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郭羿寫的 老師開講:行政法 2021司法特考.高普地特.各類考試(保成)(四版)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也說明:案內如非屬「臺中市道路範圍」所發生之交通違規案件(如其他縣市或國道公路等),惠請逕與該縣市政府或國道公路警察局連絡,或洽詢本局交通警察大隊(04)23293337,可協助查詢 ...

中央警察大學 行政管理研究所 馮佩君所指導 黃健彰的 警察人員情緒勞務與情緒調節策略之研究—以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2021),提出交通違規檢舉台中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情緒勞務、情緒調節、情緒智力。

而第二篇論文東海大學 法律學系 黃啟禎所指導 蔡雨蒨的 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之研究 (2021),提出因為有 舉發通知單、司法院釋字第423號的重點而找出了 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解答。

最後網站台中市去年交通檢舉29萬件罰款高達14億元 - Cool3c則補充:未來公部門推出的APP要衝下載量,只要加上「一鍵檢舉功能」效果一定超棒! 台中市108年舉發交通違規案件數29萬多件,罰款達新台幣14億元,109年截至8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交通違規檢舉台中,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老師開講:行政法 2021司法特考.高普地特.各類考試(保成)(四版)

為了解決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問題,作者郭羿 這樣論述:

  行政法又龐大又抽象,光是閱讀頭就暈了,更何況還要理解和論述運用!怎麼辦?   這時,用白話的方式解說行政法概念、加上舉出大量社會案例,讓抽象概念更貼近生活現實的《老師開講 行政法》就是您的最佳選擇!   行政法要學的東西那麼多,要是在考前看不完怎麼辦?   觀念、學說、實務見解……好多啊……   記不住那麼多內容怎麼辦?如何把讀過的內容轉換成有條理的申論作答?選擇題選項看起來都好像,如何提升作答速度和準確度呢?   到底該怎麼做才能夠得到高分呢?解套方法在哪?   學習行政法~這樣念就對了!     來自本書作者—郭羿老師的貼心小叮嚀:「學習行政法不是塞滿各家學說見解就是最好的方式,

應該是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先把通說、實務見解和行政法之思考方法、邏輯學習完畢後,再補充其他學說意見。」     基於這個理念,本書的出版目標是希望能夠讓讀者閱讀起來「行雲流水(白話不艱澀)」,不用大量的學說見解、或是大量條文轟炸讀者,最重要的是,教導讀者「如何思考行政法的問題」!     本書總共改版三次,截至今年已新增至108年近一年重要的實務見解以及相關考題。並且調整部分章節的編排、和潤飾部分議題的論述,希望能帶給讀者更流暢及完整的閱讀體驗。     適用對象   1.想要報考司法特考、高普考、地方特考考試者   2.想要從基礎到進階清晰理解行政法者     改版差異   1.內容增修、調

整段落   2.加入最新實務見解   本書特色     ★用白話方式解說行政法抽象概念、加上大量社會案例舉例   ★教您破解各種行政法相關題型   ★收錄經典測驗、申論試題     不論是測驗題還是申論題,本書的內容都足夠應付。只考行政法測驗題的同學,建議可以先把本書「重要議題」以外的內容熟讀再搭配本書收錄的選擇題加以練習,也就是先掌握基本法條內容,有餘力再去讀實務爭點。只考申論題的同學,則務必要把本書每個「重要議題」與「相關議題」熟讀! 作者簡介   郭羿     執業律師,台大法律系、政大法研。   已經年過三十的大叔,但內心還是像屁孩一樣澎派,台南出生、台中成長、在雲林念國中、在台

中念高中,曾經在高雄念書過三年,一次偶然機緣轉學去台大法律,從此落腳台北10年。個人最推薦準備考試的同學去看《進擊的鼓手》這部電影,追逐理想的背後必然要經過一陣磨練與折磨,不論是心理上或生理上的,這過程要去享受這種難熬的寂寞! 還有就是「堅持」。 行政法 第一篇 行政法緒論/1 第一章 行政與行政法/3 第一節 行政之概念/4 第二節 行政行為公法及私法之區分/7 第三節 行政之分類/18 ◎重要議題-國家以私法形式履行公行政任務亦受憲法原則拘束/26 ◎重要議題-行政機關行為形式選擇自由與組織形式選擇自由/27 ◎重要議題-雙階段理論/29   第二

