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松尾雄介寫的 零碳實踐革命:厚植全球競爭力,再造企業永續經營 和朱德芳,林建中,郭大維,張心悌,中華公司治理協會的 公司治理重要判決解讀:董事責任參考指引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中國生產力中心 和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所出版 。

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廖大穎所指導 陳政學的 兩岸公司法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比較研究 (2017),提出股東大會出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股東會決議、成立要件瑕疵、召集程序瑕疵、決議方法瑕疵、決議內容瑕疵、決議得撤銷、決議無效、決議不成立、司法救濟、非司法救濟。

而第二篇論文淡江大學 歐洲研究所碩士班 陳麗娟所指導 顏瑋靚的 從Parmalat公司弊案論義大利公司治理 (2014),提出因為有 義大利、公司治理、Parmalat公司、全球化、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的重點而找出了 股東大會出席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股東大會出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零碳實踐革命:厚植全球競爭力,再造企業永續經營

為了解決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作者松尾雄介 這樣論述:

政府於2022年3月正式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藍圖」, 相關修法將逐步擴大適用範圍,中小企業實施減碳日漸急迫…… 在淨零時代,本書專為企業撰寫,以提高經營決策精準度為目標,從淨零碳排目標設定、 再生能源籌措、投資人如何因應、到資訊揭露為止,搭配企業的具體案例,提供實用解說。   低碳轉型是未來十年企業生存關鍵   全球無可避免的綠色供應鏈已加速形成   因著聯合國氣候峰會的舉行,台灣也公布了2050淨零排放路徑政策,淨零碳排是全球企業急起直追的目標,也將改變產業及生活的面貌。企業如何建立穩健的脫碳計畫?企業如何達到RE100?如何讓ESG成為企業的DNA?掌握氣候變遷

下的時代競爭力,攸關企業生存與永續。回應氣候變遷的風險迫在眉睫,企業不得不加速低碳計畫;這個破壞性變革,是挑戰也是機會。在社會期待企業轉型的現在,作者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解說「脫碳經營」的全貌及各種嘗試,闡述氣候危機對企業的影響,討論相關法規與實際案例,帶領您從氣候變遷的脈絡邏輯開始,一步一步實踐淨零之路。   氣候變遷時代下企業最重要的KPI是「碳預算」   日本知名企業這樣做:   實例一:日本知名不動產公司積水房屋在2019年2月,建設了全住戶皆符合ZEH標準的日本第一棟淨零耗能公寓(Net Zero Energy House Mansion),至今也持續致力於節能住宅的建設。   實例二

:知名事務機品牌理光股份有限公司覺察世界潮流與利益相關者的要求,以脫碳社會與循環經濟為重要發展策略。   實例三:跨國電子製造公司富士通分階段轉換為可再生能源供電,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提高至1.5度。   (更多內容,請參閱本書) 本書優勢   1. 從氣候變遷的成因談起,討論近年全球興起的氣候組織與法規。   2. 最熱門脫碳關鍵字解析,如巴黎協定、RE100、碳預算、碳定價、CBAM、碳洩漏、TCFD等等。   3. 以豐富圖表呈現重要數據,幫助企業擬訂中長期目標。   4. 收錄日本案例分析,提供企業思考方法,打造專屬減碳計畫。 盛情推薦   陳美滿∣玉山金控總經理暨永續長   陳鴻

儒∣臺灣環保暨資源再生設備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葉欣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   鄭仲凱∣BSI英國標準協會台灣分公司技術長   簡山傑∣聯華電子共同總經理暨永續長   (依姓名筆劃排序)

