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遊戲帳號違法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李允呈寫的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2022國考各類科(保成)(八版) 和李允呈的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2021國考各類科(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內地專家稱凡向用戶提供租售遊戲帳號的行為也屬違法也說明: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把遊戲帳號租賣涉及個人資訊和網絡行為的實名認證問題。內地所有互聯網平台,其中涉及到帳號的問題,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 和新保成所出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文教法律碩士班 郭麗珍所指導 魏徹的 線上遊戲契約消費爭議問題之研究-以虛擬轉蛋為例 (2020),提出賣遊戲帳號違法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線上遊戲、虛擬轉蛋、民法、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消費爭議。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甘添貴所指導 劉昱均的 網路內容與行為立專法的必要性─以網路霸凌及違反本人意願散布私密影像為例 (2017),提出因為有 網路霸凌、私密照外流、復仇式色情、散布猥褻物品、性隱私權、網路治理、網路管理、網路立專法、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的重點而找出了 賣遊戲帳號違法的解答。
最後網站遊戲帳號賣了53萬!他捨不得竟申訴「惡意找回」 法院判刑3年半則補充:常玩遊戲的人,對於帳號買賣一定不陌生,中國一名玩家把自己的遊戲帳號以12萬元(約新台幣53萬元)賣給他人,事後又捨不得,謊稱被盜申訴「找回」帳號 ...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2022國考各類科(保成)(八版)
為了解決賣遊戲帳號違法 的問題,作者李允呈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對於刑法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 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 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 使用功效 「……筆者發現很多同學在準備國家考試時,「輸入」與「輸出」不成比例,多數考生只著重在上課、讀書(輸入),把重點、學說爭議念得滾瓜爛熟,卻忽略了作答的練習,上了考場才是第一次下筆,結果就是把考場當成練習場,一來不熟悉出題老師如何將爭點用案例事實加以包裝,二來也不清楚如何適切地將內容表達,甚至連固定答題模式都不曉得……」 「筆者希望將刑法分則之全部重要爭點及解題要領一併網羅,使讀者可以透過閱讀本書即可掌握刑分重要考點,且知悉命題者如何以案例事實包
裝考點,並瞭解如何解題與寫作。」 改版差異 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10年相關試題 本書特色 刑法so easy,解題so happy! 只要擁有一本解題趣, 就能建立思維脈絡、學習寫作技巧、 掌握答題要領、洞悉各類題型、突破各個爭點 1. 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2. 對於考點明確瞭解,並確知答題架構 3. 針對各類科考試一網打盡 本書在體例編排上不依法條順序,而係按刑法之保護法益作為體系架構,詳細的完整體系架構請參閱本書目錄。這種編排方式有助於體系思維,使讀者在審查案例事實行為人所涉及之犯罪類型時,較有審查層次且
不致掛一漏萬。 每個章節的一開始,會先介紹重要性較高之犯罪類型如何寫作,並提供多種寫作方式(有「完整版」、「稍精簡版」、「再精簡版」、「最精簡版」)以因應各種題型狀況,同學可斟酌題目須審查之犯罪類型多寡與作答時間,來決定取用何種解題方式;再者,重要案型題答部分則是本書最主要的核心,在題目的選擇上,主要以年份較近且較具代表性的為主,每個題目的上方皆用一段簡短文字表明該命題之主要重點為何。 另外,本書各類科均得適用,因各類科的刑法分則考點都一樣,只是題目設計長短、爭點多寡不同而已,或許高普考、司法四等類科的題目較短、爭點較少,三等類科則題目多、爭點多,但不論三等或四等,考的重點都是
那些,將幾個四等類科的題目加總起來就變成一個三等類科的考題,反之,三等類科考題將之拆解也就成為數個四等類科考題,……,因此本書在寫作基礎上,是以各重要考點之經典考題為主軸,再依此加以延伸,適用對象上是一體適用,故無論選考類科為何,均可安心服用。
線上遊戲契約消費爭議問題之研究-以虛擬轉蛋為例
為了解決賣遊戲帳號違法 的問題,作者魏徹 這樣論述:
現代生活瞬息萬變,科技發展除硬體設備日益更新外,隨之開發的新式娛樂軟體與企業經營者應運而生的新式經營模式亦如雨後春筍般產生。然而新的事物意味著對於現時社會規範的新挑戰,如何應對較為陌生的爭議並衡平各方利益,即成為眼下迫切面對的議題。 本文以線上遊戲為對象,關注近年其經營模式中最為火熱、亦直接間接引發許多消費爭議的「虛擬轉蛋」手法。首先完整梳理國內外線上遊戲之發展歷程與基本概念,為相關議題之基礎資訊、認識奠基;其次探討線上遊戲於民法中之基本契約責任,包括其契約之性質與責任,並羅列、分類相關契約義務、解析其內容;其後自實務面著手,探討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之條款內容,以《英雄聯盟》、《命運/冠
位指定(Fate/Grand Order)》兩不同平台、類型之熱門線上遊戲為例,與我國「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規範三者相互比較其內容,觀察理論、法令外實務面所關注、觀察到之規範面向是否有所不同,又其特點有何;後段以作為消費爭議大宗之「虛擬轉蛋」相關為主,並擴及當前線上遊戲所面對之其它消費爭議,類型化分析之;最後並提出本文意見與結論。作為較少數、新式的主題,本文期盼能完整整理、分析相關概念,並為後續規範之制定、研究之產生提供方向。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2021國考各類科(保成)
為了解決賣遊戲帳號違法 的問題,作者李允呈 這樣論述:
新保成《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一本完整掌握 「......筆者發現很多同學在準備國家考試時,「輸入」與「輸出」不成比例,多數考生只著重在上課、讀書(輸入),把重點、學說爭議念得滾瓜爛熟,卻忽略了作答的練習,上了考場才是第一次下筆,結果就是把考場當成練習場,一來不熟悉出題老師如何將爭點用案例事實加以包裝,二來也不清楚如何適切地將內容表達,甚至連固定答題模式都不曉得......」 「筆者希望將刑法分則之全部重要爭點及解題要領一併網羅,使讀者可以透過閱讀本書即可掌握刑分重要考點,且知悉命題者如何以案例事實包裝考點,並瞭解如何解題與寫作。」 (
摘自李允呈老師之序文) 新保成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絕對是你的最佳戰友! 適用對象 對於刑法架構想要深入了解的讀者 對於作答技巧想要加強的讀者 對於考題爭點不明想要知悉的讀者 改版差異 1.依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09年試題,刪除部分舊年度試題。 本書特色 最新.實用.專業 刑法so easy,解題so happy! 只要擁有一本解題趣, 就能建立思維脈絡、學習寫作技巧、 掌握答題要領、洞悉各類題型、突破各個爭點
1. 解題技巧更精進、答題更快速 2. 對於考點明確瞭解,並確知答題架構 3. 針對各類科考試一網打盡 本書在體例編排上不依法條順序,而係按刑法之保護法益作為體系架構,詳細的完整體系架構請參閱本書目錄。這種編排方式有助於體系思維,使讀者在審查案例事實行為人所涉及之犯罪類型時,較有審查層次且不致掛一漏萬。 每個章節的一開始,會先介紹重要性較高之犯罪類型如何寫作,並提供多種寫作方式(有「完整版」、「稍精簡版」、「再精簡版」、「最精簡版」)以因應各種題型狀況,同學可斟酌題目須審查之犯罪類型多寡與作答時間,來決定取用何種解題方式;再者,重要案型題答
部分則是本書最主要的核心,在題目的選擇上,主要以年份較近且較具代表性的為主,每個題目的上方皆用一段簡短文字表明該命題之主要重點為何。 另外,本書各類科均得適用,因各類科的刑法分則考點都一樣,只是題目設計長短、爭點多寡不同而已,或許高普考、司法四等類科的題目較短、爭點較少,三等類科則題目多、爭點多,但不論三等或四等,考的重點都是那些,將幾個四等類科的題目加總起來就變成一個三等類科的考題,反之,三等類科考題將之拆解也就成為數個四等類科考題,......,因此本書在寫作基礎上,是以各重要考點之經典考題為主軸,再依此加以延伸,適用對象上是一體適用,故無論選考類科為何,均可安心服用。
(摘自李允呈老師之序文) 作者簡介 李允呈 現任: .律師 .保成、志光、學儒文教機構刑事法講師 經歷: .曾任職地方法院檢察署 .曾任司法官訓練所講師 .曾任大學講師 .曾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講師 著作: .老師開講 刑法總則-呈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總則篇 .與刑法有約解題趣.分則篇 第壹單元 侵害個人法益之犯罪/1 第一篇 侵害生命法益之犯罪/1 第一章 殺人罪(§271~§276)/3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 二、重要案