章 行政法之法源/40 第一節 成文法源/40 第二節 不成文法源/44 第三節 行政法之一般原理原則/50 ◎重要議題-層級化的法律保留,大法官釋字第443號解釋/52 ◎重要議題-人民是否有不法平等請求權?/78 ◎重要議題-行政自我拘束原則/79 ◎重要議題-信賴保護的要件/86   第三章 行政裁量與不確定法律概念/111 第一節 行政法規之適用/111 ◎重要議題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114 第二節 行政裁量/120 第三節 不確定法律概念與判斷餘地/131 ◎重要議題 判斷餘地的類型/133   第四章 行政法律關係/14

7 第一節 行政法律關係的意義/147 第二節 人民的公權利/151 ◎重要議題-公權利與保護規範理論/153 第三節 人民的公義務/160 第四節 特別權力關係/163 ◎重要議題-各級學校學生之特別權力關係突破/172   第二篇 行政組織法/187 第一章 行政主體與內部組織(一)/189 第一節 行政組織概論/189 第二節 行政機關之分類/201 ◎重要議題-委員會是行政機關還是內部單位/202 第三節 行政法人/208 第四節 公物/215   第二章 行政主體與內部組織(二)/226 第一節 行政機關相互間關係/226

◎重要議題-職務協助(特性:被動性、臨時性、輔助性)/229 第二節 行政機關之管轄權/231 ◎重要議題-組織法不得代替作用法授權/232 第三節 行政機關管轄權移轉/238 第四節 非管轄權限移轉之類型/255   第三篇 行政作用法/271 第一章 行政處分/273 第一節 行政處分的意義/273 ◎重要議題-交通標誌、標線與號誌之意義及類型/290 ◎重要議題-多階段行政處分/298 ◎重要議題-觀念通知之判斷/306 ◎重要議題-檢舉違規與請求檢舉獎金遭拒絕,是行政處分嗎?/310 ◎重要議題-重複處分與第二次裁決/318 第二

節 行政處分之類型/321 第三節 行政處分之生效與效力/330 ◎重要議題-行政程序法上之送達/332 第四節 行政處分之附款/340 ◎重要議題-負擔與廢止保留之區別、法定義務重申也可能是負擔/345 第五節 行政處分之瑕疵/355 ◎重要議題-何謂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364 第六節 行政處分之廢棄/372 ◎重要議題-何謂知有撤銷原因?/374   第二章 行政契約/399 第一節 行政契約的意義/399 ◎重要議題-公、私法契約的判斷-健保局與醫療機構/407 ◎重要議題-行政處分和行政契約併用禁止原則?/409

◎重要議題-修正式雙階理論/418 第二節 行政契約之種類/419 第三節 行政契約的合法性要件/425 ◎重要議題-行政契約是否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426 第四節 行政契約關係之進展/436 第五節 行政契約請求之貫徹/439   第三章 行政命令/450 第一節 法規命令/451 ◎重要議題-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裁量權與再授權禁止原則/454 ◎重要議題-可否於網站上公布代替政府公報或新聞紙?/457 ◎重要議題-命令發布,內容不得牴觸母法規範目的或增加法律所 無之限制/458 ◎重要議題-人民是否有法規命令制定之請求權?/462

第二節 行政規則/466 ◎重要議題-行政機關違反裁量基準表之效果-行政自我拘束原則/471 ◎重要議題-行政規則之生效僅能以下達方式?/473 ◎重要議題-行政規則不得增加法律所無之限制或牴觸法律之 目的/474 第三節 職權命令容許性/485 第四節 行政命令的國會監督/488   第四章 行政計畫/497 第一節 行政計畫的意義/497 第二節 行政計畫之種類/498   第五章 行政事實行為/514 第一節 行政事實行為的意義/514 第二節 行政指導/520 ◎重要議題-行政指導與依法行政原則/524   第六章 行政程

序法/526 第一節 行政程序法之目的與適用範圍/526 第二節 行政程序的開始及進行/532 ◎重要議題-正當行政程序/532 ◎重要議題-行政檢查(行政調查)/537 ◎重要議題-行政機關程序行為/544 第三節 閱覽卷宗與聽證程序/545 ◎重要議題-政府資訊公開法與行政程序之閱覽卷宗比較/546 ◎重要議題-政府資訊公開法概論/548 ◎重要議題-政府資訊公開請求和閱覽卷宗可否併行請求?/550 ◎重要議題-聽證與公聽會/553 第四節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558 ◎重要議題-提起行政訴訟後,是否仍能提起行政程序重新進行?/559 第五

