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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治理 應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unknow寫的 教育治理:理論與實務 和向小佳,李琨,王鵬,鄭方蘭,田江的 不再理論化:聯邦學習親自動手工程專案實作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高等教育 和深智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建築與城鄉研究所 黃麗玲所指導 董其樂的 資料驅動的智慧城市治理模式分析:以臺北大數據中心為例 (2021),提出資料治理 應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智慧城市、數位轉型、資料治理、公私協力、資料協作、公民科技。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林育廷所指導 林元琪的 由開放金融論數位時代之資料權 (2021),提出因為有 個人資料保護、資料權、開放銀行、開放金融、金融科技的重點而找出了 資料治理 應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資料治理 應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教育治理:理論與實務

為了解決資料治理 應用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教育治理是最近教育行政界的重要新興議題,政府的良善運作實非易事,隨著公共事務範圍日益擴大,內容日趨複雜,政府運作日顯笨重,是以有政府角色轉變之呼聲,由管理走向治理,期待政府只掌舵、不划槳。不過,一方面官僚體系有其職場文化規範與政治責任承擔,要求政府只掌舵、不划槳,十分困難;另一方面民眾在各式選舉競爭下,習慣性要求政府負起全責、能更靈活有效滿足其需求,欲擺脫傳統科層思維與作為實為不易。本書說明與評估各類新興教育治理概念與案例,探討與評估教育治理各種可能性與工具選項,作為國內精進教育行政的參考,希望帶給國內教育行政更創新良善的發展。   全書共分三篇十四章。「理念篇」聚焦

教育治理意涵與發展,透過三篇文章展現從科層治理至新公共管理,再到網絡治理與協作治理之理論邏輯轉折;「實踐篇」著重理論和實務銜接,七篇文章深入探討學校治理、資訊治理、系統治理、機構治理、地方治理、課程治理等當前重要教育治理途徑與工具;「前瞻篇」的三章則論述教育治理進一步發展的可能,帶領讀者開啟多元取徑之教育治理圖像。

資料治理 應用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癌症治理 - 精準醫學 (Precision Medicine) 及次世代定序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 NGS) - 李宇聰臨床腫瘤科專科醫生@FindDo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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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甚麼是「精準醫學」(Precision Medicine)? 00:01

(二)甚麼是次世代定序分析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 00:57

(三)次世代定序分析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NGS) 在癌症治療中擔當甚麼角色? 01:58

(四)在治療肺癌上,會如何應用次世代定序分析 (NGS) ? 02:38

(五)為甚麼次世代定序分析 (NGS) 仍未被廣泛使用? 03:41

(本短片作健康教育之用,並不可取代任何醫療診斷或治療。治療成效因人而異,如有疑問,請向專業醫療人士諮詢。)

參考資料:
1. K. Ferryman, M.Pitcans. What is Precision Medicine: 2018 Contemporary Issues and Concerns Primer. Data & Society
2. G. Casey, D. Conti, R. Haile, D. Duggan. Next generation sequencing and a new era of medicine. Gut 2013; 62:920-932.
3. F. Randy Vogenberg, CI. Barash, M. Pursel. Personalised Medicine Part 1: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into Theranostics. (2010). Pharmacy and Therapeutics. 35(10):560-562, 565-567, 576
4. https://www.cancer.gov/about-cancer/treatment/types/precision-medicine (Assessed on 28 March 2019)
5. S. Ari, M.Arikan. Next-Generation Sequencing: Advantages, Disadvantages, and Future. 2016. Plant Omics: Trends and Applications pp109-135
6. https://www.welgene.com.tw/service/ngs/NGS_overview (Assessed on 1 March 2019)
7. http://163.21.2.100/a004/htm/8/hgp.htm (Assessed on 1 March 2019)
8. Oncogenic driver mutations in lung cancer, Luo, S. Y., & Lam, D. C. (2013). Oncogenic driver mutations in lung cancer. Translational respiratory medicine, 1(1), 6.
9. 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 2018
10. Emmet JJ, et al. Cancer Discov 2017;7:596-609
11. https://www.esmo.org/Guidelines/Lung-and-Chest-Tumours/Metastatic-Non-Small-Cell-Lung-Cancer (Assessed on 1 March)
12. https://www.nccn.org/professionals/physician_gls/pdf/nscl_blocks.pdf (Assessed on 1 March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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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驅動的智慧城市治理模式分析:以臺北大數據中心為例

為了解決資料治理 應用的問題,作者董其樂 這樣論述:

