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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蓋教育部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黃光男,黃慶源,鄭佳耀,徐嘉霠,鄭世昱,湯玳,賀琛博寫的 水墨畫藝術美學與發展 和熊秉明的 關於羅丹:熊秉明日記擇抄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藝術家 和雄獅美術所出版 。

輔仁大學 法國語文學系碩士班 何重誼、齊莉莎所指導 王琦堯的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2022),提出含蓋教育部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卑南語、族語學習、法語學習、語言政策。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海洋法律研究所 陳荔彤所指導 丁嘉玉的 我國青少年犯罪防治之法制與實踐 (2018),提出因為有 法律、人權、自由、犯罪的重點而找出了 含蓋教育部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含蓋教育部,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水墨畫藝術美學與發展

為了解決含蓋教育部的問題,作者黃光男,黃慶源,鄭佳耀,徐嘉霠,鄭世昱,湯玳,賀琛博 這樣論述:

  水墨畫藝術美學與價值是項文化經驗的傳承,它是知識的、情思的、也是心靈的反映,超越時空的信仰與人性神靈更是作為中華文明的亮光,引導大眾前進,有如「天有四時之氣、神亦如之」的作用。水墨畫有價值才有表現,價值來自文化體的堅持,也是生活意義的迴盪,更是借之表達自我情思的圖象,它化為民族或時空美學的象徵,可傳達文化、社會、民俗、歷史等性靈的存在,也可以是人類借以表達文明層次的證物,因此既是物件、文件,也是精神的信仰對象。     本書集結一群研究現代水墨畫的學者、專家的重要著文,他們以各自不同的觀點與認知的角色,依據歷史學、社會學、心理學、美學等內涵,從個人專業角度再一次反省與開創,務求「真實」

的繪畫美學,也期待對創作的成果有一份美好的貢獻。他們在「知」的領域廣泛尋求與藝術美學相關思想、學理或表現形式的應用,並在視覺美感的領域梳理出美學中「覺」的部分,這些「即知即覺」的作品既有助於社會發展的當下,亦可在文化傳承上幫助更多人理解藝術本質上的「創意」,對於社會各個層面的蓬勃發展多所助益。   本書特色     由國內文化研究巨擘黃光男教授策畫、集結各領域的學者研究現代水墨畫藝術的專書。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為了解決含蓋教育部的問題,作者王琦堯 這樣論述:

本論文旨在以外語教學的觀點比較卑南語以及法語教材。本論文架構分為六章,以下將分節摘要各章節。壹、緒論在第一章,我首先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學習卑南語?或者說,為什麼要學習一門瀕危語言?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面向來回答:1.人權 2.文化多樣性。以人權觀點來說,聯合國在 2007 年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言中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和原住民族語言權利直接相關:「第十三條1. 原住民族有權振興、使用、發展及傳授後代其歷史、語言、口述傳統、哲學、書寫系統及文學,並有權命名及保留其社群名稱、地名及人名。2. 國家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前項權利受到保障,並於必要時提供翻譯或其他適當方法,確保原住民族

於政治、法律及行政程序中能理解他人並被別人理解。第十四條1. 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及控制他們自己的教育體系及機構,而得以其語言提供教育,並採用適合自己文化的教學及學習方式。2. 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有權不受歧視地享有各種階段及形式的國家教育。3. 國家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採取有效措施,使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包括居住於其社群外之原住民兒童,於可能的情形下,接受自己文化的教育以及其語言授課之教育。」《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無論在國際或是國家的層面,原住民族語的學習受到國家及法律保障。另外一個層面為文化多樣性。保存多一

種語言,即是保存多一種人類看待世界的方式。台灣為多語言多族群之社會,保存與學習本土語言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以卑南族為例,卑南人學習卑南語是要更加了解自己的族群還有為了自己的認同,而非卑南人以及非原住民學習卑南語,則益於認識以及了解台灣多語社會之特質。接下來說明台灣的本土語言今天會瀕臨滅絕,是由於數十年來,日本及中國殖民政府計畫性滅絕語言的緣故。我檢視自1937年以降在台灣的語言政策,並且分為幾個段落討論:1937-1945、1946-1990、1990-2017及2017至今。自1937年開始,日本殖民政府開始實施皇民化運動,企圖使台灣人放棄自己的語言及文化,成文真正的日本臣民。不過這個計畫也