股東大會出席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我在11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提出動議,要求政府正視市民對領展的不滿,最終獲得通過。領展以「賺到盡」模式經營,完全不顧其社會責任,除了拆售停車場,把部分街市管理服務外判,造成承包商壟斷經營的情況外,還大幅增加旗下商鋪租金,逼走小商戶,引入大量連鎖店,令物價大幅飆升,罔顧升斗市民的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我要求競爭事務委員會調查領展是否違反《競爭條例》,並考慮在各區合適的地點設立臨時墟市和增建綜合市政大樓,令基層市民有更多選擇。政府亦應該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發展模式,改善地區設施的供求和管理。政府表示會積極與區議會合作於合適地點設立墟市,並在情況許可下加強公眾街市設施,包括興建新街市。
我並不贊成回購領展,這樣必然會推高領展股價,變相令納稅人的金錢落入領展及其股東的口袋中。即使回購成功,政府亦會面對長遠的管理問題,回購並不是解決問題的靈丹妙藥。
以下為我的發言:
近年,社會各界對領展的營商手法感到極其不滿,不少人批評領展純粹以商業模式管理轄下街市和商場,包括大幅增加街市商舖租金,扼殺小商戶的生存空間、拆售停車場、將月租車位改為浮動車位,以及將管理服務外判等,完全是要「賺到盡」,只顧賺取最大的利潤回報,向股東交代,卻忽略基層市民的日常生活需要和負擔能力,令市民生活百上加斤,完全忘記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作為議員提出首個議案,我希望就我在選舉期間,親耳聽到的意見、親眼見到問題,帶入議會,表達我的關注。
主席,新民黨過去一直關注,並積極跟進領展的問題。我同新民黨都認為,領展問題表面上是涉及市政、民生的問題,但市政服務的提供及管理,直接受地區行政影響,所以市民對領展的不滿,其實同地區行政管理出現問題有關,政府有必要一併處理。
今日我提出“力促市場健康競爭,制衡領展獨大局面”的議案,希望可以爭取各位議員的支持,促請競爭事務委員會就領展的經營或個別市政服務的提供展開研究,甚至全面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同時希望政府正視各區社區設施和服務不足、商品和零售店舖選擇不多,影響居民日常生活的問題,透過推出短期措施,包括設立臨時墟市,為居民提供領展街市和商場以外的選擇,以及推出以地區為本的先導計劃,在有需要地區興建公營街市,並邀請社企參與營運;長遠則應研究在各區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以及改善和提升現有市政大廈的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全面、更切合居民需要的社區設施;同時希望政府全面檢視現有的地區行政模式,以提升行政效率和市民的生活水平。
主席,領展擁有獨特的背景和使命,服務逾70萬戶公屋居民,在不少市民眼中,領展並非一般的商業機構。現時領展的問題,主要是政府政策出現了問題。房委會在2005年以具極爭議的條件把其大量零售和停車場設施分拆出售予當時的領匯,即現在的領展,但出售契約不夠嚴謹,房委會和領匯的買賣契約附設限制性契諾。一般而言,商場鋪位和停車場設施不得分拆出售。不過,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沒有持有任何物業權益,商場鋪位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無效;如房委會在有關屋邨或屋苑已賣出任何住宅單位,停車場不可分拆出售的規定則無效,即是容許領展將整棟物業出售,停車場則可「拆骨」出售,根本未能有效約束領展承擔和履行其社會責任。由於現時不少公共屋邨只有領展旗下的街市商舖,缺乏競爭,所以領展大幅加租的情況令人非常關注。以將軍澳厚德街市為例,在大半年前,有超過10間商舖相繼結業,據了解,主要因為領展大幅加租,最高達30%,令到不少商戶無法繼續經營,亦令區內居民在無選擇的情況下被迫「挨貴餸」。
此外,領展將街市商場的管理服務外判,亦製造了不少問題。今年2月,青衣長發街市商戶因反對領展將街市外判予承辦商建華,決定罷市7日,而建華在3月接管街市後,曾經參與罷市的商戶則全體不獲續租。外判商以垂直整合方式經營,讓旗下街市商舖營運更具經濟效益,原本是無可厚非,但不少人批評,領展與外判商之間的角色重疊,對於外判商旗下商舖無牌經營視若無睹,更縱容外判商藉加租及操縱街市零售價格等手段,迫走小商戶。我必須強調,「外判管理」不代表「外判責任」,領展在這方面是責無旁貸,希望領展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保障市民的合理權益。
