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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線上申辦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unknow寫的 移民雙月刊82期-110.06:迎接高端專業人才 金卡申辦線上行 和黃健彰的 不動產登記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避免外出群聚內政部籲線上申辦地政、人民團體業務 - 中時新聞網也說明:因應疫情升溫,內政部呼籲民眾多利用線上申辦地政、人民團體等服務,減少外出。同時,配合防疫,內政部已主動延長不動產專業人員證照效期至9月1日, ...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和元照出版所出版 。

國立中正大學 戰略暨國家安全碩士在職專班 蔡育岱所指導 陳亭方的 我國新住民政策之現況及社會與國家安全之影響:以雲林縣為例(2007–2022) (2021),提出內政部線上申辦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全球化、新住民、新二代、多元文化、照顧輔導政策、生活適應。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張桐銳所指導 鄭淳晉的 食物權保障之研究 - 以美國食物券計畫為借鏡 (2021),提出因為有 食物權、食物券、食物券計畫、社會救助、實物給付的重點而找出了 內政部線上申辦的解答。

最後網站全國地政線上申辦系統-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則補充:一、利用網際網路環境提供線上案件申辦服務及查詢案件辦理情形,延伸服務據點,大幅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及效益。 二、建立地政機關與戶政機關橫向連繫機制,線上查驗取得戶籍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內政部線上申辦,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移民雙月刊82期-110.06:迎接高端專業人才 金卡申辦線上行

為了解決內政部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unknow 這樣論述:

我國新住民政策之現況及社會與國家安全之影響:以雲林縣為例(2007–2022)

為了解決內政部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陳亭方 這樣論述:

自20世紀以來,全球化帶動國際人口快速移動往來,物品、資訊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打破了國界的限制,也帶動了國際經濟貿易與市場經濟的興起,交織成了密切的通訊網絡,新興的移民種類也隨之而生。不同於過去因戰亂、氣候及經濟造成的跨境移動,全球化影響下的移民以跨國資金流動、工作機會以及商業連繫作為主要的成因,此外,由於人與人接觸的機會大幅增加,因婚姻所形成的移民也有顯著的成長。也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勢必對傳統國家帶來無法避免的衝擊與改變,因此,各國在考量國內的政治、經濟、文化、安全及教育等各個層面後,制定出相對應的移民政策,以便因應越來越多的國際流動人口,並作為外來人士在該國停留、居留甚至取得國籍的相關依

據與辦法。本研究主要聚焦在臺灣針對婚姻所形成新住民所採取的照顧與輔導措施,我國的新住民已突破57萬人次,已超越原住民的總人數,是既閩南、客家及外省人以外的第四大族群。他們因婚姻關係來臺,除了須面對語言、文化與生活方式上的轉變,臺灣的新住民更常因教育程度不高、脆弱的情感連結與社會期待的差異而讓他們在臺生活更為艱困。因此,政府在近年來開始正視新住民在臺的生活培力,包含社會適應、親職教養以及外出就業等議題,並擴及新二代的未來發展,隨著內政部移民署在2007年成立,得以更有系統的幫助新住民從入境前到來臺後的生活輔導措施,後續視需求及反饋做滾動式的修正,並以提供完善且多元的關懷與協助作為主要目標,幫助新

住民在臺安居生活。

不動產登記

為了解決內政部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本書以比較法與法律經濟分析法研究不動產登記的重要議題,探討時結合民法與行政法,以台灣法為中心,尚一併論及澳洲、英國、美國、德國、瑞士、日本、中國大陸與其他國家法制,並已將國內外最新法令、理論與實務納入研究,包含近年各地方政府陸續推動的不動產網實(網路實體系統)服務、2020年申辦不動產登記線上聲明措施;澳洲維多利亞州2019年8月起幾近全面性的電子化申辦土地移轉登記;日本2020年4月施行的民法修正條文(債權法改正);中國大陸將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   過去土地登記的書多僅整理法令,少有理論、最新判決與比較法的探討,本書則可彌補該空白,書末尚有索引,以方

便讀者依關鍵詞查找本書內容。本書可供學術界、地政實務、法院審判與立法院立法或修法時參考。

食物權保障之研究 - 以美國食物券計畫為借鏡

為了解決內政部線上申辦的問題,作者鄭淳晉 這樣論述:

對於低收入者之生活保障,乃我國憲法上生存權保障之範圍;聯合國經社文公約第11條有關於「食物權」之概念,事實上可分為「生存需求」、「食品安全」與「經濟市場」三層面,其中「生存需求」方面對應到我國法制體系即為憲法生存權保障之範圍。檢視我國國內社會法對於此「食物權」之保障極為缺乏,民間社會工作實務上以「食物銀行」之方式事實上承擔不少應由國家負擔之給付責任。在立法方式參考上,本文選擇參考「美國食物券計畫」之原因,乃其為美國現行眾多社會安全制度中,唯一對於「具有勞動能力者」提供社會救助之聯邦計畫,亦為美國參與人數以及支出金費最高之實物給付計畫,其60年來發展之歷史以及現在發展之情況、運作形式與法條規定

均值得我國於立法時之參考。由比較法之研究可知,美國食物券制度在「受領資格」方面之認定較其他現金給付性質之社會救助為寬鬆;在「運作形式」方面,其公私協力之給付形式顯現出實物給付制度之特性。考量政府本身之行政量能,以及民間商業運作之特性,以廣泛吸引民間食品零售商加入計畫之方式,提供符合資格之低收入家戶維持生存之食物,而費用則由聯邦政府承擔;在「給付額度」方面,食物券計畫之給付額度為每月定量,依據聯邦精算局(類似我國行政院主計處)考量健康品質以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計算每個受領戶需要之食物量與花費在食物之金額所得出。回頭檢視我國法制以及社會工作實務現況除台中市外,其他地方政府並無整合食物銀行並立法使政府建

立一普遍式具有「食物給付」之社會救助制度。本文認為基於現金給付「資力門檻」以及「家戶成員的保障」等問題,我國未來應比照美國食物券制度之形式,建立一普遍由食品零售商參與,提供食物予低收入人民「實物給付」形式之社會救助制度。而現行於民間運作之食物銀行仍可繼續扮演民間團體本身之角色,對於無法獲得國家救助之貧困者或是遭受急難者提供援助。現行台中市將民間運作之「食物銀行」轉型為市政府提供「食物給付」之場所,並將該場所委由民間團體經營乃短期內可達成之便宜作法,長遠發展還是應建立一普遍由食品零售商參與,提供食物予低收入人民之社會救助制度。最後本文擬出具體之社會救助法修正草案。共修正社會救助法第2、5、10條

之1、11、14條以及「增訂專章」等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