隨著1945年日本戰敗而中止。戰後國民黨佔領台灣,為了讓台灣人「去日本化」語「再中國化」,自1946年開始開始進行「說國語運動」,強迫台灣人學習北京話。在原住民地區(時稱山地),因為沿襲日治時期的蕃地,管制更加嚴格,國語政策也推行得比其他區域更加徹底。1985年,教育部更提出語文法草案,企圖根除本土語言在所有公共場合出現的可能性。不過此草案因為過於激進,輿論反彈的關係,所以最後不了了之。1987年台灣解嚴,語言的使用變得較為自由。1990年開始,在台北縣烏來鄉(今新北市烏來區)烏來國中開始實施泰雅語教學,為台灣史上第一次在學校體制內教授原住民語言。自1998年開始,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周教授一

節(40分鐘)本土語言課程;2004年開始,本土語言課程從小學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每周一節課;2017年開始,配合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本土語言課程延伸至高中。民進黨政府於2003年推行語言平等法草案。不過此法案隨著2004年民進黨在立委改選中失去多數席次、2008 年國民黨在總統及立委選舉中重新掌權,使語言平等不見天日。直到2016年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語言平等法草案才重見曙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與國家語言發展法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通過。自此台灣的本土語言終於獲得官方地位,為「國家語言」。本研究之所以選擇用法語外語教學,而非英語外語教學作為比較出發點,原因除了法語教學是一發展完善且細緻的

領域,另一個原因是,法語的動詞變化遠比英語複雜得多。期望可以藉由法語外語教學的視角來思考卑南族語的動詞教學。不只是卑南語,台灣南島語的動詞十分複雜,而至今還沒有較為完整的動詞教學教材。本論文之限制在於無法比較所有的族語教材,故以卑南語當作個案研究。且在比較方面,僅有介紹與比較發音、構詞句法方面的教材。本研究亦無編寫新的卑南語教材。貳、法語教學在台灣與外語教學理論回顧今日幾乎所有年輕世代的原住民都以中文為母語,族語反而成為一門外語。今日的族語教學勢必要以外語教學的方式來教學。而在討論外語教學方法之前,首先要討論台灣的外語教學狀況。台灣的外語教學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日治時期(1920年代至194

5年)與戰後(1946年後)。在台灣想要學習外語,首先得學會學校的教學語言,因為外語是透過教學語言來教授。在日治時期需要先學會日語;戰後則是要先學會北京話以後,才能夠開始進一步的外語學習。 日治時期的高等教育十分重視外語教育,外語課的授課時數相當高。當時的台北高等學校學生,一周就有十二至十四小時的英語及德語課程。台北帝國大學(今國立台灣大學)文政學部的學生,有兩年的法文必修;若進入當時的南洋史講座,則還要學會西班牙文及荷蘭文,以便解讀史料,撰寫畢業論文。台北高等商業學校的學生,除了每周十六小時的英文課,還有每周六小時的第二外語課程(德語、法語、支那語、荷蘭文及馬來文擇一)。 戰後因為受美國

影響的關係,外語教育基本上以英語為主。1946年起,英語為初中選修,高中必修;自1968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開始,英語成為必修。1999年起,英語自小學五年級開始教授。2017年起則自小學三年級開始教授。除了英語以外的外語教育,從高等教育才開始。1983年起,教育部開放高中第二外語之選修。 回顧完台灣外語教育脈絡,接著回顧外語教學理論之流變。介紹理論的同時,我也會介紹使用該理論的現行族語教材。參、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育 本章我分成兩個部分介紹: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脈絡介紹,以及課堂觀察報告。我將族語教學脈絡分成兩部分介紹:一、族語作為教學科目 二、族語作為教學語言。課堂觀察報告我將就學校內的教