領展上市至今已多次出售資產,涉及多個商場和停車場,有居民表示,有拆售車位的售價高達90萬元,相信拆售車位為領展帶來非常可觀的利潤。不過我想問領展,在出售資產的同時,有否顧及居民和小商戶的權益和需要呢?今年4月,領展將大埔運頭塘商場出售,新業主接手後隨即發律師信要求商場內6間小店要在半年後離場。據報道,運頭塘商場租戶與領展及新業主簽訂的租約,其中一項條款列明,只要業主決定出售、重建、翻新物業等,只需給予租客不少於6個月通知,便可終止合約。合約條款如此不平等,難怪連保安局局長黎棟國都要企出來,伸張正義,簽名支持運頭塘商場的小商戶。
主席,近年不少商舖不敵領展大幅加租而結業。根據政府和領展在今年年中公布的數據,港島、九龍和新界區私人零售業樓宇的平均租金都有明顯跌幅,其中九龍區的跌幅最大,高達30%,但領展旗下物業租金卻不跌反升,部分物業租金升幅更超過10%。不少人質疑,領展仍然可以在逆市中大幅加租,是否因為領展壟斷了街市商舖的供應?所以,我同不少市民都希望,競爭事務委員會能夠就領展的商舖營運進行研究,尤其是街市方面,探討如何可以促進競爭,並向領展提出相關建議,讓市民能夠享有更佳的價格、更優質的產品,以及更多樣的選擇;有需要時,應主動調查領展有否違反《競爭條例》中的「第二行為守則」,即《條例》第21條指,擁有相當程度市場權勢的企業,不得濫用有關權勢損害競爭。
就市民對領展和社區設施的不滿,我在今年4月和5月,聯同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和公民力量區議員先後約見了領展的管理層,以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反映市民的不滿,並且向司長遞交建議書,希望政府盡快規劃並落實興建新型綜合市政大樓。
我剛才已經講過,領展問題的核心,涉及深層次的地區行政管理問題。在香港回歸以前,各區的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康設施、熟食中心等市政服務的管理,分別由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負責。隨著兩局解散,地區行政模式出現變化,相關地區服務的管理工作,分別改由民政事務總署和區議會負責。區議會只是諮詢機構,缺乏實權,社區設施的規劃,要依賴長期在「象牙塔」內的官員制訂,試問他們又如何可以切實理解地區的需要?市民的訴求?今日的議案已清楚指出,領展問題是地區行政的一部分,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居然沒有出席,回應今日的議案和議員的發言,我在此表示遺憾。
從前由兩局負責提供市政服務的模式,體現了「地區自主」的精神,決策當然更貼近民情民意。事實上,社會上有不少聲音批評現有地區行政模式欠缺彈性和效率,未能切實、有效回應各社區的不同訴求。所以,政府有必要考慮是否需要檢討現時的地區行政模式,例如在規劃及管理新型綜合市政大樓方面,可以增強區議員的參與,確保規劃及各項服務的提供能夠更貼近區內居民的需要。
主席,完善社區規劃、改善市政服務,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是政府的基本責任。然而,政府現時用作釐訂地區市政和文康服務供應的規劃標準,與不少地區居民的實際情況和需要都有明顯落差,大圍就是其中一個例子。新民黨和公民力量近年多次向政府反映,大圍區內的社區設施老舊不足,加上區內人口持續增加,現有設施根本不足應付大圍居民的需要,街市、圖書館、託兒服務、幼兒園、長者服務中心,以至泊車位通通不足夠,對居民日常生活帶來很多不便,希望政府能夠回應居民的訴求,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我在上星期三的立法會上提出了有關的口頭質詢,不過好可惜,發展局局長的答覆已清楚表明:「政府現時未有計劃在大圍興建新的綜合服務大樓。」我和新民黨及公量力量,以及很多大圍居民都感到非常失望,有居民更希望我同局長講:「大圍居民憤怒了。」希望政府能夠從善如流,認真考慮並早日落實在大圍興建綜合市政大樓。
主席,領展今年獲國際購物中心協會頒發兩個獎項,包括領展「愛•匯聚計劃」奪得大會基金所頒發的「Albert Sussman國際社區支援獎」,以及天盛街市獲頒「亞太地區購物中心大獎 – 翻新及擴建」組別銀獎,對於受影響的市民而言,實在是相當諷刺。平情而論,領展接手管理房委會部分街市商場後,一定程度上為部分街市商場帶來新景象,例如不少街市加裝了冷氣,環境比以前更加乾淨、整齊,但同時卻因領展的營商手法產生不少問題,包括大幅租、月租車位變浮動車位、管理服務外判等,這些都是備受爭議和批評。林鄭月娥司長曾形容領展是需要處理的「三座大山」之一,我希望領展能夠認真審視是否應該改變現行以利潤掛帥的營商模式,更加關顧居民的需要,以其定下的抱負「服務社群並提升其生活質素」為依歸。

