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名師群寫的 2022記帳士搶分小法典(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三民上榜生必備)(十二版) 和羅揚的 2022民法概要(鐵路特考、營運人員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年度模擬考試卷)(八版)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扣繳義務人給付境外電商報酬可上網查詢核准適用淨利率及境內 ...也說明:該局說明,依財政部107年1月2日台財稅字第10604704390號令規定,外國營利事業利用網 ... 課稅所得額;如無法提示帳簿、文據,但可提示合約、主要營業項目、我國境內外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三民輔考所出版 。

崑山科技大學 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研究所 黃幹忠所指導 郭珉杰的 加拿大中古屋市場交易制度在地化應用之研究-以資訊透明化、租稅制度、交易安全為中心 (2021),提出財稅營業項目查詢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交易制度、房地產資訊透明化、房地產租稅制度、房地產交易安全。

而第二篇論文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方國輝所指導 楊睿杰的 公益信託制度之分析與檢討 (2021),提出因為有 公益信託、財團法人、租稅優惠、資訊揭露、諮詢委員會、公益信託之監督的重點而找出了 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解答。

最後網站商業登記與營業登記是一樣的東西嗎?則補充:營業 (稅籍)登記是什麼? 辦好商業登記後就當然可以合法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8條規定:「營業人之總機構 ... 籍)登記」,都可以在網路查詢。 網址為:.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財稅營業項目查詢,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2記帳士搶分小法典(含重點標示+精選試題)(三民上榜生必備)(十二版)

為了解決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作者三民名師群 這樣論述:

  ★收錄至111年1月最新修法!   ★收錄110年記帳士最新試題!     【本書適用】   這本《記帳士搶分小法典》適用於普通考試記帳士考試     【本書優勢】     考試利多   記帳士考試採及格制,只要平均60分即可考取,無須與其他考生競爭錄取名額。     近年度的記帳士考試錄取率約有13%,每年都有將近700位考生考取記帳士證照,相較於其他國家考試,是及格率與投資報酬率較高的選擇!     記帳士出路範圍廣,囊括了會計及稅務,可獨立開設或加入大型記帳士事務所,論件計酬、待遇佳,也能轉往其他會計金融業,或財稅相關國家考試,不必擔

心未來職涯發展遇上瓶頸。     市場見證   本書自2011年初版以來即成為三民補習班記帳士面授與函授專班上課用輔助教材並對外銷售,年年改版,累積銷售量已朝向30,000冊邁進,可以說每3位記帳士考生中就有1位選購本書,持續獲得考生的青睞已近10年,想考記帳士的您還在猶豫要不要加入購物車結帳嗎?小心晚了搶不到唷!      記帳與稅務法條一大堆,哪些條文最常考?   沒有法學基礎的我也能看懂條文嗎?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一般考生也能看得懂的輔助教材!本書由三民輔考名師群根據記帳士考試命題範圍,將法規彙整分為「稅法與申報相關法規」、「記帳相關法規」二大類

共31種,幫助考生有架構地查閱學習。搭配本社出版的稅法與實務(上)(下)重點整理書籍,讓您不但能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實力倍增。     選擇題解題的訣竅是什麼?   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繁雜精深,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與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三民輔考名師群親自研究近五年度記帳士考試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條文,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讓讀者對被頻繁命題的考點一目瞭然,確實記憶不怕遺漏,讓您的備考時間效益最大化!     如何使用這本書?   本書精心設計,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

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純法條書更實用。背完條文即可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嫌書太多、太重不便帶入考場,又必須要考前衝刺?不妨帶上它,俐落地將考場的零碎時間化為涓涓入袋的分數。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稅捐稽徵法(110.12.17):   (1)參酌司法院釋字第746號解釋意旨,為確保國家財政稅收如期實現,並兼顧納稅義務人權益,爰修正滯納金加徵方式之規定。(修正條文第20條)     (2)修正稅捐機關就納稅義務人之財產實施稅捐保全措施之方式之規定,並定明稅捐保全

