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電視mobile01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世新大學 法律學研究所(含碩專班) 何吉森所指導 葉子平的 4G頻譜拍賣與次級交易市場制度之研究—以臺灣為例 (2017),提出東元電視mobile01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行動寬頻業務、頻譜釋照、拍賣、次級交易市場。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大眾傳播研究所 陳炳宏所指導 陳韻年的 跨國OTT TV業者在台灣市場進入模式與在地化策略 (2017),提出因為有 OTT TV、跨國媒體、進入模式、在地化策略的重點而找出了 東元電視mobile01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東元電視mobile01,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4G頻譜拍賣與次級交易市場制度之研究—以臺灣為例

為了解決東元電視mobile01的問題,作者葉子平 這樣論述:

在全球電信自由化的浪潮下,現今主流國家為因應電信自由市場競爭趨勢,除開放電信業務競爭,同時須面對行動通信技術的蓬勃發展。為滿足日趨增加之頻寬需求量,政府不僅持續為頻率之釋放積極規劃,亦皆從過去之先申請,先核發制與抽籤制,逐步走向以審議制與拍賣制為主之模式。惟頻率本身稀缺性與排他性之本質,於提供之服務不斷推陳出新之際,政府立於監管者角色,除應顧及消費者權益與業者成本之回收外,最重要任務即屬如何將頻率核配予最有能力之經營業者,以期達到頻率最有效率之使用。本文藉由文獻探討與深度訪談蒐集資料並比較,美國、加拿大、香港與臺灣之頻譜拍賣與次級交易政策,發現目前拍賣制度以改良型SMRA制為大宗,此種模式雖

簡單易懂卻無法完全解決業者及市場曝險問題;臺灣與香港雖無任何次級交易市場之相關規範,卻皆有案例顯示頻譜次級交易制度建立之重要性不容小覷。 是以,放眼目前全球4G技術成熟情況下,各國為搶得5G市場主導權努力為未來5G部署之時,本文針對我國頻譜之釋照拍賣與次級交易政策制度分別提出以下幾項建議:(一)頻譜釋照之拍賣政策: 可採取CCA制、調整現行頻率使用費之收費機制、一次性釋出充足頻寬、訂定保障弱勢業者之相關機制與拉長執照時限等措施改進。(二)頻譜之次級交易市場政策: 建議維持總頻率取得上限規定、訂定閉鎖期條款、於次級市場外增加回收制度,並盡速通過電信管理法草案等。

跨國OTT TV業者在台灣市場進入模式與在地化策略

為了解決東元電視mobile01的問題,作者陳韻年 這樣論述:

本研究之目的在於瞭解跨國OTT TV業者進入台灣市場之動機、進入市場模式與考量因素,以及跨國OTT TV業者是否針對台灣市場發展在地化策略進行探討,以作為後續相關研究驗證及台灣本地OTT TV業者之國際化參考。本研究採用質化研究法的資料分析及深度訪談法,首先以資料分析法,瞭解台灣OTT TV市場產業現況、跨國OTT TV業者之發展及其對台灣OTT TV產業的影響,間接針對以進入台灣OTT TV市場之跨國OTT TV業者進行深度訪談,以獲得跨國OTT TV業者進入台灣市場模式及在地化策略之資料。本研究之研究問題有三點,包括一、跨國OTT TV業者進入台灣OTT TV市場經營動機;二、跨國OTT

TV業者在台灣OTT TV市場的進入模式及考量因素;三、跨國OTT TV業者在台灣OTT TV市場採取之在地化策略。研究結果發現,跨國OTT TV在台灣市場的進入模式,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類型:第一類為獨資在台設立分公司,第二類為與台灣當地公司策略聯盟,第三類為委託台灣經銷商在台經營兼授權製作內容。而在台發展的跨國OTT TV業者的在地化策略:一、「產品在地化」是各業者最重視的策略之一;二、跨國OTT TV業者採取之「在地化策略」沒有固定優先順序;三、「生產在地化」可分成「在地內容製作」與「購入影片轉檔生產」;四、跨國OTT TV業者之「企業管理在地化」讓業者間變成競合關係;五、「大量聘用台灣

人」是跨國OTT TV業者在台成功經營關鍵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