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透過圖書和論文來找解法和答案更準確安心。 我們找到下列免費下載的地點或者是各式教學

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我們搜遍了碩博士論文和台灣出版的書籍,推薦(美)卜德,克拉倫斯·莫里斯寫的 中華帝國的法律 和葉明的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實務都 可以從中找到所需的評價。

另外網站鄭若驊出席中國法律導覽課程證書授予儀式 - 頭條日報也說明:香港中律協舉辦「中國法律導覽15小時免費課程證書授予儀式」,約65名事務律師及大律師會員通過實體及網上視像會議的形式參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

這兩本書分別來自中信 和華法顧問所出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國文學系國文教學碩士在職專班 鄭圓鈴所指導 簡秀玫的 寫人型文言短文教學策略研究─以〈五柳先生傳〉、〈張釋之執法〉為例 (2022),提出中國法律課程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寫人、文言題組、教育會考、閱讀理解。

而第二篇論文輔仁大學 法國語文學系碩士班 何重誼、齊莉莎所指導 王琦堯的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2022),提出因為有 卑南語、族語學習、法語學習、語言政策的重點而找出了 中國法律課程的解答。

最後網站法律学位_百度百科則補充:法律课程 在不少发达国家中广受欢迎,这亦在法学教育中促成了法律专业学位的诞生和大量法律进修课程的出现, ... 中国大陆: 4种; 中国香港: 7种; 中国台湾: 3种.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中國法律課程,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中華帝國的法律

為了解決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作者(美)卜德,克拉倫斯·莫里斯 這樣論述:

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克拉倫斯•莫里斯和漢學家卜德於1973年合着的中國法律史經典著作,出版以來已成為了解中國古代政治、法律、社會的必讀書。《東鑒叢書•中華帝國的法律》以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開設的《中國法律思想》課程講義為基礎擴充而成,主要以清朝的法律為研究對象。全書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紹了中國傳統法律的基本情況和發展脈絡;第二部分從《刑案匯覽》里挑選了190個典型案例進行具體評析;第三部分分析了《大清律例》在司法活動中的適用情況。在分析大量案例和文獻的基礎上尖銳地指出:中國古代雖然制定了很多而且具有較高水平的法典,但傳統的中國社會卻不是一個由法律來調整的社會,法律以刑法為重點,不重視保護個人

利益與契約行為。並集中探討了儒家倫理與古代中國法律的關系等重要問題。展讀此書,不但可以較全面地了解中國古代的法制傳統,而且能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政治運作、社會生態和風土人情有更親切、確鑿的認識。「東鑒叢書」還包括待出的《尋求富強:嚴復與西方》《在傳統與現代性之間:王韜與晚清改革》《胡適與中國的文藝復興:中國革命中的自由主義,1917—1937》《從民族國家拯救歷史:民族主義話語與中國現代史研究》《日本的戰爭記憶與社會政治,1945—2005》等。卜德(Derk Bodde),著名漢學家,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教授,馮友蘭先生《中國哲學史》和《中國哲學簡史》的英文譯者,還着有《中國的第一個統治者》《中

國物品西傳者》《中國思想西傳考》《托爾斯泰與中國》《古代中國的慶典》等書。克拉倫斯•莫里斯(Clarence Morris)為已故的美國德克薩斯大學教授,另着有《律師如何思考》等。 序------第一篇 中國法律初論第一章 中國法的基本概念第二章 清帝國的法典及其編纂史第三章 刑事制度第四章 司法制度第五章 《刑案匯覽》第六章 從《刑案匯覽》看中國的社會與政府------第二篇 清帝國案例評析一 名例律類二 吏律類三 戶律類四 禮律類五 兵律類六 刑律類七 工律類------第三篇 清帝國法律的司法解釋------附錄參考書目詞匯表譯后記 西方學者關於中

