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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物收購台南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蕭麗虹寫的 不良嗜好:收藏台灣藝術40年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建築與文化資產研究所 黃士娟所指導 郭立偉的 暫定古蹟相關問題之研究-從法規及制度反省出發 (2019),提出古物收購台南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管制、治理、暫定古蹟、文化資產保存法。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臺東大學 教育學系(所) 梁忠銘所指導 陳正彥的 噶瑪蘭族漂流木藝術創作家之研究阿水作品為例 (2012),提出因為有 噶瑪蘭族、原住民藝術、當代原住民藝術的重點而找出了 古物收購台南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古物收購台南,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不良嗜好:收藏台灣藝術40年

為了解決古物收購台南的問題,作者蕭麗虹 這樣論述:

與藝術的美好相遇—— 國際藝術交流竹圍工作室創辦人暨陶藝家蕭麗虹首次公開不為人知的「不良嗜好」 60位名家X118件創作,重現台灣藝術發展40年精采片段   一位香港出生、在美國受教育的「洋」媳婦,如何從藝術收藏這樣的嗜好,認識台灣多元複雜的文化背景,從而建立與台灣藝術圈密不可分的關係,並從中找到自我認同與成長?   本書集結蕭麗虹生活於台灣四十年間豐富的藝術收藏,刻劃她與每件作品或創作者之間的連結與交流。她的收藏,也許不見氣勢磅礡的大作,但這些從買菜錢一點一滴累積的小品,卻無意間見證了台灣這四十年來不同階段的社會關懷和藝術表現;透過非言語的共鳴,這些作品也為生活帶來喜悅、撫慰與激勵。

  蕭麗虹藉由收藏經驗的分享,期許更多人親近藝術品、以購買支持藝術創作,為這片土地留下更多的藝術資產。    

暫定古蹟相關問題之研究-從法規及制度反省出發

為了解決古物收購台南的問題,作者郭立偉 這樣論述:

「暫定古蹟」是台灣文化資產保存法於(民國)94年為了搶救文資而特別制訂的制度,然而,本來是為了保護文資價值的程序,在台灣卻往往造成「搶拆、破壞、燒毀」等特有的現象。本研究不僅對法令沿革及規定本身作檢討,也檢索各種資料及司法實務見解,針對各種問題癥結加以釐清,重新反省制度目的及配套;以及審查機制如何設計較為客觀公正;政策應如何能產生誘因;多元利益如何折衝和協調等問題,均加以梳理。研究發現:以往政府運作此制度時都側重於「管制」,卻產生諸多流弊,若能跳脫而不限「管制」之性質,而從整體國家制度設計的角度觀察,嘗試發揮「治理」的功能,則較不會受到法律概念及既有框架之侷限,也許能夠解決許多單純用法律解釋

與適用難以處理之問題,並真正找出能夠協助國家做好「治理」的關鍵。本研究也適度參考國外立法、制度及各種專家學者等外部意見,透過上述資料,整體性探究「暫定古蹟」之制度運作,嘗試提出較具體之建議,以玆政府未來施政之參考,並供學術研究參考。

噶瑪蘭族漂流木藝術創作家之研究阿水作品為例

為了解決古物收購台南的問題,作者陳正彥 這樣論述:

本文在研究一位噶瑪蘭族藝術家陳正瑞(綽號阿水或水哥)以漂流木創作的表現主義為主旨,目的在其如何藉由漂流木藝術之創作來傳承自己母體文化的使命感及深耕部落文化的永續歷程。本文係在自然情境下深入其生活場域進行有關研究及觀察為基礎,被研究對象是筆者的二哥【阿水】,主因是現今原住民木雕藝術自由創作者中,秉持衷予原住民精神執著並持續釋放藝術熱情最具活躍的代表性人物之一。臺灣已過度追求經濟的進步而遺忘了其它在內心裡生命應有的存在價值,阿水透過漂流木之藝術創作,將生活的體驗與文化感受融入在藝術創作中,挖掘原住民文化深層的傳統智慧,讓已過度追求經濟資本進步的同時為原住民木雕藝術文化有被論述的價值。筆者在本論文

中透過深度對話、參與觀察,期盼透過作品之外在形式與內在意涵的分析,進而歸納【阿水】藉由木雕藝術以傳承文化使命感之創作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