型、爭點及題答/6 殺人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6 無身分者與有身分者共同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應如何論處?/7 無身分者參與有身分者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應如何論處?兼論殺人與墮胎之界限(即人與胎兒之區別界限)/12 有罪責身分者參與無罪責身分者實行不純正身分犯之犯罪類型/17 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272)之「直系血親尊親屬」之範圍/19 義憤殺人罪(§273)/22 加工自殺罪(§275)之著手實行如何認定?/23 加工自殺罪中「謀為同死」(§275Ⅳ)之體系定位及適用範圍/27 教唆(幫助)自殺罪(§275Ⅱ)之性質乃共犯之正犯化/30
得承諾殺人罪(§275Ⅰ)之「承諾能力」如何判斷?/31 加工自殺罪與殺人罪之間接正犯如何區別?/34 第二章 遺棄罪章(§293~§295)/36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6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39 遺棄罪之性質/39 依民法對無自救力之人負有扶養義務者是否限於扶養義務已屆至?/46 無義務之遺棄罪(§293)與有義務之遺棄罪(§294)的行為均包含作為與不作為?/49 肇事逃逸罪與不作為遺棄罪/51 第三章 墮胎罪章(§288~§292)/58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58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59 墮胎
罪行為結果之認定/59 墮胎罪章各罪之關係/64 第二篇 侵害身體法益之犯罪/69 傷害罪章(§277~§287)/71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7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74 重傷罪(§278Ⅰ)/74 傷害致重傷罪(§277Ⅱ)/76 過失重傷(§284後段)/78 過失傷害罪(§284)-交通事故常涉及之犯罪/80 妨害幼童自然發育罪(§286)/92 第三篇 侵害自由法益之犯罪/97 第一章 妨害自由罪章之犯罪(§296~§308)/99 第一節 侵害意思自由之犯罪(§304~§305)/99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
模式/99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102 強制罪(§304)之脅迫是否包括告知欲行使合法權利?/102 強制罪(§304)之違法性如何認定?/105 恐嚇危安罪(§305)之「恐嚇」是否包括告知欲行使合法權利?/107 恐嚇取財得利罪(§346)之「恐嚇」是否包括告知欲行使合法權利?/109 恐嚇罪(§305)有關恐嚇內容之傳達方式為何?/114 第二節 侵害活動自由之犯罪(§296~§303)/116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116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118 買賣質押人口罪(§296-1)/118 略誘婦女罪與略誘未成年人罪之適用客體範
圍之區別/119 債權人在債權額範圍內對債務人實行暴力性質的財產犯罪,應如何論處?/121 第三節 侵害隱私自由之犯罪(§306~§307)/124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124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125 侵入住居罪(§306Ⅰ)之「同意」可否有瑕疵?/125 僅得部分共同住居人同意而進入,是否屬於「侵入」?/127 違法搜索罪(§307)/129 第二章 妨害性自主決定自由之犯罪(§221~§229-1)/134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134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140 強制猥褻罪之猥褻行為須對他人身體有所接觸?/140
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有關「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所指為何?/143 強制猥褻、乘機猥褻、性騷擾防治法之區別/146 加重強制性交罪(§222)各款加重事由之性質為何?/149 加重強制性交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Part1/151 加重強制性交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Part2/154 妨害性交罪各條文之體系思維/155 乘機性交罪(§225)/158 乘機性交猥褻罪(§225)-無加重事由之適用/162 強制性交罪(§221)與乘機性交罪(§225)之區分界限/165 妨害性自主之加重結果犯(§226)/167 妨害性自主罪結合犯(§226-1)/1
70 與幼童性交猥褻罪(§227)/173 與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行為,應論以與幼童性交猥褻罪(§227)或加重強制性交罪(§221Ⅰ)-最高法院99年第7次刑事庭會議決議/174 容易忽略的第227條之1、第229條之1 Part1/178 容易忽略的第227條之1、第229條之1 Part2/180 第三章 妨害秘密之犯罪(§315~§319)/181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18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183 妨害文件秘密罪(§315)/183 窺視竊聽竊錄罪(§315-1)之「非公開」如何認定?Part1/187 窺視竊聽竊錄罪
(§315-1)之「非公開」如何認定?Part2/188 窺視竊聽竊錄罪(§315-1)之「非公開」如何認定?Part3/190 窺視竊聽竊錄罪(§315-1)之「非公開」如何認定?Part4/191 便利妨害秘密罪(§315-2Ⅰ)之成立是否以該他人實現妨害秘密罪(§315-1)之不法為成立要件?(即是否適用共犯從屬性)/197 製造散布播送販賣竊錄物品罪(§315-2Ⅲ)/199 與洩漏秘密有關之犯罪類型-§316、§317、§318、§318-1、§109、§132/202 第四篇 侵害名譽及信用法益之犯罪(§309~§314)/205 一、答題要領及寫
作模式/20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211 侮辱與誹謗如何區分?/211 第五篇 侵害財產法益之犯罪(§320~§363)/217 概說/219 一、財產犯罪的類型/219 二、侵害個別財產、整體財產之犯罪類型的特性/220 第一部 侵害個別財產利益之犯罪/221 第一章 竊盜罪(§320~§324)/221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22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228 竊盜罪有關「竊取」之概念/228 竊盜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Part1/230 竊盜罪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Part2/232 所有意圖之對象為何?/234
使用竊盜/239 是否具備不法意圖之認定方法Part1/242 是否具備不法意圖之認定方法Part2/244 加重竊盜罪(§321)/246 加重竊盜罪-侵入住宅時即須有行竊之意/254 加重竊盜罪-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1/256 加重竊盜罪-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2/260 加重竊盜罪-結夥人數之計算Part3/262 加重竊盜罪之幫助犯/266 第二章 搶奪罪(§325~§326、§334-1)/269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269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270 搶奪行為之定義/270 竊盜、搶奪、詐欺之區分/272
第三章 強盜罪及海盜罪(§328~§334-1)/277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27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281 強盜罪與擄人勒贖罪之區分(兼論加重強盜罪與強盜致死罪如何競合)/281 準強盜罪之特殊主觀不法要素-因防護贓物、脫免逮捕、湮滅罪證?/285 準強盜罪之行為前提-竊盜或搶奪(兼論準強盜之相續共同正犯)Part1/288 準強盜罪之行為前提-竊盜或搶奪(兼論準強盜之相續共同正犯)Part2/291 準強盜罪之強制手段是否須達於至使不能(難以)抗拒?/295 準強盜罪罪數如何計算(兼論「達於使人難以抗拒之程度」之判斷方式)/306