學與學校外的族語教學進行介紹。 如在第壹章所指出,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每周只有一節課(40分鐘)。即使族語教育從小學延伸到高中,每周一節族語課程的教學效果十分有限。 沉浸式族語幼兒園則提供以族語教學的學前教育。根據周軒辰(2016)的文章,幼兒的族語能力的確有顯著提升。不過幼兒園師資的族語能力有待加強。這些學生升上小學之後,就離開了族語環境。且至今幾乎沒有追蹤這些學生族語能力的後續研究。從紐西蘭的例子來看,紐西蘭的毛利族語幼兒園學生畢業進入英語授課的小學,幾個月後毛利語能力大幅衰退。 接下來是學校內的族語教學。黃美金2016年的科技部研究報告中,有參與三間學校的觀課,其中兩間位在都會區。

本文就兩間都會區學校的課程狀況分別介紹,分別是阿美語教學與卑南語教學。1. 阿美語教學這堂課的學生絕大多數為非原住民,或是父母一方為非原住民。課程大約有90%的時間使用華語,課程內容主要為介紹阿美族文化與一些相關主題單詞。2. 卑南語教學這堂課只有一位學生。授課的老師十分忙碌,每周需在大台北地區的20所中、小學授課共26小時。授課地點在小學的圖書館,只有一張小桌子及小白板,內容為千詞表的單字教學,幾無教學法可言。 學校外的族語教學,我舉謝雯穎於2018年發表的文章做例子。文章為建和卑南語之成人族語學習班。課程時2016年,由洪渟嵐授課。課程為一周兩次,平日晚上,有約15名學員。課程目標為

讓卑南語的使用可以重新進入日常生活中。 課程中的教材並不固定,主要使用族語E樂園裡面的句型、詞彙表以及族語辭典,也使用花環部落學校的歌謠及讀本。學員之間有創立LINE群組交流關於族語學習的問題。九階教材以及四套教材並沒有被提及。雖然課表的安排循序漸進,但是學員多因為工作、家庭或是居住地點等因素而時有缺課,對學習的連貫性有影響。肆、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 本章分成兩部分介紹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參考書以及教材。參考書有兩個部分:辭典及詞彙表、語法。教材與教學方法則是使用族語 E 樂園提供的學習資源進行討論。台灣南島語的研究自十九世紀即開始,不過較為完整及深入的研究則比較晚。以卑南語為例,有關卑南語

的著作自日治時期即有出版,不過第一本參考語法遲於2008年出版,第一本字典則於1991年出版。本章節針對字典、詞彙表與語法著作所列的兩份清單包含所有的卑南語方言,以提供較為完整的視界。清單中包括筆者能夠找到的所有日治時期以降有關卑南語的詞彙表、辭典與語法。其中資訊包括篇名、出版年份、作者、描寫的方言以及使用的書寫符號。族語E樂園是在台灣最大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資源平台。此處將會介紹九階教材、四套教材還有空中族語教室。其中九階教材是為了配合九年一貫而編輯的教材,由當時的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的林修澈教授指導編輯。由於這套教材之編輯涵蓋四十三種語言/方言,所以當時的編輯情況,是由一個中文底本出發,

讓各語言/方言的編輯者自行編譯。雖然當時的總編已經有向各語別的編輯者提到,可以根據語言特性或是文化差異做出修改,但各編輯因為大多沒有編纂過教材、或是沒有受過語言教學訓練的原因,九階教材仍以翻譯為主。2007年為方便原住民學生準備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考試,編輯出版了句型篇初級版(國中版)以及中級版(高中版),分別對應族語認證的初級以及中級。族語E樂園裡面也提供線上練習題提供學生熟悉考試題型。2012至2016年間,四套教材出版問世,以補充九階教材的不足之處。這四套教材分別是:1. 字母篇、歌謠篇、圖畫故事篇 2. 生活會話篇 3. 閱讀書寫篇 4. 文化篇。第一套教材是為了學前幼兒的族語學習設計。

