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投信104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國立臺灣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 楊岳平所指導 張少薰的 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洗錢防制監理 (2021),提出街口投信104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第三方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電子支付服務、電子支付機構、行動支付服務、數位支付服務、洗錢防制、金融機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以風險為基礎的方法或原則。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管理學院財務金融學程 郭家豪所指導 溫智介的 商品期貨ETF之折溢價探討-以元大S&P原油正2ETF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商品期貨、折溢價、槓桿ETF、定錨效應的重點而找出了 街口投信104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街口投信104,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的洗錢防制監理

為了解決街口投信104的問題,作者張少薰 這樣論述:

本文以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洗錢防制為主軸,首先定義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業務功能與交易型態,接著簡介我國第三方支付之洗錢風險與實務案例,進而提出現行第三方支付服務洗錢防制法制與其不足之處。以此為基礎,本文進一步討論金融機構與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之洗錢防制理論與實務,透過比較法研究重構我國第三方支付洗錢防制的監理法制。於第二章,本文簡介國內實務與學說針對第三方支付服務之描述,試圖定義第三方支付服務之具體實質業務內涵,並進行第三方支付服務分別與數位支付服務、行動支付服務與電子支付服務的比較。接著,本文於簡介洗錢罪與洗錢活動基本態樣後,描述第三方支付等新型態支付工具的洗錢風險,以及提出我國現行第三方支付

服務業洗錢防制法制不足之處。於第三章,本文以洗錢防制法第5條之「金融機構」與「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兩大洗錢防制義務主體為基礎,簡介金融機構與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之基本概念,包括納入洗錢防制政策之原因、實務上洗錢防制義務措施內涵以及兩種義務主體應負之洗錢防制義務異同;本文進一步參考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對新型態支付業者之監管建議,以作為後續章節探討第三方支付服務洗錢防制之法制基礎。於第四章,本文觀察美國法新型態支付業者洗錢防制之法制發展及實踐情形,整理銀行保密法與聯邦法規對資金傳遞者之定義及洗錢防制要求;另一方面,本文研究歐盟支付服務指令與反洗錢指令,簡介歐盟第三方支

付服務法制的監理原則;此外,本文觀察英國法資金服務業、資金傳遞者與電訊、數位和資訊支付服務業之洗錢防制監理架構。於第五章,本文試圖重構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之洗錢防制法制。參酌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美國法、歐盟法與英國法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洗錢防制監理法制,本文主張,第三方支付業者於洗錢防制層面應被視為金融機構;監理面上,本文建議第三方支付服務應取得金管會的許可方得開始營業,並配合洗錢防制登記制度以彌補現行商工登記制度之不足。此外,本文亦提出其他監理方向的建議。本文期待透過上述內容,提供國際實務上對於第三方支付服務業洗錢防制之監管內涵,並與我國現行法制進行比較及調整,在以風險為基礎之原則下

,優化與風險相稱的第三方支付洗錢防制的監理法制。

商品期貨ETF之折溢價探討-以元大S&P原油正2ETF為例

為了解決街口投信104的問題,作者溫智介 這樣論述:

理論上指數股票型基金(ETF) 有淨值可以評估其合理價格,市場上因供需所成交之價格可能與淨值有所不同而產生折溢價,本研究利用元大S&P原油正2 ETF之折溢價與ETF市價及原油市價之相對價格、融資融券餘額、台灣加權指數、道瓊指數、美元指數及黃金價格之價差比率利用線性迴歸模型、相關係數及穩固性檢定進行分析,再加入元大S&P原油ETF及街口布蘭特油正2 ETF二檔ETF之折溢價幅度,以市價排序使用固定效應進行實證研究。結果顯示元大S&P原油正2 ETF折溢價受其市價與油價的相對價格影響是顯著的,可能存在的原因為投資人之定錨效應,道瓊指數、美元指數及黃金價格之價差比率亦具有顯著影響。加入元大S&P

原油ETF及街口布蘭特油正2 ETF二檔ETF的折溢價後,市價與油價的相對價格、融資與融券餘額、道瓊指數、美元指數及黃金價格影響折溢價是顯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