準強盜既未遂之認定標準Part1/308 準強盜既未遂之認定標準Part2/312 加重準強盜罪(§330)/314 準強盜罪是否有處罰形式預備犯?/319 竊盜犯意變更為強盜(犯意升高)/323 強盜罪之結合犯(§332)是否適用於準強盜罪?/324 加重強盜罪之結合犯(兼論犯意變更)/327 強盜罪之結合犯─多重結合/331 第四章 侵占罪(§335~§338)/331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3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333 託運物之持有-兼論竊盜與侵占之區分/333 普通侵占罪(§335Ⅰ)之常見題型─借物不還並向警
謊報遭竊/337 侵占罪之「自己持有」他人之物是否限於有委託關係(亦即是否限於合法原因所取得)為必要?/340 侵占罪之行為客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343 業務侵占罪(§336Ⅱ)之性質是雙重身分犯/344 公務侵占罪(§336Ⅰ)之性質是雙重身分犯/347 第五章 毀損罪(§352~§357)/349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49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351 第二部 侵害整體財產利益之犯罪/352 第一章 詐欺罪(§339、§341、§343)/352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52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354 詐
欺罪(§339)既未遂之判斷-以時下常見之詐騙手法為例/354 詐欺罪之時事改編型考題/357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相對人陷於錯誤/360 詐欺罪各要素之實現須有環環相扣的因果連結-貫穿因果關係/362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相對人為財產上處分Part1:三角詐欺與欺瞞式竊盜(間接正犯式竊盜)如何區分?/367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相對人為財產上處分Part2:相對人為財產上處分必須出於自願性(兼論詐欺與竊盜、強盜之區別)/370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相對人為財產上處分Part3:相對人為財產上處分必須出於自願性(兼論詐欺與恐嚇取財之區別)/373 詐欺罪之成立要件─受有財產
上損害/377 詐欺罪之著手實行/379 加重詐欺罪(§339-4)/380 第二章 自動設備詐欺罪(§339-1~§339-3)/386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技巧/386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388 溢領金額、盜用金融卡如何論處-兼論自動設備詐欺罪(§339-2)之「不正方法」/388 盜用金融卡提款如何論處-兼論所有意圖之對象/390 利用自動櫃員機之機器故障領款如何論處?/395 第三章 恐嚇取財得利罪及擄人勒贖罪(§346~§347)/398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398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00 恐嚇取財與詐欺
之區別/400 恐嚇取財得利罪(§346)之「恐嚇」是否包括合法內容之通知(例如告知欲行使合法權利?)/403 擄人勒贖罪(§347)/405 第四章 背信罪(§342、§343)/407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技巧/40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09 竊盜、背信、侵占、詐欺等罪之適用/409 背信罪之本質及受託事務範圍/411 背信罪-受託事務限於合法之事務/414 背信罪之行為-違背任務之行為Part1/416 背信罪之行為-違背任務之行為Part2/417 第五章 重利罪(§344~§344-1)/420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
式/420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23 重利罪(§344)-何謂「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423 重利罪(§344)、加重重利罪(§344-1)/424 第三部 其他類型/426 第一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358~§363)/426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426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29 電腦犯罪Part1-複製他人電磁紀錄/429 電腦犯罪Part2-將他人線上遊戲中之寶物移歸自己/431 電腦犯罪Part3-輸入他人語音轉帳密碼將他人款項匯出/433 電腦犯罪Part4-輸入他人密碼進入他人電腦瀏覽並列印資料/439
電腦犯罪Part5-進入他人網頁竄改賣家刊登供得標者匯款用之帳號/441 電腦犯罪Part6-干擾電腦使用罪(§360)、製作電腦犯罪程式罪(§362)/443 第二章 贓物罪(§349、§351)/44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445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47 贓物罪-準贓物(§349Ⅱ)/447 第四部 財產法益綜合型考題/451 財產法益綜合型考題-財產不法行為人自行處分贓物型/451 財產法益綜合型考題-(財產不法行為人以外之)第三人處分贓物型/456 第貳單元 侵害整體法益之犯罪/463 第一篇 侵害社會法益之犯罪
/463 第一章 公共安全罪(§173~§194)/465 第一節 放火系列(§173~§177)/46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46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71 放火罪(§173)之行為客體-須考慮在結構設計上是否具有整體性/471 失火罪(§173Ⅱ)之行為客體-「放火的不是人,失火的才是人?」/474 放火罪(§173)有關「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之意義為何?/478 放火失火燒燬住宅建築物及公眾交通工具以外之物罪(§175)/481 漏逸或間隔氣體罪(§177)/483 第二節 交通安全系列(§183~§185-4)
/48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485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491 妨害往來安全罪(§185)/491 不能安全駕駛罪(§185-3Ⅰ)各款之適用情形如何區辨?/493 不能安全駕駛罪(§185-3Ⅰ)係己手犯之犯罪類型,無法成立共同正犯/496 不能安全駕駛罪(§185-3Ⅰ)係繼續犯之犯罪類型/497 不能安全駕駛罪之加重結果犯(§185-3II)/500 肇事逃逸罪(§185-4)之保護法益/501 肇事逃逸罪(§185-4)之行為主體限於「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之人」/505 肇事逃逸罪(§185-4)之「致人死傷」係構成要件要素或客觀處罰
條件?/510 肇事逃逸罪(§185-4)之「肇事」是否限於行為人對於事故之發生有過失為必要?/518 肇事逃逸罪(§185-4)之「逃逸」如何認定?/522 傾覆或破壞交通工具罪(§183)、妨害交通工具往來安全罪(§184)/525 第三節 危險物品系列(§186~§187-3)/527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52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530 供犯罪用之製造販運持有爆裂物及槍彈罪(§187)、使用爆裂物罪 (§186-1)/530 第四節 飲食衛生系列(§190~§191-1、§192)/533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533 二、重要
案型、爭點及題答/536 千面人條款-毒化飲食物品罪(§191-1)/536 毒化飲食物品罪之加重結果犯-毒化飲食物品致人於死或致重傷罪 (§191-1Ⅲ)/542 製造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妨害衛生物品罪(§191)/544 第二章 公共信用罪(§195~§220)/547 第一節 偽造文書及印文署押系列(§210~§220)/547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54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553 影文是否為文書?/553 有形偽造(偽造)-冒名填寫取款條後向金融機構取款/555 偽造署押罪(§217Ⅰ)與偽造私文書罪(§210)之區分/5
63 (中獎之)統一發票的性質屬私文書或有價證券?/564 無權代理(在文件上簽他人姓名,但表明係他人之代理人)是否構成「偽造」?/567 「變造」之限制-不得達到破壞本質之程度,否則即屬「偽造」/568 若文書之內容與事實一致,是否該當「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570 冒標合會會款/573 無形偽造(登載不實)-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事項為何?(假買賣真脫產之社會案例)/579 假結婚真打工之社會案例/585 使從事業務之人登載不實,不罰/586 偽造文書罪之罪數如何計算?/588 第二節 偽造有價證券系列(§201~§205)/592 一、答題要
