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鄭丞傑寫的 子宮危機解密 和陳晉興等的 醫務管理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大腸鏡檢查中切除息肉並住院,保險公司卻說是健檢後靜養拒賠也說明:保戶無法接受,因而申訴後向評議中心申請評議。 評議中心審理相關文件後發現,保險公司的醫療險條款確實有將健康檢查後的療養或靜養列為除外不保事項,而且一般大腸鏡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聯合報-健康事業部 和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所出版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陳汝吟所指導 黃天劭的 健康促進之法規範及民事救濟研究 (2018),提出自費健檢申請保險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健康促進、契約、告知義務、民事救濟。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陽明大學 醫務管理研究所 鄧宗業所指導 毛禮婷的 台灣成年民眾使用自費健康檢查的相關因素 (2018),提出因為有 自費健檢、醫療服務使用行為模式的重點而找出了 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解答。

最後網站忽略健檢紅字小心保單白買! - 《現代保險》雜誌則補充:至於許多消費者認為只要投保後兩年內不申請跟健檢異常數據相關疾病的理賠 ... 後才拿著健檢報告到醫院追蹤,以為保險公司查不到自費健康檢查的紀錄,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自費健檢申請保險,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子宮危機解密

為了解決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作者鄭丞傑 這樣論述:

姐妹們必備「健康指南」,集結診間最常見的子宮100問,一次掌握婦科全貌     全收藏:了解婦科不可或缺的經典教戰手冊   全方位:預防、治療到申請保險的完全指南   全解題:搭配生動插圖,全面終結錯誤觀念     這是一本不管男女皆必讀的子宮聖經   注意!這些症狀其實是你子宮在發出警訊!   最近不是便秘,就是分多次排便才能排乾淨,怎麼會這樣呢?   被男友取笑「幸福肥」,但我只有肚子變大,是什麼問題呢?   最近和老公愛愛時會疼痛,想拒絕求歡又不敢說,好痛苦!     強健篇   Q:何謂子宮肌瘤變性?   A:子宮肌瘤主要是由平滑肌纖維及結締組織纖維組成的良性腫瘤,因此又有「子宮平

滑肌瘤」、「子宮纖維肌瘤」或「子宮纖維瘤」之稱。肌瘤本身卻大多不存在豐富的血管,所以一旦子宮肌瘤出現缺血等因素,很可能就會使組織細胞失去本性,包含有萎縮、鈣化、或壞死等9種類型。     症狀篇   Q:如果做例行性的全身檢查,可以從MRI核磁共振看出子宮肌瘤嗎?   A:原則上絕大數使用超音波檢查即可確診,不過核磁共振(MRI)具有多平面、多參數、多序列、無輻射且軟組織分辨率高的特點,的確更容易看出看到一些體積很小的子宮肌瘤,甚至連直徑0.3公分的小肌瘤都能發現,有利子宮肌瘤或子宮肌腺症的檢出。     想孕篇   Q:我深受子宮肌腺症所苦,可以摘除子宮,再接受子宮移植懷孕嗎?   A:不建

議,台灣目前還無法做子宮移植。   子宮移植並成功懷孕產子,近年來在歐洲和美國確實已有多例成功案例,只是子宮血管纖細,術中血管切取和縫合難度極大,加上排斥反應強烈。   若妳有子宮肌腺症且還想生育,仍建議選擇藥物治療或海扶刀(HIFU)治療。     治療篇    Q:無論是接受藥物、手術或海扶刀消融治療,都可能影響女性的性功能?   A:有可能。因為女性的性功能與下視丘、腦下垂體、卵巢功能等的運轉有密切相關,只要其中一個環節出現異常,就可能出現性功能異常。此外,心理、藥物和社會因素等,對性功能也有影響。     調養篇   Q:切除子宮肌瘤或摘除子宮,會使得更年期提早報到嗎?   A:這是有

可能,子宮切除手術又分為子宮全切除術和子宮次全切除術,前者將子宮全切,後者保留子宮頸。雖然如此,這兩種手術都得切斷子宮動脈,可能會影響卵巢的血液供應。     財務篇   Q:子宮肌瘤切除或子宮切除的各式手術都有健保給付嗎?   A:在子宮肌瘤切除手術部分,目前健保只全額給付傳統開腹手術、腹腔鏡手術和經陰道子宮鏡手術;子宮切除術部分,也是只給付傳統開腹手術和腹腔鏡手術。至於達文西手術和海扶刀(HIFU)消融術皆未納入給付。 各界名人重磅推薦     賴清德-------中華民國副總統   張博雅-------監察院前院長   陳其邁-------行政院前副院長   葉金川-------前衛生