措施之解除情形。(修正條文第24條)      (3)為協助有繳納意願之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捐,避免逾期繳納加徵滯納金或移送強制執行,發生不可恢復之損害,爰增訂納稅義務人得分期繳納稅捐之適用情形。(修正條文第26-1條)     (4)加重逃漏稅捐之罰責。(修正條文第41、43條)     2.所得稅法(110.04.28):    (1)考量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將預售屋納入房屋定義範圍,且外界迭反映有藉短期炒作或哄抬預售屋價格獲取高額利潤,卻繳納低額或未繳納所得稅之不合理情形,為配合整體健全不動產市場政策,爰明定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之交易視同房屋、土地交易。(修正條文第

4-4條)     (2)為防杜個人交易短期持有房屋、土地,利用土地增值稅稅率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稅率間差異,以自行申報高於公告土地現值之土地移轉現值方式規避所得稅負,爰明定自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項下減除之土地漲價總數額,以依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為限。又為抑制短期不當炒作不動產,延長有關適用45%及35%稅率之持有期間規定。另考量配合鼓勵都更及危老重建政策,且該等參與之個人交易取得房地可增加房屋供給,並非基於短期炒作房地產,爰增訂就個人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都市更新或參與重建者,於興建房屋完成後取得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一次移轉且其持有期間在五年以下者,稅率為2

0%。(修正條文第14-4條)     (3)為衡平營利事業與個人之短期持有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稅率,防杜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買賣短期持有之不動產規避較高之房地交易所得稅負,增訂營利事業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額,減除按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土地漲價總數額後之餘額,應按持有期間課徵差別稅率,分開計算應納稅額,於結算申報時合併報繳之規定;並針對非自願性因素及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屋之房地交易,參照個人房地交易所得稅之規定為例外之處理。另考量配合鼓勵都更及危老重建政策,且該等參與之營利事業交易取得房地可增加房屋供給,並非基於短期炒作房地產,爰增訂營利事業提供土地、合法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

都市更新或參與重建者,亦有20%優惠稅率之適用。(第24-5條)     3.商業會計處理準則(110.09.16)   (1)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規定,修正「短期性之投資」、「長期性之投資」之會計項目分類,新增「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等項目,並刪除「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等會計項目。(修正條文第15、16、24至26條)      (2)參考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九號「金融工具」規定,修正「避險金融資產」與「避險金融負債」之會計項目名稱及定義。(修正條文第

15、16、25、26條)   考生推薦     【考生上榜心得1】記帳士上榜生:黃俊智   國文:51分   會計學概要:42分   租稅申報實務:68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80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90分     甫退休半年,因非屆齡退休所以年紀上尚不算太老,原打算先遊山玩水一段時間,再來打算人生下半場要如何渡過。因工作關係,退休後仍會有一些朋友有稅法上的問題,想想朋友的事,每每都只能給意見也無法直接幫忙,如果我來考個記帳士證照,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幫助他們解決問題?就這樣一個轉念,有了報考記帳士的念頭。     【稅務相關法規】  

 這科目可說範圍最廣,只是對我來說因為工作的關係比較熟悉,所以我準備起來不需要花太多時間。對稅法不熟悉的人,我的建議是先弄懂每個條文的意思,然後經常翻看,讓稅法的規定變成你的直覺反應。另外稅法的罰則也很多,最好歸納後作成筆記,這樣比較容易背誦。一定要很熟練,因為答題時間以現在出題的方向來說非常緊迫。      【記帳相關法規】   這門科目高登老師的課程講得非常地棒,不必另外準備,只要把高登老師的課程看過兩三遍,先弄懂每一條法條會如何出考題,誠如高登老師說的,出題老師都很「變態」,弄懂每一法條會如何「變態」地出題,再學習老師提點的每一種背誦技巧。然後將小法典撕開,每一種法條訂成小冊子

,以便隨時閱讀。看著小法典上的每一條法條,腦裡想著相關的「變態題目」。要熟練到這科全部法條在一兩個小時內就能複習一遍,熟練到看著法條想著變態題目,還能聯想到其他相關法條相似的題目。最後商業會計法上的規定,跟所學的會計學概要部分有一些不同,我仍沒能弄清楚,否則應該可以拿更高分。     【考生上榜心得2】記帳士上榜生:方蕙緗   國文:54分   會計學概要:47分   租稅申報實務:75分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80分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88分      本身非會計系出身,所以準備稅法與會計相關科目時,上課除了專心聆聽之外,自己還有錄音,回家複習時若遇到不

