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TimWu寫的 巨頭的詛咒:就是他們!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 和顏長川的 5G時代大未來:利用大數據打造智慧生活與競爭優勢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天下雜誌 和時報出版所出版 。

國立臺灣大學 商學組 郭佳瑋、廖振男所指導 林泳成的 有線電視顧客流失管理與獲利相關性研究—以A公司為例 (2021),提出有線電視用戶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有線電視、顧客流失管理、獲利提昇、羅吉斯迴歸、混淆矩陣。

而第二篇論文元智大學 資訊傳播學系 葉志良所指導 許若婕的 網路影音平台管制之研究:我國與加拿大法制之比較 (2021),提出因為有 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 TV、網路治理、文化保護、輕度管理的重點而找出了 有線電視用戶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有線電視用戶,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巨頭的詛咒:就是他們!正在扼殺創新、中小企業、你我的隱私資訊和薪資

為了解決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作者TimWu 這樣論述:

  企業的規模愈來愈大,我們的選擇愈來愈少,   商人的影響力超越政府,更侵蝕了社會和民主,   破除壟斷,才能促進市場競爭力,讓產業更為強大。   我們不只是消費者,更是可以扭轉局勢的公民,   在這一場壟斷之戰中,創造充滿活力和創意的經濟環境。   「讓巨頭倒下,才能澆灌民主之花。」─吳修銘   企業的本質決定了我們將會是什麼樣的國家,   日益失控的巨頭恣意對待消費者,明目張膽的壓制初生的挑戰者,   不再有新事物能對舊事物構成挑戰,   掠奪不對等的大量財富與資源,甚至造成分配不均、民粹主義興起。   ◎競爭者未上場,處境已邊緣化:Facebook收購67家公司,亞馬遜有9

1家,Google則是214家   ◎薪資難漲?遭壟斷的產業可能暗中串通,勞工收益更少,股東與管理階層獲利更多   ◎影音平台越來越貴?網路服務分級可能讓網速變慢,廠商成本爆增,轉嫁給消費者   少數幾家大企業完全掌控了我們的生活,例如Big Four、銀行、電信業者、藥廠等,尤其是科技產業成為特定幾家大型托拉斯的組合,甚至有足夠資源滲透且影響政府。於是,如今只有一個搜尋引擎,只有一家「什麼都賣」的店,如果不使用Facebook,就會讓自己成為數位隱士。   如果政府對企業集中化採取寬鬆的標準,容許商業力操控政治、新聞,以及隱私訊息,也會讓資訊貧富差距擴大,破壞自由開放的網路精神。最早提出

「網路中立性」的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吳修銘,在本書中帶領讀者認識巨頭的壟斷真相,當政府和法律制度允許大企業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已然是對整體經濟的「詛咒」,並且侵蝕民主制度,影響國家發展。作者在本書提出改善方法,主張公民和政府都應採取積極行動,以作為必要的權力制衡。   ◎控制科技巨頭:掌握太多民眾的數據資料,應該要求其運作更符合道德規範。   ◎改革審查制度:採取更廣泛與嚴格的併購標準。   ◎拆解可以提升產業競爭力:拆分大企業,調整激勵措施,可以將停滯的產業轉變為充滿活力的產業。 名人推薦   羅世宏|中正大學傳播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教授                        黃

哲斌|新聞工作者   《華盛頓郵報》、《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紐約時報》、800-CEO-Read權威商業書評網編輯選書等媒體好評推薦 好評推薦   曾經,「反媒體壟斷」是台灣社會耳熟能詳的口號,然而,為何要反壟斷?除了新聞媒體,電信業者、有線電視系統一旦壟斷市場,如何損害公眾利益?當下臉書、Google等科技巨頭,為何面對歐盟與美國的反壟斷調查?吳修銘再度穿梭於歷史與現實之間,為我們找出有力的論證、清晰的解答。── 新聞工作者 黃哲斌   想在數位時代裡重建民主,必須破解「巨頭的詛咒」。這本書提供了非常有用的思想和歷史資源,也提供了實際的政策興革方向,相當值得每一個關注民主前途