節 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564   第七章 行政執行法/577 第一節 行政執行的概念/577 ◎重要議題-行政執行機關之認定/578 ◎重要議題-債務人異議之訴/584 第二節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588 ◎重要議題-罰鍰處分具執行力後義務人死亡,得強制執行?/589 第三節 公法上行為不行為義務/598 ◎重要議題-執行機關可否代履行?/602 第四節 即時強制/616 ◎重要議題-即時強制與直接強制、代履行之差異/617   第八章 行政罰法/623 第一節 行政罰總論/623 ◎重要議題-裁罰性不利處分與管制性不利處分-行政罰的

判斷/627 ◎重要議題-接續違法行為之行為數認定/653 ◎重要議題-連續處罰之性質/657 第二節 阻卻違法事由/679 第三節 行政罰之責任主體與歸責要件/680 ◎重要議題-違規行為人之「行為責任」與「狀態責任」/683 ◎重要議題-期待可能性(106地特三等)/694 ◎重要議題-法人義務人與所屬員工共同從事違法行為可否以本條 分別處罰?/699 ◎重要議題-教唆、幫助行為是否處罰?/700 ◎重要議題1-董事代表人行為導致法人被罰/701 ◎重要議題2-董事代表人監督職員不周,導致法人被罰/702 第四節 行政罰之裁處程序/704

  第四篇 行政爭訟法/713 前言//715   第一章 訴願法/716 第一節 訴願基本概念/716 ◎重要議題-原處分機關的認定/722 ◎重要議題-特殊的訴願管轄/726 ◎重要議題-土地徵收事件之救濟(108高考)/728 第二節 訴願的類型/736 第三節 訴願審議程序/737 第四節 訴願之決定/740 ◎重要議題-遲到的原處分決定/743 ◎重要議題-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745   第二章 行政訴訟法/762 第一節 提起行政訴訟要件與程序/762 第二節 行政訴訟之類型/778 ◎重要議題-已執行完畢的行政處分

與撤銷訴訟/785 ◎重要議題-外籍配偶申請居留證遭拒絕,本國籍配偶得否以 自己名義提起課予義務訴訟?/790 ◎重要議題-已消滅的行政處分/796 ◎重要議題-結果除去請求權/800 ◎重要議題-公法上不當得利之返還/803 第三節 其他類型的行政訴訟程序/806 第四節 行政訴訟之再審/813 第五節 暫時權利保護/815   第五篇 國家責任/837 第一章 國家賠償法/839 ◎重要議題-國家賠償與行政訴訟之關係,論第一次權利保護 優先性/840 ◎重要議題-國家賠償採取雙軌制與行政訴訟法第七條規定/844 ◎重要議題-審檢人員之

國賠責任/851   第二章 行政補償/877   第六篇 公務員法/887 第一章 公務員法(一)/889 ◎重要議題-上級違法命令,該如何處理?/908   第二章 公務員法(二)/915 第一節 公務員之責任/916 ◎重要議題-公務人員退休後之懲戒與政務人員懲戒措施/921 ◎重要議題-公務人員考績法中免職處分應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重要)/926 第二節 公務員權利保障與救濟程序/933 ◎重要議題-復審和申訴差別/935 ◎重要議題-申訴、再申訴後能否再提起行政訴訟尋求救濟?/943 ◎重要議題-教師與學校之法律關係/948

序     此次改版,增補近一年重要的實務見解以及相關考題、調整部分章節的編排,並且潤飾部分議題的論述,希望能給讀者們更流暢及完整的閱讀體驗。而這次改版也將原本第二版附論的「行政法申論答題思維與思考方式」移至筆者即將要出版的【行政法(申論&測驗混合題)】解題書內,解題書裡有更完整的申論題與測驗題的解題思維教學,同學也可以參考看看喔。     本書適合的族群,測驗題部分,基本上各類科考試均適合,除了司律二試、高考二級、法研所的行政法考試,可能需要再額外進階補充外(例如蒐羅特定學者的文章)。筆者也認為,學習行政法不是塞滿各家學說見解就是最好的方式,應該是循序漸進,由淺入深,先把通說、實務見解和行