國傳統法律的著述為數較少,而有關中國傳統法律的文獻資料卻浩如煙海。中國人在漫長的歷史過程中創造了一個復雜、詳備的法律體系。這一龐大 的法律體系是土生土長的,只是在19—20世紀它才受到其他國家一些法律理論的影響。中華帝國的第一部法典頒布於公元前3世紀。該法典的起草者吸收了在此 之前已經存在的更古老的法律,其中一些至少在3個世紀以前就已生效。此后帝國的每一朝政府都頒布了新的法典——有時只是在前朝法典的基礎上修改增刪;有時 則完全創新,制定一部全新的法典。中華帝國的最后一部法典是於1740年(清乾隆五年)頒布的《大清律例》。與前此各朝的法典一樣,《大清律例》在清帝國 也是惟一的一部法典。當然,中華

帝國的法律文獻並不只限於這些法典。此外還有大量被系統整理的案例報告匯集,一代又一代的中國學者以不同的方式來處理他們 的法律遺產。本書首先審視了中國法律發展的基本軌跡;然后翻譯、評析清帝國發生的190個典型案例;最后從法律角度具體分析《大清律例》在帝國司法活動中的運用。1959年9月,賓夕法尼亞大學東方研究系舉辦為期兩年的東方法律制度研討班。漢學教授(Derk Bodde)與我均為該研討班的成員。在研討班里,卜德博士講授了幾個月的中國法課程。他的演講開拓了以廣闊的文化尺度來研究中國法律的新領域。我想,這 一新課題對於專門的法律研究者來說是大有裨益的。因此我提出,邀請W. 奧林•雷凱特博士(也是一

名漢學家),由我們三人合作,在法學院開設中國法律思想課程。卜德博士與雷凱特博士接受了我的建議。我們遂於1961年1月開講 這一課程。在全美國的法學院中,開設中國法律課程,我們可能是第一家。開講以后,我們先后五次重復講述,並不斷充實新內容。本書即是對專為該課程第一部分 准備的材料深入研究的產物(該課程第二部分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對這一部分材料的研究尚未完成,因而暫不能夠出版)。我們開始這項課程,先是由卜德博士主持。他通過系統講授中國法律制度的起源、性質、觀念和司法程序,以及法律與社會的關系,向我們描述了中國法律自古代至 清朝(1644—1911)的歷史與理論。本書的第一篇即是由此中來。接下

來由我主持的幾堂課,隨意地就本書第二篇中的某些案例加以分析。這方面的分析構 成了本書的第三篇。第一次開講這門課程時,我們要求學生們廣泛閱讀有關資料。起初,我們的案例資料是我從幾部英文著作中搜集到的簡單的摘要,比如阿拉巴斯特 (Alabaster)的《中國刑法釋注》(Notes and Commentaries on Chinese Criminal Law)及《邸抄》(The Peking Gazette,翻譯作品)、馮•古利克(Van Gulik)翻譯的《棠陰比事》等。很快我們就發現,僅僅依靠這些資料來源,尚不足以說明問題。因為這些資料並不具有正式法律文獻的性質,而只是一種關於 古代法律制度

的說明性文獻。盡管這些資料在原書中對於說明各自的主題被恰到好處地援引、使用,但對於法學院專門法律課程來說,它們就顯得支離破碎、說服力 不足了。因此,我們決定由不完備的摘要與釋意轉向中文原始文獻。為此,卜德博士選定了所有中文案例匯編中篇幅很大、內容也最為精良的《刑案匯覽》。《刑案匯覽》包 括案例匯編三種,分別於1834、1840、1886年編纂完成,共收集發生於1736—1885年間的案例7600件。這7600件案例中,絕大部分是 由編纂者直接采自最高司法機關——刑部。經過一段艱苦的篩選工作,我們終於從數量如此巨大的案例匯編中,精選出190個案例,並譯成英文。這批材料先是用 於課堂討論,后來被收

入本書。在從7600件案例中選擇190件案例的過程中,我們遵循典型性與趣味性雙重標准。我們邀請了一名年輕人在卜德博士的指導下將《刑案匯覽》的目錄譯出,就這樣,我們開始了《刑案匯覽》的翻譯工作。根據目錄,由我選擇那些估計有參考價值並 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節,再由那位年輕的翻譯者每節至少翻譯兩個案例。卜德博士閱讀了翻譯的初稿,然后由我就每一個案例分別提出刪除或保留並再潤色的意見。 我們希望通過由卜德博士提供指導意見、由我進行法律上的編輯和修改這種方式,形成一個令人滿意的案例譯本。無論是卜德博士還是我,都不能在案例方面耗費很 大的精力。我們都認為:整理教學材料將不會要求我們付出更多、更艱苦的努力。對我