生活會話篇是為了加強族語在生活中的應用。閱讀書寫篇及文化篇則是為了教為進階的學習者或是語言使用者而編輯。這一套教材一樣也是所有的語別都有一套,所以也是用中文底本下去進行編譯。黃美金的報告就指出,在賽德克以及泰雅語的教材中,就包含了許多錯誤。空中族語教室則是為了一般社會大眾編輯的族語教材,內容涵蓋語言的方方面面。卑南語僅有提供南王卑南語。這套教材主要由一部 YouTube 影片、一份 WORD 逐字稿講義、線上練習題以及附有中文翻譯及發音的例句所組成。雖然這套教材的立意良好,但是授課教師在影片中使用過多語言學術語,對於沒有任何語言學基礎的學習者來說,構成很大的挑戰。伍、卑南語及法語教材比較 本

章節首先介紹卑南族的分布狀況,以及卑南語的概況、語言流失情形;而後再概略介紹法語外語學習(FLE),並針對南王卑南語、華語、法語語音進行對比。介紹華語語音的原因在於,如今主要的卑南語學習者多以華語為母語,所以針對華語音系進行介紹有其必要性。卑南的發音教材參考兩組教材,分別是四套教材中的字母篇以及空中族語教室的書寫系統單元。法語的部分我選擇Phonétique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做為參考對象。 接下來是關於構詞句法的教學。卑南語的教材我選用四套教材中的生活會話篇,其中含蓋三十個單元,皆與生活有關。教材中的內容為一段對話、單詞表、翻譯、錄音檔及對話影片。雖然有錄音檔,

不過裡面的語速、語調都是用念的,對話影片亦然。法語的部分則是選Communication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裡面的編排分成幾個大主題,裡面又分成數個單元,每個單元裡面涵蓋一至三個不等的簡短對話,模擬日常生活。每一課的編排除了對話以外,還會針對特定語法特徵、主題詞彙還有句型舉例分析提供讀者參考。對話提供的錄音檔為模擬實際情況所錄,所以講者的語速及語調沒有刻意放慢或是咬字刻意清晰。 接下來介紹卑南語及法語的動詞系統。卑南語的動詞十分複雜,有特殊的焦點系統,還有不同時態的變化。而法語動詞也因為人稱、時態的不同有數十種變位。本研究介紹法語教材的Conjugaison p

rogressive du français。這套教材分為初級與中級。初級教材針對初學者介紹最為基礎的動詞及其變化;中級則有較多的時態教學,不過不包含虛擬未完成式(subjonctif imparfait)、虛擬逾過去式(subjonctif plus-que-parfait)以及過去命令式(impératif passé)。在卑南語的教學中,還沒有出現針對動詞變位的教材。期望能夠藉由此教材的介紹,對卑南語的動詞教學提供新的觀點。陸、結論 本論文旨在理解針對非母語者的原住民族語教材,並透過法語外語教材的觀點,期望對族語復振有所幫助。另本研究並無編纂新卑南語教材,亦無編寫卑南語動詞變化之教材。

關於羅丹:熊秉明日記擇抄

為了解決含蓋教育部的問題,作者熊秉明 這樣論述:

  這本環繞羅丹雕塑所投射出來的種種思考,文筆優美,思想精闢。   每一頁,都是熊秉明思想的雕塑。可以細水長流,逐頁慢讀,也可盍興乎來,隨意翻檢。享受他豐沛的文采與藝術的洞見!   他既是思想的、藝術的、人文的,更是文學的、情感的。   雖然,日記書寫於二十六至三十歲間,是熊秉明的青春冊頁;然而,今日再看,依舊新意盎然,是一本穿越時空,屬於所有人的哲學散記。      《關於羅丹—熊秉明日記擇抄》這本新書,是熊秉明在雄獅圖書出版近40年經典好書《關於羅丹—日記擇抄》(1983)的新編版。熊秉明(1922-2002),這一位集哲學、文學、雕塑、繪畫、書法修養於一身的藝術家與教育家,2002年