懂之處,就播錄音來反覆聽到懂為止;若仍不懂,則上課時再請教授課老師或同學。另外課程結束後,補習班亦有安排每週一次的讀書會,在讀書會中寫歷屆考古題,每次寫完後與同學們相互切磋、討論,讓自己對不熟的地方能增加記憶,以加強不會的地方。     【稅務相關法規】   稅法需要多翻課本、多看,多做考古題、平時上課的隨堂測驗每題皆要弄懂。課程結束後至考前,王如老師提供的重點整理一定要看,內容已經很濃縮,對於時間上來不及準備的考生來說是非常有幫助的。      【記帳相關法規】   由於記帳相關法規近年來考題愈考愈深,法條熟讀才是唯一解。建議可以將法條錄音後多聽,寫題目時多翻法條以增加記

憶。

加拿大中古屋市場交易制度在地化應用之研究-以資訊透明化、租稅制度、交易安全為中心

為了解決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作者郭珉杰 這樣論述:

房地產長期以來被公認是已發展國家的「火車頭產業」,其發展可以帶動整個國家的經濟,是產業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房地產過度的揚升,同時也會造成物價的波動與青年購屋的困難,因此,如何抑制炒作也成為多數國家的施政重點。臺灣自2016年以來,房地產市場不斷飆漲,促使政府祭出多次的打炒房措施,到目前為止成績似乎差強人意。然而,如果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政策的執行很可能會導致更多的問題而不是解決問題,因此如何適時調整與完善不動產交易制度,就成為相關部門整頓房地產產業的首要任務。本研究從先進國家中選擇了加拿大來分析其當前的不動產交易制度體系,希望瞭解其制度之優勢可否能對臺灣的交易制度有所借鏡與在地化應用。本

研究先蒐集各領域專家發表之文獻,檢視目前臺灣不動產交易制度面臨之問題,再針對加拿大中古屋不動產交易市場進行初步分析,並蒐集加拿大交易制度之相關文獻,針對房地產資訊透明化、房地產租稅制度與房地產交易安全加以整理,以作為制度形成背景的了解,及制度比較的基礎。最後以前述成果為文本,透過焦點訪談方式綜整所得到之結論。研究結果顯示,加拿大經驗可資臺灣應用的項目如下:1. 參照加拿大房地產資訊透明化制度應用之建議:(1) 不動產貸款預批是完善貸款環節的一種交易工具,我國應設立類似機制來確保交易秩序。(2) 臺灣應參照加拿大成立驗屋師這樣的專家檢驗制度,將不動產說明書內的現況說明書製作交由驗屋公司或驗

屋師處理,以第三方公正地就房屋現況做出調查,並強化不動產說明書的法律效力。2. 憲法租稅法律主義來講,空屋稅懲戒的是人民的財產權,要做出限制,需要法源,然而臺灣立法是透過代議制,短時間很難見成效,但可借鏡加拿大的制度來做一個探討,作為制度延展的一個立基點。隨著全球化發展,國家的界線越來越模糊,屆時外國人投資若已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影響後,可借鏡加拿大的相關制度來做一個未雨綢繆的未來規劃。3. 參照加拿大交易安全制度應用之建議:(1) 臺灣應儘速嚴格執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所制定之相關罰則,並健全公會組織及功能。(2) 臺灣應參照加拿大制度中所著設定之律師職能,從制度面喚醒地政士客觀第三

人之權責。(3) 臺灣應仿效加拿大,立法要求仲介公司與經紀人共同承擔公司名下營業員導致的交易糾紛,從而使公司與登記經紀人盡其監督之效能。

2022民法概要(鐵路特考、營運人員適用)100%題題擬答/詳解(贈年度模擬考試卷)(八版)

為了解決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作者羅揚 這樣論述:

