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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網站成功退款但不退货的后果 - PP问答网也說明:退款 成功货不退属于不当得利,后果为会被卖家起诉要求退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國立成功大學 資源工程學系 施勵行所指導 郭芷伶的 共享服務系統產生社會負面衝擊之使用者行為分析及改善策略 (2019),提出不退款侵占關鍵因素是什麼,來自於共享經濟、產品服務系統、負面行為、整合行為理論。

而第二篇論文中原大學 財經法律研究所 管高岳所指導 魏武群的 洗錢防制法上有關禁止處分制度之研究--以沒收保全為中心-- (2007),提出因為有 麻藥特別法、禁止處分、沒收、凍結、洗錢罪、洗錢防制法、沒收保全、警示帳戶、組織的犯罪處罰法的重點而找出了 不退款侵占的解答。

最後網站錢匯錯帳戶,對方不還,可以告侵占嗎?則補充:承上所述,因為對方不還也不會成立刑法侵占罪,所以到警局報警也沒有用處。所以如果銀行代為聯繫對方,對方仍不願返還,仍應透過民事訴訟途徑請求(依民法 ...

接下來讓我們看這些論文和書籍都說些什麼吧:

除了不退款侵占,大家也想知道這些:

共享服務系統產生社會負面衝擊之使用者行為分析及改善策略

為了解決不退款侵占的問題,作者郭芷伶 這樣論述: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日新月異,社會型態邁向科技與資訊化,進而改變了使用產品或是服務的運作模式,運用物聯網的結合對各個領域的發展都有不小的助益,然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採用創新的共享服務系統獲得龐大商機的同時也伴隨著社會負面衝擊的產生,如本研究的案例-共享機車,便利的使用方式更加彰顯了使用者心理的幽暗角落,產生了社會負面衝擊,破壞市容與侵占空間的爭議,如何在企業產品服務設計開發階段將這些負面行為納入考量並營造良好社會環境,將是創新的共享服務系統須面對的課題。本研究主要研究目前共享服務系統對全球造成的負面衝擊現象,透過文獻回顧,分析負面現象為何種負面行為構成,採用計畫行為理論(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與整合行為理論(Integrated Behavior Model , IBM)剖析使用者負面行為更多的心裡因素層面,並從整合行為理論的定義延伸出新科技對行為產生的影響可更深入討論,以台灣使用共享機車的灰色地帶停車行為的案例研究,找到促使使用者執行負面行為的心理因素。結果表明,TPB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意圖有影響,IBM中的行為意圖與習慣與對灰色地帶停車行為有顯著影響,另外在科技對行為的影響則是信賴度與責任規範對行為意圖有顯著影響,同時發現使用者行為具有在地性、習性與文化特性,最後由這些獨特性質為開發者在創新設計時提供了相關的改善建議措施。本研究

運用現象歸納行為,找到負面行為的心理因素,並藉由使用者運用新科技的新行為對症下藥,產生創新的系統改善建議,解決共享服務系統面臨社會公平的阻礙,並期許開發者把造成使用者負面行為的現象視為己任,共同降低社會負面衝擊,營造良善之永續社會。

洗錢防制法上有關禁止處分制度之研究--以沒收保全為中心--

為了解決不退款侵占的問題,作者魏武群 這樣論述:

摘 要我國於1996年制定洗錢防制法,施行後發現或有規定不完善或有闕漏,乃於2003年增訂第8條之1禁止處分等規定,在禁止處分缺失方面有一、禁止處分以帳戶為主,未考量其他類型債權;二、僅能對該筆洗錢交易作禁止處分,無法對該帳戶作處分,在舉證責任轉換上偵查機關難以追查資金流向;三、禁止處分期間為6個月,實務上無法於期間內審理結束作出沒收命令,有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侵害人民財產權之嫌,迄2007年始修正禁止處分期間為6個月得延長一次之規定,惟前述缺失亦未改善。這是本文探討原因之一。金管會依銀行法第45條之2第3項法律授權公布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戶管理辦法,該辦法以行政命令,暫停

行為人銀行帳戶全部交易功能,較本法禁止處分規定寬鬆,似有以行政命令架空本法禁止處分,本文也將一併討論。日本分別於1991年及1999年制定麻藥特別法及組織犯罪處罰法,規範有沒收、沒收保全及債權沒收保全等,因組織犯罪處罰法適用範圍較廣,防制洗錢部分已取代麻藥特別法;另美國刑事沒收保全之客體與作法,與日本及我國不同,本文將與我國禁止處分內容作比較,供我國防制洗錢借鏡參考。本文除參考國內相關文獻、期刊及實務上禁止處分個案分析外,並參酌日本及美國文獻、期刊及學說進行研究。研究目的以本法禁止處分在實務運作上有無窒礙難行,或其要件有無闕漏或增修之必要,再與日本及美國等沒收保全作比較,將比較之優缺點作整理,

冀望未來修法時,能提供主管機關參考,使能達到防制洗錢,追查重大犯罪的目的。本法第9條第5項規定事涉國際司法互助內容,非本文討論重心,本文將不針對該規定作討論;另有關追徴保全部分,因與沒收保全在法理上與目的相同,僅無法沒收或沒收不能時,由追徴代替之。本文以沒收保全為核心,追徴保全非本文討論重心,本文不對追徴保全作討論,在此先敘明。