政法之思考方法、邏輯學習完畢後,再補充其他學說意見。因此編寫本書的最大目標在追求閱讀流暢度與考試實用性的平衡點,換句話說,筆者希望讀者不要閱讀起來覺得過於艱澀,不用大量的學說見解「轟炸」閱讀者,但又能兼具學習行政法議題的廣度,更重要的是,教你如何思考行政法問題,而非只是流於背誦見解,否則會學得很痛苦喔。     關於本書該如何學習應用,可用以下幾點來說明:     (一)如果同學有機會能選擇郭羿老師(也就是筆者)的課程,由本人為您解說並且搭配本書的內容,這樣學習的脈絡是最完整的,因為自己閱讀總是會出現盲點或畫錯重點,由筆者來提點同學並加以舉例補充,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     (二)如果是自修

的同學,承前面所說的,本書的目的是讓同學閱讀起來不要覺得過於艱澀,所以筆者也放了很多案例和白話版本的解說,讓同學能了解此處的爭議與解決方法。對於只考行政法測驗題的同學,應該先把本書「重要議題」以外的內容讀熟再搭配本書的選擇題加以練習,重要議題最後再看。換句話說,就是先將行政法中法條內容掌握好,行有餘力再去掌握由行政法條文要件發展出來的實務爭點。     (三)只考申論題的同學,務必把本書每個【重要議題】與【相關議題】熟讀,這本書當然有教同學很多行政法案例的解決方法與思考脈絡,例如我在重要議題下,幾乎都會放上一題相關考題,讓同學能從國考題目中帶出問題意識。   但申論題最難的是寫作鋪陳方法與格

式,這也是很多同學最苦手的部分,筆者考量到本書的份量與功能性,會將最完整的申論教學移至【行政法(申論&測驗混合題)】解題書內,也推薦同學去翻閱囉。     (四)申論和選擇混合的題型,本書的行政法院決議和實務見解也要花時間閱讀,因為選擇題偶爾會以行政法院決議內容及實務見解作為出題素材。     感謝出版社辛苦的編輯們,同時也非常感謝過去幫我蒐集各類科試題且已經考上公務人員的韻綾,還有以前的家教學生,今年剛從北大法律畢業,甜美、可愛的寧寧,感恩、讚嘆妳們的協助。   2020.07

交通違規檢舉台中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2019-05-30

「真正當媽媽以後才更深刻的瞭解與體會到新竹是個對親子多麼不友善的城市!」
 
前陣子有位媽媽看到我在議會中質詢輕軌,特別來訊跟我分享她的感受,她平常上下班、帶小孩出門都是以搭大眾運輸為主,但是新竹的公車和步行環境讓她非常失望。看到這位媽媽的話,我心裡很痛心。
 
其實談新竹公車優化往往是狗吠火車,因為實際使用的人不多,資源也很難投注進去,再加上搭車的人都屬於比較弱勢的族群,沒有機會為自己發聲,也較少受到市府的重視。不過我相信只要有議員不斷去監督、提出建言,還是可以看見改變的機會。因次在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時代力量黨團提出六大改善方向,也很高興獲得交通處和警察局的正面回應。
 
🚌 推行幹線公車,加密班次。

根據市府委託顧問公司的調查,民眾不搭乘公車的主因,除了習慣開(騎)比例最高外,其次就是公車班次無法配合或公車班次太少。新竹公車只有藍1區在尖峰時間5至10分鐘有一班車外,其餘尖峰時間都要等15到30分鐘,甚至有些路線在尖峰的班距長達一至兩小時,跟私人運具比起來根本沒有競爭力!
 
印象很深,十多年前,台中市的公車服務也是為人所詬病,但是歷經兩階段的高潛力公車(20米道路幹線公車,尖峰班距10分鐘)、兩階段的捷運先導快捷公車,才逐漸培養出搭乘公車的人口,爭取到蓋捷運的機會。
 
市府要推輕軌建設,但是究竟要如何培養民眾搭公車習慣?未來是否考慮增加班次、縮短班距,增加公車的競爭力?
 