來說,這一想法后來被證實。雖然我所承擔的那部分工作並非完全像我所設想 的那樣簡單,但我所花費的精力並沒有過多地超出起初的估計。然而,在時間和精力方面對卜德博士的要求卻猛然增加。案例所使用的古代漢語晦澀難懂,使得翻譯工作非常艱難,尤其是我們所邀請的那位翻譯者既缺少對於《大清律例》的理解,又沒有關於中國法律史的基礎知識。雖然案例的初譯稿對我們仍有些幫助,但卜德博士仍不得不花出相當多的時間整理每一件案例。對於很多案例 的譯稿,他都反復修改;最后定稿並付梓的案例譯文中,有很多已與原初譯稿大不相同。他還決定在最初選譯案例的基礎上,再補充一些必要的案例。補充案例中的 相當一部分由卜德博士本人親自翻譯。他還

進一步補充了歷史和程序方面的資料,這些也花費了卜德博士的很多精力。這樣,對於卜德博士來說,本來是作為一項具 有趣味性的業余工作,卻耗費了他許多個月寶貴的時間和精力。但即便如此,他的工作也沒結束。他撰寫的部分以及案例需要一些附錄、詞匯對照表及參考書目,而 這些工作又不是他人所能替代的。所有這些,使得卜德博士成為這本合着作品的主要作者。當然,我准備承擔起對於全書的編寫責任,尤其是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內容。然而,卜德博士在第一篇及第二篇中付出了艱巨的勞動;后來我們修改了這兩篇的計划,我承擔起這兩篇的編輯和顧問工作。在簡短的第三篇中,我們各自所起 的作用與前兩篇正好相反,我撰寫初稿,在卜德博士的幫助下,修

改定稿。本書的「附錄」、「詞匯表」及「參考文獻」全部由卜德博士提供,只是在「附錄1」中 關於法文及中國法典的內容主要參閱現在西北大學法學院的沃納•寧博士(Dr. Werner Ning)的著作。「索引」由艾麗斯•H•弗雷(Alice H. Frey)夫人編寫,她還幫助我們閱讀了本書的校樣。我們不會忘記為我們提供翻譯幫助的人,他們的努力促進了本書的完成。對於已故的陳世崇(F. S. Ch』ien)先生我們深表感謝,他關於中華帝國及共和時期中國官僚體制的淵博知識,給我們提供了重要的幫助。我們還要對賓夕法尼亞大學范•皮爾特東亞收 藏圖書館的南希•鄭繩武(Nancy Sheng-wu Cheng)夫人

、薩克其萬大學(the 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的謝培智(P』ei-Chih Hsieh)先生、貝特斯學院(Bates College)的潘武素(音)先生表示感謝。潘先生參考《刑案匯覽》,撰寫了一篇關於清朝法律程序的論文,該文對於本書第一篇第五章的撰寫,提供了一定 的幫助。現在達特茅斯學院的喬納森•米爾斯基博士(Dr. Jonathan Mirsky)用了一個夏天的部分時間參與一些案例翻譯稿的初步修改工作,特別從英語文體方面提供了幫助。當然,我們很高興本書被列入哈佛大學出版社「哈佛東亞法律研究叢書」。哈佛東亞研究中心(theEast Asian Research

