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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行李規定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游勇訓寫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和樂達,菲揚的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考照精華完全攻略【最精華重點+試題解析】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後送行李入境台灣注意事項 - 八達國際物流也說明:但符合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之犬、貓、兔及動物產品,經乾燥、加工調製之水產品及符合植物防疫檢疫法規定者,不在此限)。 詳細之品名及數量請參考大陸地區物品限量表(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三民輔考 和宏典文化所出版 。

國立高雄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班 姚志明所指導 陳緯恩的 論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2021),提出大陸行李規定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定型化契約、海上船舶運輸、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消費者保護法、航業法、船舶運送業。

而第二篇論文中央警察大學 警察政策研究所 朱金池所指導 盧禹澄的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課責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使用槍械、用槍時機、使用槍械課責機制、使用槍械課責機制之衝突的重點而找出了 大陸行李規定的解答。

最後網站【行李免費再增10公斤】出國小確幸!華航、長榮、國泰更進則補充:這對每次回國行李都爆量的小編來說真是再好不過的消息了, ... 限制區域:亞洲(包含東南亞、東北亞及大陸)、紐澳及歐洲(不包含美洲所屬區域)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大陸行李規定,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詳解)

為了解決大陸行李規定的問題,作者游勇訓 這樣論述:

  ★由曾任旅行社領隊、經理、總經理,現任聖約翰科技大學休閒運動與觀光管理系的[游勇訓]教授所著。   ★2022年最新修正法條收錄&最新觀光政策及相關資訊補充!   ★收錄109~111年導遊領隊歷屆試題,100%題題解析!   【本書適用】   這本《導遊領隊實務(二)》適用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華語導遊、華語領隊、外語導遊、外語領隊)。   【考試資訊及報考利多】   這是份適合喜愛接觸人群、熱愛可以到處行走的工作,不管是新鮮人、中年轉業,或是新住民靠語言優勢在台帶團,都是值得先入手的一張證照。領隊導遊可加入旅行社或私人帶團、

兼差或專職,讓遊客在旅行中展現開心滿足的笑顏,除了獲得收入也能感受帶團的成就感。   華語導遊、華語領隊考試只考三科,且全為50題選擇題型,考試採及格制,三科平均達60分即可考取。已領有外語或華語導遊或領隊考試及格證書者,若想再報考其他語系的導遊、領隊考試,筆試科目只需考「外國語」一科,提供民眾更多彈性和執業機會,特別是「新住民」在外語導遊證照之取得上擁有先天的語言優勢,更適合報考有提供14國外國語(英、日、法、德、西班牙、韓、泰、阿拉伯、俄、義大利、越南、印尼、馬來、土耳其)選擇的外語導遊!   ※應試正確資訊請以考試簡章為準※   【工作內容】   (一)導遊   接送團員出入境作業

、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團員各式服務(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   (二)領隊   出發前簡報作業、團員出入境動線領導、飲食住宿的安排與確認、旅遊景點導覽、地理人文的專業解說、突發事件的處理及團員各式服務、團員安全事項宣導、旅行中之相關服務作業(房間與座位之安排、外幣兌換、額外旅遊之安排、購物服務)、團體結束後相關作業及製作(預支報告表、團體報告表、旅客調查表)。   【準備要領】   相較於其他專技或公職考試,導遊領隊的考科並不算多,且內容多為記憶性考題,考生只要願意花時間念,一定念得完,

因為全考選擇題,只要有背過的印象,多半都能做出正確判斷。不論是自修還是補習,建議考生在準備期,一定至少要完整掃過一遍書籍內容。   領隊導遊考古題重覆出現的機率相當高,考前需預留一定比例的時間,反覆演練考古題,若時間足夠,建議分三輪演練,第一、二輪每題都做,第三輪則針對前兩輪發現的弱處補強。並且所有科目書籍都需完整讀過,否則將失去勤作考古題的意義。   導遊領隊考題內容相當廣泛而靈活,時事內容經常出現在考科中,近年國際的時事與熱門的活動皆要特別留意關心!此外近期公告事項或重大變革也都可能入題,多瀏覽相關網站如:衛福部、觀光局、移民署等,皆對答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帶團趴趴走,團員突發事

件層出不窮,隨機應變的能力絕對是導遊領隊人員必備的專業素養。考試中常會出現狀況題,考前多模擬練習,培養自己隨機應變的能力,不論對考試或將來職場上的危機處理,皆有所幫助。   【本書優勢】   .沒有法學基礎也能看懂「發展觀光條例」等法條嗎?   .每年法規都有最新修法,哪些條文最重要?   .導遊領隊實務(二)法規考得又廣又雜,最常考哪些法條?   .選擇題怎麼選才能兼具效率與正確性?   以上關於考生對《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   一、統整常考法條規定   本書第一部分統整「觀光行政與法規、出入境相關法規、外匯常識、民法與國外