的人細細品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羅世宏   自建立工業資本主義以來,全球經濟的集中程度目前處於百年來(自工業資本主義早期以來)從未聽聞的程度。作者提供至關重要的診斷:美國已經放棄其深厚的反壟斷法或反托拉斯法傳統。儘管「反托拉斯」一詞可能使許多人覺得枯燥無味,作者的行文卻讓這個主題鮮活生動且引人入勝。 ──《華盛頓郵報》   作者深知如何以簡明扼要且無所遺漏的方式陳述每件事。──《紐約時報》   本書涵蓋範圍廣泛,可能是美國反托拉斯法與政策史上最平易近人的記述,並且切入了當代的核心問題之一:民主能否延續? ──《新共和》   若想要了解為什麼企業財富和權力在過去四十年來

如此集中的增長,以及為什麼可能對民主造成威脅,這是一本優秀的入門書。 ── 《金融時報》   文筆優美,深具信念之作。──《華爾街日報》   作者加入日益壯大的公共知識分子行列,他們正努力挽救瀕臨淘汰的反托拉斯。就如作者前一本著作《注意力商人》一樣,本書認真對待歷史,提出既大膽且實際的改革議程,清晰準確。── 美國馬里蘭大學教授 法蘭克‧帕斯克(Frank Pasquale)   過去幾年有好幾本關於壟斷的書出版,未來還有數本即將問市,但沒有一本跟本書一樣簡明扼要與直指核心,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法學教授、前聯邦貿易委員會顧問,最為人熟知的就是創造「網路中立性」一詞。──《全球競爭評論》

  本書是解決私有化規模弊端的實用指南。作者替寡頭獨占的社會弊端,指引了一條清晰的道路。 ──《異議》雜誌   本書雖小,卻擲地有聲。── 柯利‧多克托羅(Cory Doctorow),科技趨勢報導網站Boing Boing站長   作者成功完成了非凡的壯舉,簡短且深具說服力。巧妙的避開經濟與法律的無底洞,讓本書清晰聚焦在他的論點上:必須恢復執行反托拉斯法。因為數兆美元的科技公司崛起,這本書的出現更是時候。──《出版者週刊》

有線電視用戶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台北市有線電視裝機費大降千元,我在10/25質詢趙心屏,要求北市裝機費比照新北市至500元、分機費0元,終獲善意回應,回饋北市有線電視用戶。

有線電視顧客流失管理與獲利相關性研究—以A公司為例

為了解決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作者林泳成 這樣論述:

有線電視產業業者面臨戶數衰退,根據NCC統計報告指出,台灣地區總訂戶數從2017Q3訂戶數達到最高峰後,已經連續15季的戶數統計都為負成長,表現出目前有線電視產業所面臨的窘境與慘況。A公司在面臨有線電視全數位化、OTT競合、跨區開放競爭、電信業5G開台後,面臨戶數每月衰退與營收快速下滑的雙重壓力,如不設法止血恐怕會有破產倒閉之虞。因此如何做好客戶流失管理與營收獲利提昇是A公司當前非常重要的兩大課題,必須擇一做出改變力圖扭轉頹勢。本論文探討A公司四個月客戶的帳單出帳調漲。除了假設帳單回收率不會較過去均值差異過大外,還可能帶來其他效益(例如營收獲利提升或是CM戶數增加)。本論文首先探討使用與滿足

理論,了解消費者有強烈使用動機進而願意付費。接著再運用商業分析概念的預測分析找出不同變數之間的關聯。最後使用羅吉斯迴歸(Logistic Regression)作為主要的研究方法,並輔以敘述性統計以及資料視覺化協助判斷各個自變數與繳費與否的關係。在判斷羅吉斯迴歸是否適用上,輔以混淆矩陣(Confusion Matrix)以判斷模型中變數與應變數關係是否顯著。本論文發現整體抬價調漲對於A公司回收率並無重大影響、拆機率則有一定影響,但整體淨營收大幅提昇,對A公司全年度營收有相當貢獻,月對月呈現正向成長。在理論驗證上,顯示帳務資料具有參考價值。在實務貢獻上,發現客戶的舊方案每月價格越高、新舊方案價差