交通處長承諾市府會做運量上做檢討,依據需求比較高的路線去強化,然後慢慢地去培養。同時市府已經有著手進行輕軌先導公車的規劃,希望能夠藉此向中央爭取經費,換新車、增加班次。
 
🚌 試辦小黃公車,讓偏遠社區也能享有公共運輸服務。

新竹市過去這兩年總共裁撤了10條營運不佳的公車路線,導致離市區較遠的地方變成沒有公車服務。我們希望市府能夠在香山區試辦 DRTS (需求反應式公共運輸),透過預約式的小巴或計程車讓有需求但是撐不起一條公車路線的社區,也能夠享有公共運輸的服務。
 
處長表示,這個想法很好,針對需求反應式公車,市府已經有初步的規劃,預計會有浸水線和香村線,只要中央的相關計畫一出來,就會立即申請。
 
🚌 試行假日觀光公車,串聯各大景點,創造需求,培養搭車習慣。

近年來有好幾個打卡景點陸續在香山區出現,像是青青草原、風情海岸豎琴橋等等,但是都沒有任何公車路線會經過。民眾如果要從南寮到青青草原,只能夠開車或騎車,如果搭乘公車要先搭到火車站再轉乘苗栗客運,最後還要走20幾分鐘才會到達,這對於外地搭火車來的觀光客或是帶小孩的媽媽都相當不方便。
 
我們舉台南市台灣好行的88安平線與99台江線觀光公車為例,這兩條路線幾乎繞遍台南的各大名勝古蹟,讓外來的觀光客能夠輕鬆搭公車由台南,乘車票價比照市區公車且台南人搭乘免費。
 
處長也認為假日觀光公車值得嘗試,剛好目前有兩條公車路線假日運量不足,準備來調整,希望能努力盡快來促成假日的一個特別班次,來滿足觀光需求,也透過這些景點讓公車運量能夠提高,相輔相成。
 
🚌 改善火車站前乘車環境,設置雙語轉乘地圖。

現在新竹火車站前搭公車的地點多達10處,非常凌亂,有在民族路、有在中正路、中華路也有,但在火車站內並沒有提供轉乘地圖,沿路上也沒有任何標示。當然我們知道站前的路幅有限,很難將乘車地點統一在同一個地方,但短期間應該要仿照台北市的各大車站和捷運站設置轉乘地圖,讓民眾清楚搭乘相關大眾運輸的資訊。
 
另外,我們希望轉乘地圖能提供中英雙語的服務,因為新竹市移工和新住民的人數不斷增加,國際觀光客也不少。後年新竹市要辦燈會,如果有雙語資訊更能夠吸引到國外的旅客。
 
處長表示目前在火車站集中的公車路線超過 50 個班次和路線,以現在火車站的腹地的確沒有辦法集中,在這樣的狀況下,是有必要提供一個良好設計的地圖,讓來到新竹市的民眾知道搭公車要怎麼搭,去哪邊搭。
 
他承諾很快會有一個規劃案來設置轉乘地圖,希望在今年內可以實施。雙語服務是非常好的建議一定會朝這個方向來做。
 
🚌 增加低地坂公車,提供親子友善、無障礙服務。

之前參加身障聯繫會議,有肢體障礙的團體不斷反映新竹市的低地板公車數量太少,常常等不到,甚至有次等了三個小時都還等不到低地板公車。
 
新竹市低地板公車目前有 13 輛,以目前總共有 72 輛(60輛大巴、12輛小巴)營運的公車來計算,等於低地板只佔18%。其實新竹市低地板公車最多的時候其實有 21 輛,後來又變成 18 輛,到現在只剩 13 輛,愈變愈少,離110年要達到 40 % 的目標愈來愈遠。因此我請處長說明原因,並強烈要求要積極來增加低地板公車數量。
 
處長表示,低地板公車過去為什麼比較多輛是因為早期有所謂的電動巴士,都是低地板,但是隨著時間遞移,這些電動巴士的電池以及它的相關設備沒有辦法再使用,所以低地板公車實際操作的數量是下降的。
 
不過處長承諾未來業者買任何新車,都會要求要採用低地板公車。其實六月初,新竹客運會再增加五輛的低地板公車來汰換既有的舊車,所以數量會增加到 18 輛,佔60輛大巴士的三成。另外,公車業者在未來的五年內必須汰換到 18 到 24 輛的老舊公車,這部份都會要求業者要添購低地板公車,盡快達到40%以上的這個目標。
 