領及寫作模式/592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594 偽變造有價證券罪(§201Ⅰ)、行使偽變造有價證券罪(§201Ⅱ)之競合/594 偽變造信用卡及行使應如何論處?/600 偽變造有價證券罪之罪數如何計算?/608 外國貨幣由於在國內不具有強制流通力,故為有價證券而非通用貨幣/609 第三節 偽造貨幣系列(§195~§199)/61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615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617 偽造貨幣罪、行使偽造貨幣罪、詐欺罪之競合/617 外國貨幣由於在國內不具有強制流通力,故為有價證券而非通用貨幣/621 偽造貨幣罪之實質預備犯-第1
99條/624 收受後方知為偽幣而仍行使罪(§196Ⅱ前段)與詐欺罪(§339)之關係/629 第三章 善良風俗(§230~§270)/633 第一節 妨害風化系列(§230~§236)/633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633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638 公然猥褻(§234)之「公然猥褻」意涵為何?/638 散布播送販賣猥褻物品(§235):「猥褻物品」之意涵-司法院釋字第617號解釋/640 散布播送販賣猥褻物品(§235):「販賣」之意涵(刑事法中「販賣」之解讀均相同)/641 第二節 妨害婚姻及家庭系列(§237~§245)/644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644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649 通姦與相姦罪(§239)-通姦及相姦之概念與性交是否相同?/649 未滿16歲之人得否成立相姦罪?/652 和誘未成年人罪(§240)/653 準略誘罪(§241Ⅰ)、圖利強制使人與他人性交罪(§231-1Ⅰ)/655 準略誘罪(§241Ⅲ)-和誘未滿16歲之人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655 妨害風化罪章、妨害家庭罪章相關條文之綜合考題/657 第三節 妨害農工商罪(§251~§255)/659 妨害農工商罪(§251)/659 第二篇 侵害國家法益之犯罪/663 第一章 侵
害國家存立安全之犯罪(§100~§119)/66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665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667 普通內亂罪(§100)之立法是否妥適?/667 洩漏或交付國防秘密罪(§109)、刺探或收集國防秘密罪(§111)/669 第二章 侵害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之犯罪(§120~§134)/671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67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677 公務員賄賂罪之基本名詞概念闡釋/677 違背職務受賄罪(§122Ⅰ)、受賄違背職務罪(§122Ⅱ)/679 違背職務受賄罪(§122Ⅰ)之性質係對向犯(兼論違背職務行賄罪(§1
22Ⅲ))-以洩漏工程招標底價為例/683 無身分者與有身分者共同實行性質上屬於純正身分犯之違背職務受賄罪應如何論處?/692 非公務員欺瞞公務員使其向人民收取賄賂應如何論處?/695 違背職務受賄罪(§122)係必要共同正犯與共犯/698 準賄賂罪(§123)/701 濫權追訴處罰罪(§125)之行為主體是否包括司法警察?/704 抑留剋扣罪(§129Ⅱ)、圖利罪(§131)/708 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130)之重要考點/709 圖利罪(§131)/713 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132)Part1/715 洩漏或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132)
Part2/719 不純正瀆職罪(§134)/725 第三章 侵害國家權力作用之犯罪(§135~§160)/731 第一節 妨害公務系列(§135~§141)/731 一、答題要領與寫作模式/731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734 妨害公務罪(§135)、侮辱公務員罪(§140Ⅰ前段)/734 妨害公務罪(§135Ⅰ)之「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是指公權力行政事務/737 妨害公務罪(§135)之罪數如何計算?/740 侵害公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138)/743 第二節 妨害投票系列(§142~§148)/747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7
47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753 投票受賄罪(§143)、投票行賄罪(§144)-如何認定立法院長或議長選舉之「有投票權之人」?/753 投票行賄罪之性質係接續犯或集合犯?/756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146Ⅱ)(主觀要件-須有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之意圖)/757 虛偽遷徙戶籍投票罪(§146Ⅱ)之著手實行如何判斷?/761 第三節 妨害秩序系列(§149~§160)/764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764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766 聚眾不遵令解散罪(§149)/766 恐嚇公眾罪(§151)/769 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159)、僭
行公務員職權罪(§158)Part1/771 冒用公務員服章官銜罪(§159)、僭行公務員職權罪(§158)Part2/775 第四章 侵害國家司法權正當行使之犯罪(§161~§172)/780 第一節 脫逃系列(§161~§163)/780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780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783 脫逃罪章(§161~§163)/783 被私人逮捕之現行犯是否屬於「依法逮捕、拘禁之人」?/786 幫助脫逃罪之特別規定-便利脫逃罪(§162),是否及於教唆脫逃?/791 脫逃罪之性質、既未遂之認定標準/795 暴行脫逃罪(§161Ⅱ)與妨
害公務罪(§135Ⅰ)、傷害罪(§277Ⅰ)、殺人罪(§271Ⅰ)如何競合?/799 第二節 藏匿人犯系列(§164、§167)/804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804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806 藏匿犯人罪(§164Ⅰ)/806 頂替罪(§164Ⅱ)/808 第三節 妨害刑事證據系列(§165~§167)/812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812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813 妨害刑事證據罪(§165)-教唆他人湮滅刑事證據、教唆他人湮滅自己刑事證據,教唆者是否成立教唆犯?/813 妨害刑事證據罪(§165)/819 妨害刑事證據罪(§16
5)-隱匿他人刑事被告案件證據/826 第四節 偽證系列(§168、§172)/829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829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830 偽證罪(§168)之性質係抽象危險犯、行為犯/830 偽證罪(§168)之性質係純正身分犯、己手犯-須有構成身分及親自為構成要件行為者,始得成立正犯Part1/833 偽證罪(§168)之性質係純正身分犯、己手犯-須有構成身分及親自為構成要件行為者,始得成立正犯Part2/835 偽證罪有無「共犯從屬性鬆動」之適用?/839 偽證罪(§168)-行為情狀:「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841
偽證罪(§168)-「虛偽陳述」如何認定?/842 第五節 誣告系列(§169~§172)/845 一、答題要領及寫作模式/845 二、重要案型、爭點及題答/851 誣告罪(§169Ⅰ)之保護法益為何?/851 誣告罪(§169Ⅰ)與偽證罪(§168)如何競合?/853 準誣告罪(§169Ⅱ)/856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171Ⅰ)/858 序 在迎接農曆新年到來的此時,本書終於完成付梓,當初會決定寫這本解題書的原因,主要是因為筆者發現很多同學在準備國家考試時,多數著重在將觀念搞懂,但在瞭解重點後,如何將所習得的概念透過文字在有限的考試時間