範圍越小、客戶類別為大樓戶、繳別為半年繳的客戶以及管線類別為「僅有A」者,其調漲的成功機率較高。本論文研究目標為分析顧客流失與獲利提昇兩者之間的關係,以協助A公司做為顧客流失管理的決策參考;實務上,A公司已應用大數據分析與本研究建立之「客戶拆機預測指標」,並在客服中心成立「Retention維繫方案專案小組」,篩選特定條件之目標對象並於客戶管理系統中進行標記。期望在提昇獲利的所有可能性努力下,透過前台貼標,後續可能觸擊客戶之所有通路齊心協力合作下,防止客戶即便調漲營收不成仍舊可以維繫客情以防止快速流失。

5G時代大未來:利用大數據打造智慧生活與競爭優勢

為了解決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作者顏長川 這樣論述:

跨界混搭,異業結合,智慧生活 面對5G時代,你準備好了嗎?   高通執行長莫倫科夫說:5G將成為人類發明電力以來最重要的事!   張忠謀先生認為,物聯網IoT是Next Big Thing!   經濟、行銷、商機,百倍速時代,挑戰就是機會,   只要能跨、敢變、夠快,就能搶奪先機,打造競爭優勢!   ◤一次掌握5G產業未來   打造台灣「數位國家、智慧島嶼」,一起來深入認識5G,發展5G產業時,如何架構新商業模式?   ◤5G五大運用   「智慧一切」(SMART everything),AI、物聯網、車聯網、SmartHome、VR/AR,嶄新體驗全面覺醒,台灣產業該如何挖掘與創造

未來發展的新商業模式。   ◤未來智慧Smart生活,你想不到   工作不再繁複而像打電競。人人可以活到150歲,智慧醫療,精準健康。   全球「5G」世代的商戰即將提早開打,南韓首爾可能是全球第一個5G商用地區(2018年12月1日)。每個職場中人都在擔心會成為5G世代下的受益者或受害者?大家都一頭栽進物聯網的世界,想把一切可以連線的東西全部連結起來。2020年5G將瘋狂進入商轉,全球會有170多家電信商提供各類的5G商用服務。2035年,台灣的5G科技將創造1,350億美元的產值,帶來51萬個工作機會。   當人工智慧(AI)和物聯網(IoT)結合成(AIoT),透過大數據(Big

Data)及雲端(Cloud)和邊緣(Edge)運算,形成一個有感(SENSE)的智慧新世界。消費者將在智慧國家的智慧城市的智慧家庭過智慧生活,而集團企業、中小企業、小微企業或新創企業,大家都在找SMART商業模式。   由於5G最重要的五大運用是AI、物聯網、車聯網、SmartHome和VR/AR;而IoT的前五大創新服務為智慧製造、零售、醫療、能源和運輸;因此受惠的產業有媒體、娛樂、汽車、公共運輸、醫療衛生、數位經濟、金融科技、行動支付及能源公用事業等;各行各業都必須做好「跨界混搭,異業結合」。 本書特色   .本書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完整而有系統地介紹5G與物聯網(IOT)、人工智慧

(AI)、大數據(Big Data)、雲端(Cloud)、邊緣運算(Edge Computing)、裝置(Device)的生態系(Ecosystem)關係,以形成的智慧新世界。   .面對5G時代大未來,針對資通信業「數位匯流」和「數位金融」兩大趨勢,造成「跨界混合、異業結盟」的大生態,有詳盡的描述。並關注數位經濟下的熱門議題,包括:注意力經濟、內容行銷、網紅商機與金融科技(Fintech)。透析5G新時代與我們的關係,及如何因應5G所帶來的變革與衝擊。非常適合企業中各階層人士閱讀。   .本書為中華電信董事長室資深顧問──顏長川先生的第一手體驗式報告,細數策略轉型基礎,專為在5G的大環境

下,受到數位匯流和數位金融衝擊的各利害關係人,或想要長命百歲過SMART生活的各行各業的CEO、各級主管和上班族而寫。 百倍速推薦   林國豐 中華電信(股)公司執行副總兼技術長   張幼恬 好合顧問(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陽廷瑞 光寶科技智能生活與應用事業群總經理   楊建民 政治大學MIS教授/EMBA商管聯盟召集人   蔡宗榮 前東吳大學金融科技中心執行長/講座教授   (依姓氏筆劃順序排列)   作者擅長用最通俗的話把最專業的事說得連老先生、老太太都聽得懂,他將5G時代的智慧生活描繪得像科幻小說般,各行各業的每個人都應人手一冊!──中華電信(股)公司執行副總兼技術長 林國豐