Center at Harward)主任費正清教授(Pro. John K. Fairbank)及哈佛法學院孔傑榮教授(Pro. Jerome A. Cohen)幫助我們將本書介紹到該叢書,對此我們深表感謝。科恩教授及其助手姜永方(Yung fang Chiang)先生對於本書第一篇、第二篇中的某些問題提出了可貴的意見。在參考書方面,我們獲得過下列人員的幫助:萊登大學的M•H•馮•德•沃爾克 (M. H. van der Valk)教授,賓夕法尼亞大學的李惠林(Hui-lin Li)教授,萊登大學的何四維(A. F. P. Hulsewé)教授,哥倫比亞大學的畢漢斯(Hans Bielenst

ein)教授,還有哈佛大學及哥倫比亞大學圖書館東亞收藏部的工作人員,對於他們的幫助,我們表示感謝。香港大學出版社的亨利•維奇(Henri Vetch)先生為本書提供了一幅關於法庭場景的中國木版畫,這幅插畫為本書增添了色彩,對此,我們表示感謝。最后,我們還要向安德烈娜•基梅爾曼 (Andrea Kimmelman)夫人表示感謝,她以嫻熟的技術與耐心整理了大部分手稿。賓夕法尼亞法學院法律研究所慷慨大方,在我們需要的時候,為我們提供經費資助。對此,我們表示衷心感謝。我們還要表示對於美國哲學學會(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v)的謝意。該學會允許我們重印了卜德博士

「中國法律的基本概念」一文,這篇文章最初發表於《美國哲學學會會刊》(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107:375—398)1963年號上。現在,這篇文章經少量修改,成為本書第一篇的第一章。克拉倫斯•莫里斯(Clarence Morris,法學教授)

中國法律課程進入發燒排行的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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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06 【接案學一分鐘】廣告段落
01:48 什麼是特赦?
02:41 古代的特赦制度
03:37 現代國家為什麼需要「特赦」?
04:46 什麼時候會被特赦?
06:47 特赦有什麼問題?
07:25 對於特赦制度的辯護
08:09 特赦的其他面向
09:02 我們的觀點
10:03 問題
10:23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簡樂
|腳本:簡樂、羊羊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總統府公報─特赦王光祿:https://reurl.cc/VEov56
→釋字第803號解釋:https://bit.ly/3l1VfXJ
→總統特赦布農族獵人王光祿 府:促進原住民族群主流化發展:https://bit.ly/3f0C793
→特赦三星李在鎔?美國施壓文在寅的「南韓護國貪腐犯」矛盾:https://bit.ly/3xazHL0
→中華民國憲法:https://bit.ly/3zIuqvN
→赦免法:https://bit.ly/3zF9Blc
→【聲明】特赦一個王光祿,還有千千萬萬個王光祿:https://bit.ly/3f2mr4V
→法律白話文小學堂》「特赦阿扁」出招——特赦?大赦?不可能愛無赦吧!:https://bit.ly/3x8cLvO
→什麼是特赦?聊聊蔣中正特赦彭明敏案 |蔡孟翰:https://bit.ly/3l6fHXP
→中國古代如何推行特赦及調解制度?:https://bit.ly/374cobm
→談赦免的基本觀念:https://bit.ly/3i6EF7f
→耶和華見證人特赦案的省思:https://digital.jrf.org.tw/articles/737
→特赦並非清白 蘇炳坤、郭中雄冤案終獲平反|廖伯威:https://bit.ly/3zwtYRs
→蒙冤32年再審終無罪 蘇炳坤「高興不起來」:https://bit.ly/3i6Exoh
→生殺與奪:百年民國赦免的表達與實踐:https://bit.ly/3rDaQ1x
→各國赦免法之規定及運作:https://bit.ly/3i6fIcb
→【建立赦免審查的正當法律程序】|邱顯智臉書:https://bit.ly/3rBUt53
→只能等總統關愛眼神?高涌誠:《赦免法》架構空洞待補強:https://bit.ly/3iKmQde
→《法律何時該寬恕?》:應該以什麼樣防護的柵欄來限制大赦或特赦?:https://bit.ly/2VhEbCc
→不堪家暴40年 法國殺夫婦女獲特赦:https://bit.ly/2TDSqkD
→〈论赦免的本质〉,王娜,武漢大學學報,2008年:https://bit.ly/3xhLLdL

【 延伸閱讀 】
瑪莎.米諾,《法律何時該寬恕?》,麥田出版,2021年
瑪莎.納思邦,《憤怒與寬恕︰重思正義與法律背後的情感價值》,商周出版,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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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人型文言短文教學策略研究─以〈五柳先生傳〉、〈張釋之執法〉為例