🚌 試辦科技執法,加強取締違停。

市民朋友常常會反映公車停靠站、沿線路段時常被車輛違停,不只影響民眾搭乘,也增加塞車情形,像是火車站前和中正路沿線都很嚴重。
 
交通部從去年 7 月開始,也加重汽機車在於公車停靠區或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停罰款,機車可罰900元、汽車可罰1200元。我好奇過去這兩年警察局總共開出過多少在公車站牌10公尺內違停的罰單,是否積極來取締路邊違停的車輛。
 
另外,桃園市從去年開始在常常被違停公車停靠站試辦科技,成效不錯,民眾檢舉違停件數大幅下降,警方開罰單及出勤次數也明顯降低。我也表達希望新竹市能夠在幾個違停熱點盡快來試辦。
 
警察局長表示,去年一整年取締違停的件數有將近 10 萬件,其中公車停靠站取締就有 1,035 件;今年一至四月,取締違停有 2 萬 8 千多件,較去年同期略為下降,不過公車停靠區的取締有 884 件,比去年度增加。
 
關於科技執法的部分,警察局已經跟交通處完成規劃,準備在火車站前的臨時停車區來規劃一個違規停車自動偵測的科技執法系統,會積極在跟交通部來爭取預算。明年會再研議在光復路清華大學前面公車停靠區設置相關系統。
 
#監督市長落實改善公車競選政見

林智堅市長先前提出《一環二線三網》的交通政見,當時預計 105 至 107 年要花費 10.8 億元來改善新竹公車路網,但最後只花費 2 億元左右。我要求交通處一定要積極爭取增加市府預算在公車上,這樣改變才會有可能。
 
時代力量黨團督促市府改善公車的腳步決不會因為質詢完而結束,我們會持續監督市府是否說到做到,也會跟交通處密切討論未來的相關規劃。
 
有好的大眾運輸系統,才有可能減少私人運具數量,舒緩塞車狀況,並降低交通事故,讓新竹成為一座名符其實的幸福城市。

#處長說我是他遇到的第一位
#搭公車的議員

警察人員情緒勞務與情緒調節策略之研究—以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為例

為了解決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問題,作者黃健彰 這樣論述:

本研究論述的重心係以警察人員之情緒勞務與情緒調節之研究。針對員警之個人屬性與情緒勞務的五大構面及情緒調節的三大構面中之差異進行分析。其中研究對象為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繁重分局中第一線執法員警為主,採問卷調查的方式進行研究,並回收有效問卷共227份,問卷回收率為100%。研究結果發現:一、警察人員對於情緒勞務有所知覺二、警察人員對於情緒調節策略之選擇多採取沉著冷靜策略三、警察人員之情緒勞務知覺與情緒調節策略間具有正向關係四、警察人員之個人屬性在情緒勞務知覺上之存在顯著差異五、警察人員之個人屬性在情緒調節策略變項上存在顯著差異最後,依據上述之研究調查結果可知,員警執行勤務時時常伴隨著情緒勞務,而情緒

調節策略的運用,亦確實與情緒勞務之間有顯著關聯,且本研究發現年齡、服務年資等不同,個人屬性在情緒勞務知覺及情緒調節策略變項上有顯著差異,研究結果可供實務單位制定決策參考用。

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之研究

為了解決交通違規檢舉台中的問題,作者蔡雨蒨 這樣論述:

相信幾乎每個人都有收受「紅單」或「小白單」的經驗,但「紅單」與「小白單」兩者功能並不相同,而小白單也非具處罰權的「罰單」。通常人民收受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後會自行繳納罰鍰,但也因此忽略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制度對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的保障不足。就學理方面,舉發通知單時至今日依然存在定性爭議。筆者希望透過本論文整理相關資料,針對舉發通知單之法律性質問題加以探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制度涉及範圍非常廣泛,本論文以舉發交通違規法律性質作為研究主軸,針對我國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相關議題進行研究。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為主,介紹我

國現行舉發程序、舉發方式、道路交通管理的雙軌制及救濟程序。本文亦整理學說及實務對舉發交通違規性質相關見解,深入探討舉發通知單之法律性質。最後筆者將提出修法建議,期望透過本研究能改善舉發通知單於現行法制中保障不足的現象,並對人民有更完善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