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蔡國委寫的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和陳宣宏的 超實用:解決日常消費糾紛的21個祕訣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網路購物退換貨問題 - 法律百科也說明:網路購物退換貨問題 ·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翰蘆 和FUN學所出版 。

國防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張哲源所指導 孔盈傑的 消費扣款法律關係之研究 (2021),提出消費者保護法退費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消費扣款、持卡人、特約商店、發卡機構、收單機構、財金公司、中央銀行、消費爭議。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正大學 法律系研究所 廖蕙玟所指導 張育嘉的 餐飲外送平台法律關係之研析 (2021),提出因為有 外送平台、消費爭議、消費者保護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解答。

最後網站誤會大了!購買線上遊戲寶物可以無條件七天解約退貨?則補充:至於「線上通路」,本即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第19條之1,玩家享有7天無條件請求解約退款的權利,但這裡指的是解除全部線上遊戲服務契約,請求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消費者保護法退費,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 2019版

為了解決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作者蔡國委 這樣論述: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資格,經內政部102年修法規定,必須通過考試方能取得證書。這項考試須精熟民法、土地法、平均地權、土地徵、土地稅、契稅、房屋稅、公平交易法、消保法、經紀業管理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各式合約書等12種法令,也必須背熟並且通過100個測驗題及格,對考生而言確實是很沉重的負擔。     在不動產證照考試教學領域裡,聲譽隆響的蔡國委老師,彙整的這本《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新訓教材》,從2015年初版之後,每年更新版本,將考試的12種法規內容,並且結合了內政部考試500多題的題庫,讓學員能夠很輕鬆掌握法規重點,且能更有系統的理解法條內涵;此外,更能提供使用本書的授課

老師,快速掌握法條以及和題庫做連結,以達到有效率地指導學生理解法規與實務的連結性。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照考試教材汗牛充棟,但大多數無法將考試法規與考試題庫做連結,蔡國委老師因此特別針對這些缺點,很有系統地彙整成書,希望提供考照學員與授課老師「雙效合一」、「具體有力」的考照與授課的雙用幫助。

消費者保護法退費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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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禮拜一4月25號,為期半年的台北花博就要閉幕了。不過,目前卻還有144萬張的預售票,都還沒有使用,今天消基會就出面呼籲台北市政府,應該要讓民眾退票。不過,主辦單位回應說,這些預售票的退票期限,早就已經過了,所以還是請還沒使用過預售票的民眾,趕快把握最後這幾天,到花博一遊。

花博入園人次突破八百萬,每到假日總是人擠人,不過展期只剩不到一個禮拜,預售票卻還有144萬張沒有消化,而且退票期限早就過了。

消基會指出,花博展期開始之前銷售的預售票,退票期限只有開幕後的七天內,也就是到去年的11月12號為止,民眾根本來不及退票,而且票卡上完全沒有退票資訊,對消費者的權益明顯有損害。

而花博總部則回應表示,預售票的退票期限在網站上都有公告,而且費用是屬於規費,不受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主辦單位還是呼籲民眾把握最後幾天的參觀期限,趕快把預售票用完。

但消基會認為,票券買賣就算不適用消保法,也可以依民法定型化契約的規定求償。而花博一天大約回收五萬張預售票,消基會預估花博結束之後,大約會有一百萬張預售票沒有使用,以一張最低兩百元的優惠票來計算,台北市府會有新台幣兩億元的收益,消基會呼籲市府開放民眾退票,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爭議。

記者黃亦如劉漢麟 台北報導"

消費扣款法律關係之研究

為了解決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作者孔盈傑 這樣論述:

金融卡消費扣款為取代現金交易且便利迅速之新興電子支付工具,隨著時代的進步,消費扣款已從晶片金融卡及感應式金融卡等傳統卡片支付方式,演變至行動裝置亦可使用消費扣款,持卡人只要於發卡機構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透過發卡機構核發之金融卡即可於接受消費扣款之特約商店,憑金融卡及密碼支付交易款項;有收款需求之店家亦可於收單機構開立活期性存款帳戶,並申請成為消費扣款特約商店後,即可受理消費扣款收單業務。財金公司基於金融資訊系統架構下,提供金融卡消費扣款業務,其交易流程係由持卡人、特約商店、發卡機構、收單機構、財金公司及中央銀行等當事人所組成,本研究除釐清消費扣款各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另加入相關作業規範及消費

爭議處理,藉由各當事人間法律關係之釐清與確定,確保各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

超實用:解決日常消費糾紛的21個祕訣

為了解決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作者陳宣宏 這樣論述:

  從民生用品到會員合約   從國內消費到海外刷卡   消費關係萬花筒,遇到問題不用驚   老派貓給你擺平消費糾紛的21招   (附錄提供相關書狀、消費糾紛調解、訴訟祕訣) 聯名推薦   杜怡靜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系主任)     向明恩副教授(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   陳顗安檢察官(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張珮琦律師(廣華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陳君瑋律師(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         曾學立律師(崇錦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     李秉信主治醫師(國軍花蓮總醫院身心醫學科)      賴鴻毅醫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家庭醫學科)

    吳聰佑藥師(高雄醫學大學)   陳嘉謦(「花嘴廚房」餐廳烘培主廚)        蘇泉仲(Sidebar執行總監)   蔡博尉(駐澳資深軟體工程師)         Henry(信用卡點數哩程頂尖玩家)     賴鴻毅醫師:看完這本書,我發現,原來法律跟人體一樣是活的!   杜怡靜教授:消保法重要觀念融入生動有趣的小故事,並加入新興消費問題,完整呈現,是一本實用好書。  

餐飲外送平台法律關係之研析

為了解決消費者保護法退費的問題,作者張育嘉 這樣論述:

餐飲外送平台是基於共享經濟而生之新型態產業,透過結合數位科技,帶給民眾新穎又便利之服務,但也引起諸多消費爭議,但餐飲外送平台卻於發生消費爭議之時,極力主張其係屬科技平台,企圖規避責任,導致消費申訴案件居高不下。尤其相較於傳統餐飲業者與消費者間單純之法律關係,因餐飲外送服務涉及合作餐飲業者、消費者、外送員以及餐飲外送平台業者四者,是以法律關係更為複雜。鑒於餐飲外送平台之控制力、影響力與過往相較,已無法同日而語,故而不應如同以往般將消費糾紛限於供需雙方間,從而免除平台業者之相關責任與義務。因此本文主要以消費者與外送平台間之法律關係以及消費爭議為中心,冀釐清餐飲外送平台間之法律關係同時,亦

達到保障消費者權益之目的。 雖然餐飲外送服務涉及合作餐飲業者、消費者、外送員以及餐飲外送平台業者四方,但鑒於個別外送員是否接受訂單,皆不會影響餐飲外送服務整體之運行,因此外送員本身與餐飲業者與消費者間並無契約關係存在,故而整體之餐飲外送服務僅存於餐飲外送平台、合作餐飲業者與消費者三方間。既然外送員係為餐飲外送平台擴張其活動範圍,進而增添利潤,其係屬餐飲外送平台之使用人,因而當外送員履行債務時,餐飲外送平台自依民法第224條之規定與其合作之外送員負同一責任。由於餐飲外送平台係以提供餐飲外送服務為營業者,固有消保法之適用。是以,餐飲外送平台不得片面約定得片面解除契約之條款或約定免除或減輕其責

任之條款,俾保障消費者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