過世。2022年是熊秉明的百歲誕辰,雄獅圖書藉以新編此書,來紀念這一位卓越的智者。     1982年,熊秉明開始於《雄獅美術》月刊連載〈關於羅丹——日記擇抄〉。這是他將自己四、五十年代在法國學習雕刻的記錄,有關羅丹的部份擇抄出來,主要是以法國雕塑巨匠羅丹為中心,但也含蓋省思東西方的美學、哲思、神學等範疇,例如他說:     「中國人很容易嘲笑西方人的宗教信仰,嘲笑他們給神賦予了人的形象,嘲笑他們的天使長著鳥翅,神長著大鬍子,其實應該說,西方人把人提昇到神的神聖層次去,正像我們給雲烟、林泉賦予崇高神秘的意義。」(〈艾瑪神父〉P43)     就這一段話,他點出了西方肖像畫與中國山水畫的核心要義

。西方肖像畫(或塑像)主要在於呈現人的神聖面容──「存在意志」的倔強:尊嚴、肅穆、光明、廣大,超越生死的永在與神性的面容。而中國山水畫旨在表現胸中之丘壑,追求的是理想的、反樸歸真的境界。     在本書中,他甚至也以原始哲學與神話,來觀看古今中外的雕塑藝術,在探究「生死」之「天問」上,有何精湛的呈現。他在〈梁代墓獸〉一文說:     「梁代的獅具有一個沉重龐然的形體,長著短短的硬翅,四爪穩立在地,張開大口向天,挺圓了胸,勾卷了尾,凌然、巍然,渾淪浩瀚,變成一個迷離的玄學的符號。……此非獅子的金獅子立在古帝王的墓側,在生與死的邊界上,在茫茫的曠原上,欲明死生的究竟,流露神存神滅的困惑。這超獅子的

獅子吼使山川震搖,日星欲墜,使一千五百年之後的我們歡喜、愀愴、憔悴、戰慄。在中國雕刻史上,這『天問』式的狂歌實在是奇異的一幟。這裏不溫柔敦厚,不虛寂澹泊,沒有低眉的大慈大悲,也沒有恐嚇信男善女的怒目,這透徹的叫喊是一種抗議,頑強而不安,健康而悲切,是原始的哲學與神話。」     熊秉明在1983年,榮獲法國教育部頒發學院棕櫚騎士勳章,可見他在法國教學領域的卓著貢獻。身為一位教育家的他,非常重視啟蒙年輕人的思想。他在序中說:「書中的一些想法和經驗,可能對於現在年輕的藝術朋友有一點用處,就算這用處是極微吧!也或許他們會覺得過時了,可笑了!」     這是熊秉明謙虛之詞,這本書不會過時,即使出版近四

十年,其引人認識藝術真理與生命存在之本質的經典之言,是超越時空、歷久彌新的,永恆迴蕩於每位讀者的心海中。     ★關於羅丹的重要性     熊秉明於書中清楚點出,羅丹在每一作品中注入濃厚的思想性。在他以前的雕刻是紀念碑、紀念像,是裝飾庭院、宮室、教堂的形體。它的社會任務、政治任務、裝飾任務先於藝術表現。到了羅丹時,雕刻忽然變成表現思想的工具,個人抒情的工具,藝術表現占了首位。     ★「羅丹是一切。」     詩人里爾克說:「羅丹是一切。」關於這一點,熊秉明引領讀者看出,「羅丹以雕塑讓我們看見人世可悲可喜可歌可泣可愛、可怖的種種相,讓我們看見生命的真實和藝術創造的意義。」(〈「他是一切」〉

