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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中國法制出版社編寫的 最新工傷保險100問:含新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內容(工傷認定、賠償標准及保險待遇) 和富蘭德林事業群的 中國外資銀行法律實務:從銀行角度掌握「融資」與「外匯」法律規定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中國法制 和聯經出版公司所出版 。

國立政治大學 法律學系 張冠群所指導 林孜容的 論現行臺灣純網路銀行政策及法規妥適性 (2020),提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純網路銀行、虛擬銀行、普惠金融。

而第二篇論文國立交通大學 工業工程與管理系所 洪志洋所指導 徐基生的 大型研究機構績效評估模型之建構 (2003),提出因為有 資料包絡分析法、因子分析、群落分析、正準相關分析、層級分析法、研發組織、績效評估、研發績效、科技政策、大型研究機構、工業技術研究院的重點而找出了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解答。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最新工傷保險100問:含新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內容(工傷認定、賠償標准及保險待遇)

為了解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問題,作者中國法制出版社編 這樣論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最新工傷保險100問:含新工傷保險司法解釋內容(工傷認定、賠償標准及保險待遇)》圍繞最新規定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工傷保險最基礎、最常見、最關鍵的問題進行一一解答,再輔以案例進行分析,用最負責的態度、最專業的知識、最精簡的語言,全面解析工傷保險。 第一章 工傷保險基本規定 1.目前工傷保險的主要法律依據有哪些? 2.每名職工都有工傷保險嗎? 3.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4.職工如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5.參加人身意外傷害險能代替工傷保險待遇嗎? 6.認定存在合法的勞動

關系對於工傷認定有什麼意義? 7.如何建立合法的勞動關系? 8.工傷保險中,用人單位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9.工傷保險中,職工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10.哪些單位必須為其職工或雇員辦理工傷保險? 11.必須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企業包括哪些? 12.哪些事業單位需要為其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13.哪些社會團體需要為其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 14.民辦非企業單位需要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嗎? 15.個體工商戶需要為雇員辦理工傷保險嗎? 16.居民委員會需要為其工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嗎? 17.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工作,工傷保險由哪個單位辦理? 18.被勞務派遣到其他單位工作的

,工傷保險責任由哪個單位承擔? 19.被派遣到其他國家或者地區工作的,工傷保險責任由哪個單位承擔? 20.被指派到其他單位工作的,工傷保險責任由哪個單位承擔? 21.建築工程單位將自己承包的業務違法轉包、發包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2.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是否影響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3.單位被吊銷或者注銷營業執照,是否影響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4.單位分立、合並、轉讓的情況下,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5.單位破產的,工傷保險責任如何處理? 26.單位非法用工時,責任如何認定? 27.掛靠關系中誰來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28.單

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可以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第二章 工傷認定申請程序 29.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第三章 工傷保險適用范圍第四章 工傷認定范圍第五章 勞動能力鑒定第六章 工傷保險待遇的內容附錄一附錄二

論現行臺灣純網路銀行政策及法規妥適性

為了解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問題,作者林孜容 這樣論述:

全球首家純網銀 Security First Network Bank(SFNB)成立於 1995 年美國; 歐洲地區首家純網銀 First-e 則於 1999 年誕生在英國,後適逢 2008 年金融海嘯造成多數人民對傳統銀行之不信任,順勢帶起歐洲純網銀風潮。亞洲則以日本起步最早,首間純網銀 Japan Net Bank 成立於 2000 年;中國於 2015 年由騰訊集團成立微眾銀行、由阿里巴巴集團成立網商銀行;南韓於 2017 年 4 月由南韓電信成立首家純網銀 K Bank;香港於 2020 年 3 月 24 日首間純網銀眾安銀行正式營 運;新加坡則於 2020 年間核發執照,目前尚無

純網銀正式營運。臺灣則於 2019 年 7 月 30 日核發三張純網銀執照,截至 2020 年 12 月已有 1 間純網銀業者取得 營業執照並對外營業。由此可知,純網銀約緣起於 1995 年間之歐美地區,亞洲地區則自 2000 年興 起,近期又因金融科技創新緣故再掀高潮,臺灣政府以開放純網銀設立可刺激金 融市場、產生「鯰魚效應」並達到普惠金融等為政策目的,推動設立純網銀,惟 規範上仍有法規過於嚴格、現實上落實困難等問題,導致純網銀可能新創不夠創 新、保障不夠足夠、開放不夠完整,是否確實能成為鯰魚效應中之強者「鯰魚」? 於現行法規架構下,仍使人質疑其政策目的與開放純網銀間之關聯性及可行性。綜上,

本文以為純網銀之興起固然能引進非金融業之新創企業、刺激金融市場等之優勢,惟在現行法制及監理上,無論係設立門檻或法規上仍有嚴格限制、操作上仍有現實的困難,而可能無法完全拓展新的領域。然因制度上之缺失而遏止純網銀之創新亦不值鼓勵,故本文以此為動機,探討發展純網銀之同時,現行之規範是否有助於達成政策目的,並討論如何設計更加合適之法規範制度,且在兼顧使用者資安、符合洗錢防制下鼓勵非金融業發展純網銀。

