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曉墨寫的 證券交易法解題書(1、2試)(二版) 和棋許,小喬的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保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波斯納出版有限公司 和志光教育保成數位出版所出版 。

淡江大學 會計學系碩士班 張雅淇所指導 王宥璇的 董事兼任經理人與投資效率之關聯性:以機構投資人為調節 (2021),提出法人持股比例限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經理人、投資效率、機構投資人、產業競爭度。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經營管理系 林鳳儀所指導 林佳葳的 董監事股權質押對股利政策之影響 (2021),提出因為有 董監事股權質押、股利政策、股利配發率的重點而找出了 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法人持股比例限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證券交易法解題書(1、2試)(二版)

為了解決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作者曉墨 這樣論述:

  ◎體系表:本章爭點一目了然,方便記憶及複習。   ◎前言:建立立法理由模板,實例題加分,與隔壁同學高下立判。   ◎爭點羅列:主題是以在國考上必須要會的爭點,不論複習或臨時抱佛腳,都十分受用。   ◎參考模板:筆者考試的精華,一年4榜的好夥伴,通通與你分享。   ◎考題收錄:收錄110-105年司律1、2試及研究所考題,附上解題架構與擬答,練習之餘也可調整自我解題架構。"

董事兼任經理人與投資效率之關聯性:以機構投資人為調節

為了解決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作者王宥璇 這樣論述:

企業為追求其價值之成長,需進行有效率的投資決策,因此如何促進企業投資效率之提升就成為重要的議題。董事會係為保護相關利害關係人之權益而設立的內部監督機制,且惟有當董事會具獨立性時,才能有效監控經理人所做之各項計畫和決策,以此確保這些相關計畫和決策能夠符合利害關係人之最大利益。經理人於公司中亦扮演重要的角色,負責組織決策執行與經營績效,因此董事兼任經理人席次將很可能同時對企業經營團隊之決策傾向與董事會的監督功能造成影響。此外,過去文獻發現企業所處產業競爭環境會形成一股無形的強大監督力量,影響經理人的行為,再加上企業追求持續進步的過程中,必然會受到外部產業競爭環境變化之影響,故本研究藉由實證研究分

析董事兼任經理人席次比例與企業投資效率之關聯性,就 產業競爭度將樣本區分為低競爭產業及高競爭產業來進行討論。另外,本研究亦加入主動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作為調節變數,欲瞭解董事兼任經理人席次比例與企業投資效率的關聯程度,經由主動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調節是否產生變化。本研究係以2014年至2018年間台灣之上市、上櫃公司作為研究之對象,並進行實證分析,研究的結果顯示,董事兼任經理人席次比例愈高,企業投資效率愈低,在企業處於低競爭產業會比高競爭產業更為明顯。再者,就低競爭產業企業而言,主動機構投資人持股比例愈高,可降低董事兼任經理人席次比例對企業投資效率造成的不利影響,是以,對於經理人具有監督效果。

公司法.保險法.證券交易法-爭點Combo list-2021律師.司法官(保成)

為了解決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作者棋許,小喬 這樣論述:

  適用對象   對於公司法、保險法及證券交易法等科目有意快速入門,並且培養爭點熟悉度的考生們   使用功效   1.以「爭點」為主,「解說」或「圖表」為輔。   2.藉由教科書、參考書彙整,並分析國考歷屆考題以及實務見解,將學說與實務見解表列而出,供考生們於作答及書寫上之參考。   改版差異   1.依據最新修法修正內容。   2.新增109年試題、新爭點、實務見解、問題意識及時事連結。   3.新增相關重點文章。 本書特色   國家考試的商事法主要以公司法、證券交易法、保險法三大科目為主。細觀這三項法科,雖然在考試上變幻不斷,但實質上都是經濟部函釋或者商事法界大老們的文章

改編成實例題而出。所以本書就實務見解及學說的部分做出彙整及分析,供考生於考前反覆閱讀;另外建議考生們亦可自行找尋閱讀相關之文章,將其整理至相關爭點旁邊。  

董監事股權質押對股利政策之影響

為了解決法人持股比例限制的問題,作者林佳葳 這樣論述:

董監事股權質押為金融市場上常見的融資活動,企業對資金的運用,以Jensen和Meckling(1976)代理理論觀點,進而影響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價值,亦是利害關係人關注的焦點。本研究探討當董監事將其股權質押給金融機構獲取資金時,企業在現金及股票股利配發是否具有差異;另外分別將公司治理評分、關係人交易作為調節項,檢測是否對董監事股權質押與股利政策的配發產生影響。實證結果顯示:(1)董監事股權質押對總股利配發、現金股利配發為反向關係。(2)公司治理佳對董監事股權質押與總股利配發、現金股利配發具有負向調節效果。(3)公司涉及關係人交易對董監事股權質押與總股利配發、現金股利配發具有負向調節效果。因台灣

稅法制度的影響,導致股票股利的證據結果較不明顯,依據結果討論及建議。此研究結果希冀提供市場參與者作為投資檢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