P35)     ★羅丹在雕刻史上承先啟後的關鍵性     熊秉明說:「寫現代雕刻史的人把羅丹放在第一頁,但要把他當作現代雕刻家的第一人,又總有些不便。我想可以這樣說吧,他的浪漫主義是十九世紀的,但他把雕刻揉成詩,為未來的雕刻家預備了自由表現的三維語言;他把『行走的人』省略了頭,削減了雙臂,這是後起的現代藝術家大膽扭曲人體,重造人體,以及放棄人體的第一步。」(〈後記〉P289)     ★如何欣賞羅丹的作品      (1)應置在室內讓人走近靜觀、冥想     熊秉明認為羅丹的雕刻不適合放在戶外,不屬於外光,應放在室內讓人走近靜觀、冥想。他提出大多數羅丹的作品都浸在一種慘淡的氣氛裏,如果容忍外

光,也只能是巴黎長冬的那一種陰霾佈天。他說:     「『地獄之門』被放在美術館的花園裏,陽光照在那些扭曲掙扎的軀體上,我覺得怪異,而且荒謬。就像掀開一塊大石,讓陽光照進螞蟻的深穴。我想應該在冷月下欣賞『地獄之門』,或者像羅丹欣賞希臘雕像那樣,擎了燭火去看。」(〈巴爾札克立像〉P161)      (2)在人的肉體上,看見生與死     就女體而言,熊秉明提起,維納斯和夏娃,是西方描寫女體的兩個題材,也是西方對女體的兩種看法,維納斯來自希臘思想,屬於理性的又是享世的;夏娃則來自基督教教義,是宗教恐懼塑造的形象,帶有原罪,她在世間是被貶的,她的肉體將要受難。熊秉明說:「羅丹的『夏娃』不但不是處女

,而且不是少婦,身體不再豐圓,肌肉組織開始鬆弛,皮膚組織開始老化,脂肪開始沈積,然而生命的倔強鬥爭展開悲壯的場面。在人的肉體上,看見明麗燦爛,看見廣闊無窮,也看見苦澀慘澹,蒼茫沈鬱,看見生,也看見死,讀出肉體的歷史與神話,照見生命的底蘊和意義,這是西方文化所特有的,也是西方雕刻靈感的泉源。」(〈肉體〉P139)     ★這一本書不僅止於談羅丹。它還是一本教引導如何「看」藝術的書。     (1)藝術與宗教的關聯      熟悉藝術史的熊秉明,在寫作方式上,擅長舉合適的例子來做比較說明。以羅丹與梵谷的藝術為例,熊秉明提出不可忽視他們二人的宗教情操。他說:「激烈的宗教感,使他們對生命對藝術都看得

極嚴肅。藝術與生命不可分。獻身教會有一定的象徵意義,忽略這一點便不能透徹地了解他們,也就不能充份了解西方文化許多重要關鍵。」(〈艾瑪神父〉P43)     (2)藝術與哲學的關聯      「羅丹的雕刻固然有強烈的存在意志的顯現,卻並不表現靜止的意志,抽象的意志,而是描寫存在意志的實踐經歷。從『塌鼻子的人』(1864)開始,不,可以更推早、從『艾瑪神父』(1863)、『父親的像』(1860)開始,每一座人體,每一尊肖像都負載著可以讀得出來的史跡。里爾克講到羅丹的男性肖像時,說︰『一個人的全部生命都走入面孔上。』」(〈生存意志〉P285)     (3)藝術與神學的關聯      熊秉明說:「雕

刻不是一套思想系統,但如果能轉化為一套思想系統,那麼第一條命題應該是:『我存在。』」他又說:「生存意志的倔強,這倔強提升到尊嚴、肅穆、光明與廣大的層次,存在躍進到超越於生命之上的永遠存在。那就是神的形象,一切神的通性。」(〈生存意志〉P285)     這意謂著人在生命旅程中,在可喜可歌可泣可愛可怖的種種生命之相中,為了愛,不斷克苦的煉淨與升華,然而一旦逾越或超脫(pass over),順服天意,同天行健, 便能死而復活。而雕像所要呈現的,就是與神合一,人神同在的形象。     (4)神像與佛像之寂然常住的表情      在本書中熊秉明談到:「希臘古典期的神,北魏隋唐的佛,則只是凜然岸然的『存