中寫在考卷上,則常不得其門而入,往往是賭注般地上了考場才把戰場當成練習場,無法笑傲考場,故筆者就開始進行了本書的寫作工程。 本書與總則解提書一樣,在目標設定上,筆者希望將刑法分則之全部重要爭點及解題要領一併網羅,使讀者可以透過閱讀本書即可掌握刑法分則的重要考點,且知悉命題者如何以案例事實包裝考點,並瞭解如何解題與寫作,更期盼讀者能在老師不在身旁的情況下,也能透過自修的方式看懂本書並足以應付考試。甚至在題目的選擇上,幾乎囊括所有刑法分則的考點,故不論同學學習刑法分則時所用之書籍為何,透過本書之相互為用,即能瞭解所讀之重點是如何被設計在案例事實裡,進而提高精準洞悉考點的能力,並了解
各爭點的表達位置,以及掌握答題的寫作技巧。 本書在體例編排上不依法條順序,而係按刑法之保護法益作為體系架構,即一、整體法益―國家法益、社會法益,二、個人法益―生命法益、身體法益、自由法益、名譽法益、財產法益。其中國家法益部分包括四個部分:國家存立安全、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國家權力作用、國家司法權正當行使等篇章;社會法益部分也分成四個部分:社會公共安全、社會公共信用、社會善良風俗、社會國民經濟及健康等篇章,詳細的完整體系架構請參閱本書目錄。這種編排方式有助於體系思維,使讀者在審查案例事實行為人所涉及之犯罪類型時,較有審查層次且不致掛一漏萬。 其次,
每個章節的一開始,筆者會先介紹重要性較高之犯罪類型如何寫作,並提供多種寫作方式(有「完整版」、「稍精簡版」、「再精簡版」、「最精簡版」)以因應各種題型狀況,同學可斟酌題目須審查之犯罪類型多寡與作答時間,來決定取用何種解題方式,一般來說,「稍精簡版」應該是比較適合、中庸的解法,完整版主要是讓同學對該犯罪類型之寫作有較全面的認識,「再精簡版」則是考試時間較急迫時的簡化版,至於「最精簡版」主要用在律師、司法官或法研所考試中,此類考試要審查之犯罪類型多,當該犯罪類型並非主要考點且無爭議時,即可以此方式快速帶過構成要件該當性,至於違法性、罪責等階層則都省略不寫。 近二年刑法的修正及實務見
解的變動異常頻繁,且向來引領實務見解的最高法院判例及決議,也因著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全數走入歷史(然而這些判例、決議走入歷史,並不是完全無法使用,而是在適用上要加以改變),導致刑法考科在準備方向上需要調整,而學者的教科書也推陳出新,不僅原有著作者有改版,另有在國考會命題、改題的老師也推出了刑法總則教科書,再加上這段時間學者發表的文章、新的實務見解,稍不留神,就可能會遺漏掉。從而,筆者基於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心情,仔細查閱本書原先所引用之最高法院判例是否已停止適用(本書所引用之判例遭停止適用者約十個),也參考學者的新文獻及新實務見解,終於將本書付梓,希
望能對讀者在考試、教學或實務工作上有所助益。 近二年來,光是刑法修法就有七次,為免讀者遺漏,茲臚列如下: 一、108年5月10日修正公布第 113 條;增訂第115-1條。 二、108年5月29日修正公布第 10、61、80、98、139、183、184、189、272、274~279、281~284、286、287、315-2、320、321 條;刪除第91、285條。 三、108年6月19日修正公布第 185-3條。 四、108年12月3日修正刑法第108條以下共 116條條文。(由於本次修法係因刑法施行法第1-1條罰金計算的問題,於考試並無
影響,故未就此部分為詳細說明。) 五、108年12月31日修正公布第 83、85條條文。 六、109年1月15日修正公布第149、150、251、313條條文。 七、110年1月20日修正公布第135、136、240、241條。 另外,108年7月4日開始施行,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的大法庭新制,判例決議正式走入歷史,未來將由大法庭統一法律見解,則原有這些判例決議是否完全不能使用或應如何使用呢?依據司法院於108年1月4日修正、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最高法院於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二月七日本法修正施行前依法選編之判例,若無裁判全文可資
查考者,應停止適用。未經前項規定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 再者,司法院大法官也作成與刑法相關的釋字第775、777、791、792、796、799號等6號解釋,與刑法總則有關的乃釋字第775號(涉及累犯)、釋字第796號解釋(涉及假釋),其內容為何,有必要加以介紹。 甚至最高法院於民國109年4月16日作出108年度台上大字第3563號刑事大法庭裁定推翻以往實務對於裁判上一罪中輕罪雖被偵查機關發覺,但重罪尚未被發覺時,行為人自首重罪,仍不符合自首要件之見解。大法庭認為此時仍符合自首之要件,可獲得得減刑之法律效果。
另外,本書各類科均得適用,因各類科的刑法分則考點都一樣,只是題目設計長短、爭點多寡不同而已,或許高普考、司法四等類科的題目較短、爭點較少,三等類科則題目多、爭點多,但若同學有觀察過,應不難發現重點就是重點,不論三等或四等,考的重點都是那些,將幾個四等類科的題目加總起來就變成一個三等類科的考題,反之,三等類科考題將之拆解也就成為數個四等類科考題,尤其近年來在刑法這個科目,各類科之難度越來越接近,區分三、四等類科更無實益,因此本書在寫作基礎上,是以各重要考點之經典考題為主軸,再依此加以延伸,適用對象上,並不特別偏向三等或四等,而是一體適用,故無論選考類科為何,均可安心服用。 國家
考試是一條漫長且艱辛的道路,當中的酸甜苦辣,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是「己手犯」(親手犯)〕,只有自己親自走過的人才能體會。當然,那種努力想抓住虛渺未來的不確定感十分難熬,每天一成不變地反覆要求自己更是一門苦差事,往往經歷過準備國家考試的過程,才越瞭解自己,也更懂得如何與自己相處。但有腳踏實地的努力,聚沙成塔地累積、充實自己,不管最後結果如何,至少也曾經好好為自己人生中認為重要的事情奮鬥過,我們常常懂得要投資,但投資的對象可能是感情或是別人所設立的公司,那是不是也可以換個角度,開始學習投資自己,許自己與真正關心自己的人一個更寬廣的未來,預祝大家都能得到想要的自由與幸福。 李允呈 202
1年1月26日
網路內容與行為立專法的必要性─以網路霸凌及違反本人意願散布私密影像為例
為了解決賣遊戲帳號違法 的問題,作者劉昱均 這樣論述:
隨著電腦及網路的演進,將人們的生活從實體世界帶入數位虛擬的世界。而網際網路的發展迅速,突破國界疆土,讓使用網路的每個人,可以脫離距離、貧富、階級及年紀等限制,平等、自由的傳遞與接受資訊,除使整體資訊更趨於國際化,大幅縮短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更落實了人人有表意自由的精神。然而詐騙、販賣禁品、色情資訊、賭博…等傳統犯罪,隨之出現,也演化出不少因網路而生的新形態,如網路霸凌、私密照的傳輸、散布假訊息…等不當行為。因此,社會各界逐漸出現網路應被管制的聲量,並要求制訂相關專法以規範網路秩序,避免網路應用所產生的犯罪或不當行為。過往許多國家為避免侵害言論自由,面對網路多採低度管理;然而隨著網路應用普及,「
匿名」給予人們行為一個解放的空間,加上社群平台與通訊軟體的發達,脫序的言論與行為愈發嚴重,同樣的言論與行為,在現實生活中的影響可能有限,但透過網路即時、大量的散佈傳輸時,其影響則難以估計。在相關的案例頻傳,影響層面持續擴張的狀況下,也讓各國政府重新思考對於網路是否應該提高管制。然而,不可避免的仍是該如何在網路管理及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這也是近幾年各國政府想提高管制力道時,都會面臨到的困境。因此,本文將從問題面、法律面及政策面來檢討分析現況,借鏡其他國家在網路管理上的精神,針對我國現況是否應針對網路行為訂定專法來進行討論,並提出建議。然而,網路行為態樣多樣,礙難概一而論,為避免探討過程過於鬆散
、抽象且與實務脫鉤,本文將以「網路霸凌」及「違反本人意願散布身體私密影像」兩項最受爭議的網路行為作為本文探討主軸。
賣遊戲帳號違法的網路口碑排行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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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保主題專區 - 臺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
一)使用外掛影響遊戲公平性,被鎖帳號: 遊戲業者都會禁止使用外掛程式,以維持遊戲公平性。依據現行「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稱本定型 ... 於 dlacp.gov.taipei -
#2.各種遊戲買賣交易區| 甚麼手遊最值錢 - Facebook
其餘看圖Steam帳號內含有其它遊戲歐卡有購買部分DLC ! 主賣PUBG !其餘遊戲贈送。帳號無使用任何輔助工具及外掛可看遊玩時數. 私訊報價,如有不接受報價請見諒,. 於 www.facebook.com -
#3.內地專家稱凡向用戶提供租售遊戲帳號的行為也屬違法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把遊戲帳號租賣涉及個人資訊和網絡行為的實名認證問題。內地所有互聯網平台,其中涉及到帳號的問題, ... 於 hk.news.yahoo.com -
#4.遊戲帳號賣了53萬!他捨不得竟申訴「惡意找回」 法院判刑3年半
常玩遊戲的人,對於帳號買賣一定不陌生,中國一名玩家把自己的遊戲帳號以12萬元(約新台幣53萬元)賣給他人,事後又捨不得,謊稱被盜申訴「找回」帳號 ... 於 www.ettoday.net -
#5.服務條款 - PMatch遊戲道具媒合網
本條款適用於線上遊戲虛擬幣交易資訊管理系統服務(以下簡稱本系統服務),當會員(含玩家、媒合商)使用本系統服務並勾選同意選項時,即代表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下列規定:. 於 www.pmatch.com.tw -
#6.詐騙集團去騙錢,我也是被害人,怎麼會說我是共犯呢?關於 ...
