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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製作及習作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藍星沙寫的 藍星沙的國文公文(2版) 和藍星沙的 藍星沙的國文公文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公務員公文考試及公文寫作參考資訊也說明:成功大學:《公文製作及習作》成大中文系王偉勇教授. http://pers.ncku.edu.tw/var/file/29/1029/img/1544/153588394.pdf. 公文製作與習作- 教育部.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讀享數位 和讀享數位所出版 。

國立臺南大學 國語文學系中國文學碩士在職專班 陳光明所指導 林文宣的 計畫撰寫的研究:以鐵路局基層單位為例 (2021),提出公文製作及習作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計畫、文步、動詞組。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中興大學 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高玉泉所指導 洪世凱的 漂流木之法律研究 (2019),提出因為有 目的性限縮、自由撿拾、遺失物撿拾的重點而找出了 公文製作及習作的解答。

最後網站公文製作參考手冊>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 公文用語範例則補充:公文寫作是秘書工作過程中用得最多的寫作形式,公文寫作中所用到的專業術語是既多 ... 公文製作與習作3 公文製作-公文用語期望及目的用語: 對上級機關用:請鑒核、請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公文製作及習作,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藍星沙的國文公文(2版)

為了解決公文製作及習作的問題,作者藍星沙 這樣論述:

  .針對國考設計:本書涵蓋國家考試國文公文寫作的所有內容,提供考生最新及最完全的國考彙整。   .完整實作教戰:精粹選摘《公文程式條例》、行政院《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國家文官培訓所《公文製作及習作》等第一線公文實作手冊。   .一本書搞定國考公文:收錄考選部公告之公文解答範例、試卷樣張、公文寫作用語用詞等資料,在最短的時間內輕鬆吸收完整知識。   .量身打造公文隨身書:國考公文通常不是決勝關鍵,但卻是免於失敗必讀科目,重點式格式及用語整理,考前隨身翻閱增加記憶。

計畫撰寫的研究:以鐵路局基層單位為例

為了解決公文製作及習作的問題,作者林文宣 這樣論述:

本研究旨在探討104年度至108年度鐵路局基層單位使用的篇章結構及動詞與賓語的搭配連用方式,藉此分析計畫文步、計畫中常出現的動詞以及動詞和賓語的搭配連用情形,以Swales文步分析模式分析計劃篇章結構、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釋義及中央研究院現代漢語標記語料庫4.0版分析動詞與賓語的搭配連用關係。研究結果如下:一、 計畫的必備文步為標題、執行事項,選擇文步為前言、依據、目的、簽核用語,可依據實際面對的問題,揀選合適的文步撰寫計畫,完善計畫篇章。二、 動詞與賓語的搭配連用情形在「目的」項次敘述較為抽象;在「執行層面」項次為具體的行為。三、 動詞是多義詞,因此在篇章裡,動詞將因為使用的意義

與情境不同,而與不同的賓語進行搭配連用。

藍星沙的國文公文

為了解決公文製作及習作的問題,作者藍星沙 這樣論述:

  .針對國考設計:本書涵蓋國家考試國文公文寫作的所有內容,提供考生最新及最完全的國考彙整。   .完整實作教戰:精粹選摘《公文程式條例》、行政院《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機關檔案保存年限及銷毀辦法》、國家文官培訓所《公文製作及習作》等第一線公文實作手冊。   .一本書搞定國考公文:收錄考選部公告之公文解答範例、試卷樣張、公文寫作用語用詞等資料,在最短的時間內輕鬆吸收完整知識。   .量身打造公文隨身書:國考公文通常不是決勝關鍵,但卻是免於失敗必讀科目,重點式格式及用語整理,考前隨身翻閱增加記憶。   作者簡介 藍星沙

  台灣大學畢,曾獲台灣大學優秀青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及格。   不是專職模特兒,但榮獲2015年IWPOTY水下攝影模特兒組榮譽獎;不是專職攝影師,但親身體驗三十幾種拍攝風格,出版《自助婚紗這樣玩》;不是旅遊記者,但足跡遍至南北極、黎巴嫩、玻利維亞、亞美尼亞、盧森堡、智利等30餘國。一個用社會學探索世界文化的巨蟹女生,現任教大專院校。   Chapter1認識公文 一、 公文的意義 1-2 二、 公文的歷史 1-2 三、 公文處理流程 1-3 四、 公文處理原則 1-5 Chapter2公文格式 一、 公文用紙尺度 2-2 二、 書寫方式 2-2 三、 分項條列序號 2-2 四、 國

家考試樣張 2-3 Chapter3文書擬稿 一、 擬辦文書應注意事項 3-2 二、 須先協調會商之文書,應注意事項 3-3 三、 陳核應注意事項 3-3 四、 承辦人員於辦稿時,應分別填列下列各點 3-3 五、 核稿應注意事項 3-5 六、 會稿應注意事項 3-6 七、 閱稿應注意事項 3-6 八、 判行應注意事項 3-6 九、 回稿、清稿應注意事項 3-7 十、 使用公文夾應注意事項 3-7 Chapter4公文製作 一、 公文製作原則 4-2 二、 公文類別 4-4 三、 公文結構 4-5 四、 發文:蓋印及簽署 4-10 Chapter5公文書寫用字用語 一、 正體字之使用 5-