  若您是業界人士,建議可由本書第一章圖1.1 的Ecosystem,找出貴公司因應5G時代的策略方向,定義公司在價值鏈的位置及未來的戰場,找出並建立競爭優勢,並訂出可行計劃、商業模式、產品及服務。個人就是用此方式,為公司找到在5G大未來中公司的定位、方向及作法。若您是對5G有興趣的人士,建議亦可由圖1.1的Ecosystem,了解5G整體的發展脈絡,再順著章節順序逐一閱讀,體會5G大未來的智慧生活新風貌,必定讓您對未來5G 智慧生活心嚮往之。──光寶科技智能生活與應用事業群總經理 陽廷瑞   本書以5G為中心,用A~Z 26個英文字母,向外展開5G衍生出來的技術和行業,由第一層ABCDE

FGH代表AIoT、Big data、Cloud computing、Devices、Edge omputing、FinTech、Gami_cation、Health Tech 等八大領域,建構出一個具有語境感知、處理以及感應能力的有感(SENSE:Sensing 感應、Ecient 效率、Networked 網路化、Specialized 專業化、Everywhere 無所不在)的智慧新世界;再擴展到第二層I~Z形成5G的大生態系(Ecosystem)。──政治大學資訊管理教授/EMBA商管聯盟召集人 楊建民   5G百倍速時代的來臨,讓4G的睡美人甦醒,與王子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作者在本

書中道盡5G 美麗新世界的各種燦爛遠景。……期待美麗新世界不是虛擬實境,而是真實人生。──前東吳大學講座教授/前東吳大學金融科技中心執行長 蔡宗榮   本書處處值得細讀,最緊要的是,每章都有一個由「智慧老人」(作者)整理的表格,可以統合該章的系統內容,我們又可以將書中篇章,以著作閱讀,也能轉成為有用的工具書!作者提供我們大數據時代的新知與信息,如何獲得最大的用處,還有賴我們運用「IT到DT」的轉變精神!──好合顧問(股)公司董事總經理 張幼恬  

網路影音平台管制之研究:我國與加拿大法制之比較

為了解決有線電視用戶的問題,作者許若婕 這樣論述:

近年來因網際網路的發達,網路影音服務 (OTT TV) 不僅在臺灣蓬勃發展,在全世界也是如此,境外大型OTT TV業者挾帶著龐大的資本及品牌優勢,勢必會對我國的影音服務產業造成巨大衝擊。然而該如何透過國內法律來處理網路活動跨越國境的服務爭議,在網路治理思維下,法律制度形成之前可能需要政府與業者和消費者多方溝通,以促進法案之完善。2020年7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提出《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 (OTT TV專法),希望藉此建立完善且健全的OTT TV平台治理政策,並完善我國OTT TV服務之數位匯流環境、調和平台之間的法制規範,並預期於2022年下半年開始推動法案制定作業。於此同時

,加拿大在2022年2月提出《線上串流法案》(Online Streaming Act, Bill C-11) 並於同年6月眾議院完成三讀送交參議院審議,與我國OTT TV專法著重產業管制之目的相較,C-11法案似有較為明確的文化保護政策目標,且呈現了政府如何因應OTT TV對民眾造成廣泛影響的回應。因此,本研究認為可將我國與加拿大法案對於OTT TV的管制策略、重要措施與文化保護進行比較,藉此誘發我國思考未來政策目標的擬定方向,以及如何制定彈性的規管方式。在鼓勵服務創新與發展、考量OTT TV服務市場競爭以及消費者收視權益的前提下,本研究認同我國OTT TV專法採取輕度管理與自律導向的管制策

略,但在保護本國視聽文化主體性上則是需要一些積極的作法,本研究建議可參考加拿大逐步將所有影視產業納入媒體基金提撥對象,或者對影視業者徵收特別稅以扶植本土影視內容的產製,以落實「內容即文化、文化即國力」之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