在意志自體』。那些面孔上絕無生活的痕跡,誰能說出佛像所表現的是幾歲的釋迦牟尼?雕刻家所要顯示的不是勞瘁於生老病死,被時間磨蝕刻鏤的肉軀,而是證真如的金剛法身,出離煩惱,寂然常住,不增不減。如果說有表情,那是一種『純存在』的恬然;說是無情也可以,要是一種太上的無情。由這恬然中,無情中瀰漫出意志主體的大自在。」(〈生存意志〉P286)     熊秉明六十歲在本書的今註說:「現在回想起來,這個時期我逐漸了解羅丹之後,布爾代勒、麥約之後的現代雕刻,但所偏愛的仍是『表現生存之強度』的作品。」接著他又說:「近代雕刻中也有表現生存之脆弱的,像傑克梅第;也有表現形體之柔軟的,像阿爾普、勞朗斯;也有表現形體之輕

盈浮動的,像卡爾達……我當時都不能接受,認為違反雕刻的特質。」(〈生存意志〉P287)     這段話,在主觀上,點出他對雕塑藝術形式的偏好,但也是一種客觀的藝評,提出了雕刻的特質是有一個標準與衡量。他認同的是「表現生存之強度」的作品。他舉出好的雕刻有以下特質:     (1)堅強的存在的力量   「凡好的雕刻都表現一種堅強的存在的力量。通常批評一件雕刻不好時,必用『軟』、『站不起來』、『站不穩』一類的話。」(〈生存意志〉P284)     (2)「有力的內在的衝動」   「雕刻的最基本的特質就是要塑造一個堅實的,不可摧毀的形體。觀者似乎能看到叔本華所說的『生存意志』。叔本華說︰『身體是客觀化

的意志』,這意志正是羅丹所謂的『有力的內在的衝動』。」(〈生存意志〉P284)    名人推薦     鄭麗君(文化部前部長、青平台基金會董事長):   「藝術是心靈的自由展現,不是因為自由才創作,而是在創作中生命得以自由開展。本書不僅書寫羅丹,作者更通過羅丹的創作精神,帶領我們深刻思考藝術、生命與思想,反思自身所處的世界。」     鄭治桂(留法藝術家/藝術評論):   「作者寫作日記並不為了發表,然而深邃而細緻的文字卻並非隨筆,而句句透露深沉的思考。東方文明的浸染,從哲學出發的文學,是那樣地深刻且淺明地宣敘對藝術的感動與驚奇、思索與觀察,而羅丹,在他的青春歲月中,喚醒了他深蘊的藝術靈魂,啟

發了他對於人性與情感,對於古典和浪漫,對於堅硬的石塊和柔軟的黏土,和所有抽象的思維和具體的物質之間的辯證,與里爾克所說的『羅丹是一切。』」

我國青少年犯罪防治之法制與實踐

為了解決含蓋教育部的問題,作者丁嘉玉 這樣論述:

少年為國家未來棟樑,若誤入歧途,涉入犯罪行為,除危害社會治安,更將減損國家未來發展競爭力。未成年人犯罪是一個世界性的突出問題,世界各國政府和全社會都極為關注。1991年12月聯合國大會專門通過了《聯合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準則》(即利雅德準則),號召各國採取有力措施,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不斷蔓延的趨勢。首先從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對未成年人犯罪進行概述,並說明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由於社會家庭的變異因素,人權、自由, 都受某條件法制的限制, 構成了論述此篇的研究基礎。運用其法律與防範犯罪的學理政策及觀點、參考犯罪學理與行為研究,提出適用於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問題及研究基礎的實踐。我國各單位全面致力防止少年犯罪

;加強犯罪活動宣導,強化青少年法律意識,並持續加強少年偏差的行為和防制工作,以遏止微罪之犯罪年齡層下降及減少少年偏差行為,使少年有健康、良善之成長環境。懲罰並不意味著解決了問題,教育和挽救才善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