旅遊定型化契約、兩岸關係相關法規、兩岸現況」常考重點,重要觀念使用表格整理,最新修法內容採用特殊元件標示,深入淺出,即便非法律系的一般讀者也能在作者的引導下循序漸進,建構完整的觀念。   二、使用圖表增加易讀性   單從法條文字逐字記憶有時太過冗長繁複,化條文為體系表可幫助大腦進行長期記憶,幫助減輕記憶的辛苦。每讀完一段落就進行一次圖像式整理,就能記憶比自己想像的還要深刻。並收錄相關試題於各章重點整理後,研讀完即可驗收學習成果,有效提升考試實力。   三、口訣、雙色加強記憶   內文裡艱深的法律條款使用「口訣」加以記憶,將拗口的法律觀念用口語白話解釋,用更貼近生活口語的方式記憶內容,縱使非

法律系的考生也能輕鬆讀懂。本書採雙色印刷,答題關鍵字以藍色標記,利用黑白藍三種色調,進行系統性學習。多一種顏色,多一道區隔,就是要使瑣碎的法規條文,在讀者腦海中更見清晰。   四、100%題題詳解考古題   第二部分歷屆試題詳解,收錄109~111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試題共6份,100%題題詳解。讀者可透過演練考古題來檢驗自身實力,不明白處可研讀解析進行強化,熟能生巧,當練習到對題目有題感時,代表對法條的直覺越來越精準,即便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也能輕鬆自學備考。   【本次改版修法重點】   本書收錄至出版日前之最新法規,改版修法重點包括:   1.發展觀光條

例(111.05.18修正公布)   (1)基於實務上長期存在於意外事故發生時,後續事故責任釐清爭議及理賠曠日費時等問題,明定旅行業及水域遊憩活動經營者責任保險賠償責任基礎採限額無過失之賠償責任,以及保險給付請求權順位。   (2)至於第53條關於玷辱國家榮譽、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之處罰要件,於發展觀光條例58年訂定時已規範,一體適用對象於所有觀光產業(旅行業、旅宿業、觀光遊樂業),本次修正主要係該條罰鍰額度規定自90年修正以來迄未調整,而提案修正提高罰則。   2.旅館業管理規則(110.09.06修正公布)   (1)配合發展觀光條例,修正旅館業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2)

簡化申請旅館業登記應檢附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3)修正旅館營業場所應有空間之設置,依其建築物安全性及整體空間考量,配置旅館事業體所須之設置。(修正條文第六條及現行條文第七條)   (4)增訂各縣市政府撤銷及廢止旅館業登記證之事由。(修正條文第六條之一)   (5)修正旅館業應投保最低保險金額。(修正條文第九條)   (6)增訂旅館業登記證登載營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十四條)   (7)增訂旅館業刊登營業住宿廣告,應載明旅館業登記證編號。(修正條文第十八條之一)   (8)修正旅館業每日登記住宿旅客資料義務,且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修正條文第二十三條)   (9)規定旅館業營

業場所範圍。(修正條文第二十四條)   (10)增訂旅館業之營業支出、固定資產變動等相關統計資料,必須陳報地方主管機關。(修正條文第二十七條之一)   (11)刪除旅館業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規則,地方主管機關依發展觀光   3.入出國及移民法(111.01.12修正公布)   (1)配合人口販運防制法之制定,刪除重複規定。(修正條文第3條、刪除第7章章名、第40條至第46條)   (2)增訂國軍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及放寬持有我國護照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入國規定。(修正條文第5條)   (3)修正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之子女,入國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及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

定居之規定。(修正條文第9條及第10條)   (4)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之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修正條文第22條)   (5)增訂外國人發生職業災害尚在治療中者,其居留原因雖消失,但仍得准予繼續居留,及外籍勞工之聘僱許可經撤銷、廢止時,外僑居留證併同失其效力。(修正條文第31條)   (6)修正運輸業者不得搭載未具入國許可證件之乘客,但符合臨時入國(境)許可或前經權責機關同意,不在此限。(修正條文第47條及第48條)   (7)增訂未經依法設立之移民業務機構,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廣告。(修正條文第56條)   (8)修正明定從事