  ★使用淺顯易讀文字,剖析條文內涵,輕鬆掌握得分關鍵!   ★收錄108-110年歷屆試題共18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常見問答】   Q:本書內有包含題庫嗎?   A:本書除了重點整理以外,還包含108-110年相關試題共18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Q:請問本書是最新的法規嗎?   A: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修正法規。   【本書適用】這本《民法概要》適用於:   .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運輸營業   .鐵路營運人員考試(營運員、營運專員、服務員)   【本書優勢】   本書採同時兼顧申論題型與選擇題型之方式編寫。   .坊間民法書

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嗎?   .實務見解千千萬萬個,哪些才會考?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    .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以上關於考生對民法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老師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老師說」、「簡單記」解釋專有名詞   民法概要向來就以「專有名詞多、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作者濃縮民法總則編、債編總論、債編各論、親屬編、繼承編的內容,深入淺出。難懂的專有名詞附有「老師說」與「簡單記」進行說明,讀者可隨時用來記憶內文。易混淆的觀念使用表格做統整,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   二、「

舉例言之」、「精選試題」掌握重點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重點,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概念,複雜的民法條文後附有「舉例言之」,用淺顯的例子幫助讀者記憶條文。每章附有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成效。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民法最精要的部分,縱使民法條文上千條,也能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三、100%題題擬答和詳解   本書收錄108-110年司法人員(司特)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行員、執達員)、普通考試地政士、鐵路人員考試(鐵路特考)員級、鐵路營運人員考試(營運員、營運專員、服務員)、普通考試(普考)財稅行政、地政試題,並由作者題題親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

判斷條文選對選項。作者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準備要領】   一、熟記法條   從歷年考題分析可知傳統重要法條有分為常考、考過與尚未考過三種。常考型非常重要須記憶條號及條文內容。考過型只須記憶條文內容。尚未考過型只要有印象即可。另外新修正法條往往成為考試重點,考生應對新修法條文懷有高度敏銳性,提前嗅出未來的命題方向。   二、熟記重要理論、定義   考試時除了要引出相關條文外,與條文相關的重要理論、定義一定要加以說明。例如:時效取得、善意取得、善意第三人、無權處分、無權代理、死亡宣告、權利能力、行為能力、占有等等概念。   

三、多練習考古題   (一)選擇題解答方式   可從試題分析表得知哪一些章節為命題委員較常出題之範圍,判斷法規重要性後著重研讀。另應記憶條文之關鍵字,搭配比較表格,提昇作答速度,避免錯選相似選項。   (二)申論題解答方式   1.簡單型,答題方式可分為三步驟(三段論法):   (1)法規範:引出與該問題相關的「法條」及「重要理論、定義」,並加以說明。   (2)事實涵攝:將案例中的事實適用到相關法規範中。   (3)結論:將事實適用到法規範所得出的法律效果寫出,作為結論。   2.法律關係型,此類未直接點出該案例有疑點的部分,而是要考生自行尋找疑點並自行解答。必  須運用「請求權基礎」思考,

先判斷是哪些權利主體間發生法律關係。其次判斷在確定的權利主體間發生何種法律關係。當事人間法律關係的思考,有賴於七大請求權基礎構成民法核心。   【考生上榜心得】鐵路特考上榜生:劉發元   國文:39分   法學知識與英文:76分   民法概要:62分   鐵路法概要:89分   企業管理概要:52分   鐵路運輸學概要:54分   當完兵之後第一份工作只做了兩個月,但做得並不是很理想,算是被公司炒魷魚,那時認為自己的能力要從事本科系相關的工作,是無法獨立作業的,仍然有很大的學習空間,但要找到願意慢慢培養新人的公司並不容易。之後又努力了一年,期間面試了多家公司都沒有著落,後來爸爸建議我參加國