萬一他冒用你的身分做壞事,你會說不清,不幸發生違法的事情,就更難解釋了。 ... 沒有人會笨到賣帳戶,因此被害人會主張提供帳戶的人要負責。 於 www.businesstoday.com.tw -
#7.《第一款用上全身的VR遊戲》東京鐵塔新開幕電競樂園體驗 ...
圖片來自:電視截圖. 去年4月,日本知名地標東京鐵塔當中開了一間名為「RED° TOKYO TOWER」的次世代電競主題樂園,提供了各種新奇的遊戲讓大家暢玩。 於 news.gamme.com.tw -
#8.未成年人購物、從事法律行為有效嗎? - 臺灣高等檢察署
以線上遊戲儲值機制來說,消費者幾乎都會將所購買的點數立即轉換成遊戲內之服務或裝備,結果就是無從退款。 要提醒家長,一般未成年子女於申辦google帳號 ... 於 www.tph.moj.gov.tw -
#9.女大生指控韓國瑜兒子盜遊戲帳號網友:韓天被偷照做壞事
這名女大生,秀出報案單據,說去年6月,將三個遊戲帳號,借給暱稱為「幽天」的網友來掛機,沒想到帳戶居然被賣掉,確認才發現帳號被出售給其他玩家, ... 於 www.ftvnews.com.tw -
#10.重機停汽車格遭罵「違法佔用車位」!住戶逼移車:非常可恥
市區停車格一位難求,重機停在汽車格引起的紛爭時有耳聞。近日2輛大型重型機車停放在汽車格內時,竟然被某人貼上「違法佔用車位」的警告字條,更被批評可恥, ... 於 www.storm.mg -
#11.[問題] 網上買賣帳號的法律問題 - PTT 熱門文章Hito
想請問若買賣時賣家以聲明往後的違法問題賣家一概不負責那往後買家用此帳號進行違法之事由賣家是否有 ... 9 F →mercury1011: 你把銀行帳戶賣掉然後發聲明看看有沒有用. 於 ptthito.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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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開Discord玩《英雄聯盟》帳號會被鎖?官方澄清:消息並非屬實
線上遊戲《英雄聯盟》深受年輕人喜愛,並於今年初回歸原廠Riot(拳頭遊戲公司),讓許多玩家拍手叫好。但有民眾社群抱怨,說他的《英雄聯盟》帳號今年 ... 於 www.setn.com -
#15.黑色沙漠營運政策
違反項目 永久限制 回收 追繳 帳號盜用 ✓ ✓ ✓ 付款盜用與積欠款項 ✓ ✓ ✓ 違反法令 ✓ ✓ ✓ 於 www.tw.playblackdesert.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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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 是我借給裡面的人幫我代玩,然後他們找來新玩家接手,我答應後直接經過他們轉交帳號密碼。 遊戲資料只有綁定我的手機還沒更改. 於 law.moeasmea.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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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就「遊戲帳號交易是否合法」發表了自己的看法,朱巍表示:「遊戲帳號租售本身就是違法,不管是把號賣給成人, ... 於 read01.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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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遊戲帳號並不違法,只是官方規定不能現金交易,但官方規定可不是法律,只是玩家與官方的約定. 而..., 我於今年3月將遊戲帳號賣給人.但是對方將該帳號向別人詐騙金錢.我 .. 於 learning.mediatagtw.com -
#25.修正刑法對於竊取線上遊戲寶物行為的規範(三) - 台灣法律網
三、有時候等級高的玩家因為某種原因不想玩了,乾脆把帳號與密碼賣給別的玩家以賺取新台幣;還有一些等級高的玩家,因為玩這款遊戲很久,已經失去對這個遊戲的新鮮感, ... 於 www.lawtw.com -
#26.买卖游戏账号是违法的吗? - 百度知道
买卖自己的不违法,要是买卖被盗的号,尤其是那个号贵重装备比较多的话,就是违法。 ... 23; 2013-11-01 请问卖了游戏帐号自己又找回犯法么 7; 2016-01-25 网上卖游戏 ... 於 zhidao.baidu.com -
#27.代儲遊戲點數風險高無辜賣家也遭詐 - 鏡週刊
受疫情影響,國人選擇減少出門買賣,宅經濟成為消費主流,網路遊戲也搭上順 ... 陳男配合在買家提供的交易平台開戶,並輸入要販售的遊戲帳號及密碼, ... 於 www.mirrormedia.mg -
#28.陸股24日小跌傳媒、遊戲股掀漲停潮 - 旺得富理財網
以每日額度餘額口徑,北向資金截至A股收盤淨流出18億元;以買賣成交額口徑,北向資金淨賣出逾38億元。 A股主要行業ETF多數下跌,半導體ETF跌近3%,晶片 ... 於 wantrich.chinatimes.com -
#29.黃易群俠傳Online - 沒玩過黃易,別說你玩過武俠遊戲!
此項作業發放物品只限:帳號物品資料被無故移轉期間之遊戲幣(含賣出物品所獲得之金錢)、交易失去物品、裝備武器類、秘笈、寵物、坐騎及靈獸,其餘物品將不另行處理。 為 ... 於 he.chinesegamer.net -
#30.案例(18 )竊取網路遊戲虛擬寶物是犯罪行為 - 教育部
但是,行為人構成本罪,其侵入行為必須是屬於該條所規定的三種侵入行為之一,亦即一﹑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二﹑破解使用之電腦之保護措施、三﹑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 ... 於 depart.moe.edu.tw -
#31.神來也鬥地主- 免下載撲克TOP1 - Gamesofa
除此之外,所有參與或協助違反本遊戲管理規章行為之玩家,本公司亦將以相同條例處理之。 近日由於賣幣集團猖獗,賣幣集團多為盜用他人帳號取得遊戲幣(如神幣、德撲幣等), ... 於 www.gamesofa.com -
#32.律師相談室 - 張思涵律師
♤摘要:魏先生使用外掛程式創建帳號自動練功,接著將刷到的虛寶交易賣給其他玩家,藉此賺取收入,但聽聞有遊戲公司除了發現後鎖帳號外,還可以提起法律訴訟,魏先生對此 ... 於 www.chaohsin.com -
#33.T客邦
每天都有科技新鮮事,3C勁爆新聞、酷炫的零組件、平板電腦、數位相機測試、當紅網路話題、手機app介紹、勸敗、團購,來T客邦只看得到好東西。 於 www.techbang.com -
#34.遊戲帳號租售屬違法行為,成年人之間也不行 - 今天頭條
需要注意的是,專家提醒, 遊戲帳號租售屬違法行為,即便是成年人把帳號賣給成年人。 也即是說,不管用戶是不是未成年人,凡是向用戶提供租售遊戲帳號 ... 於 twgreatdaily.com -
#35.直播賣貨質量差虛假宣傳問題多李佳琦、藝人劉畊宏遭點名批評
報告建議,應對直播間進行分級管理,對有大量粉絲的「網紅」主播建議重點監管,建立完善針對市場違法苗頭性問題的提醒告誡制度;其次對風險營銷行為 ... 於 www.hk01.com -
#36.Switch 分享遊戲- 2023 - alfanophone.wiki
玩家可以購買、交易、甚至可以在玩遊戲時取得遊戲中的內容(物品),但這些遊戲中內容無法在帳戶間共享。 2 days ago任天堂Switch連續通關一個接一個的小 ... 於 alfanophone.wiki -
#37.賣個遊戲帳號都能被告??? - 全部- 小豬出任務