署署長   邱文達-------衛生福利部前部長   林奏延-------衛生福利部前部長   胡  瓜-------知名節目主持人   苦  苓-------知名作家   吳淡如-------知名作家   鄭弘儀-------知名節目主持人

健康促進之法規範及民事救濟研究

為了解決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作者黃天劭 這樣論述:

近年,隨著「預防重於治療」之醫學與公共衛生學觀念之演進,針對特定社群成員,以專業人員設計之健康促進介入計畫,預防各式慢性疾病之高風險因子,受到公共衛生學界之高度重視與廣泛探討,以之為標的之人體研究亦間接獲得關注。然而,論者多著重於健康促進介入方法之介紹;翻閱國內文獻,尚未見深入分析以健康促進為標的之法律關係之具體內涵。健康促進契約雖可涵蓋於廣義醫療契約下之一類型,惟其與一般醫療契約間仍有相當之差異,非能完全對應適用。目前國內法令多僅以訓示性之行政命令規範之,其中損害賠償責任部分闕漏未備,當有由民法債編典型化契約類型探尋其性質之必要。本論文共分五章,第一章緒論,旨在說明本論文之研究動機、目的、

方法、限制、 研架構及預期結果。 第二章闡明健康促進與以之為標的之介入計畫之定義,及法律關係主體之計畫主持人與參與者,並介紹健康促進契約之實務類型與程序;由此區分以研究為目的之研究型健康促進介入契約,及一般型健康促進契約,以利後續分別予以定性。第三章以介紹醫療行為與醫療契約之定義與分類為始,比較健康促進契約與醫療契約、健康檢查契約與人體研究契約之關聯與區別,據此將研究型與一般型健康促進契約定性為有償委任契約,並逐一詳加契約之成立與生效要件與契約性質。第四章將二種類型化之健康促進契約,其共同具體化契約義務內涵及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為詳細闡述,並歸納出參與者因計畫主持人違反其健康促進契約之各項義務時

,所得主張之民事救濟途徑;另有鑒於計畫主持人之說明義務在健康促進契約之重要性,以及在二種類型健康促進契約之內涵不同,本章另以契約法與侵權行為法之觀點,探討告知與同意於民法上之定位與效力,以完善計畫主持人對參與者參與介入計畫之保障。第五章總結前述討論,針對健康促進契約義務之具體化、將參與者保護規範契約化與法制化以強化法效、司法救濟可行性之評論等,提出本文之建議,企盼建構更具實效、更為完善之參與者保護機制。本文以健康促進契約作為研究範疇,從基本民事理論觀點進行研究,期盼所闡述、建構之契約法理責任體系,可作為未來相關法律問題之借鏡。希冀本文之完成並可對預防醫學及其研究所衍生之參與者權益保護問題有所貢

獻。

醫務管理實務

為了解決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作者陳晉興等 這樣論述:

  坊間有關醫務管理叢書繁多,多著重理論基礎或以他國經驗為案例,極少由本土實務出發,本書的出版期由具體的國內實務經驗分享,能給初次進入醫務管理及行政職場者有所遵循。--陳晉興    臺灣大學醫學院外科教授、臺大醫院醫療事務室主任、臺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

台灣成年民眾使用自費健康檢查的相關因素

為了解決自費健檢申請保險的問題,作者毛禮婷 這樣論述:

研究目的:過去有關民眾使用自費健檢行為的研究,多侷限於單一區域或特定年齡層的樣本。本研究的目的在分析全國成年民眾的代表性資料(外島除外),以瞭解我國使用自費健檢的成年民眾的特性及其相關因素。研究方法:申請取得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畫2011第六期第二次:健康組」資料,研究樣本限20歲以上民眾(n=2,107筆),參考Anderson醫療服務使用行為模式,及其後續研究成果為研究架構,使用複邏輯式迴歸分析相關因子。研究結果:本研究控制其他變項後發現:20歲以上的台灣民眾,凡35-55歲、居大都市、個人月收入大於或等於8萬元、有健保及私人保險、偶爾或經常參加社區活動者,均顯著有使用自費健檢

。結論:台灣成年人的傾向因素(年齡、居住地點),及使能因素(個人月收入、參加社區活動、健康保險),為顯著促進使用自費健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