家考試,原本我是很排斥的,畢竟與本科系完全沒有關係,就好像大學白讀了一般,最後是聽取了各方建議後才想開,選擇了報考鐵路特考員級考試。   鐵路特考各科準備方法   【國文】國文是我花較少時間準備的科目。選擇題的部分,因為歷屆試題以及這次的考試,有一半以上的題目都是閱讀一篇短文,並回答主旨之類的題型,而文章幾乎都是沒看過的,幾乎沒考國學常識或書信用語那些,所以我覺得不用花時間去背,但平時閱讀文章還是需要的,畢竟有文言文,如果自己文言文方面較弱的話,務必多練習文言文的題目。   公文的部分,聽完補習班的公文課,接下來就是不斷練習考古題,而公文都會有一些固定的寫法,多練習就能熟練,考前一、兩個月

再開始練習也可以,大約一週一到兩篇,考試時間有限,務必多寫多練習,才能寫得快。   作文的部分,應該是最難的部分了,就連我每週練習一篇,練了十幾篇,最後成績還是很慘。不過,一定要提前練習,因為我剛開始練習的第一篇作文,寫得非常慢、非常久,畢竟平常很少寫文章,之後幾篇慢慢熟練,構思的時間與書寫的時間逐漸縮短,這樣才能在有限的考試時間內,寫到一定的字數,讓分數不會因為字數太少而低分。老師也有建議我們要多看課外讀物,也許能加強作文能力,但要建立在自己其他科目非常有把握的狀況下。      【法學知識】   法學知識包括憲法、地方法規、民法、刑法、財經相關法律、勞動法、社會法等,可以說是內容最龐大的科

目之一,而題目分成十五題憲法、十五題法學緒論。   憲法的部分也包含大法官釋字,因為題數佔了二分之一,所以非常重要,但不用把憲法條文和釋字背得滾瓜爛熟,只要看到題目能選出正確答案即可。憲法條文以人民的權利尤為重要,釋字也是一樣,關係到人民權利的部分很常考,歷屆試題常常出現類似的題目,所以多做考古題是必須的。法學緒論包含法律淵源的部分,只要讀過有印象即可。民法、刑法或其他法律,不用每個條文都背起來,因為考題常出現的就是那幾個重要條文,.即使有時候出現冷門條文,也不會太多。補習班的法典收錄各種考試出現過的條文,我相信只要讀熟就沒有問題,加上老師的講解,法學知識這一科不會太難。     【英文】英文

也是我時間花最少的科目。今年的題目意外沒出現閱讀測驗,照理來說題目會分成單字題、克漏字、閱讀測驗三個部分。單字題的部分,因為我平常沒有背英文單字,而是利用做考古題時,把錯的或是不會的單字記下來,因為歷屆試題很常出現重複的單字,所以多做考古題絕對有幫助。克漏字的部分,可能會出現一些文法,把上課的內容記下來基本上沒問題。閱讀測驗的部分,可能要多練習看英文文章的速度,也可以先看題目,再從文章內找答案。總的來說,如果有多餘的時間,可以每天拿著單字書背單字,如果想花時間在其他科目,像我就沒有每天背單字,請務必多做考古題,把錯的和不會的地方弄清楚。   【企業管理概要】企業管理看似內容很多,但顏回老師把

這麼多的內容整理成一張圖,讓企業管理瞬間變成一科不會讓人退避三舍的科目。企業管理可以分成規劃、組織、領導、控制、企業功能這幾個大項目,歷屆試題中常出現的重點很清楚,老師上課的內容把每個章節串聯起來,讓我們不用東背一個重點,西背一個重點。老師每年都會猜題,但不能只看老師猜的題目,畢竟考題有時候就會出乎意料,所以老師講過的內容都要記起來,基本的東西要記熟,並把老師畫的圖印在腦海裡。老師上課的內容都是精簡再精簡,只要再加上多練習考古題,這個科目基本上不會太低分。   【鐵路運輸學概要】運輸學的範圍也很廣,很難說那些內容必考,只能把老師上課的筆記記下來。老師的筆記非常詳細,也會增加實務的題目,讓我們