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者,以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經入出國及移民署許可者為限。(修正條文第58條)   (9)修正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查察外來人口之事由,非僅限於虛偽結婚或收養之親屬關係規定。(修正條文第70條)   (10)增訂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執行人口販運犯罪案件調查職務時,得視同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修正條文第89條)   4.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111.01.26修正公布)   「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於五十八年一月一日訂定,嗣後歷經十三次修正。茲為因應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APG)評鑑建議,提升防

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成效,並強化外幣收兌處之管理,爰修正「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1)收兌限額由現行等值一萬美元調降為等值三千美元。(修正條文第三條)   (2)增訂外幣收兌處應保存有關強化審查、可疑交易及指定制裁等文件,於接受查核時並應迅速提供本辦法規定保存之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及第十三條)   (3)增訂具申辦資格之行業於申設外幣收兌處時,應檢附其負責人及具最終控制權人之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外幣收兌處於執照記載事項有所變更時,應向臺灣銀行申請變更。(修正條文第五條)   (4)修正外幣收兌處應於門外或營業場所明顯處懸掛其執照,以取代原識別標示。(修正條文第六條)

  (5)修正臺灣銀行得對外幣收兌處為撤銷或廢止核准之情事,並增訂臺灣銀行得視外幣收兌處違反相關規定之情形,通知其限期改善。(修正條文第九條)   (6)整併現行條文第十條及第十一條並增訂強化客戶審查措施:   A.增訂對應確認客戶身分事項不完備而未辦理之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應辦理申報。(修正條文第十條)   B.增訂應辦理強化客戶審查措施之情形,並修正應婉拒交易之相關事項。(修正條文第十一條)   C.修正應向法務部調查局辦理申報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與通報制裁名單、禁止洩漏或交付有關通報或申報之資訊,以及免除業務保密義務。(修正條文第十二條)   (7)增訂外幣收兌處應建立員工遴選及任用程序,

並依外幣收兌處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稽核作業。(修正條文第十四條及第十五條)   (8)增訂外幣收兌處辦理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現鈔收兌業務,準用本辦法之規定。(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考生上榜心得】:上榜生:張吉人   .導遊實務(一):84分   .導遊實務(二):72分   .導遊觀光資源概要:60分   .領隊實務(一):86分   .領隊實務(二):82分   .領隊觀光資源概要:46分   分享各科準備方法   【導遊領隊實務(一)】這科因為是選擇題的關係,答案都在題目中,只要把講義重複讀熟,再進一步練習些考古題就可以了,只要看到題目心裡有過印象都不難寫。   【

導遊領隊實務(二)】這科都是法規法條,比較生硬一點,屬於背多分型的。法條重點只要反覆背熟就可以拿到比較高的成績,這科我花了最多的時間,大約50%的讀書進度都在這裡。   【導遊領隊觀光資源概要】這科準備的範圍太廣,從各地原住民到地理環境都有考到,所以必須靠自己多讀多記,了解一些觀光資源跟習俗。

論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

為了解決大陸行李規定的問題,作者陳緯恩 這樣論述:

由於運輸科技及運送方式日新月異,不論陸上的鐵路或公路運輸、航空運輸,甚至海上船舶運輸的運送契約,均已有定型化契約型態的存在。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之目前發展,原則可區分為本島至離島之航線,以及離島島際之間的航線,為因應各客運航線之實務需求,交通部因此於105年3月21日交航(一)字第10598000502號公告「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105年4月19日交航(一)字第10598000701號公告修正「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範本」,本論文希望能從實務問題及現行法令規範中,並以已經發展一段相當時日之外國法制及實務見解作為參考,整理出較符合實務

需求之定型化契約條款。其次,本論文已整理相關法院判決對於海上旅客運送之相關爭議,並建議針對保險條款及非法登船的爭議事件,建議定型化契約條款得以強化說明及論述,希冀能就實務面之需求填補現行「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範本」之可能疏漏。為確保載客船舶船舶運送業者及旅客權益,本論文建議應於定型化契約範本第4條有關運送之變更或停航增加一項:倘因乘客以非法手段強迫運送人開航,運送人得拒絕發航,並與該乘客解除契約,不須負擔賠償責任。該乘客對於超過合理運送時間之運送遲到而致損害者,對運送人及其他旅客應負賠償責任。藉由律定明文規範,賦予運送人及旅客權利義務,保障所有人合法的利益也同時確保船舶航行安

全。

2023導遊/領隊實務(二)考照精華完全攻略【最精華重點+試題解析】

為了解決大陸行李規定的問題,作者樂達,菲揚 這樣論述:

