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換約手機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另外網站『先續約之後再換手機』話術,消費者怒 - 爆料公社也說明:本身擁有2支台灣大哥大的門號,用超過10年以上了,一直都是用信用卡自動扣款。去年11月,合約到期,因為本身手機還可以使用,所以也沒打算換手機,就 ...

東吳大學 法律學系 張紹斌所指導 宋佳真的 從電信資料庫論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議題─ 以M+Messenger案為例 (2021),提出台灣大哥大換約手機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大數據、M+Messenger、電信資料庫、個人資料保護。

最後網站換完499網路卻卡卡?原來只要「這步驟」就能恢復 - 三立新聞則補充:... 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宣布全面跟進,超便宜的資費也讓許多民眾搶換, ... 不過,近日卻有民眾發現,申辦過後不久,手機顯示訊號卻從4G轉成3G,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台灣大哥大換約手機,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從電信資料庫論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議題─ 以M+Messenger案為例

為了解決台灣大哥大換約手機的問題,作者宋佳真 這樣論述:

隨著大數據之發展,各項資料透過不同之管道被蒐集,各種大量非結構化或結構化之資料被儲存,匯集在各個資料庫,形成各式各樣之數據資料,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將交互結合之資料進行分析,為各項決策提供參考資料,運用在各項領域,而這些資料片段透過比對、組合、連結,有鏈結至個人之可能。實務上電信業者因應號碼可攜服務,共同建置號碼可攜集中式資料庫,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利用該資料庫之資料開發建置,並由其子公司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出名推廣之M+Messenger通訊軟體,揭露使用者通訊錄中聯絡人所屬之電信業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前後對於M+Messenger通訊軟體所揭露之電信業者別,是否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

客體,有不同之認定,並作出結果不同之判決,形成同一屬性之資料,同時屬於個人資料,又不屬於個人資料之矛盾,衍生個人資料認定之判斷基準、對於蒐集所得之個人資料,合理處理、利用之界線範圍等疑義,爰本研究透過大數據為出發,論及憲法隱私權概念,並以M+Messenger通訊軟體之案例,從號碼可攜資說明號碼可攜集中式資料庫之建置歷程與運用,彙整相關實務判決及參考外國立法例,從電信資料庫探討現行個人資料保護法,以識別性作為個人資料認定標準之實益,及公務機關、非公務機關對於逸脫原蒐集目的之處理、利用,及對於第二手蒐集所得之個人資料之處理、利用,是否參酌歐盟個人資料保護規則,納入假名化概念作為調節手段,免於過度

僵硬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