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蘇煥智,葉紘麟寫的 地方自治與地方再生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里長權利義務篇 -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也說明:區長對里長無任免權,惟在行政體制上,里長與區公所在業務上有直接隸屬的關係,受區長的指揮監督,同時指揮監督所屬鄰長。 有關本市里長之工作項目,詳細規定於「臺北市里 ...

國立政治大學 政治學系 高永光所指導 黃皓群的 比較縣市改制直轄市前、後村里長的角色及功能 ——以桃園市 L區為例 (2020),提出直轄市區長官派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村(里)長、直轄市、桃園市、地方自治團體。

而第二篇論文中華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研究所 黃獻平所指導 吳義彬的 臺北市里幹事管理之探討 -以南港區為例 (2020),提出因為有 管理、里幹事、里長、區公所的重點而找出了 直轄市區長官派的解答。

最後網站變成三成人口的民主?是到了該檢討台灣鄉鎮市基層選舉的時候 ...則補充:直轄市 下轄的區長是官派,區公所也不需民選區民代表會監督制衡辦亦運作 ... 市長由民選產生,市政府轄下設區,行政首長為區長,區長由市長官派之。6都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直轄市區長官派,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地方自治與地方再生

為了解決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問題,作者蘇煥智,葉紘麟 這樣論述:

  這本書最有價值的地方還不在於批判,而是提出一個理路清晰,結構嚴謹,既前瞻又本土的地方制度解決方案。書中從中央地方權限,財政的重新劃分,到鄉鎮市的恢復,自然村的概念,地方政府以內閣制的方式運作,縣議員採區域和政黨比例各半方式選舉,(我的建議最好是單一選區兩票制。)鄉鎮代表採純比例代表制,以及社區發展協會和村里的重新定位,等等主張雖然對習慣於既有遊戲規則的政界都很陌生,但是他提的都非常深刻切中要害,非常精彩。——林濁水   煥智兄在大作中,特別針對「地方自治制度」(local autonomy)的問題,有其「自治」堅持觀點。此種力倡地方自治的哲學思考,不僅在臺灣的政治人物

中是另類;就是研究地方自治的學者中,亦難得一見。希望讀者能由此書中,看到地方再生的運動契機;更能由書中認定作者的期許,就是地方再生的起始動力。——紀俊臣   蘇縣長對「區自治」既有宏觀的國際橫向比較視野,又有較微觀的基層(含村里、社區、農漁會等)垂直實務檢視;更難能的還同時納入政治學制度設計的基本邏輯,及來自八年實務經驗的民間需求,綜合提出對「區自治」落實的配套。對台灣民主紮根有期待的各路人馬,都應來讀讀蘇縣長的《台灣地方再生運動》一書。——廖達琪   這本書主要探討六都之後造成的一國三制亂象與直轄市的「新威權體制」,以及從比較國際地方政治體制,來探討何種地方治理體制才符合人民參與地方公共

事務的基層草根民主的地方自治與地方再生精神?如何改革台灣過去基層選舉買票、黑金、跑攤文化,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缺失?如何在制度達到克制的方法?以及探討地方自治體制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係,為當前台灣經濟社會發展的困境尋找解方。——蘇煥智  

比較縣市改制直轄市前、後村里長的角色及功能 ——以桃園市 L區為例

為了解決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問題,作者黃皓群 這樣論述:

本文旨在探討當2014年桃園改制直轄市前、後,村(里)長的角色、功能之變化,研究聚焦在村(里)長行政性與政治性兩種角色、功能以及兩種角色的衝突,前者指村(里)長在行政工作上的執行,即上級交辦事項與村(里)公務事項,後者則是指村(里)長與村(里)民、其他地方民選公職人員的互動關係。在研究方法上,本文採用半結構式深度訪談法、文獻分析法以及比較研究法,研究的對象除了村(里)長之外,還包含區公所里幹事、前鄉民代表、市議員秘書及地方民眾。透過質性訪談資料的分析,研究結果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點,第一,由於改制直轄後區公所行政效率低下與財政資源的缺乏,造成里長在行政工作與選區服務的工作量的增加;第二,改制直轄

市後,由於缺少了鄉長與鄉民代表,市議員成為里長尋求幫助的優先選擇,同時,在選舉動員中合作的重要性,對於彼此都有所提升;第三,由於里長在認知上自認為村(里)民的代表,因此當行政機關與村(里)民對於政策的意見相左時,村(里)長仍會選擇村(里)民的立場。

臺北市里幹事管理之探討 -以南港區為例

為了解決直轄市區長官派的問題,作者吳義彬 這樣論述:

本文旨在探討里幹事的工作管理,因里幹事是區公所派駐各里辦公處為民服務第一線的基層尖兵,平日深入鄰里為里术提供立即的服務,並協助政府政策推動、執行與政仙傳遞,以及活動的宣導,里幹事是政府與术眾溝通之橋樑,其工作表現、言行舉止、服務態度、服務績效,具備市政推展上相當的重要性,能夠直接反應出基層的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而工作績效及服務態度,攸關政府施政成效,更直接影響到行政機關之行政效能與术眾福祉。另區公所雖為市府直屬派出機關,惟受制於民政局代位的指揮監督權,矮化了區公所等同戶政事務為三級機關,市府有些一級機關甚至直接跳過區公所與术政局協調,而忽略了區公所才是真正的第一線執行機關,致使後續業務推動未

能緊密結合區公所各項工作的執行陎,已是實務上存在的問題。本研究主要採質性研究深度訪談法,及量化研究的問卷設計調查百分比計算法進行資料收集統計分析,藉以研究里幹事權責職務、里幹事與區公所監督管理權責、里幹事與里鄰組識互動關係、區公所與市府單位之權責競合,建構里幹事真實的工作內容與角色定位,去蕪存菁,並探討現今里幹事工作實際運作所遭遇的問題,以做為政府相關單位未來調整里幹事職務功能內容之參考,並提昇里幹事之管理及服務功能。本研究提出 十二 點建議 一、整併里幹事現有勤務去蕪存菁並善用各種E化資訊系統提升效率,二、檢討各項通報及委辦法規回歸專業權責單位減輕基層單位工作負荷,三、確實釐清劃分里長與里幹

事業務權責分工創造雙嬴 四、落實督導考核以提升行政效能 五、提升區公所層級並確實劃分與府級各單位權責以提升執行力,六、因應地區特性建立合理彈性的人力配置機制,七、建立合理的工作輪調及付理制度,八、改善升遷及福利制度以激勵工作士氣,九、里幹事應充實學識涵養參加國家考詴以尋求升遷發展機會 ,十 、里幹事應 終身學習並培訓第二專長以強化未來發展 ,十一 、里幹事應融入並善用里鄰系統以提升行政效能十二、里長應與區公所應建立協力合作夥伴關係以利地方札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