  ★2023全新企劃發行,一書在手搞定導遊領隊雙證照!以「短期過關」為目標,將龐雜的導遊領隊(二)內容整理濃縮後,只給你「真正會考的重點+近年招考最新題解」;全書每一頁都對應實際考情,最適合短期考照使用!★     全新2023版改版修法要點:   1.發展觀光條例(111年05月18日修正發布)   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11年06月08日修正發布)   3.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111年01月12日修正發布)   4. 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111年06月13日修正發布)   5.入出國及移民法(111年01月12日修正發布)  

 6. 2022年觀光政策與施政重點   7. Tourism 2025-臺灣觀光邁向2025方案   8. Taiwan Tourism 2030 臺灣觀光政策白皮書   9. 新冠肺炎衝擊觀光產業之復甦及振興   10. 最新修正星級旅館評鑑作業要點(111年03月23日修正發布)     本書之編寫,根據歷年來國家考試之重要考點,採用主題方式以「重點1」、「重點2」…之歸納統整,並於各章、各重點前以星號標示其重要程度,便於讀者學習。   本書在編寫時,彙整了考選部命題大綱及歷屆命題重點,共分為六篇,分別為「觀光行政與法規」、「入出境法規與實務」、「外匯常識」、「民法債編旅遊與國外定型化

旅遊契約」、「兩岸與台港澳關係重要法規」以及「兩岸現況認識」。   俗話說:「文不如表,表不如圖」,本書強調「圖解式」、「表格化」與「主題式」之編寫,本書之重點歸納統整多以表格式呈現,並將關鍵字句用粗黑體字表示,同時搭配大量的圖表解說,力求將複雜的文字與觀念,依「主題」呈現為令人一目了然之「表格」與「圖像」。於各重點歸納統整說明之後,精選重要觀念題及歷年熱門試題成為「試題觀摩」單元,便於讀者能力及驗收學習成果。另配合重點歸納統整說明,搭配「名師密技」、「觀念速記」…等單元,加強應試者之記憶並針對重要考點予以強化,進行常考重點提示,幫助應試者掌握重要考點,並彙整近年國考代表性考題及各類潛力題型

,以「主題式進階試題演練」單元,強化應試者對於重要考點之掌握並加強作答演練,期使應試者能藉由試題演練與解析,得收融會貫通、打通任督二脈之效。   根據筆者從事領隊、導遊考照輔導多年之教學經驗,多數應試者對於相關法規較為陌生,在準備上往往心生排斥。因此本書在編寫時,力求圖像化、表格化,並採取主題式希望能有助於應試者對於本單元之理解與掌握。   綜合而言,本書之編寫旨在於協助應試者對於各重要考點之通盤了解與系統知識之掌握。並善用本書「圖解式」、「表格化」與「主題式」之編寫模式,配合「名師密技」、「觀念速記」、試題觀摩」…等單元,掌握命題焦點,獲取高分。   祝 金榜題名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課責之研究

為了解決大陸行李規定的問題,作者盧禹澄 這樣論述:

本論文以「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課責之研究」為題,針對警察人員使用警槍後的相關流程,並分析警察使用警槍後,需要受到何種課責。透過文獻分析與實證研究所獲得資料,進一步探討警察人員使用槍械前後所面臨的問題,並針對警察使用槍械課責衝突部分作探討。本研究希望能對所有使用槍械的警察同仁,得清楚自己使用警槍後的義務與責任,為使警察人員面臨危險和緊急的情狀時,能對使用槍械規定知之甚詳,能大膽使用槍械,並減少誤判情勢,避免造成自身、犯嫌及第三者傷亡,也能俾利有效解決警察人員不敢用槍之問題,及消弭課責互相衝突之問題。第一章 緒論 本章共分為四節,將針對論文研究背景、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相關名詞解釋及研究限制作闡述,

以釐清研究者撰寫本研究起因、研究的範圍以及研究中重要的概念作清楚界定。第二章 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課責之文獻分析,本章共分為五節,分別探討課責的意涵與類型、我國警察人員使用槍械之課責機制、我國警察人員使用槍械之法制與案例研究、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使用槍械之法制與課責機制、課責機制間衝突案例分析等作探討。第三章 研究設計,本章共分為四節,分別是研究架構、研究方法、研究樣本及研究工具,針對警察使用槍械課責問題作質化研究,針對警察同仁、律師、檢察官和法官作結構性訪談,來探討問題。第四章 實證研究結果分析,本章計有四節,分別為警械使用條例問題分析,警察人員使用槍械情境判斷看法分析,警察人員使用槍械課責機制

之分析,鑑定委員會是否成立分析,在本章是針對質化研究的結果作整理。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研究者針對文獻資料與實證研究後所獲得的結果作分析,綜合提出具體可行的結論與建議,作為解決警察人員使用槍械問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