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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政治大學 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 鄭菀瓊所指導 李昕的 從著作權議題探討我國OTT 影視產業之發展 ──以侵權因應及內容授權為中心 (2017),提出凱 擘 大寬頻 ping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OTT 影視產業、著作權、網路盜版、內容授權商業模式、封網處分、強制授權、著作權集管團體。

而第二篇論文世新大學 傳播匯流與創新管理數位學習碩專班 林宏遠所指導 張淑屏的 數位有線電視隨選視訊(VOD)服務採用意願分析 (2013),提出因為有 隨選視訊VOD、科技接受模式TAM的重點而找出了 凱 擘 大寬頻 ping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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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著作權議題探討我國OTT 影視產業之發展 ──以侵權因應及內容授權為中心

為了解決凱 擘 大寬頻 ping的問題,作者李昕 這樣論述:

網路科技發展帶動了串流產業的興起,網路成為影視收看管道新選擇,形成新興的「OTT(Over the Top)影視產業」。我國自近兩年的發展以來,主要面臨「盜版內容猖獗」以及「本土業者服務內容競爭力不足」兩項挑戰,本文擬從著作權的侵權因應與內容授權,探討我國著作權法制如何因應產業困境。在侵權因應手段,本文認為在封網處分仍須更多配套措施之餘,可先規範機上盒業者,並輔以斷絕盜版業者金流的措施。本文在質性訪談中發現,OTT 業者雖難以透過一己之力解決盜版問題,但已在管理上針對網路特性而彈性調整其授權策略。在內容授權措施,本文在探討法定授權、強制授權與著作權集體管理制度後,認為法定授權與強制授權恐導致

弊多於利的結果,不宜作為鼓勵授權的機制,但認為業者可將已過檔期的節目交由集管團體代管,一方面提升著作利用效率,也間接達成侵權因應效果。在上架策略的考量上,亦可透過網路平台的表現計算授權金額,而非以時間差來避免首播利益遭到瓜分。

數位有線電視隨選視訊(VOD)服務採用意願分析

為了解決凱 擘 大寬頻 ping的問題,作者張淑屏 這樣論述:

自從政府大力推動電視數位化政策,2012年完成無線數位電視的訊號轉換,預計在2016年也要完成有線數位電視的訊號轉換。數位電視可以帶給民眾更多的節目內容、更多服務項目。而且可以互相互動,由民眾自己選擇想要收視的節目或服務。但由於多數民眾對於電視數位化仍舊了解不足,亦或是其他的因素。所以再推動有線電視數位化時,即使業者釋出很多利多。優惠方式等等。一般消費者仍就不願意使用數位電視裡的隨選視訊或是其他附加服務。本研究將使用TAM科技接受模式理論來研究分析,並擴充TAM 納入優勢性(relative advantage)、相容性(Compatibility)、可試用性(Trialability)、可

觀察性(Observability)、以及 、還有媒介使用行為及人口變項等外部變項,然後透過問卷調查了解目前收視戶的使用意願及情形,進而探討各變數對於消費者使用隨選視訊的行為意圖影響,以提供未來業者行銷推廣的方向及擬定經營策略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