賣個遊戲帳號都能被告??? 我從三年前開始作網路虛擬寶物交易剛開始沒 ... 講更直白的例子,你紅燈右轉一百次沒被抓,難道紅燈右轉就不違法了嗎? 於 fm.ckclouds.com -
#38.遊戲帳號被盜了怎辦? @ 道上家狐小乖的窩
盜他人虛擬寶物,究竟有無違法? ... 撿別人掉在地上的寶物,究竟有無違法? ... 因為遊戲帳號是以原始玩家的身分證字號去申請,就算對方將帳號賣給你,也給你改了帳號 ... 於 blog.xuite.net -
#39.停權管理規章 - Akamaihd.net
再次提醒您,在註冊Garena會員時提供之個人基本資料與本人真實資料不符或填寫不全時,本公司有權終止或暫時拒絕對該會員帳號提供相關服務。 由於各遊戲類別不盡相同, ... 於 contentgarena-a.akamaihd.net -
#40.藉由相關法規,建立更完善的線上遊戲環境
開放政府第10案協作會議「國內線上遊戲相關法規建置」連署案. ... 玩家使用率很低,第一大部份玩家是因為覺得麻煩,第二有些玩家可能是專門來做賣帳號或者是道具,他們 ... 於 cm.pdis.tw -
#41.[新聞] 2.5K買傳說對決帳號,賣家密碼竟另外賣- 看板C_Chat
2.5K買《傳說對決》帳號!賣家「神邏輯」密碼分開賣:再匯1500元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一名男網友向黃姓網友購買《傳說對決》的遊戲帳號,先匯款2500元 ... 於 moptt.tw -
#42.2023 Switch 分享遊戲- fuuhaber.online
新舊主機可以透過網路連線,不同帳號進入同款遊戲,不過無法面連。 ... 的「ROMs 遊戲下載站」,但是請注意,這些下載ROMs 的網站都是違法的, 本文僅 ... 於 fuuhaber.online -
#43.賣遊戲帳號賺錢,首先要先選對遊戲 - 網路賺錢
有遊戲交易平台嗎. 許多交易都是在網路上完成的,私下交易是違法的行為當然可能省去一筆費用,但這有風險的 ... 於 xn--zf0ay62a8uaf6m.com -
#44.【新聞觀點】禁止現金交易遊戲虛寶與遊戲幣,禁得了嗎?
不知是遊戲公司真那麼重視玩家之間的“實質交流”,還是其中有那麼點甜頭值得一嚐(禁不了帳號交易一旦賣了帳就少了一個玩家)。 正在載入... 回覆. 於 www.sfoxstudio.com -
#45.數字科技8591寶物交易違法遭起訴,科技與法律衝突又一例?
數字科技是在2007年成立8591寶物交易網,專門提供電玩遊戲寶物交易平台,會員購買點數在帳戶中儲值(T幣),再由8591寶物交易網代付給賣家,以確保買賣 ... 於 www.ithome.com.tw -
#46.赫希再爆料! 烏軍官將西方軍援武器直接賣黑市美媒對此沉默不報
據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Sputnik 報導,美國記者、普利茲獎獲得者西摩·赫希當地時間23 日稱,西方國家知道供應給烏克蘭的武器正在流入黑市, ... 於 newtalk.tw -
#47.管理規章 - RO仙境傳說Online - GNJOY
IV、參與不當得利之遊戲帳號視同使用外掛終止合約。 ... 對於會員具有查證其線上活動,記錄相關可能違法情事,並對於違反本規則之帳號予以適當之線上管理並/ 或提報 ... 於 ro.gnjoy.com.tw -
#48.花得更少買得更好 - 蝦皮購物
Google谷歌gmail全新帳號綁定註冊各種帳號app網站遊戲行銷現成信箱電子郵件收信驗證map地圖商家評論空投票分身. $1. 尚無評價. 0 已售出. 沒有適用的物流選項, ... 於 shopee.tw -
#49.買賣網路遊戲帳號遭詐騙 - YouTube
買賣網路 遊戲帳號 ,不但會遇到假賣家,還可能遇到假買家!請牢記,網拍交易風險高,面交比較好!有疑問請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喔! 於 www.youtube.com -
#50.管理規章- 會員服務|滿貫大亨官方網站 - Gametower
大量註冊帳號利用遊戲取得不當得益,重大過失不知、明知道具、遊戲幣違法或不當取得仍為收受之行為。 將處以【終止契約】處置(含所有相關帳號), 回收所得之不當得利,且本 ... 於 www.gametower.com.tw -
#51.遊戲交易平台有詐!男賣手遊帳號3萬沒賺到反被騙走27萬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北部1名陳姓男子日前出售辛苦經營的手遊帳號3萬元,買家聯繫後,提供一個不知名的遊戲交易平台網址,但陳男欲從平台帳戶取款 ... 於 tw.nextapple.com -
#52.詐騙-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欺詐或詐騙等(英語:fraud),是故意欺騙以獲取不公平或非法收益,或剝奪受害者的合法權利。 ... 誆騙被害人試玩App遊戲能獲得薪水,結果卻是騙人把手機加進歹徒掌握的帳號,再 ... 於 zh.wikipedia.org -
#53.網路遊戲買賣帳號糾紛 - 法律諮詢家
網路遊戲買賣帳號糾紛,律師諮詢:全國各地律師上線為你免費解決民事、刑事、繼承、離婚、詐騙、 ... 我在8591賣遊戲帳號給某買方 ... 然後我嘗試登陸該遊戲的官方()帳號. 於 www.law110.com.tw -
#54.遊戲帳號交易平台躺槍?專家語出驚人:買賣帳號都是違法行為
遊戲帳號 本就不屬於違禁品,帳號交易更僅僅只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再者從民法典的角度出發,法律是支持虛擬財產交易的,這更加確定了遊戲帳號交易的合法性。 於 kknews.cc -
#55.[問卦] 買賣帳號違法嗎? - 看板Gossiping - PTT網頁版
[問卦] 買賣帳號違法嗎?已回收 · 想問一下有沒有買賣帳號的八卦? · 幹啊他們買心酸的喔QQ 錢都這樣亂花比肥宅還廢 · 沒喇不賣不過有打算賣沒在玩的遊戲帳號看了看全民跟LOL ... 於 www.pttweb.cc -
#56.Sega搶攻手遊出價237億元收購「憤怒鳥」開發商| 國際 - 中央社
日本Sega颯美17日宣布,出價7億600萬歐元收購「憤怒鳥」芬蘭遊戲開發商Rovio。 ... 不過,在收購消息正式宣布前,Sega颯美股價今天收盤重挫4.2%,賣壓 ... 於 www.cna.com.tw -
#57.段宜康買電玩殺手爆詐騙風波- 社會- 自由時報電子報
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為了線上遊戲「楓之谷」,今年3月花了2萬2000元向周姓 ... 的周姓賣家向警方說,他有一堆遊戲帳號,一時忘記當初賣給段宜康的帳號 ... 於 news.ltn.com.tw -
#58.Switch 分享遊戲2023
新舊主機可以透過網路連線,不同帳號進入同款遊戲,不過無法面連。 ... 較前、多數人常用的「ROMs 遊戲下載站」,但是請注意,這些下載ROMs 的網站都是違法的, 本文僅 ... 於 yuhaber.online -
#59.帳號切結書有用嗎. 同台灣人買游戲帳號被盜回去- 法律知識
各位大哥大姊~ 小弟在2012年1 月4 號再8591 買一隻天堂遊戲帳號. ... 二手買家賣帳但是付的是第一手玩家的切結書+身份証影本這樣在法律上算不算違法? 於 elisayavchitz.fr -
#60.元宇宙 - Google 圖書結果
對於這件事的商業模式,他選擇模仿任天堂等電玩業者,收取30%的佣金;不過和遊戲主機不同的是,iPod可沒有賠本賣,毛利率反而高達50%以上。經過七年後,30%這個數字也搬 ... 於 books.google.com.tw -
#61.[討論] 大夥怎麼看待買賣遊戲帳號? - 看板C_Chat - 批踢踢實業坊
如題小的最近玩原神發現很多人都在說要買帳號我很不解是不是因為手遊人權角pvp影響. 於 www.ptt.cc -
#62.擅自轉移、刪除他人線上遊戲角色的虛寶,是不能易科罰金的 ...