為了解決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作者簡秀玫 這樣論述:

本研究根據筆者以往的教學經驗,發現國中生在文言文本的學習表現與學習遷移效果差,且學生的學習動機薄弱。以往傳統文言文教學的窠臼,在於照著課本的編排教學,重視太多瑣碎的知識,忽略文章整體的架構與脈絡,偏向單篇文本教學模式,使學生在語文知識和閱讀能力上無法有進階性的成長。因此,欲以「寫人型文言短文」作為提升文言閱讀能力的媒材,具體的操作方式則將「詮釋、摘要、推論、分析」的閱讀能力融入於教學活動,歸納學生在上述教學活動過程所遇到的困難,並提出解決的策略與修正,以期建立語文學習的系統性及提升文言閱讀能力。本研究採取行動研究法,以〈五柳先生傳〉、〈張釋之執法〉為教學文本,突破以往的教學模式,依據文本特性

重新聚焦,並編製學習單做為上課教材與評量依據。教學實施為新北市某公立國中七年級學生,共24人,時間自107年4月初起至4月中止,計16節課。筆者結合教學方案、教學歷程省思、課後回饋與學習單表現,歸納出以下結論:一、 教學方案設計有助於提升文言閱讀理解能力二、 師生對話有助於發現學習的困難,加以解決三、 建立學習模組,有助於提升動機與學習遷移最後,梳理本研究歷程。第一章為「緒論」:概述國中生在文言閱讀上的困境,作為研究起點。第二章為「文獻探討」:探討前人研究成果、分析會考文言題組試題評量重點、梳理寫人型文言短文學習重點。第三章到第四章為「寫人型文言短文教學策略」,分別為〈五柳先生傳〉、〈張

釋之執法〉,紀錄教材分析、教學設計、實施過程與省思修正。第五章為「結論」,綜合學生各項能力的學習表現,提出建議,跳脫傳統教學的框架,作為寫人型文言短文教學研究策略的參考。

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實務

為了解決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作者葉明 這樣論述:

  本書全面系統地介紹了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公司法律制度。本書的特點是,簡明易懂,圖文並茂,附加實例,實用性強。是香港、澳門、臺灣等地中國營商人士、職業經理人、律師、會計師和大專院校學生必備之中國商業法律參考書。   本書內容要點:   CEPA 產業政策 代表處 外商獨資 股東會 董事會 監事會 中外合資 中外合作 總投資額 註冊資本 有限公司 註冊公司 法人代表 董事責任 限製出境 公司清算 進料加工 來料加工 加工廠轉型 外資上市公司 外資並購M&A 作者簡介 葉明先生   中國執業律師,中國法學碩士,英國法律學士,2000年定居香港。長期從事外商、港商投資中國的法律服務工作

,熟悉香港和中國內地在法律制度、執法環境和法律實務操作等方面的差異,具有處理中國法律事務的豐富經驗。擅長的中國法律事務包括:外商投資(獨資、中外合資和中外合作)、公司法、企業收購兼併、房地產、外匯管制、商標、貿易、海關和勞動法等。同時,葉明先生為香港理工大學中國商業法律課程客席講師,並先後為香港科技大學、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香港總商會等機構講授中國法律課程。

卑南語學習的批評分析:法語與卑南語之語言教材比較

為了解決中國法律課程的問題,作者王琦堯 這樣論述:

本論文旨在以外語教學的觀點比較卑南語以及法語教材。本論文架構分為六章,以下將分節摘要各章節。壹、緒論在第一章,我首先回答一個問題:為什麼要學習卑南語?或者說,為什麼要學習一門瀕危語言?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面向來回答:1.人權 2.文化多樣性。以人權觀點來說,聯合國在 2007 年通過《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宣言中第十三條與第十四條和原住民族語言權利直接相關:「第十三條1. 原住民族有權振興、使用、發展及傳授後代其歷史、語言、口述傳統、哲學、書寫系統及文學,並有權命名及保留其社群名稱、地名及人名。2. 國家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前項權利受到保障,並於必要時提供翻譯或其他適當方法,確保原住民族