2 二、 常用國字正誤用詞 5-2 三、 一般公文用語 5-8 四、 專業用字用語 5-13 五、 法規用字用語 5-14 六、 外文之引用 5-17 七、 度量衡單位之表示 5-18 八、 標點符號 5-40 九、 數字使用原則 5-44 Chapter6對外意思表示之公文 一、 令 6-2 二、 函 6-6 三、 公告 6-11 四、 書函 6-13 五、 開會通知單 6-15 六、 移文單 6-17 七、 機密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建議單 6-19 八、 機密文書機密等級變更或註銷通知單 6-21 九、 下級機關首長對直屬上級機關首長簽 6-23 十、 考題練習 6-25 十一、 類似

考題 6-29 附錄—公文程式條例 1   序 有沒有國考公文的卦   說到公文這件事,公務人員們應該會有滿滿卦,至少我就有很多。   大家都知道現在推行無紙化,用公文系統傳遞電子公文早已普遍,但是某中央高層單位長官們堅持「不會用電腦批」,所以要同時送紙本公文和線上公文,自己批紙本的,再請秘書點閱電子版。所以,承辦人要做兩套,線上完成後再列印出來送紙本簽核,紙本簽核後再登打上電子公文系統結案。浪費2倍的時間處理行政流程,線上考核的「形式」做到了,但節約用紙的「內涵」卻0分。   難怪大家說公務人員效率低落。   也曾看過某簡任12職等首長,遲遲不敢批示該機關將印刷出版的成果報告

,因為即將要政黨輪替,而成果報告中有許多她與舊政黨高官的合照,深怕會影響光明仕途,身為首長公文竟然可以拖欠到30日以上未批。當批示各種採購、簽約、陳情等案件時,最常看到就是她批「依法辦理」,那到底是同意或不同意?甚至清稿再陳數次後,要承辦人另簽字條說明該事項權責與她無關,首長應當決行負責的基本擔當在哪裡?   難怪大家說公務人員推諉卸責。   在權威階層體系裡,我們學習服從上層權威,許多公務機關承辦人甚至感覺自己像是長官的打字機,依照長官的意志繕打公文與承辦。公務員喜歡依循前案、援引舊例,也是因為長官不喜歡創新,只要沒有長官能邀功的直接績效,通常就是陳腐守舊,反正出事了還能說「以前也是這樣

」。公文寫作也是,事實上,在公務界實務裡,公文的書寫承載了長官的意志,最安全的做法,就是把前案打開來修改最安全。當公務員從公文開始,習慣失去自我主體性、失去創新熱血的能量時,就是一步步走向官僚體制的規訓(discipline)中。   可怕的是,在經典的心理學米爾格倫實驗(Milgram experiment)中,人們對於權威層級的服從超乎想像,有65%的人會服從違背良心、傷害他人的命令(波蘭版的實驗更高達90%)。在現實情境中,更可能是目睹他人在面對權威層級的不合理壓迫,卻用沈默回應,成為結構暴力的一份子。是的,沉默是一種軟弱的罪惡。如果你希望學習公文寫作打破沉默的結構暴力,或是為自己掌握

話語權,那我只能老實說,學習公文或許能瞭解公務流程與規範的基礎、或許能掌握公務溝通方法,但是,考試與實務的公文是有落差的,兩者未必相通。   甚至,考選部曾經於102年公告國文公文考畢試題答案,卻引來更多質疑而下架了(現在考選部網站已經找不到,還好我當時就留存,造福這本書的讀者)。考試的公文還是比實務簡單多了,只要滿足閱卷者的喜好就好。幸運的是,閱卷者有一定的批閱規範,偏好也較為明顯,只要依照既定的公文格式、公文用語書寫,基本的分數一定會到手。近年來的考題又以情境試題為主流,提供背景情境讓考生發揮,在考前快速熟悉各種範例、錯別字、用語、格式,可以獲得更高分數的機會。   這本書的就是以幫助

考生考前快速複習為目標,精粹選摘行政院《政府文書格式參考規範》、國家文官培訓所《公文製作及習作》、《臺北市政府公文製作參考手冊》等公文實作手冊,並收錄考選部公告之公文解答範例、試卷樣張、公文寫作用語用詞,希望考生在最短的時間內輕鬆吸收完整知識。   畢竟,有這麼多科目要準備,國考公文只是小菜一碟。就讓這碟小菜輕鬆上桌吧! 藍星沙

漂流木之法律研究

為了解決公文製作及習作的問題,作者洪世凱 這樣論述:

在臺灣,因為地型及氣候因素,每年都會產生許多漂流木,這些漂流木絕大多數都市來自國有森林。在經過漂流的過程後,無論其最後滯留的地點位於何處,依民法第766條規定,其所有權仍應屬於原來之土地所有權,也就是國家所有。在2015年3月12日植樹節發生內湖漂流木事件之後,有關漂流木的所有權歸屬問題各界皆熱烈討論,但鮮少人針對法律層面與法院的判決角度來探討漂流木的權屬問題。本文將從森林法立法的精神與當初增訂自由撿拾條文的立法背景,在參酌其他自然環境因素來探討漂流木於漂流出國有林範圍時,國家是否仍有管領力,來討論這些漂流木是屬於漂流物還是遺失物,或者是無主物,以及行政主管機關現行處理方式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律

規定。另外,本文也會針對刑事方面來討論,在不同的時間以及不同的地點,如果撿拾漂流木其觸犯之刑罰是否有差異,其差異有多大,本文將會進一步列表來比較討論。最後再分析現行的處理漂流木方式,將其未臻完備之處,提出修正建議,期盼能使漂流木的權屬認知更明確,在處理漂流木時能引用民法撿拾遺失物的相關規定,讓民眾參與協助並獲致應有報酬,達到政府與民間和諧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