看別人不爽,趁著朋友不注意的時候,刪掉別人線上遊戲角色的虛寶、 ... 被告處分該網路遊戲帳號名下之虛擬裝備、道具及金幣,而行為人因而取得虛寶、 ... 於 www.lawyerli.tw -
#63.第九組:網路遊戲相關法律議題
盜帳號一直是自有網路遊戲以來玩家最大的夢魘,究竟盜帳號會觸犯哪些罪?衍生的犯罪又有哪些?這都是本篇所要討論的重點。 【實例】. 袁XX於民國九 ... 於 homepage.ntu.edu.tw -
#64.Switch 分享遊戲- 2023
玩家可以購買、交易、甚至可以在玩遊戲時取得遊戲中的內容(物品),但這些遊戲中內容無法在帳戶間共享。 2 days ago任天堂Switch連續通關一個接一個的小 ... 於 callme.space -
#65.游戏账号买卖算违法吗
买卖网络游戏币犯法么? - : 正规游戏交易平台交易游戏币是不犯法的.1、寄售模式寄售是网游虚拟物品交易中最便捷、省心的交易方式,是指卖家将存有货物的游戏帐号 ... 於 panll211.com -
#66.交易技巧-賣帳號詐欺,賠到傾家蕩產 - 8591討論區
在此聲明楓之*網路遊戲本帳號於民國年月日起,即日生效 由乙方全權負責費用、民事及刑事責任,並由此 ... 並由違法之一方(拿他人身份證作為不法之行為) 於 bbs.8591.com.tw -
#67.【遊戲詐騙】那些私訊收購你帳號的人是詐騙嗎?你該注意那些 ...
這類型詐騙主要發生在新遊戲上,他們會到處密人詢問說「你要賣帳號嗎? ... 小提醒:記得你今天是賣帳號的人,而非收帳號的人,沒有任何理由應該由你 ... 於 forum.gamer.com.tw -
#68.2020網路交易遊戲幣買賣幣商有違法嗎???
在網路上買賣遊戲幣有違法嗎??? · 1.網路遊戲帳號、虛擬寶物、點數卡的交易並不違法,只是違反遊戲公司的規則,或是與遊戲公司之間的合約。 · 2.詐騙他人 ... 於 gametycoon666.pixnet.net -
#69.網路及線上遊戲常見的詐騙手法與因應
社會不肖人士虛設行號違法吸金 ... 8 案例參見刑事警察局偵破「天堂」線上網路遊戲詐騙新臺幣並盗用帳號密碼後竊取寶物、道具的新 ... 字號去申請,就算對方將帳號賣出. 於 teric.naer.edu.tw -
#70.網路手遊買虛寶,撿便宜不成反而失了紅包錢 - 花蓮縣警察局
過年期間手機遊戲廣告打很大,讓人印象深刻,但有民眾玩遊戲看到有人便宜賣虛寶,便趕快跟對方聯繫,原本以為撿到便宜,沒想到竟然是詐騙陷阱。刑事警察局 ... 於 www.hlpb.gov.tw -
#71.請問被盜的帳號取回後有辦法繼續對對方提出告訴嗎? - 法律百科
我在網路上交易遊戲帳號我為賣方對方拿到帳號密碼之後不但沒有按照當初說好的給錢並且封鎖我加上更改我帳號密碼等等資料之後我報案後循線找到對方對方 ... 於 www.legis-pedia.com -
#72.盜取他人虛擬寶物,有違法嗎?:法規知識 - 兒童版
今天在玩網路遊戲時,小安突然自豪的向朋友炫耀,自己利用木馬程式成功竊取了其它玩家的帳號與密碼,並把這些玩家的角色裝備、虛擬寶物先轉移給自己 ... 於 kid.smartkid.org.tw -
#73.關於外掛帳號法律責任問題 - Mobile01
接著他說他會跟遊戲公司申請IP位置跟遊戲歷程到時...(閒聊與趣味第1頁) ... 因為今天我的角色只是買帳號賣帳號這麼簡單這樣也算違法嗎? 於 www.mobile01.com -
#74.賣家在網上販賣遊戲帳號給未成年合法嗎? - 法律圈
您好,請問少年在網上向賣家購買遊戲帳號,但沒有錢支付,仍使用賣家提供的帳號跟密碼登入帳號玩遊戲,因而被賣家提告「違反電腦使用」,這部分是成立 ... 於 www.lawchain.tw -
#75.女子網賣遊戲帳號掉入陷阱險遭詐騙6萬元
台南24歲蔡姓女子昨天要出售辛苦經營的手遊帳號6萬元,買家和她聯繫後,提供一個不知名的遊戲交易平台網址,但蔡女欲從平台帳戶取款時出現異常,客服 ... 於 udn.com -
#76.別買帳號! – 《英雄聯盟》客服
若你之前有在Garena伺服器遊玩《英雄聯盟》和《聯盟戰棋》,現在可以連結Garena帳號,保存你寶貴的遊戲進度,與我們一同繼續遊戲旅程!若是需要協助,請 ... 於 support-leagueoflegends.riotgames.com -
#77.【法律知識】遊戲被盜?請進來看吧! - 挖王
許多玩家因自己的大意和疏忽導致遊戲帳號遭竊盜,在這幾個月中少數的玩家透過任何管道極力的去爭取,虛擬財產的權利性逐漸以被政府機關及社會大眾所 ... 於 jun00008.pixnet.net -
#78.Switch 分享遊戲2023
新舊主機可以透過網路連線,不同帳號進入同款遊戲,不過無法面連。 ... 的「ROMs 遊戲下載站」,但是請注意,這些下載ROMs 的網站都是違法的, 本文僅 ... 於 daysinal.net -
#79.台灣《天堂M》首宗交易詐欺案,以FB綁定帳號出售後竟再更改 ...
打著經典回憶遊戲《天堂M》在台版開服之前就已經有許多賣家想要趁遊戲大賺一筆,但近期有買家在遊戲交易平台購買紅變帳號後,由於帳號是與Facebook 綁 ... 於 www.soft4fun.net -
#80.Switch 分享遊戲2023 - ewhaber.online
新舊主機可以透過網路連線,不同帳號進入同款遊戲,不過無法面連。 ... 的「ROMs 遊戲下載站」,但是請注意,這些下載ROMs 的網站都是違法的, 本文僅 ... 於 ewhaber.online -
#81.遊戲帳號交易合法嗎? - 人人焦點
私下交易遊戲帳號合法嗎?雖然大部分遊戲服務商都約定用戶僅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但從法律的角度而言,陳亮認爲遊戲帳號 ... 於 ppfocus.com -
#82.賭博哪有這麼簡單-遊戲管理規章
經(檢警或相關單位來函要求),其違法取得之遊戲幣、道具等將暫時凍結若嗣後查證犯罪屬實則一併回收(含所有相關帳號)。 利用遊戲之BUG或惡意透過遊戲網站程式漏洞, ... 於 www.1play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