於政治、法律及行政程序中能理解他人並被別人理解。第十四條1. 原住民族有權建立及控制他們自己的教育體系及機構,而得以其語言提供教育,並採用適合自己文化的教學及學習方式。2. 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有權不受歧視地享有各種階段及形式的國家教育。3. 國家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採取有效措施,使原住民個人,尤其是兒童,包括居住於其社群外之原住民兒童,於可能的情形下,接受自己文化的教育以及其語言授課之教育。」《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一項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無論在國際或是國家的層面,原住民族語的學習受到國家及法律保障。另外一個層面為文化多樣性。保存多一

種語言,即是保存多一種人類看待世界的方式。台灣為多語言多族群之社會,保存與學習本土語言有其必要性及正當性。以卑南族為例,卑南人學習卑南語是要更加了解自己的族群還有為了自己的認同,而非卑南人以及非原住民學習卑南語,則益於認識以及了解台灣多語社會之特質。接下來說明台灣的本土語言今天會瀕臨滅絕,是由於數十年來,日本及中國殖民政府計畫性滅絕語言的緣故。我檢視自1937年以降在台灣的語言政策,並且分為幾個段落討論:1937-1945、1946-1990、1990-2017及2017至今。自1937年開始,日本殖民政府開始實施皇民化運動,企圖使台灣人放棄自己的語言及文化,成文真正的日本臣民。不過這個計畫也

隨著1945年日本戰敗而中止。戰後國民黨佔領台灣,為了讓台灣人「去日本化」語「再中國化」,自1946年開始開始進行「說國語運動」,強迫台灣人學習北京話。在原住民地區(時稱山地),因為沿襲日治時期的蕃地,管制更加嚴格,國語政策也推行得比其他區域更加徹底。1985年,教育部更提出語文法草案,企圖根除本土語言在所有公共場合出現的可能性。不過此草案因為過於激進,輿論反彈的關係,所以最後不了了之。1987年台灣解嚴,語言的使用變得較為自由。1990年開始,在台北縣烏來鄉(今新北市烏來區)烏來國中開始實施泰雅語教學,為台灣史上第一次在學校體制內教授原住民語言。自1998年開始,小學三年級至六年級每周教授一

節(40分鐘)本土語言課程;2004年開始,本土語言課程從小學一年級至國中三年級每周一節課;2017年開始,配合十二年國民義務教育,本土語言課程延伸至高中。民進黨政府於2003年推行語言平等法草案。不過此法案隨著2004年民進黨在立委改選中失去多數席次、2008 年國民黨在總統及立委選舉中重新掌權,使語言平等不見天日。直到2016年民進黨贏得總統大選,語言平等法草案才重見曙光。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與國家語言發展法分別於2017年及2019年通過。自此台灣的本土語言終於獲得官方地位,為「國家語言」。本研究之所以選擇用法語外語教學,而非英語外語教學作為比較出發點,原因除了法語教學是一發展完善且細緻的

領域,另一個原因是,法語的動詞變化遠比英語複雜得多。期望可以藉由法語外語教學的視角來思考卑南族語的動詞教學。不只是卑南語,台灣南島語的動詞十分複雜,而至今還沒有較為完整的動詞教學教材。本論文之限制在於無法比較所有的族語教材,故以卑南語當作個案研究。且在比較方面,僅有介紹與比較發音、構詞句法方面的教材。本研究亦無編寫新的卑南語教材。貳、法語教學在台灣與外語教學理論回顧今日幾乎所有年輕世代的原住民都以中文為母語,族語反而成為一門外語。今日的族語教學勢必要以外語教學的方式來教學。而在討論外語教學方法之前,首先要討論台灣的外語教學狀況。台灣的外語教學大致可以分成兩個階段:日治時期(1920年代至194