近年來資通訊技術革命,智慧城市成為全球城市的政策發展重點。在技術變革、開放資料運動、公民科技文化等因素影響下,臺北市智慧城市的政策從產業驅動轉向資料驅動的治理模式,也形塑了一個由技術官僚、科技廠商、公民社群等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動態協作網絡。本文探究官僚系統如何應對智慧城市治理挑戰、內部組織結構發生了何種轉化,以及各利害關係人又如何參與其中治理的過程。本研究以文本資料、田野觀察、深度訪談等質性研究方法,借用都市政權理論的分析視角,描繪臺北大數據中心這一技術與社會互相轉譯的建構現場,並詮釋臺北市智慧城市政策的演進。本研究認為,台北市的智慧城市發展中,為了增進官僚系統的創新能力,引入了由私部門主導的

公私協力模式,然而該取向仍面臨各局處的協作困境。而後官僚系統經調適,設立大數據中心作為新治理角色,引入數位社群IVC(In Visible Cities)作為行動者,推動各局處的資料流通,並以資料驅動專案回應都市議題的公眾行動,逐步轉化台北市智慧城市的治理取向。而IVC以分享會、讀書會,專案外包等多樣的公民科技形式,也展現了公民社群參與智慧城市治理之潛力。

不再理論化:聯邦學習親自動手工程專案實作

為了解決資料治理 應用的問題,作者向小佳,李琨,王鵬,鄭方蘭,田江 這樣論述:

想了解如何兼顧資料共享與隱私安全? 讓你腳踏實地,將理論知識深化為實踐能力!     ★金融業工程師 實戰必備   ★專案實作、延伸領域 一應俱全     ▍本書介紹     隨著社會發展,資料隱私安全的關注度正不斷提高,資料擁有者極力反對無限制計算和使用敏感性資料。在未經許可下,隱私資訊若被商業機構利用即被視為違規,而不同領域間的資料分析也將變得越來越困難。      聯邦學習正是解決這些挑戰的關鍵技術。過去幾年不論在研究領域或產業領域,都見證了聯邦學習從無到有、由面對質疑到逐步嶄露頭角的過程。聯邦學習以同態加密等方法來保證本地訓練資料的隱私,同步實現多個資料擁有者協同訓練一個共用的機器

學習模型。根據不同的應用場景,逐步發展出了橫向聯邦學習、縱向聯邦學習、聯邦遷移學習等類型。      本書不僅限於背景歷程、演算法模型、平台框架、應用實戰,更延伸至電腦視覺、自然語言處理等領域的思考與展望,是新一代AI工程師必備的技術參考。   本書特色     .FinTech和深度學習結合    .新一代機器學習,更安全穩定快速   .聯邦學習演算法,模型實作及多種演算法   .使用聯邦學習的推薦系統   .Docker/K8s的聯邦學習平台架設運行   .信用卡/保險評鑑機制的建立   .聯邦學習在電腦視覺、NLP、醫療、物聯網的實作專案  

由開放金融論數位時代之資料權

為了解決資料治理 應用的問題,作者林元琪 這樣論述:

現今網際網路之快速發展,加速了實體分行之瓦解,加深消費者對於網路銀行之依賴性,現行資訊隱私權之內涵已不足以因應實務之需求,資料之商業價值日漸重要。金融業方面,網路銀行之利用日益頻繁、甚至出現純網銀,而「資料即資產」的時代下,掌握資料流已成為銀行間之競爭利器。再者,全球化時代來臨,使得我國對於開放銀行與開放金融之全球趨勢難以置身事外;而GDPR之出現,對於國際金融業將首當其衝,未來與歐洲、甚至世界金融業互動時,各國之資料權法制「適足性」將直接影響到我國金融業之發展,而我國現今開放銀行與開放金融之發展已進入第二階段之消費者資料交換,資料權相關規範之訂定,卻有些許落後,因此,儘速完備資料權相關保護

規範為當務之急。從而,本文之研究以金融業為研究開端,並逐步擴展至跨市場資料交流,比較法觀察歐盟GDPR與澳洲CDR之立法模式,對於資料權之內涵及其保護範圍,甚至相關機關設置方面之規範為參考。另對照我國現行立法院所提出的修正草案,雖於立法理由說明權利部分皆參照GDPR之規定,但實際上皆多以原條文直接為順序變更,徒有修法之形式,對於法規實質內容卻未有深入探討修正,甚為可惜。因全球化之趨勢難擋,與世界同步之資料權相關法制之完備,就我國金融業之發展,將有所助益。因此,本文參照GDPR之模式,對於個人資料保護之主體權利、客體範圍等方面重新檢視修正,以期提供未來修法之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