充分了解運輸學的精隨,因此不用特別找其他的書,老師上課的內容就非常足夠了。因為我不太能融會貫通這個科目,所以我是把老師的筆記背下來,再針對題目,把背的內容寫出來,這個方式需要背很多東西,而其中也有很多題目共用一組答案的情況,所以用背的還是可行的。運輸學常常出現時事題,像是普悠瑪事件、前瞻計畫、最近流行的輕軌運輸等,這些大重點都要熟記或熟悉,還有各種鐵路系統的比較,這些都是常考題型,當然考古題也要練習,這樣運輸學應該能保住基本分數。   【鐵路法概要】鐵路法是最容易拿高分的科目,條文少,依照老師的方法,背起來非常輕鬆,雖然有時候會考鐵路法以外的相關條文,但老師都會幫我們整理好,只要把重點條文背

起來即可。因為我的手機有下載查詢法律的app,所以平常要看鐵路法非常方便,我沒事就會拿起手機,尤其是坐車的時間,通常都在背鐵路法。我發現背法條時唸出聲音,會更容易記下來。 鐵路法分成罰則與罰則以外的條文,背的時候務必對應著背,例如觸犯某條文,就會受到哪個罰則的處罰。因為鐵路法條文很少,每個條文都背下來是基本,但最後幾個罰則不常出現,可以先看過就好,出現的機率不高。   【民法概要】民法一直都是我很害怕的科目,因為條文高達一千多條,而且又有申論題,導致我一開始不怎麼看民法,拖到很後面才慢慢碰這個科目。題目分成選擇題與申論題,所以條文有看熟的話,即使申論題寫得不高分,也能靠選擇題把總分拉上去。民

法分成總則篇、債篇、物權篇、親屬篇、繼承篇,其中債篇是重點中的重點,務必把重點條文背熟,總則篇則是民法的基礎,也要把重點條文背熟。而物權篇非常繁雜,條文背不起來沒關係,但觀念一定要弄清楚。最後是親屬與繼承篇,常常出現計算的題目,所以條文務必背正確。選擇題的部分靠多做考古題加強,除了歷屆試題,老師也有準備很多題目,題目做多就會發現,類似題目其實很多,所以多練習考古題是必須的。申論題的部分,絕對無法急就章或是看老師的詳解就會寫的,一定要提早練習,剛開始可以抄老師的詳解,體會正式的書寫方法,慢慢地變成不要看老師的詳解自己寫寫看,這樣才能加強申論題的部分。因為是申論題,法律條文要寫出來,所以各篇的重要

條文一定要背下來,無法一字不漏沒關係,內容差不多即可。申論題有一個有趣的地方,近年來喜歡出時事題,所以平常多看新聞,多少有些幫助。  

公益信託制度之分析與檢討

為了解決財稅營業項目查詢的問題,作者楊睿杰 這樣論述:

  公益信託制定於信託法中,而信託法從制定至今已將近25年並未修正,導致實務上有部分財團利用法制不足之處濫用公益信託制度,使公益信託背負「假公益、真投資」、「左手捐右手」、「控股中心」等罵名。而從2016年開始,立法院及法務部陸續提出高達九個版本的信託法修正草案,以解決公益信託實務運作上所產生之弊端,然而在設法除弊的同時,除相關的修法措施究竟能否解決弊端之問題外,是否同時亦除去了公益信託制度特有的靈活與彈性?  本文之研究,是先結合學說以及美國、英國及日本對於特定議題的討論或立法例,評析各版本修正草案對於特定議題之修法方向與措施,其除弊的效果究竟孰優孰劣,以及對於公益信託制度的靈活與彈性所造

成的衝擊最小,並嘗試提出本文對於修法草案或現行公益信託制度相關問題的建議。  另外,學說上向來對於事業經營型公益信託、美國稅法上之公私益結合信託多有對於引進的倡議,然對於兩種類型的公益信託在我國現行信託法及稅法的規定下,其適法性及可行性如何則少有討論,本文之研究亦旨在對於此部分提出本文的意見,以供日後修法或公益信託之發展上,得一併作為參考;至於對於是否應將公益信託從信託法中獨立出來的討論,本文則嘗試從信託法就私益信託之規定與公益信託制度之不合處進行說明,以提供支持另立專法之論點;最後,就是否應設置統一專責主管機關之問題,本文則是參考美國、英國、日本及中國大陸對於公益信託主管機關之立法趨勢,並結

合我國學說上的討論,提出本文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