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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報關人員證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寫的 2021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隨身帶走完整法規+重點標示+精選試題)(四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關務人員、專責報關人員有什麼不同? - 愛舉手也說明:關務人員是參加公職考試關務特考,專責報關人員則是專技證照考試專責報關人員考試. 一個具有公務人員資格,一個則是執業證照,所以並不相同.

國立台北護理學院 中西醫結合護理研究所 葉美玲所指導 陳孟勤的 中醫醫事照護系統之教育、證照、業務分析 (2008),提出專責報關人員證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中醫、教育、證照、業務、內容分析。

最後網站報關人員證照 - Suoment則補充:證照 縮寫: 特考專責報關人員. 我國國家考試分為公務人員考試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兩種。.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包括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另有舉辦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專責報關人員證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1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隨身帶走完整法規+重點標示+精選試題)(四版)

為了解決專責報關人員證照的問題,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這樣論述:

  【本書適用】   這本《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適用於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代理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   .選擇題解題的關鍵字在哪裡?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條文嗎?   【本書優勢】   〈保險法規〉是「人身保險經紀人、財產保險經紀人、人身保險代理人、財產保險代理人、一般保險公證人、海事保險公證人」考試唯一都要考的共同考科。對於沒有法學基礎的考生來說,法律文字用語專業,條文內容又多又長,如果沒有耐心細心記憶,容易錯失正確答案。   別擔心!三民輔考特別設計出即便非法律系背景也能輕鬆閱讀的輔助教材–《保險法規搶分小法典》!這本由

三民補習班名師群彙編〈保險法規〉考試範圍「一法一細則三規則」,透過破題關鍵字標示與考古題內嵌,回答讀者「哪一條文最常考、最常出題的概念為何」這個法科千古一問,助讀者遠離法律夢魘!   有別於坊間各家保險法規考試用書,本書由三民補習班名師群親自研究保險經紀人100~109年相關試題,再將相同條文考點的試題彙整嵌入相對應的法條之後,以顯眼特殊設計標示得分關鍵字。輔以亮眼小圖示突顯最新修法重點,背完條文馬上演練題目,掌握歷年出題脈絡,突破修法要點。條文後題目愈多表示愈常被命題,讀者可立即知悉被頻繁命題的考點,將記憶力花在刀口上。   完整條文+重點標示+精選試題   本書由三民補習班法科名師群

精心設計,依歷年考題彙整出保險法、保險法施行細則、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讓法典除了是查詢法條的工具書外,更結合豐富題庫與重點標示,絕對比純法條書更實用。   上考場嫌書太多太重太累又要考前衝刺的話,不妨帶上這本薄書,充分利用考場零碎時間,優雅地抱抱佛腳,有抱有保祐。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保險法(109.06.10)   (1)增訂未滿十五歲被保險人身故,可限額給付喪葬費用,並以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一半為限,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仍維持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   (2)增訂為自己

投保人身保險契約前,可先洽定信託契約,而信託契約及保險契約受益人須為同一人,並以未成年、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限;死亡或失能之保險金的信託給付,本金部分視為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   2.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110.03.03)   (1)基於監理之一致性考量,並兼顧經紀人公司之行業特性,修正經紀人公司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並增訂銀行兼營保險經紀或保險代理業務之專責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一定年資以上且成績優良者,得擔任經紀人公司之負責人。   (2)基於監理之一致性,並為強化經紀人公司之監理,明定經紀人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變更時,修正為報請主管機關認可,並增訂經紀人公司對擬選任之董

事長或擬委任之總經理認有適用第十三條第三款或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三款之疑義者,得事先報經主管機關認可;另一併修正兼營保險經紀業務之銀行專責部門主管準用相關規定。   (3)為強化對保險經紀業務之監理,明定招攬保險之個人執業經紀人、經紀人公司、銀行及受經紀人公司或銀行所任用之經紀人,明定業務員不得有未據實填寫招攬報告書,及增訂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   3.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110.01.08)   (1)順應國際立法趨勢,修正保險業務員年齡限制,由應「年滿二十歲」修正為應「成年」,成年年齡依民法之規定。   (2)鑒於現行規定針對保險業務員受停止招攬或撤銷登錄處分,其於受停止招攬期間

或撤銷登錄未逾三年者,不得從事任一類保險業務之招攬,影響業務員工作權益,將受停止招攬處分之效果修正為限於同類保險業務,併刪除受撤銷登錄處分未逾三年之規定,以維護保險業務員之工作權。又為避免撤銷登錄處分有過度影響業務員工作權益之情形,以最近五年為停止招攬累計達二年應撤銷登錄之採計區間。   (3)考量業務員參加本規則所定資格測驗時有重大違規、舞弊之情事,有違業務員操守及專業,應予撤銷登錄,將相關規定移列新增第十一條之一予以規範。   4.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110.03.03)   (1)基於監理之一致性考量,並兼顧代理人公司之行業特性,修正代理人公司負責人應具備之資格條件,並增訂銀行兼營保

險經紀或保險代理業務之專責部門經理或副經理以上或同等職務一定年資以上且成績優良者,得擔任代理人公司之負責人。   (2)基於監理之一致性,並為強化代理人公司之監理,明定代理人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變更時,修正為報請主管機關認可,並增訂代理人公司對擬選任之董事長或擬委任之總經理認有適用第十三條第三款或第十二條第三項第三款之疑義者,得事先報經主管機關認可;另一併修正兼營保險代理業務之銀行專責部門主管準用相關規定。   (3)為強化對保險代理業務之監理,明定招攬保險之個人執業代理人、代理人公司及銀行執行或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者,不得有未據實填寫招攬報告書,及增訂不得勸誘客戶解除或終止契約。

中醫醫事照護系統之教育、證照、業務分析

為了解決專責報關人員證照的問題,作者陳孟勤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分析中醫醫事教育、證照、業務等三大向度,以瞭解相關現況。以質性之內容分析法,自1998至2008年,搜集MEDLINE、CINAHL Plus with Full Text、Academic Search Premier、全國博碩士論文索引、中華民國期刊論文索引、中文電子期刊資料庫、政府研究資訊系統和網際網路共421篇,以自編「中醫醫事登錄表」為研究工具並以頻數和百分比加以分析處理。本研究分析結果發現,中醫醫事教育制度在台灣包含中醫教育、中藥教育、中醫護理教育,在美國包含東方醫學教育、針灸教育、中藥教育、按摩教育,在加拿大包括中醫教育、針灸教育、中藥教育,在英國為中醫教育。中醫醫事證

照制度方面,在台灣有中醫師證照,在美國包括東方醫學師、針灸師、中藥師、亞洲身體療法師、按摩師,在加拿大包括高級中醫師、中醫師、針灸師、中藥師,在英國尚無證照。中醫醫事業務制度方面,在台灣中醫專業行為規範分四項為中醫的醫療行為、開立醫囑、處置、診斷過程,針灸熱門治療項目為神經內科系統、肌肉骨骼系統、心臟循環系統、腸胃系統、呼吸系統、肝膽系統、泌尿生殖系統和婦科疾病。在美國中醫專業行為規範,訂定針灸師執行針灸可執行的業務,針灸熱門治療項目為肌肉骨骼系統、心理精神健康、中樞神經系統。在加拿大的中醫專業行為規範為專業倫理規範、業務範圍和保留行為,針灸熱門治療項目為肌肉骨骼系統、神經內科系統。在英國的中

醫專業行為規範為執業準則,針灸熱門治療項目為肌肉骨骼系統、神經內科系統疾病。本研究提供台灣、美國、加拿大和英國之中醫醫事照護系統現況,期作為相關醫事人員改革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