兩岸公司法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比較研究

為了解決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作者陳政學 這樣論述:

台灣公司法在第189條和第191條,規定了股東大會決議的可撤銷和無效事由,而大陸公司法於2005年大陸公司法第22條亦將公司股東會議決議內容瑕疵分為無效及可撤銷兩種類型。有關兩岸公司間股東會決議爭議,往往圍繞著股東會決議瑕疵,由於台商普遍在台灣及大陸均設有公司,一旦涉及到股東會決議在程序上或內容上的問題,則不免要面對臺灣法與大陸法相關股東會決議可能之瑕疵及股東會決議瑕疵法律效力之爭議問題。且受兩岸所審理個案的法院判決見解影響,對於決議瑕疵之效力判斷,實際存有差異,這對臺灣實務界及對大陸公司法股東會決議瑕疵之救濟的認識,意義深遠。兩岸股東會決議之明顯差異,即在於股東會決議要件之不同,及決議效力

之型態不同,相較於台灣公司法之規定,大陸公司法對於股東會之決議係基於出席會議之股東多數決決定之,而對股東大會出席之定足數則未作規定,亦無股東會決議不存在之規定。

公司治理重要判決解讀:董事責任參考指引

為了解決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作者朱德芳,林建中,郭大維,張心悌,中華公司治理協會 這樣論述:

  公司董事有什麼權利?負什麼責任?這些問題不但和董事切身相關,而且影響廣大投資人的權益。由於各方見解不同,董事權責的問題,近年來爭訟不斷。   本書挑選國內外具有重要性或代表性的相關判決,整理摘要並提出簡評,以便讀者容易瞭解法院就董事責任爭議最新的重要見解,作為實務運作參考並避免相關爭議,為持續在完善公司治理的各項議題上扮演積極的角色,並於各章節末,邀請實務專家針對各主題作實務面之分享對話。透過實務案例破題、說明本議題之重要性與董事執行職務之關聯、提出對董事執行職務的建議。  

從Parmalat公司弊案論義大利公司治理

為了解決股東大會出席的問題,作者顏瑋靚 這樣論述:

由於歐洲各國的公司治理相關法令、文化傳統與企業文化的不同,導致了各種不同的企業文化,而「公司犯罪」卻在各國盛行。公司犯罪不僅使社會大眾對於企業與資本主義失去信心,更嚴重傷害了公司本身的形象,公司也常利用其擁有的名聲與財力影響立法與執法,造成官商勾結的事件時有所聞。2001年美國安隆公司財務弊案(Enron)爆發後,嚴重打擊投資人對資本市場的信心,2003年歐洲也爆發了所謂的歐洲版安隆案,義大利Parmalat 公司財務弊案的爆發導致投資人人心恐慌與對於市場失去信心,不僅促成歐 盟的公司治理改革,而且也迫使義大利進行公司治理改革。義大利公司治理制度對於國內仍相當陌生,本文主要以義大利Parma

lat公司弊案為例,檢視對於歐盟與義大利公司治理改革的影響,並且探討義大利目前的公司治理現象與重整後Parmalat公司之治理情況,以此案例反思全球化公司治理制度之意義。公司治理很重要的是經營者必須面對責任、受託責任、對股東和大眾的 資訊揭露,審計及控制機制。公司負責人應該遵守各方面的原則,使投資人與利害關係人得到公平的對待,如此一來才能獲得投資人的信任與獲得市場資金,確保公司能長期經營。公司治理的關鍵在於董事會、財務透明化、經營管理者的誠信與內部稽核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