了14年的鄭性澤案帶給我們的司法正義省思。 第12章:隱私的權利 ﹝核心概念﹞

:沒有人可以破壞我們的名聲。如果沒有正當的理由,沒有人可以進入我家、拆開我的信件、干擾我或我的家人。 ﹝內容要點﹞:祕密被人知道了是侵害我什麼權利?不想被Google不行嗎?——被遺忘權與言論自由的權衡。 第13章:行動的自由 ﹝核心概念﹞:在自己的國家裡,我們有權利到我們要去的地方,並且到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內容要點﹞:防疫不外人權——可用提供檢疫報告當作國人入台的條件嗎?被陌生人跟蹤了怎麼辦?各國法規大不同,在許多國家甚至無能為力! 第14章:尋求安全居所的權利 ﹝核心概念﹞:如果我們在自己國家裡害怕被迫害,我們有權利跑到另一個國家讓自己更安全。 ﹝內容要點﹞: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

mos Yee)因批評李光耀為獨裁者遭判刑後,他尋求美國的庇護,什麼是庇護?阿拉伯之春到今日,世界上出現了許多難民,更別說以前歷史上不同時期的難民,我們對難民的認知有多少? 第15章:取得國籍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擁有權利,屬於某一個國家。 ﹝內容要點﹞:從越界者與無國籍人的眼中,看見人權法的極限。從難民到無國籍兒童到台灣的新移民,關於追求國籍保障,歸化移民應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的思索。 第16章:婚姻與家庭 ﹝核心概念﹞:每個成年人,當他們想要的時候,都有權利結婚並擁有家庭。男人和女人結婚或分居時,都擁有相同的權利。 ﹝內容要點﹞:婚姻平權里程碑:南非Fourie案。從通姦除罪化討論

背後暗藏的性別壓迫。防疫時期不讓中配孩子來台是否違反《兒童權利公約》。 第17章:擁有屬於你東西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個人都有權利去擁有東西並分享它們。沒有人可以毫無正當理由就拿走我們的東西。 ﹝內容要點﹞: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是什麼?跟我有什麼關係?原住民自傳統領域取回木材,是否竊盜觸法? 第18章:思想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相信我們要相信的,有權利信仰某個宗教,或是當我想要的時候,可以改變想法。 ﹝內容要點﹞:曾經台灣有部法律控制你的思想。國家該管制宗教嗎?民主國家有辦法讓宗教歸宗教嗎? 第19章:表達的自由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自己做決定,去想我們所喜歡的東西,去說

我們所想到的,並且與其他人分享我們的觀念。 ﹝內容要點﹞:從《出版法》看台灣的民主進程。從烏克蘭感染愛滋病毒的女孩所寫的〈讓世界聽到我們的聲音〉,談兒童也有說話且被聽見的權利。 第20章:公眾集會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接觸我們的朋友,並且一起和平地保衛我們的權利。如果我們不願意,沒有人能命令我們加入任何團體。 ﹝內容要點﹞:遊行抗議沒錯,除非它造成危險或蓄意破壞法治。從香港反送中事件談「禁止蒙面」上街頭的合法性問題。 第21章: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參與我們國家的政治。每個成年人應該被允許選擇他們自己的領袖。 ﹝內容要點﹞:從日據時期台灣人推動「臺灣議會

設置請願運動」,爭取頭一次的民主成果談起。 能投票就是民主嗎?罷免案如何進行?2019年的香港議會選舉給台灣的提醒。 第22章:社會保障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負擔得起住宿、醫療、教育與兒童照顧,當我們生病或年老時,有足夠的錢去生活及獲得醫療協助。 ﹝內容要點﹞:生計出現困難時,人人都應受到來自國家的支持。礙知與愛滋的無間道:從不歧視原則談起。 第23章:工作者的權利 ﹝核心概念﹞:每一個成年人都擁有工作、公平的工作報酬,以及加入工會的權利。 ﹝內容要點﹞:談勞工的不合作運動——罷工權。「職業災害」哩干災? 第24章:休息和休閒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放下工作,休息和放鬆