5年)與戰後(1946年後)。在台灣想要學習外語,首先得學會學校的教學語言,因為外語是透過教學語言來教授。在日治時期需要先學會日語;戰後則是要先學會北京話以後,才能夠開始進一步的外語學習。 日治時期的高等教育十分重視外語教育,外語課的授課時數相當高。當時的台北高等學校學生,一周就有十二至十四小時的英語及德語課程。台北帝國大學(今國立台灣大學)文政學部的學生,有兩年的法文必修;若進入當時的南洋史講座,則還要學會西班牙文及荷蘭文,以便解讀史料,撰寫畢業論文。台北高等商業學校的學生,除了每周十六小時的英文課,還有每周六小時的第二外語課程(德語、法語、支那語、荷蘭文及馬來文擇一)。 戰後因為受美國

影響的關係,外語教育基本上以英語為主。1946年起,英語為初中選修,高中必修;自1968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開始,英語成為必修。1999年起,英語自小學五年級開始教授。2017年起則自小學三年級開始教授。除了英語以外的外語教育,從高等教育才開始。1983年起,教育部開放高中第二外語之選修。 回顧完台灣外語教育脈絡,接著回顧外語教學理論之流變。介紹理論的同時,我也會介紹使用該理論的現行族語教材。參、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育 本章我分成兩個部分介紹: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脈絡介紹,以及課堂觀察報告。我將族語教學脈絡分成兩部分介紹:一、族語作為教學科目 二、族語作為教學語言。課堂觀察報告我將就學校內的教

學與學校外的族語教學進行介紹。 如在第壹章所指出,台灣的原住民族語教學每周只有一節課(40分鐘)。即使族語教育從小學延伸到高中,每周一節族語課程的教學效果十分有限。 沉浸式族語幼兒園則提供以族語教學的學前教育。根據周軒辰(2016)的文章,幼兒的族語能力的確有顯著提升。不過幼兒園師資的族語能力有待加強。這些學生升上小學之後,就離開了族語環境。且至今幾乎沒有追蹤這些學生族語能力的後續研究。從紐西蘭的例子來看,紐西蘭的毛利族語幼兒園學生畢業進入英語授課的小學,幾個月後毛利語能力大幅衰退。 接下來是學校內的族語教學。黃美金2016年的科技部研究報告中,有參與三間學校的觀課,其中兩間位在都會區。

本文就兩間都會區學校的課程狀況分別介紹,分別是阿美語教學與卑南語教學。1. 阿美語教學這堂課的學生絕大多數為非原住民,或是父母一方為非原住民。課程大約有90%的時間使用華語,課程內容主要為介紹阿美族文化與一些相關主題單詞。2. 卑南語教學這堂課只有一位學生。授課的老師十分忙碌,每周需在大台北地區的20所中、小學授課共26小時。授課地點在小學的圖書館,只有一張小桌子及小白板,內容為千詞表的單字教學,幾無教學法可言。 學校外的族語教學,我舉謝雯穎於2018年發表的文章做例子。文章為建和卑南語之成人族語學習班。課程時2016年,由洪渟嵐授課。課程為一周兩次,平日晚上,有約15名學員。課程目標為

讓卑南語的使用可以重新進入日常生活中。 課程中的教材並不固定,主要使用族語E樂園裡面的句型、詞彙表以及族語辭典,也使用花環部落學校的歌謠及讀本。學員之間有創立LINE群組交流關於族語學習的問題。九階教材以及四套教材並沒有被提及。雖然課表的安排循序漸進,但是學員多因為工作、家庭或是居住地點等因素而時有缺課,對學習的連貫性有影響。肆、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 本章分成兩部分介紹有關卑南語之出版品:參考書以及教材。參考書有兩個部分:辭典及詞彙表、語法。教材與教學方法則是使用族語 E 樂園提供的學習資源進行討論。台灣南島語的研究自十九世紀即開始,不過較為完整及深入的研究則比較晚。以卑南語為例,有關卑南語

的著作自日治時期即有出版,不過第一本參考語法遲於2008年出版,第一本字典則於1991年出版。本章節針對字典、詞彙表與語法著作所列的兩份清單包含所有的卑南語方言,以提供較為完整的視界。清單中包括筆者能夠找到的所有日治時期以降有關卑南語的詞彙表、辭典與語法。其中資訊包括篇名、出版年份、作者、描寫的方言以及使用的書寫符號。族語E樂園是在台灣最大的原住民族語教學資源平台。此處將會介紹九階教材、四套教材還有空中族語教室。其中九階教材是為了配合九年一貫而編輯的教材,由當時的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研究中心的林修澈教授指導編輯。由於這套教材之編輯涵蓋四十三種語言/方言,所以當時的編輯情況,是由一個中文底本出發,