中國外資銀行法律實務:從銀行角度掌握「融資」與「外匯」法律規定

為了解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問題,作者富蘭德林事業群 這樣論述:

  到中國投資一定要知道的 外匯與融資法律法規 資訊!   本書共分成七大章節185個專欄主題,除強調外匯與融資法律法規外,還在擔保、抵押、訴訟、結匯,甚至是債權回收、勞動人事管理等方面,總結富蘭德林十年來為外商提供涉外法律服務的經驗。最特別的是,本書在一開始便以兩大章節的篇幅,深入介紹中國官方體系與法律體系,畢竟在中國現行法律制度中,官方仍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因此先了解中國官方部門的運作,才能充分掌握中國法律的真義。   本書採工具書編排方式,讀者可以先將要查詢的法律問題定義並分類,再依不同篇名進行細部主題查詢,或是透過富蘭德林官網www.mychinabusiness.com,以關鍵

字進行全文檢索,也能很快找到與關鍵字有關的專欄及相關內容位於哪些章節片段中。 作者簡介 富蘭德林事業群   富蘭德林事業群擁有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及逾百名專業顧問,是極少數有能力同步提供中國「涉外法律、財稅會計、資本市場」三大領域的專業團隊,客戶涵蓋台灣1/4上市上櫃公司,包含台灣第一銀行、彰化銀行、新光產物保險、台灣產物保險、長榮海運、友訊科技(D-Link)、琉璃工房、上海寶德汽車(BMW)、上海漢鐘精機,以及日商奧林巴斯(OLYMPUS)、日立(HITACHI)等知名企業。   除了傳統法律顧問,兼併收購、訴訟仲裁、工商登記,以及財稅會計方面的年度審計、海關、外匯、出口退稅等專業之外

,富蘭德林自2003年起,即專注於輔導外商在中國股票上市,擁有輔導外商中國上市最多的成功實例,也累積了外商解決中國法律會計與資本市場問題的豐富經驗。

大型研究機構績效評估模型之建構

為了解決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問題,作者徐基生 這樣論述:

知識經濟與全球化競爭的時代,科技對一個國家經濟發展居關鍵地位。研究機構的績效是一個國家經濟發展與競爭力很重要的一環,因此被賦予促進經濟成長的重要角色及協助建立新興產業與促進產業升級與創新的任務。因為科技資源很有限,為了提升研究機構的績效,各國政府對一些由政府提供研究經費的大型研究機構績效評估更重視,紛紛頒布相關的規定辦法,要求這些研究機構從體檢開始提升組織績效與競爭力。我國國科會與經濟部也於91年分別公佈了「中華民國科技組織績效評鑑作業手冊」與「經濟部科技專案研究發展計畫作業手冊」。相對於已開發國家,我國是出口導向國家,企業規模相對較小,研發資源更有限,因此工業技術研究院(簡稱工研院)等研究

機構就被政府付賦此重要任務與角色。實務上,大型研究機構本身已經有建立相關績效評估機制,本研究透過文獻探討,發現學術研究無論國內外針對研究機構組織績效評估的文獻相對很少;研究機構績效評估主要也集中在人事、財務、技術指標、客戶滿意度等。對大型研究機構組織內效率與生產力研究相對尚缺。本研究經分析各國主要大型研究機構特性發現工研院相對產出效益與對產業貢獻顯著,因此以工研院為實證個案研究對象。有關如何應用客觀公正與科學方法之量化模式來評估不同部門間效率問題,經文獻探討分析,本研究以DEA來構建大型研究機構之組織結構的效率評量模型,並以工研院各研發單位多投入及多產出效果的評量模式,實證證明DEA的交叉分析

模式結合多目標模式產生之結果可信度高且較以往績效評量客觀公正,同時可使院與所、中心的經營團隊更能了解各單位本身真正的營運效率。此模式比較質的分析,有利於組織間溝通與建立共識,節省時間,同時其能發覺隱性效率問題提前改善。本研究同時以多變量的因子分析與群落分析來收歛歸納各研究單位之屬性及角色定位為技術研發創新型、技術前瞻型、工業技術服務型、技術引進及合作開發型、以及資訊服務型等五個群落;應用正準相關分析,分析出工研院各單位研發投入及研發產出間的正準相關係數及樣本得點,並利用迴歸分析求得樣本得點之迴歸式。另外本研究運用層級分析法(AHP)透過問卷調查該院中高階研發與營運主管,再針對各單位主管進行問卷

,再輔助第二階段針對工研院最高層的經營團隊為主的訪談,建構出工研院績效評量指標之權重,其中最主要共識結果是絕大多數主管認為「專利」最能表現研究機構之價值。最後根據工研院的相關績效評估辦法與活動,綜合整理出乙套研究機構績效評估IPOSI模型。基本上大型研究機構組織任務與目標相同,特別是國內經濟部所屬財團法人研究機構,本研究評量模式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