的權利。 ﹝內容要點﹞:工作誠可貴,身體價更高——談超時工作的法律問題。最陌生的熟悉人:台灣長期照顧政策中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應該有的保障。 第25章:良好生活條件的權利 ﹝核心概念﹞:我們都有權利好好過日子。母親和孩子、老人、失業的或有障礙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內容要點﹞:華光社區的迫遷安置難道是種恩賜,而非權利?從「恐同」現象談性/別少數群體的健康權。 第26章:接受教育的權利 ﹝核心概念﹞:受教育是一種權利。上小學應該免費。我們應該了解如何與他人相處。家長能優先選擇我們該學的是什麼。 ﹝內容要點﹞:學校與學生間的「特別權力關係」指的是什麼?家長有權對「同志教育」說不嗎?從英國「伯明

罕抗議事件」反思台灣現況。 第27章:著作權 ﹝核心概念﹞:著作權是用特別的法律,來保護個人的藝術及文學創作;其他人如果沒有得到同意,不可以複製。我們都擁有權利以自己的方式生活,並享受藝術及科學所帶來的好處。 ﹝內容要點﹞:歌手不能唱自己的歌?談林暐哲訴吳青峰案的合約問題。台灣第一起傳統智慧創作侵權事件——奇美部落提告原民會。 第28章:生活在一個在乎人權的世界的權利 ﹝核心概念﹞:好的秩序必須要存在,我們才能夠在自己的國家和全世界各地享受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人權保障不僅僅靠規範,更有賴健全的監督機制;良善的全球秩序,取決於良善的國內與國際環境。 第29章:責任 ﹝核心概念﹞:我

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內容要點﹞:從菲律賓的賈巴里被槍殺案,談「生命權」是一項不得減損之最高權利,即使在武裝衝突和其他威脅國家存亡的公共緊急情況下。對於女性生育與墮胎權利的探討。 第30章: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核心概念﹞:人權宣言是最低標準。不應該用保障某一人權當作藉口,合理化對其他人權的侵害。 ﹝內容要點﹞:從英國商人林克穎在台酒駕致死案,談台灣監獄的人權問題。人權不是特權:「反毒戰爭」的健康權爭議。 後記:人權工作者的筆記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居家辦公的員工資訊安全認知與公司資訊安全風險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隱私權政策法規的問題,作者蘇鋐洲 這樣論述:

為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居家辦公成為常態性的工作模式,企業更需要縝密規劃相關資訊安全風險控管探討,同時也須從居家辦公員工的角度,了解居家辦公員工的資訊安全認知,藉此發揮資訊安全風險管理的最大效益,因此為了瞭解居家辦公員工資訊安全認知與資訊安全風險管理現況,以及探討居家辦公員工其不同背景變項在資訊安全認知與資訊安全風險的差異,以及探討居家辦公員工資訊安全認知與資訊安全風險之間的關聯性,本研究將採用問卷調查方式,針對大台北地區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進行居家辦公的員工做為研究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210份,有效問卷為193份,有效問卷比例為91.90%。依據統計分析結果,本研究提出以下結論:(1)資訊安

全認知以機密性構面平均值最高,介於同意到非常同意。(2)資訊安全風險平均值介於同意到非常同意。(3)不同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工作職務、任職單位服務年資對資訊安全認知各構面有顯著差異。(4)不同年齡、教育程度、工作職務、任職單位服務年資對資訊安全風險有顯著差異。(5)資訊安全認知之機密性、完整性構面對資訊安全風險的影響程度達顯著水準。本研究建議企業可以加強員工資訊安全的基礎認知,以避免員工在居家辦公期間因一時的疏忽而發生資料外洩的資安風險事件,同時也建議由上到下帶領員工,才能打造完善的資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