讓各語言/方言的編輯者自行編譯。雖然當時的總編已經有向各語別的編輯者提到,可以根據語言特性或是文化差異做出修改,但各編輯因為大多沒有編纂過教材、或是沒有受過語言教學訓練的原因,九階教材仍以翻譯為主。2007年為方便原住民學生準備原住民族語認證測驗考試,編輯出版了句型篇初級版(國中版)以及中級版(高中版),分別對應族語認證的初級以及中級。族語E樂園裡面也提供線上練習題提供學生熟悉考試題型。2012至2016年間,四套教材出版問世,以補充九階教材的不足之處。這四套教材分別是:1. 字母篇、歌謠篇、圖畫故事篇 2. 生活會話篇 3. 閱讀書寫篇 4. 文化篇。第一套教材是為了學前幼兒的族語學習設計。

生活會話篇是為了加強族語在生活中的應用。閱讀書寫篇及文化篇則是為了教為進階的學習者或是語言使用者而編輯。這一套教材一樣也是所有的語別都有一套,所以也是用中文底本下去進行編譯。黃美金的報告就指出,在賽德克以及泰雅語的教材中,就包含了許多錯誤。空中族語教室則是為了一般社會大眾編輯的族語教材,內容涵蓋語言的方方面面。卑南語僅有提供南王卑南語。這套教材主要由一部 YouTube 影片、一份 WORD 逐字稿講義、線上練習題以及附有中文翻譯及發音的例句所組成。雖然這套教材的立意良好,但是授課教師在影片中使用過多語言學術語,對於沒有任何語言學基礎的學習者來說,構成很大的挑戰。伍、卑南語及法語教材比較 本

章節首先介紹卑南族的分布狀況,以及卑南語的概況、語言流失情形;而後再概略介紹法語外語學習(FLE),並針對南王卑南語、華語、法語語音進行對比。介紹華語語音的原因在於,如今主要的卑南語學習者多以華語為母語,所以針對華語音系進行介紹有其必要性。卑南的發音教材參考兩組教材,分別是四套教材中的字母篇以及空中族語教室的書寫系統單元。法語的部分我選擇Phonétique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做為參考對象。 接下來是關於構詞句法的教學。卑南語的教材我選用四套教材中的生活會話篇,其中含蓋三十個單元,皆與生活有關。教材中的內容為一段對話、單詞表、翻譯、錄音檔及對話影片。雖然有錄音檔,

不過裡面的語速、語調都是用念的,對話影片亦然。法語的部分則是選Communication progressive du français。裡面的編排分成幾個大主題,裡面又分成數個單元,每個單元裡面涵蓋一至三個不等的簡短對話,模擬日常生活。每一課的編排除了對話以外,還會針對特定語法特徵、主題詞彙還有句型舉例分析提供讀者參考。對話提供的錄音檔為模擬實際情況所錄,所以講者的語速及語調沒有刻意放慢或是咬字刻意清晰。 接下來介紹卑南語及法語的動詞系統。卑南語的動詞十分複雜,有特殊的焦點系統,還有不同時態的變化。而法語動詞也因為人稱、時態的不同有數十種變位。本研究介紹法語教材的Conjugaison p

rogressive du français。這套教材分為初級與中級。初級教材針對初學者介紹最為基礎的動詞及其變化;中級則有較多的時態教學,不過不包含虛擬未完成式(subjonctif imparfait)、虛擬逾過去式(subjonctif plus-que-parfait)以及過去命令式(impératif passé)。在卑南語的教學中,還沒有出現針對動詞變位的教材。期望能夠藉由此教材的介紹,對卑南語的動詞教學提供新的觀點。陸、結論 本論文旨在理解針對非母語者的原住民族語教材,並透過法語外語教材的觀點,期望對族語復振有所幫助。另本研究並無編纂新卑南語教材,亦無編寫卑南語動詞變化之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